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羽毛球發球規則的更改?
國際羽聯更改發球規則
只規定高度,不規定過腰了請問這對羽毛球運動發展有何影響?
羽毛球比賽是贏球方發球。採用這一規則的前提是接發方優勢。所以,限制發球威脅是必然的。
相對應的,乒乓球和網球是換髮球制,是因為發球優勢。由於網球的發球威脅受身高影響很大,所以發球局規則一直保持到現在。
安塞龍那個吐槽視頻有些胡鬧。沒人規定反手發球時球杆只是略微朝下,老一輩的反手發球更常見的是拍桿明顯向下,如今這種拍桿更接近水平的反手發球方式可能和過手規則修改有關(不確定,以前可能是擊球點必須明顯低於手,現行規則是拍桿需指向下方)。歐洲一些雙打球員(好像有個丹麥女雙的),然後肖潔的教程,國家體委教程里的示範,都是拍桿明顯向下的方式,不需要你把手放到膝蓋那麼低。
很多人低估了發球的身高優勢,低估了發接發的激烈程度,才會優先考慮高個子發不順的問題(其實問題並不大,見前一段)。對他們來說,偷後場可能都不是第一考慮的問題,首先是網前球的質量,擊球點高那麼球速就快,就不容易被抓;擊球點低的,對手更有機會撲到網口下壓。這不是訓練能解決的問題。平射球問題也有人說過了,同樣是合法的平射球,同樣到你額頭高度,高出手點的球速就要快很多,當然那個級別平射球基本是送;偷後場放到最後,是因為這東西主要是個威懾,碰到保護後場意識很強的比如傅海峰、林丹,你敢偷就是一拍死,不過這問題也確確實實存在,而且過腰違例是執法重災區,尺度不好把握,誤判還多,乾脆頂個死標準,甚至可以挑戰。
在大賽領域,對發球的考慮只需要考慮小球、平高球(=偷後場)、高遠球,發球高度統一標準主要限制的是發小球時高個子的優勢,但確實也帶來了遠離發力舒適區控制力下降的問題,但這是訓練能彌補的。對平時打球,如果好好按規則來的話,倒是能限制高個子的平射球威脅,雖然我覺得除非是對手太高+你準備不足/接發水平落後對手發球水平太多,不然合法的平射球不是事。要是不把規則當回事,那自然沒用。當然了,固定發球高度意味著可以在球杆上標註這一高度,也許有助於鼓勵尊重規則。
規則修改這事兒羽毛球比較少。
乒乓球籃球就多了去了。
但回到一個根本問題,改規則的目的是什麼?
改規則的目的是為了限制某些bug一般的存在,給大部分人都能吃上飯,而不是直接把一部分人飯碗給砸了。
乒乓球那些個改革就不說了,很多其實比羽毛球這次的改革更扯淡,要不是中國隊適應能力實在bug,每一次改革對中國隊都是滅頂之災。
比如NBA多次修改規則,為了鯊魚改三秒區,為了伯德改三分線,但時至今日,籃球還是一個所有人都能玩的遊戲。雖然高個子佔優勢,但小托馬斯這樣的175也能找到生存的方式。
羽毛球這次改發球規則就屬於砸人飯碗。
一刀切地設置發球高度,雙打就成了一項逼死高個子的遊戲,185+的請退散吧,你們連發接發都過不去。
發球高度110cm是什麼概念?
我的身高大概在179cm,上次訂西裝量到的腿長是106cm。按舊的規則到最後一根肋骨下緣怎麼著也得120cm了吧。新規則等於直接拉低了10cm。我發球都且得小心著來。安賽龍伊萬諾夫科丁李俊慧劉雨辰那樣190+的真就像視頻那樣,只能跪著發了。
這個規則如果真的實行下去了,就不出五年,男雙項目170遍地走,高個子被虐成狗。
單打還好些,但也夠慘了,安賽龍世錦賽新王,每次比賽不管對上誰,先跪為敬……
我真的很難想像,這是歐洲人當世界羽聯主席能幹出來的事兒。拉爾森這是賣了整個歐洲啊。
發球規則的確應該修改得更客觀,但不是用這種欠考慮的做法。謝邀!
