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今天在Facebook上公然稱台灣為」國「是合法的嗎?有沒有違反相關國際法?

今天看到蔡英文發了一張這樣的圖片,除了隱射台灣已是」國「以外還諷刺大陸沒有所謂的「民主」,國際上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的情況下她這樣的身份多次說這樣的話算不算違返國際條例?


1.23更新

《中華民國憲法》:「第三條 中華民國國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國土及其區劃,非以法律,不得變更之。」

——原答案——

本答案實名打那位國際法學沒學好的所謂「律師」的臉。

這個世界,從來沒有出現過主權只及於台灣的國家,無論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憲法都明確指出國土、主權、人民及於全中國(其中一個甚至包括外蒙古等)。

這個世界,也從來沒有承認台灣為國家的國家。區別只在於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但在法理上,都是只承認代表中國之政府而不是代表台灣之政府。

承認國家,和承認政府,在國際法上是兩個概念。這是國際法學最基礎常識,任何一個法學生都知道的常識。

從國際法意義上來講,台灣從來就不是國際法主體。領土、主權、人民、國際承認,台灣一個都沒有!一個沒有!沒有!

我曾經說過,放在古代,台灣或許算個偏安政權,甚至一國。但在今天的國際社會,台灣就不可能成為國家。YY可以,賣萌不行。

膽敢把「中華民國」和台灣劃等號的人,真夠牛的,居然把「中華民國」憲法都扔了。這種話在平時說說可以,在法言法,不是要從國際法角度討論么?哪一個國際公約、哪一部法律說過「中華民國=台灣」。照這個邏輯,有人都替台灣把金門、馬祖扔掉了,「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可還在台灣行政院下面掛著呢!

好吧,補充普及下吧:《中華民國憲法》:「第三條 中華民國國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國土及其區劃,非以法律,不得變更之。」

看到沒,非以法律,不得變更之。

1946年這部憲法頒布以來,從來沒有一部法律變更「中華民國」國土疆域。70年來,唯有「法律」增修將國土分為「大陸地區」和「自由地區」,卻從沒有「法律」變更國土疆域。

70年後,沒想到一個「大陸地區」的「律師」居然在知乎立法,宣布「中華民國」國土疆域變更。

律師?也是,國際法本來就不算是司法考試的重點。但仗著律師身份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也是醉了。


剛從台灣回來,那裡所宣稱的國是中華民國,之前還是有18個邦交國家。並不要一看國就以為是台獨,他們一直是叫中華民國只不過是咱們大陸官方一直屏蔽而已。中華民國的版圖還是說包括大陸和外蒙等地的,他們法理上也不承認咱們是一個國家的。台獨的意思就是以台灣所實際管轄的地方成立國家,承認自己只統治台灣島,從而獨立。

這是他們總統府。

國旗及國父。

所以人家官方語境一直是一個國家!!!只不過是台灣流亡政府(參照南明)。

點贊第一的那個答案引用的民國憲法條文有誤。那明明是憲法第四條。

附上條文和解釋。

第 4 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關於此條文的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328號(民國82年11月26日)

爭點:

國家領土範圍之界定,是否應由釋憲機關解釋?

解釋文:

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她這話說得曖昧,台獨訴求不必訴諸國際法,國內法解決。這個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人都有權力,並且完全可以做他自己。只不過,在偉大的國家裡,他們承擔得起自己行為的後果。

而一個只敢影射的領導人說這話,真是可以讓我們這些五十步笑一笑了。

題主問法理?是這樣的。她這麼說,不違反任何國際法。只不過國際社會秉承國際法理不承認罷了。好比你完全可以吹牛說你自己是聖賢,但是社會也會根據常識不承認。


這個世界最現實的地方

就在於每一個台獨

都不能得償所願


人家這個「國」用的好。

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玩的溜溜的。中華民國包括什麼?委員長地圖開疆的那些土地。也就是說人家是在承認了這個的前提下說的。誰質疑,誰就是在搞分裂,誰就將不容於大陸和台灣統派。雖然你明知道人家的意思是嘴炮建國,但是就是不能明著替她說出來。這才叫啞巴吃黃連。

