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樂視舉報快播?


這只是一個幌子,真正主使是騰訊,因為騰訊想要收購快播,看上了快播這塊蛋糕,但是快播不賣。談判談崩了。騰訊就想找槍使。只要把快播弄垮了,收購就容易了。樂視就這麼蠢的被當槍使了。雖然你背後有很大背景能幫你,可惜的是 辯護人的實力太強,那水平只要百度百科就知道。好像其中一個是陳光中吧。有點忘了。 騰訊想弄垮快播,所以想通過涉黃這方面。你沒看庭上全是涉黃而不是版權嗎。因為版權只能罰錢而已,這根本無意義。而涉黃。說句不好聽的,用菜刀殺人,難道你要把賣菜刀的也抓了啊。騰訊還是太天真,這可是國內第一起這樣的特殊的案件。很嚴肅的,會影響以後這種類型案件的。不可能你靠關係,靠錢就能贏的。而且 我要吐槽一下這審判長,居然讓被告念一下代碼。天,我不是程序猿我都知道這根本不可能的。。


大家憤怒的同時,請大家冷靜的對這個社會的畸形思考一下。。一個法制國家連對實名舉報的人都不能很好的維護權益。竟然泄露了舉報人的姓名。。試問如果我們老百姓實名舉報官員的話,自己的信息都不能很好的受到保密的權益。試想我們會不會遭到報復?以後誰還管舉報呢??

樂視的爆出對樂視公司是有非常嚴重的影響,會分流樂視的很大流量,樂視產品估計也會受到很大的衝擊。反而偷樂的,做收漁翁的是其他與樂視為對手的公司,比如優酷,愛奇藝,騰訊視頻。。這樣的結果都是因為實名舉報被泄露信息而導致的。

樂視的行為固然「可恥」,但是我們在譴責樂視的同時,樂視也是受害者。。一個實名舉報的人竟然得不到應有的法律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密權利。

國家的法律健全真的讓人擔憂。。

1月10號更新。

我想對評論里評論樂視活該的人說。。大部分的食品加工黑企業,黑心食品加工作坊,還有當時的kfc事件,不都是記者舉報,群眾舉報大家才知道的嗎,才知道醬油竟然用頭髮渣做的,膠囊竟然用皮鞋做的,大米發霉竟然還用來做飯,才知道kfc的雞是過期的雞肉。。

難道這些舉報的人都該死?如果遭到報復,應該報復?這是不是太讓人汗顏了,不管樂視出於何種目的舉報,就算是基於為了競爭而使用的舉報卑鄙手段都應得到保密的權益。。我們應該理性思考,就比如記者舉報黑心膠囊坊,但是法官沒有很好的證據判刑,就代表黑心膠囊坊潔身自好?沒有罪惡?如果記者被報復了,我們大家也一起高呼報復的好?

快播被判刑都是樂視的鍋嗎?都是因為樂視舉報然後快播就被判刑了??樂視有那麼大的權力?舉報哪個哪個判刑?快播肯定自己也有問題。只不過法官判刑時沒有直接給其致命一擊,搞的現在到處都是笑話。

為什麼黃色網站非要用快播?為什麼不用暴風??這裡面肯定有貓膩。。

我們之所感到憤怒,大多是因為樂視舉報快播。不舉報360雲,百度雲,迅雷。。柿子專撿軟的捏,欺軟怕硬不公現象的不滿。。

判刑證據不足,技術文盲,邏輯混亂,本來站在道德高地和法律高地的控方,竟然變成了自取其辱,嚴肅的庭審演變為網路狂歡。不得不引起驚醒和反思,依法治國還有很多值得我們思考。。

1月11日更新

看了樂視的貼吧和樂視的微博遠比自己想像的嚴重的多的多。

一個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舉報別的公司,竟然變成了人見人打的過街老鼠。。難道當別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時候,自己的合法權益不應該得到保護嗎??自己就不應該舉報??就像你在大街上被人無緣無故的打了一拳甚至被打傷,你舉報了那個人,你起訴了那個人。那個人因此做了牢房。。結果當你走在大街上的時候,發現更多的人對你大大出手,打著並嘴上罵著:讓你告人,讓你舉報人,讓你起訴人,打死你個xx。

強調三遍:

我和樂視半毛錢的關係都沒有!

我和樂視半毛錢的關係都沒有!

我和樂視半毛錢的關係都沒有!