視頻好多沒時間剪輯……給大家看一個先(捲髮小哥194,1.15在他襠:)別問我怎麽知道的)
感覺這個我寫的隨便了點,引起了挺多人的不滿,在此道歉。首先我要聲明的是第二段的懟臉啊平抽啊都是玩笑話,別說高度測試了,光是攻擊性就不是合法發球。第二,也是我認為不合理的地方,對高個子的約束太大了,首先看圖。如果這個規定執行,那能看到日本隊的平抽發球,丹麥印度俄羅斯表示mmp。開局都無法公平,玩不起來了。就像是你和對手五五開,你拿著30塊兩把的拍子跟對面打比賽一樣,硬體問題。我個人的想法是如果真的想規定發球,比賽前量一下球員的腰,然後記錄到儀器里……
這條規矩真的通過了的話,羽毛球也就要沒落了吧。以上。蘇卡穆喬:打球過腰?不存在的!我頭下全是腿!高票說的不錯改規則一般都是為了比賽更「公平」的進行你巴克利傑克遜等人用屁股用過分了,所以只能用5秒;你奧尼爾太壯推不動,那麼請自覺離籃筐遠一點;乒乓球其實也是一樣,中國隊太厲害了,如果真的弄的所有比賽其他國家都只能爭銅牌,長期來看對乒乓球推廣也是不利的。規則修改都是為了限制超級牛掰人物,讓比賽的不確定性更強,結果更有懸念,才能提高觀眾的興趣。現在羽壇就像排球籃球一樣,被高個子壟斷了??所以真心看不懂為啥改……
這條規則就是垃圾,徹底的垃圾。
這不是公平,這叫做平衡。高個的球員身高臂展腳步更大,相對於轉身慢重心高等弱點,優勢是殺球尖而無死角,防守兩步走全場,一步加手臂就能回球。優勢更明顯。
這個規則說白了就是說來制約高個,不讓你發球那麼舒服,削弱高個的一些優勢。發球定位置就能防止胸前發球?笑話,不過腰時候不照樣胸前發球,定高度又能怎樣?Nba 應該出台一個規則,每個人限跳2.5好了,把身高這種天賦用規則制約一下,平衡被。安賽龍那個跪地發球真是精彩的諷刺。不同意那些大喊「」對高個子不公平」的回答,不管這些回答的贊數是多還是少。
首先,我認為這條新規並非針對高個子球員,它最主要的目的以及最重要的影響對象是裁判。關於發球絕對高度的判斷,用「不能過腰」這個原則實在是太模糊——不管你們有多眷戀傳統,不合理的就是不合理,即使是相同的身高,有人腰長腿短、有人腰短腿長,具體的「腰」在什麼位置,恐怕不脫光了衣服都不好判斷吧?
110厘米的高度就是把公正的尺子,即使有爭議,在慢鏡頭回放或虛擬技術中也能看出真相。插一句:羽毛球運動員的身材並非越高越好,過於高大會有轉身和啟動過慢的缺點,也不利於近身的快速抽打,羽球運動多年的發展已經證明了這一點。所以沒有必要用發球規則來刻意限制高大化的趨勢。如果以後隨著人種進化,高大球員也同樣具有靈活的身手,那還不如直接把球場擴大、把球網加高,迎接這一發展趨勢。其次,讓我們回過來看以往發球規則的意義,之所以有過手過腰的禁令和發球區域的限定,不正是為了避免發球具有過強的攻擊性么?你覺得新規則傷害了作為高個子的優勢,這個傷害不正是限制發球高度過高帶來的攻擊性么?這和以往規則的原則不矛盾啊。如果不限制發球攻擊性,那還不如向網球看齊,比賽從扣殺開始,當然其他規則也得改,要設發球局了……
那些嚷嚷說降低高度就不會發球的,至於這麼誇張么?換個體位就不會xxx了?降低點高度就發不了球,這打球水平得是有多低啊?沒法想像。不過是個習慣動作而已,影響的也不只是高個子改,矮個子一樣要重新適應,除非你以前的發球高度正好是110。
那些說矮個子今後可以用平抽發球的,是沒打過羽毛球么?
1,出手點限制在110下方,而球的過網高度在150以上之間,球速過快會怎麼樣?會出界!2,為什麼以前有不許過手的規則?因為上手球比下手球更有攻擊性(尤其是正手),可是只要身高超過160,面對110的出球點恐怕都得蹲下來才能使用上手位擊球吧?3,你們以為發球點低就沒法快速抽球么?我前不久還做了個試驗,正常站位,下手位擊球,擊球點離地面約20公分,離紙箱子大約1米5,照樣把球打到紙箱子里。我純業餘的都能做到,你們可以想像一下職業球員什麼樣。哦,還有說發球點降低了會讓發球變慢的,難道不能反過來想想?不覺得你們以前是靠高點發球佔了便宜么?
