吃過分手飯之後男生出車禍去世,女生要為悲劇負責嗎?
01-13
我閨蜜過年的那段時間跟男朋友感情出現問題,倆人最後一次見面是吃分手飯,不幸的是在回去的路上,這個男生出車禍去世了,半年之後男方家裡要打官司,認為是女方的過錯,想問問這在法律上說得過去嗎?如果打官司女方要承擔什麼責任?
那麼如何負責呢?捧他牌位結個婚?
半年之後男方家裡要打官司
注意審題。要打官司,訴訟權受憲法保護啊!讓他們去告好了,上門鬧直接110。
出於嚴謹,簡單排查幾個負責的可能吧。一般僅以下情況可能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 女方是肇事司機,對交通事故承擔責任
- 女方是送男方回家的司機,對交通事故承擔責任
- 分手飯上喝酒,女方未阻止男方酒駕回家
- 男方是限制民事行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謝邀。法院受理的話,一定要告訴我是哪個法院,我好把膝蓋郵寄過去。
女方是駕駛人嗎?
如果他老媽不生他,他就不會出車禍,他老媽也有責任
看完這個題目我都笑不行 作為一個正常人不都應該覺得這根本不需要負責嘛?那就正兒八經的分析一下從行為構成,違法性和罪責三階層來分析。在行為構成方面,主體就是雙方男女,行為是吃了個分手飯,結果是男生出了車禍,然後最重要的,有沒有因果關係。如果行為製造或升高了法所不允許的風險並且符合常理髮生且可歸責於行為人,那麼就認定為有因果關係。在本案中,女主只是約男主吃了個飯,可能製造或升高了風險,但這個風險「是法律所允許的」!這就好比,知道外面下雨卻讓仇人出去散步結果被閃電劈死了,想報復前男友就送他了一雙溜冰鞋希望他溜冰時出事結果真的出事了一樣。所以行為和結果之間是沒有因果關係的。在行為構成方面就已經不滿足了,那麼必然不需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是交通肇事。要找肇事者賠償。
謝謝大家回答,本人法律小白,但是從基本常識上也知道男方家屬把失去孩子的痛苦全部遷怒於女生身上,但是男方家屬一直糾纏不清,所以找大家過來想想辦法
分手十分鐘後,我買的股票全線暴跌,女朋友需要賠償么?
這是男主臨死前強行秀一波恩愛嗎?
肇事司機去哪裡了?
就算女主說你去被車撞,如果沒撞死。我就和你複合,結果男主真的去自殺了,那也是被害人自限風險
出車禍難道不是找肇事司機負責么???為啥要找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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