以前有個國家,因為害怕巨人,就累起高牆,要把巨人攔在外面。結果他們不知道,原來牆內也有巨人,在牆內巨人的破壞下,牆外的巨人突破了圍牆,千鈞一髮之際,艾倫變成了巨人救了國家,但高層表示艾倫是巨人,是外面巨人的同夥,我們要消滅他。但是不能直接說高層要殺他,怎麼辦,就說是三笠舉報的吧。


第一天隔壁商店讓人討厭,天天有帥哥美女進出開party,還不收錢!我得舉報他們停業才行!舉報什麼呢?涉黃?還是侵權?涉黃會被罵還是舉報侵權吧!讓親戚公司舉報吧!這樣更隱蔽點。在聯繫多一些商鋪一起舉報。

第二天

公安去了我放心了!

第三天

放點黃片進去讓它們永無翻身之日!

第四天

帥哥美女竟然大罵我!找水軍告訴他們我舉報的是侵權。他們是不是涉黃 我真不知道啊!


樂視和快播這件事好比兩戶鄰居,樂視向物業投訴快播把車停在了他買的車位。但是警察把快播抓走了,是因為快播把房子租給了沒領結婚證的小情侶,涉嫌收容他人賣淫。於是大家都來罵樂視舉報嫖娼。


樂視這麼屌,為什麼不舉報騰訊?

舉報傳播淫穢內容正確嗎?

答案是,正確的。

那麼問題來了,快播是個播放器啊!!!正如王欣所說,"我們只是一家做技術的公司。"辯護人所說,"淫穢視頻來自客戶終端,也可能是本地播放,並非快播主動放出,這是被利用了而已。"

所以這個"傳播"從何談起?難道有詐騙電話就是電話公司的錯嗎?有人拿刀殺人就是菜刀公司的錯嗎?

所以快播只能算是技術有限,無法在大海中監管一滴水。(快播:怪我咯~)

反觀樂視,一個挺知名的視頻網,背後捅刀一個播放器,不義。自身播放的劇《太紙妃生殖器》等等更是打擦邊球,瀕臨廣電禁播,還有臉舉報一個不是不製造視頻的播放器,不仁。舉報快播以後不聲不響,東窗事發還裝瘋賣傻,無恥。這等小人所為,足以看出樂視的卑劣。

從客戶體驗來說,快播完全是技術開發公司,但卻沒人任何收費。而樂視作為一個盈利的視頻網,收費無可厚非,但是這些收費真的很坑,你說一些獨家視頻收費就算了,取消廣告還要衝會員啊!OK所有視頻網都這樣,但是就樂視的廣告最長,比視頻本身還長吧估計。然後會員還分等級的哦!普通會員,白金會員,然後還分埠的哦!PC端會員,電視端會員,手機端會員,真的無所不用其極。

總結一句話,技術無罪。


舉報快播的不止是樂視,騰訊搜狐優酷等各大視頻網站肯定都有份,但為啥只有樂視出來背鍋呢?請百度一下賈老闆去年為啥出國考察就不肯回來了,沒有大樹可以乘涼了,這個鍋也只有樂視一個來背了。


其實庭審時這一回合說的是:(括弧部分沒有在法庭提及,此處僅為梳理事實經過。)

13年11月版權局接樂視舉報盜版而查扣的4台緩存伺服器,目前則是作為控方主張涉黃的證據來源。

13年12月27日,版權局對樂視舉報快播侵犯版權一事做出行政處罰。

(騰訊於14年3月17日向深圳市場監管局投訴快播侵權。)

14年4月22日爆發快播涉黃案,警方進入快播公司對員工進行詢問和盤查,並帶走幾名高管。(新聞說是警方接群眾舉報。)

(14年5月20日深圳市場監管局對騰訊舉報快播侵權一事做出行政處罰。)

(14年5月30日警方逮捕主要涉案人並通緝王欣。)

負責協助調查快播涉黃案而從前述伺服器提取視頻證據的公司是文創動力。辯方稱其與樂視有密切合作關係,而樂視與快播因競爭和舉報又有利害關聯,又沒有輔助司法的資質,所以經其手的證據可信度較低。

從這段過程並不能直接看出快播涉黃案的爆發與樂視有關,樂視被法庭提及是作為利害相關方出現在取證環節。「樂視舉報快播」是被辯方拿來作為證明利害相關的一個要素。

此外,控方在這個證據上的另外一個瑕疵就是,因民事糾紛(侵權)而被查扣的伺服器在做出處罰後,是經過了甚麽樣的手續和程序從版權局移交警方從而變成了涉黃刑事案的證據的?查扣和移交期間證據保全狀態是否可靠?目前控方在這些問題上不能自圓其說。


一般刷boss要個T吃傷害,其他人在背後瘋狂輸出


還沒開撕就捅刀子。

網友不但片子沒得看,連熱鬧都沒看上。

回想當年的3Q大戰多麼波瀾壯闊。


當時有令狐沖撐腰,樂視舉報誰不是一舉報一個準。


很多講大道理的綠茶都想太多了,快播已逝,網友只是在抒發對快播的感情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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