改個發球規則就覺得是對高個子的限制,你們怎麼不去玩籃球排球那些沒限制的?還有預言幾年內羽壇變成170的天下的,咱們走著瞧唄。看到目前高票的回答,覺得還是回答一下吧,不要被它誤導。 這個規則只是改變了原來不公平的局面。小個子發平射球?發球高度一樣,高個子矮個子發球的威脅性沒什麼差別,因為現在新規定製定的高度針對的是網,而不是人。只要發過去的球不是往下走,高個矮個一樣的。原來的規則是不能過腰過手,就是因為這個過腰的規定,高個的人明顯佔優勢。不要想當然的以為新規定讓矮個的人佔優勢,而讓高個的吃虧了,實際上是讓原來的不公平相對公平些了
各位觀眾,歡迎觀看羽超聯賽總決賽,現在是第五場混雙第三局的關鍵時刻,21:20,安賽龍發球
好球!冠軍!安賽龍高質量發球,對方回球質量不高,撲網得分!我們看到,安賽龍這次比賽中多次在這個位置使用這個發球,有效的破壞了對方的接發搶攻!這個球的質量的確非常高!毫無爭議的冠軍!
。。。
21:21
?
奧,不好意思解說眼睛裡進沙子了,這球是奧原希望發的,發球過腰違例!
對奧原希望來說,發球擊球點必須在0.8米,高了就是違例。安賽龍的擊球點可以在1.2米。奧原希望模仿安賽龍的發球,只要超過0.8米,就屬於違例。而安賽龍的擊球點可以在0.8米到1.2米自由選擇。
個人認為新規則沒什麼問題
隔網類的運動,因為缺少身體對抗,判罰的依據應該主要在球的運行上,應該可以做到不看人,只看球的軌跡,就能判斷誰得分。
對抗類的項目之所以對動作有限制,是要保證安全性,還有難度要求。
乒乓球里規則基本上只有無遮擋是對動作的要求,其它全是客觀性的針對球和拍的規則。然而無遮擋的目的是公平性,不搞對手看不見的小動作。
受限的原因是違反公平性,觀賞性,會讓這項運動變得不可琢磨。
然而羽毛球老規則下,2米的高個子,在不過腰的情況下,發球擊球點可以接近球網,1.5米的卻不能抬高手臂,在同樣的位置發一模一樣的球,就沒有任何理由了。
同樣的出球線路、弧線,違例不違例,判罰的根據應該是跟人無關的。
奧園希望在1.1米胸口發球,如果判違例一定是有其它原因,而不能因為她身高矮。
規則不因人而變,而不同的人需要適應相同的規則。就像高個子和矮個子都要適應乒乓球台的高度,籃筐的高度,羽毛球網的高度一樣。
先回答有何影響吧,我覺得可能會對未來一流高手的平均身高有一點很小的影響(對男女影響不同)。至於合理不合理,那不同身高的人肯定有不同的看法。我的看法是:看規則更改後一流高手平均身高變化是否更接近所有人類的平均身高(男女分開)。更接近就說明更公平,遠離就說明不公平。
按照我大天朝的理論來講 這叫沒有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_-||
個人認為這條規則改得可以。用過腰來說太模糊。變數太大。直接用高度來限制明顯更好。雖然世界羽聯挺不靠譜的。比如什麼推廣沙灘羽毛球。改15分制之類的。但是發球這條個人認為改的好
矮個發球不用墊腳尖了。。。挺好的。我覺得反而是公平了,起始高度都一樣。
沒有什麼公平不公平的,單純的矯枉過正。你讓矮個子的踮起腳發球跟高個子的彎下腰來發球是一個道理。只能說羽聯覺得目前大個子太多了想帶些小個子玩,標準的宏觀調控手段。
那奧原希望可能可以在頭頂發球
然後,丹麥的科爾丁(2.05米)大概需要跪著發球暫時想到的幾個
如果廢除過腰,只看1.15米(1.1米)對高個單打選手,要麼蹲,要麼彎腰,發球後第三拍的發力習慣需要大改,預計通過加強下肢力量實現低姿狀態的敏捷抓推,通過進一步加強核心肌群實現這種身體姿勢接下壓,可以預見進一步增加的肌肉量,高個子單打選手的體能壓力更大。對佔T頭髮球的高個雙打選手(男女雙及混雙女),接發球推腰會受到一定限制,第三拍封網侵略性會更強。
對混雙高個男,橫向移動能力的要求會更高。
隨便扯扯第一,對以前過腰的主觀定性改為定量,更容易判斷是否違例,我想這是主要原因吧。
第二、降低了高個子球員的發球威脅,平衡了發接發階段的身高影響。防止羽毛球運動走向「巨人玩的遊戲」。
至於加了這個規則,小個子在多拍中還是占不到什麼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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