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家最好的小說是《解密》嗎?
他最好的小說。《解密》是本好書,但絕不是一本易讀的書。它的優點和缺點並存,簡單和複雜並存。就好像本書的主人公容金珍一樣,思維古怪,不隨眾人,自成體系,思維跳躍,但在破譯密碼時,碩大的腦袋裡所閃耀出的光芒足以讓眾人矚目。
本書起勢浩瀚,人物眾多。從清朝末年寫起,開篇不過幾頁就經歷了從東方到西方,又從西方到東方的兩次大轉折;時間也從清末到了民國初年,人物橫跨三代;每個人物都不惜筆墨刻畫其神貌與傳奇,也都在不出幾頁,讀者差點把他們當成主人公的時候全部寫死。可以說是出其不意,命運多舛,但也可以說是作者有意為之,就是要把讀者完全置於「閱讀預期」之外,在焦急狀態下自己尋找方向。讀到此時,小說的時間跨度已過幾十年,可主人公的影子還未出現。
接著,在第二篇「承」的開頭,小說的寫作者「我」又跳了出來,用第一人稱(也是第三視角)將「我」正在寫作這個故事的事實和盤托出,並讓故事本身和「我」為此所做的訪談部分雙線並行,互為推進,互為補充,從而讓全書呈現出了一種獨特的迷宮式的敘事奇觀。
因為主人公是一位破譯天才,其身份的保密性讓《解密》的敘事節奏忽快忽慢,手法上也是虛實結合,講著講著總讓不同當事人出來說當時的情況。可是,當讀者正在被那種記實感吸引就要抓住中心點時,又在關鍵處戛然而止。麥家好像拿著一把尺子在丈量似的,不斷在寫作中分毫不差地揣摩著讀者心,總能在最後一刻跳過這幾毫米,讓人有如隔紗看物,好像看到了什麼,又好像沒看到什麼。正是這種夢一般的技巧讓本書始終保持著懸疑性和迷幻性,吸引著人一步一步看下去。
這是他花時間最長寫的一本書,細節處理的最好。
《解密》對於麥家的意義區別於其他所有小說,他有一篇文章,是關於《解密》的。
一本書像一個人,有自己的命,命運總的說是公平的。說真的,《解密》於我似乎不是一部小說,而更像是一段長達十餘年的歷史。這段歷史本身具有小說的某種特性:曲折、離奇、辛酸、複雜、迷離、尋尋覓覓、是是非非、悲悲苦苦,最後總算是苦盡甘來,有個善良的結局。
過去了那麼多年,我還清楚記得動筆寫《解密》的情景:那是一九九一年七月的一天,當時我還在解放軍藝術學院文學系讀書,是馬上面臨畢業離校的一天晚上,大部分同學都在為即將離校忙碌,我卻發神經似的坐下來,準備寫一個「大東西」。這就是《解密》的最初。這種不合時宜的魯莽的舉動,暗示我將為《解密》付出成倍的時間和心力。但我怎麼也沒想到,最終要用「十餘年」來計。十餘年已不是一個時間概念,而是一段光陰,一部人生。其間我有的變異早已把我變得不再是曾經的我。那些年,我經歷的變動之多之大,決非常人所有。首先從身份上說,我經歷了從解放軍、到武警、到轉業軍人、到國家幹部、到有職無業的閑人等「幾重變換」;從居住地說,經歷了從北京到南京、到成都、到西藏、又回到成都的「頻繁遷居」;從做人的意義上說,又必然地經歷了諸多人生大事,比如戀愛、婚姻、生子、貧窮、病痛——有一次,我從雙杠上開玩笑似的摔下來,居然離癱瘓只剩一步之遙;在經受了長達半年的複雜的治療和鍛煉,最後總算贏得了一個「只是偶有不適」的好下場。總之,我的命運不能給《解密》一個好的機遇和待遇,然後它還我以顏色,讓我受盡折磨,似乎也合情理。
因為受盡折磨,我多次打算拋棄它,從六萬字的草稿中理出一個兩萬字的短篇(即《紫密黑密》,發於《前線文藝》1994年春季號),再從十一萬字的草稿中整理出一部四萬字的中篇(即《陳華南筆記本》,發於《青年文學》1997年9月號),都是我曾經想放棄它的證據。但每一次放棄都不成功,因為它在我心中長得太深了,我已無法將它連根拔起。正如一棵盤根錯節的樹,即使攔腰砍斷樹榦,來年照樣生出小樹枝,不屈服於死。
