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避稅式」收購?

美國時間 11 月 23 日,美國輝瑞(Pfizer)正式宣布與總部在愛爾蘭的公司艾爾建(Allergan)合併,併購規模 1600 億美元(10222.08億元人民幣),這是製藥行業目前最大的一筆併購案。

此次巨額收購被希拉里、奧巴馬斥為一次「避稅式」收購。

試問,什麼是「避稅式」收購?

有哪些典型的「避稅式」收購案例?


在概念上作個介紹。

稅收倒置。非跨國經營企業不涉及這個問題。

稅收倒置簡單來說就是控股公司居民身份的轉變。對於控股公司而言,由於系列反避稅規則,特別是受控外國企業規則,長遠來看境外所得終究應以股息形式在控股公司居民國繳納所得稅,該居民國的所得稅稅率水平決定了全球稅負的下限水平。

輝瑞和艾爾建是通過反向收購實現的稅收倒置。這種併購涉及的行政監管法規太多了。


謝邀~

之前滙豐的稅務課程中稍微接觸了一下關於稅務的知識,專業課程上面也有所涉獵,希望對你有幫助吧。

首先,你要知道,稅收不單單只是一個經濟問題,也是一個政治問題。它是政治驅動的(political driven),作為聯繫國與國之間關係的方式,國際併購中的tax是難以有絕對的公平的,所以回應米國對於「避稅」收購的指責,其實不能絕對的「一刀切」,畢竟誰也乾淨不到哪裡去。只是因為你是高稅率國家,所以米國就叫起來了= =

其次,關於「避稅」這件事情是有歷史淵源的,我們可以追溯到1923年開始關於國際稅收協議中關於稅收管轄制的劃分,目前世界各國以協定範本為基礎簽署的雙邊稅收協定已達2000多個,關於稅法的演變更多牽涉到的是國際經濟法的相關範疇,國際所得稅條約是國際稅收協定的重要研究對象,其分類方式多種多樣(我也是知網才知道的),在此就不班門弄斧了。

按照締約方數目,分為多邊和雙邊;按照涉及範圍分為綜合和單項;按照協定適用的稅種分為關稅、增值稅、所得稅等等

引述相關內容是為了表明「避稅」的行為其實是在現行稅收框架下某種程度上必然會出現的現象,由於各種社會制度、經濟政策和稅制的不同,以及締約立場觀點上的分歧,現階段除了特殊的經濟共同體外,基本上是木有多邊性的關係的。

讓奧巴馬和希拉里不爽的是,明明我們兩個國家之間的貿易,為了減稅活生生引入了「第三者」——所謂的避稅港或是低稅率國家使美國陷入了稅基侵蝕的尷尬之中(圖自滙豐課程,侵刪)

關於稅基侵蝕對於國家稅收的最大問題,是導致各種企業所得稅收流失約4%-10%的罪魁禍首!!!如果百分比不直觀的話,換成數字就是大約相當於2014年1000億美元到2400億美元之間!!!

BEPS從經濟學的角度看,破壞的是配比原則——稅收與實質經濟活動是應該相互匹配的。

因此,如果從實務領域跳出來,跨國公司之間內在的經濟活動都會因為這種「避稅」的行為被破壞,其後果,從公司層面上來說會導致不正當競爭以及成為跨國企業之間商品、勞務、資本技術之間流通的阻礙。

關於稅基侵蝕的相關的知識你可以查閱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資料,還是說的很詳細噠

國家稅務總局公布G20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2014年成果

簡單來說就是大家都在為稅收制度透明化進行著攻堅戰,讓全球的利潤無處藏身,讓避稅行為得到遏制。

下一部分就是案例列舉了,題目中說到的輝瑞案件的第三者,就是愛爾蘭。

為啥選擇愛爾蘭呢?或許蘋果微軟等公司會給你答案。

蘋果在愛爾蘭投資設立兩家公司,名稱分別為「蘋果國際運營公司」(AOI)和「蘋果國際銷售中心」(ASI)。AOI和ASI由在加勒比島英屬維爾京群島這一國際離岸金融中心由蘋果設立的「鮑德溫」的殼公司控制,而非蘋果的美國總部。AOI、ASI作為美國企業海外子公司的經營所得,直到利潤分配時才需要在美國繳稅。同時,在愛爾蘭註冊的公司,只要其管理權和控制權都不在本國,就被認定為外國公司,叒(又又又表強調= =)不需要向愛爾蘭繳稅,因而妥妥是避稅天堂啊。由於愛爾蘭和歐洲多國簽有協議,部分跨境交易所得還享受免徵預提所得稅的優惠。簡而言之就是少交稅,多賺錢。

另外題主也可以參考14年一起失敗的收購案例。

美國製藥商艾伯維2014年7月宣布以320億英鎊(547億美元)收購英國同業Shire.這樁交易可讓艾伯維將註冊地遷至英國,形成稅收倒置,大幅降低稅負。艾伯維計劃通過收購Shire後在澤西島(Jersey)重新註冊新公司,這樣公司的稅率將從22%降至13%.但因2014年9月份奧巴馬政府出台規制稅收倒置、離岸資金的新規。美國稅收新舉措使收購難度增大,公司需要重新考慮這筆交易的收益和成本。

結果:美國製藥商艾伯維與愛爾蘭製藥商Shire達成一致,正式取消對後者的550億美元收購,並將向其支付16.4億美元分手費。

通過併購改變註冊地的稅收倒置模式。本質上來說是處於高稅負地區國家規模更大的跨國公司借購入其他低稅國的較小公司的機會放棄原國居民企業資格,在低稅國進行重組。表面上,這是一場併購交易,實際上是通過「借殼避稅」將公司註冊地已轉移到海外稅率低的國家,規避了原國的高稅負。

以上~

才疏學淺,望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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