而且,這明顯就是周子瑜事件的翻版。就等著我們跳的呢。跳進去,好了,大陸人無理取鬧,破壞兩岸目前的大好和諧。


中華民國又不等於台灣,大陸淪陷區的各位還是要提高自己的姿勢水平啊。


違法,國際法不承認,衡量國家,這是最基本的法。

題外話,律師、記者朋友們由於取走了中國良心的半壁江山(並不知道藏在哪裡),在相關問題下請謹慎點贊。

還是要學習。


台灣是不是國際法主體? - 法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包含大陸和台灣,中華民國憲法也包含大陸和台灣,所以問題是一個國家有兩個國號終歸是不妥的.


你不承認九二共識?

搞清楚蔡英文說的是「台灣國」還是中華民國。


如果說的是台灣國就是違法 中華民國則不違法。

這裡說的是台灣憲法。


搞清楚主權和治權的關係即可。

這個表述沒有任何問題。本來九二共識也是一中各表。

當然,上面貼「中華民國憲法」的,也貼的不全。公投是可以修憲的,「國土」是可以變更的,這稱為「法理台獨」,只不過,目前尚無人敢做此表態。


她說的應該是中國民國吧


你開始憤懣,你開始不滿,你高舉著小旗子,高喊,我是台灣國。

可是你還記得,是誰給你的這個名字嗎?

那年崇禎皇帝指著你,

「在那兒建立台灣省,以後你就叫台灣。」

你還記得,什麼時候你失而復得的嗎?

那年,鄭成功拚死守護你,他說,你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

那年,簽訂了喪權辱國的條約,你拚死要回來,卻無能為力。直至那一天,抗日戰爭結束,你得以光復,你卻說,我要走。

如何捨得,如何放下。

好幾千年前,你就已經和我們在一起了啊,你不知道換了多少個名字,但你依舊不變啊。

地理書上總是念你,歷史書上更是頻頻出現你,我記得你,我記得你的經緯,我記得曾給你設立過的都護府,網民說你們背叛,挖苦你們,那都是用淚敲出來的字。

你可以不屑於,但是你要記得

公元230年,我們第一次見面。

你笑容明媚,用著好奇的眼光打量著我,圍著我繞了幾個圈,最後向我伸出你細嫩的雙手:「你好啊,我還沒有名字,我也沒有依靠。」

「你好,我是華夏。你可以跟隨我,以後你就叫夷洲,如何?」

你粲然一笑。

公元589年,我又讓人去與你會面。

你的模樣還是沒變,你憨厚的笑了笑說:「可以不可以為我再起一個名字,我聽說夷字在那你不是夸人的話。」

於是我想盡一切美好的詞語,讓它們可以配的上你,我對你說:「流虯,虯龍浮在水面。」

你笑了笑,覺得這個名字很適合你。

後來我生病了,沒有了力氣,我知道有一個叫高砂的,它霸佔了你,你不願意,哭著說要回來,可是我卻無能為力。

再後來,你本以為回到了我的懷抱,可是我大病初癒,身體並不好,高砂也教會了你許多東西,你也暗暗在想,華夏已經不是以前的華夏了,你甚至有點念著高砂的好,可是狗不嫌家貧,兒不嫌母醜,我們可是打斷骨頭還連著筋的至親骨肉啊,你長大了,外面那麼亂,你還是要回家的啊。

台灣,別鬧了,回來吧,家還在這裡,門還開著,在破在爛,也是你的家,鬧夠了,就回來吧。


推薦閱讀:

在民進黨中,有沒有反對台獨的派系?
大陸地區人均gdp超過台灣後以後台灣人會願意回歸大陸嗎?
台灣人嘲笑大陸人不能投票我們如何回答?
請問台灣同胞是否知道AIT?
台獨為什麼是政治不正確?

TAG:中華民國 | 國際法 | 民主進步黨 | 法理 | 台灣分裂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