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仙劍多年,最終發現趙靈兒、林月如並不屬於我,而是屬於姚壯憲(的賺錢利器),怎麼破?


劉亦菲胡歌也不屬於你啊!醒醒!


姚仙畢竟是仙劍之父,這麼一個大IP握在手裡不賺錢難道憋情懷嗎?

他拿靈兒月如去賺錢,與我無關。

在屬於我的世界裡:

李逍遙不會穿越找景天;

景天不是菜牙;

紫萱不是那個浪蕩女子;

陳靖仇不會飆方言;

百里屠蘇不會是個面癱貨。

對於我,

我可以讓靈兒停留在與李逍遙的初相遇;

可以讓月如一直活在「吃到老玩到老」的誓言里;

可以讓天河四人長久的看著即墨的花燈;

讓夏侯瑾軒不參與武林的雲波詭譎。

最近仙劍5和古劍2也上了日程,不管怎麼毀魔太子、偃師和沈夜,都該一笑而過。

所以題主,你的仙劍世界和姚仙的仙劍世界不同,你又何必糾結靈兒和月如是他的賺錢工具?


可以用別人更慘的遭遇安慰自己。

日本漫畫界第一鬼才:鬼頭莫宏

他最出名的一部作品是《星星公主》

裡面女三的人氣很高,恰好鬼頭的助手特別喜歡這個角色,然後好死不死還讓鬼頭知道了。

結果鬼頭在結局之前為女三安排了一場莫名其妙的輪姦戲,而且還把女三給砍頭了。

助手被氣跑後,專門畫女三的同人尋求安慰。

有藝術家的就是以別人的痛苦為營養成長為大師的。


你需要《HoneySelect》然後在裡面把她們創作出來


我玩了那麼多年的黃油,推了那麼多二次元妹子,結果尼瑪每次都是用遊戲里的男主推的,從沒有一個妹子是咱們三次元大老爺們親自推的(除了君與彼女之戀),敢情咱們那麼多時間去攻略妹子,最後還是幫別的男人和妹子上床然後共度餘生。

你居然還抱怨靈兒是姚壯憲的?有意思嗎


這種問題何必邀請我。。。

你用金錢獲取了一段令你難以忘懷的奇妙經歷,你作為李逍遙認識了許多的人,聽過了許多的故事,經歷了幾番冒險,收穫了愛情,最終得到了一個不美好但好歹算「愛過」的結局。

然後你退出了遊戲,嫌棄劇情和女主只是別人賺錢的工具,吐槽自己被坑了?

這和你去做大保健,射完,點了根煙,然後嫌棄漂亮小姐要錢,有什麼區別?

耍流氓嘛!


「我真傻,真的……。林姑娘抬起蒼白的臉,我單知道他帶個美貌少女出現在揚州城外,卻哪想到他們已有一夜之情,珠胎暗結。為他尋訪趙姑娘的下落,那一段時間,我們一路歷盡艱險,斬妖除怪,還被關進大牢,直到救出趙姑娘才知道他們之間的事情。可是當鎮妖塔垮塌時,我還是替逍遙和靈兒擋了落石…香消玉殞的瞬間,手裡還緊緊握著那柄玉女劍…

聽到這裡,大多數玩家已經沉默,有些老玩家在單機平台沒有聽過,還要到手游平台再付費支持下。暢遊,駿夢,中手游,騰訊紛紛簽下故事改編權。

「我真傻,真的。當遊戲介紹出現這樣的標題,玩家就來買單。直到幾十個不同版本換了不同包裝後,變著花樣的吃卡,打怪,煉器,幫派,國戰後,那些最善意的玩家眼角也擠不出一滴眼淚…

我真傻,真的!林姑娘又一次嘆口氣,路過的玩家說:不就是還要個648嗎?

林姑娘愣了:又說:我單知道…路過的玩家說:美貌少女和他有一夜情懷了娃!

林姑娘不知所措的看著周圍漠然的玩家,抬頭問:師傅,玩家都怎麼了?

酒劍仙說:別怪玩家,要怪就怪你爸把你賣太多了!