就這樣,《解密》生而死,死而生,生生死死,跌跌撞撞地走來,其步履是那麼蹣跚難看,但蹣跚中又似乎透露出幾分不畏的執拗和蠻勁。我深切地感到,在創作《解密》的過程中,我性情中的所有優點和缺點都被最大地顯現。所以,我幾乎固執地認定,這不是一次寫作,而是我命運中的一次歷險,一次登攀,一次宿命。正因此,我對《解密》情有獨鍾,它幾乎是我青春的全部,我命運的一部分;是我本真本色的苦和樂,也是我不滅的記憶。也正因此,我對《解密》有今天的善終,有一種特別的感動和感慨。
如果希伊斯的妻子的父親沒有被打倒,那麼希伊斯不會以紫密為交換條件,和x國簽協議。那麼,後面的故事都不會發生。紫密,黑密,或許以另一個身份出現。而這個起因,只是在其妻的回憶中一筆帶過。看完全書,我只能感慨在時代的洪流中,我太渺小,被大浪席捲。
解密是我看的第一本麥家的小說,最質樸也最精彩,總覺得他後面寫的一些小說有為了討好讀者而增加人物藝術性卻減少對密碼破譯工作的細節描寫的嫌疑。
《塵埃落定》作者、茅盾文學獎得主、《科幻世界》前總編輯阿來在我讀《解密》 一文中對麥家《解密》曾作過如下評價:
初讀作品,我是被其語言吸引的。應該說,《解密》的進入是過於拖沓了———皮有點厚,而我所以甘心忍受它開始有的「厚皮」而繼續讀下去,純粹是語言在吸引我,那語言幹練、機智,既有質的硬朗,又有美的韻律,有一種語言本身的魅力。但讀完全書,我又覺得語言在其中的魅力是次要的,就是說,這小說出現了不少令我吃驚和滿足的東西。這在我閱讀中不是常事,這也是我有心作此小文的因緣。
我記得,大概在兩個月前,我去北京,碰到《當代》雜誌的幾個朋友,他們跟我饒有興緻地談起《解密》,什麼小說寫得非常別緻,故事很好看,有大智慧,是一部罕見的作品等等。當時聽了也就聽了,心想不過是些溢美之詞而已,沒太在意,現在,我感覺這些話像是蘇醒過來似的,都在我的耳際響著。總體說來,我以為《解密》不是一部磅礴之作,甚至全書沒有一個恢宏的場面和激烈的情節,但它確實是罕見的,從題材,到人物,到故事,到故事的講述方式,以及人物命運的演繹,都令人感到陌生和奇特,像不是從當今這片文學土地中長出來的,而是從天外飛來的,有點怪異和怪異的妙趣。作品從語言到結構,再到情節的設置、人物心理的探尋,甚至在每一個細部的處理上,作者都顯得處心積慮,小心翼翼,有種挖空心思、機關用盡的感覺。看得出,麥家寫得很用功,很累,從某種意義上說,他也達到應有的回報,作品顯得小巧、精緻,有劍走偏峰、出奇制勝的效力。但以我對長篇的認識看,我又覺得它過於精巧了。因為精巧,勢必難以做到磅礴、渾厚,因為追求精巧而丟失渾厚,這對一部長篇來說顯然有些失算。我常跟人說,寫長篇就跟搞雕塑一樣的,不要在細部上刻意去求精尋巧,有時候粗糙一點反而顯得結實、有力。當然,《解密》從題材說本身不是一個恢宏的東西,刻求它達到磅礴、渾厚之勢,是有點勉為其難了。
麥家的故事都不錯,最好的是那個老鬼李寧玉的故事,這個形象是中共地下工作者的經典形象,努贊!
但是為什麼我覺得《解密》這書爛極了,簡直一無可取之處,連天涯上的很多連載都不如?
剛看完覺得名過其實吧…全文比較散,看了一半還沒進入情節呢,凸…大概賣點不是在情節精彩而是人物塑造?實在愛不起來,就像一張簡歷全篇用形容詞吹噓一個人多膩害卻沒有實際成果來支撐。私以為最好的小說應該是暗算啊精巧大氣,當時先看電視後在毛概課上刷完小說也算接受了愛國教育哈哈哈,過了這麼多年依然鍾愛黃依依(大概是我第二鍾愛的熒屏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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