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台灣的後裔對台灣有哪些影響?

台灣有300w日本後裔,並且這些人是台獨的中堅分子,這個說法是否正確。

日本對台灣的影響有那麼大?


假的。


大陸的日本後裔也只有不到3000遺孤而已而且日本每年都會想方設法「抓」回去,而且日本在東北也只派了20萬左右開拓團,國民政府對日本人的遣返力度也是相當大的,何況當時兩岸是統一的,中國國民政府對於台灣日本人的態度也是一樣的。

資料一:

「被稱為「滿洲開拓團之父」的東宮鐵男,1892年生於群馬縣一家富農家庭,日本陸軍士官學校27期畢業,曾自費到廣東考察並學習中文,是一個日軍中的「中國通」。 1936年5月,日本關東軍制定了所謂的「滿洲農業移民百萬戶移住計劃」。大批日本農業貧民源源不斷地擁入中國東北,成為「日本開拓團」。 到1945年,日本組織了共計14批次、總數為7萬戶、20萬人的集團式開拓移民團侵略中國東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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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那麼大,台灣那麼小,假設50年間真是如此,根據「300萬日本人後裔」反推算台灣有250萬日本移民好了,那麼:東北20萬,台灣250萬,這可能嗎?人家本土不種地了?壯丁不抓去打仗侵略了?南美、東南亞的日本人哪兒去了?何況當時日本還是勞動力密集型產業時代呢。

資料二:

1940年日本人口為7193萬人。1945年日本人口為7199萬人。

1937-1945累計動員900萬(扣除重複動員數字),終戰時現役788萬,如不計倉促組建的關東軍為720萬,其中國內軍(含總數240萬的海軍部隊)450萬,南方軍130萬(含總數240萬的海軍部隊),支那派遣軍116萬(含總數240萬的海軍部隊),台灣軍12萬(含總數240萬的海軍部隊),北部朝鮮部隊12萬,關東軍68萬

資料三:維基百科

台灣日治時期日本移民村依照移民性質分類,約可分為私營移民與官營移民,而兩類型移民都是以解決日本內地人口過剩問題為最主要目的。若只論及有計劃的大型移民村,應始自1899年,賀田組主導,位於台灣東部的花蓮平原移民村為首座的日人移民村。不過,並沒有造成明顯的日式聚落。

位於台灣,但完全保持大和民族傳統的日本移民

1909年-1918年,台灣總督府開始積極介入移民措施。仍以台灣東部為主要目標的移民計劃,共引進了約1700餘人的移民。之後,東部平原的移民再轉為私營,並轉以臺東為主。到了1932年,台灣總督府再於台灣西部的濁水溪、虎尾溪、高屏溪等河床大量設置移民村。而此大規模的移民村計劃直至太平洋戰爭轉熾的1942年才緩和;至1945年10月,台灣日治時期結束,總移民人數達數萬人的全部日本移民村隨即撤離。

因為水土不服、衛生條件太差、耕種作物選擇、移民無法取得所有權等因素,移民村設置並不成功。

[1]

實際的農村轉移人口,比遷往各大都市的日籍移民人數有著懸殊的差距。賀田移民村編輯

1906年,賀田金三郎主導的賀田組為響應日本政府的「獎勵私營移民政策」,開始於日本本地招募前往台灣的移民。賀田組所主導的私營移民村設置,共從台灣總督府爭取了具備移民收容條件之開墾許可地共有38筆,實際招徠移民經營運作者則有9筆,而這些移民村大略設置於花蓮吳全城,並更名為賀田村(今壽豐鄉志學村)。而此移民村不但是台灣首座移民村,也是日本海外的首座移民村。

在提供耕地、農具及日俄戰爭前後的恐慌期內,首批賀田移民村共招農戶133戶,385人。不過因為移民村地處台灣東岸,屬於偏遠地區,加上私營不具公信力,不生產自給自足糧食,淪為糖業農工等因素,造成了部分移民死亡、轉業或歸國。總體來說,此階段移民村設置並不成功,雖然持續辦理,但一直沒有明顯聚落產生。

花東地區移民村編輯

1909年-1918年,為了加快移民試驗,台灣總督府開始積極介入移民措施,主管機關也從民政部殖產局林務課兼管改交由移民事業委員會專管,並在各移民地點設置移民指導所。1911年,面積10.8241平方公里(1116.5甲)的第一座官營吉野移民村於花蓮七腳川(今吉安鄉)設立。除了土地免費使用外,也提供三年的免費藥品補助。除此,還享有家屋建築費、農具花費、入院治療等費用的一半金額補助。而在以東部花蓮平原為主要目標的移民計劃,共引進了1700餘人的移民。之後,並陸續開發豐田村與林田村等兩移民村。進駐後,這些地名均更名為以移民者故鄉地名(多為四國、九州)為主,而此地名,二戰後多仍未更改,並沿用至現在。

1918年,總督府方面以移民實驗的已達成,官營移民無需繼續實施為由,停止花東地區官方移民村計劃。不過研究學者皆認為是效果未如預期下的不得已選擇。之後,轉為私營的花東移民開發於1917年-1924年繼續實行。合併後續官營之移民村,此期間共又開發了瑞穗移民村、末廣移民村等十數座、移民從數百人至千餘人的移民村。據估計,花東移民村的面積,共達150平方公里以上。