怎麼不屬於我了,我買了這遊戲,裡面的一切東西都是我的。

別說月如靈兒,就連李逍遙也是我的


想太多系列(微笑)。

遊戲以及其他作品一旦面向受眾,就不屬於作者自己,當然更不屬於具體某個受眾。

即使作者製作該遊戲的初始目的是盈利,但該遊戲也不僅僅屬於他自己,需要經受玩家的質疑,評論和重新解讀。他對該遊戲僅剩下的是署名權,著作權,以及從中獲利的權利等。

喜歡遊戲可以試著自己做遊戲,研究硬體,編寫程序,開發軟體,做網站,編寫故事,寫同人小說,玩音樂,作詞作曲弄樂隊,以及研究繪畫,三維建模,做雕塑,搞科研,發明專利,創業,戶外運動,體育鍛煉,學習文化,思考哲理,修生養性等。

一個遊戲可以啟發人們的智慧和創造力知道嗎?這個遊戲的價值也就最大化了。

沒必要糾結於遊戲是誰開發的,你如果有能力做一些事,就做出你的成果;如果沒有額外能力或懶得去做這些,做個快樂的玩家不可以嗎?


不賺錢你願意給我白寫?


午夜看到這個問題,簡直忍不住為題主清奇的腦迴路鼓掌吶喊,太棒了,啪啪啪。

真的沒太大貶義,真的我玩遊戲這麼多年從來沒發現過這麼刁鑽的角度,可能這才是愛吧。

不過這麼說的話簡直沒幾個遊戲或者電影可以玩跟看了,建議樓主投身於找個真正女朋友或者做個女朋友實在不行捏個泥娃娃的偉大事業中去


之前我玩《生化奇兵:無限》玩到最後發現發現伊麗莎白不是屬於我的;後來我看了一些動漫《re:從零開始的異世界生活》發現蕾姆不屬於我;後者我只是一個觀察者;前者,我看似過關斬將,付出努力,但是我只是一個幫助主角到達結局的一個觀眾,也就是說還是一個觀察者。後來漸漸的發現一個人是不可能被擁有的,一個作品裡面的人物也是。對於文藝作品,有一個觀點大概是講,作品一旦寫出,那麼作品便具有獨立的生命,這個生命是作者與讀者共同賦予的(那部《re:造物主》估計就是基於類似觀點來延伸出來的故事),具體是那個人提出的我也不太記得了。如果你不喜歡桃狀憲的行為,那麼你就在心裡否決他,靈兒、月如並不屬於他(ip或許是他的)。一千個人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也不能說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是唯一標準的不可否決的,因為哈姆雷特已經是一個獨立出來的人了,他存在過,但不是在歷史,而是在書上,靈兒也是,月如也是,他們不屬於任何一個人,他們只屬於那個讓你刻骨銘心的只屬於他們的獨一無二的故事中。


賺大錢,把仙劍的IP和公司買下來

或者找個心理醫生開導一下


少年啊,勇敢的走上同人的道路吧!


問得好,說明題主已經有了自己的想法。

這其實是一個「移情」的問題。

題主或許可以這樣問,移情於一個虛擬角色是合適的嗎?私以為,是可以的,但這種移情不能佔有你的全部。除了對虛擬角色的喜愛之外,還應當建立自己的社交聯繫,否則就只是沉迷,最後對其背後的得益者大加痛斥,如你這般。金庸在天龍八部里塑造了一個痴迷於雕塑而對真人不顧的無涯子形象,就是此類過度移情的典型。

一般而言,文藝作品的角色都是某種信念或理念的具象。看待這種信念等價物要有正確的心態,即這種信念或理念只是對你自己起作用的,其它人可能就棄之如敝屣。這種把某種信念賦予給作品角色是創作者常用的手法,然而角色是虛的,理念也是虛的,只有你是實的。所以你可以選擇一種理念去相信,或者開創自己的理念。

啰嗦了一堆,不知道題主明白了沒有。


第一,你可以自己也製作遊戲,以心目中的「趙靈兒」「林月如」等人為藍本,在不涉及侵權的情況下構造出新的人物,從此她們就屬於你了。

第二,你可以寫小說啊,在你的故事裡,她們就屬於你,任你如何安排。


應該是最近才成為了賺錢利器,大家看看仙劍手游就知道了:

仙劍奇俠傳(騰訊)

仙劍奇俠傳3d回合

仙劍奇俠傳(軟星)

仙劍客棧

仙劍奇俠傳online。

從騰訊代理的手游開始,仙劍一迎來了井噴時期,各個仙劍手游用仙劍一找情懷,然而結果就是一次次傷了秈米的心。


你就算有了女朋友或者老婆,她也不是屬於你的啊


你應該買 vr女友


題主可以和b站那些特效大佬比如@神奇的老皮和@特效小哥studio一樣學習技術,做仙劍人物亂入我們這個次元的圖片或者視頻啊,這樣從某個方面講不就留住這種情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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