[2]

雖然區分官營與私營,設立地點與年代又有差異,不過還是有其共同點。那就是移民村均由民營糖廠贊助、土地種植蔗糖用甘蔗不種植稻米糧食、人員來源多為四國九州、移民戶戶長大多為日本軍人且審查十分嚴格等等。

西部河床移民村編輯

台灣西部的日本移民村均位於河床

1932年,於台灣東部移民計劃受挫的台灣總督府,在經濟大蕭條時期再度嘗試以紓解日本本土壓力為考量的移民村設置計劃經過衡量後,移民事業委員會於捨棄了原本的花蓮移民計劃,轉向台灣西部平原,而他們選定的目標則是台中州包含東螺溪畔的濁水溪河床;如位於北斗郡的豐里移民村、高雄州下淡水溪(今高屏溪)河川新生地;如位於高雄州屏東郡的千歲移民村、及臺南州虎尾新生地平原,如春日移民村。這些俗稱溪底的河川浮復地成為除了紓解人口壓力外,亦有皇民化與國防等考量的官營移民村設置地點。

在移民村設置上,台灣總督府移民村除了在移民遷入內,以公費先行整地成方塊狀耕地、重建水玔、構築堤防外,還設置了屋舍、道路與飲水設施。而每戶約有3.87公頃至至4.85公頃。而預計種植作物,除了糖廠所需的甘蔗外,也允許自給自足的稻米耕作。而此政策,也完全符合日本內地市場為考量;糖金米銀的台灣邊陲經濟特色。除此,台灣總督府全力配合,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加入參與的半官半私之移民村設置模式,也為日後設置於中國及滿洲國等地日本移民村的圭臬與樣板。

1945年8月15日,日本於二戰落敗,台灣日治時期結束。而由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統治的台灣於翌年3月(1946年,昭和21年)開始陸續遣回日本移民村人民。1950年之前,人數約在數萬人之譜的移民村日籍在台居民,均全數返日。另外,根據1946年4月22日公布的《台灣省土地處理規則及接收日人房地產處理實施辦法》,則將移民村所墾土地統統經由臺灣省接收委員會日產處理委員處理,大部分歸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所有。這些土地成為稍後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一連串台灣土地改革與重分配的重要標的。

移民村日本移民被遣送回國時,必須填寫移交清冊、遣送日僑回國證明書、引揚證明書等相關文件,並對攜帶物資有嚴格限定。例如現金不得超過日幣一千圓,夏冬季衣服各一套,及棉被一床,並不得讓售農具與土地等。

編輯

台灣總督府為了獎勵日人移民臺灣移民事業推動,於政策設計上近乎是腸枯思竭。然而,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落敗,台灣日治時期結束後,由於日本是在敗戰型態下放棄臺灣,因此移民事業的成果如何,至今欠缺日本具體檢討報告。不過由各項數據知道,因為水土不服、衛生條件太差、耕種作物選擇、移民無法取得所有權,形同糖廠佃工等因素,移民村設置並不成功。除此,以1945年遣送回日本的五十萬人口計算對照台灣廿個移民村,每個移民村至多1700人計

[3]

,實際的移民村人口, 遠少遷往於各大都會或自主移民的日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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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1945年遣返50萬人哦!哪裡來的300萬?

禮包:看看台獨人士的理由(照這麼說廣東人浙江人福建人具有百越土著血統的都不是中國人了XD)

http://www.taiwannation.com.tw/topic015.htm(需要翻牆,截圖上傳未成功)


你百度看看岩里正南


其他的我不知道,作為一個胡建閩南人,對話以後他們的閩南話說的挺好的,就是我是個文科生,用愛發電 我不太能理解


最突出的一個,日本人岩里政男當上了總統,把國民黨和中國都賣了


湯德章這樣的日本混血不也留在台灣了嗎


我在台灣的大學老師告訴我這是確有其事的,只是個人認為,300w這個數量可信度不高。


我就認識一個,可他是藍的,而且是深藍。


嗯...看你是指血統上的日本人還是思想上或政治上的日本人了。

如果以血統上來說,當初日本戰敗幾乎是能搬回去的就搬回去了,嘛,換個說法就是有日本公民資格的都回去他們的國家去了,但混血就不一定,有些也是被留在台灣,例如與原住民跟漢人混血的。

思想上跟政治上就是李登輝先生,又或者說是岩里政男,不過在我看他是偏思想上的,因為他沒有日本國籍,也不被承認是日本公民,日本跟臺灣一樣都是挺排外的,在認同方面都是。

血統上對於臺灣人影響真的不大,因為普遍對於臺灣人一詞的認同是指長久居住在臺灣島上的人民,當然血統或是民族會加註就是了(看個人,有些會強調有些不會),但因為日本血統經過時間已久早就淡的不行,雖然有些人會主張某某族群有混到日本血統,這個主要是拿來歧視用,也就是說是以漢人的角度來歧視混血兒,那怕血統早就跟歷史上的與荷蘭跟西班牙混血一樣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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