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意識中認為自己活著是為了贖罪,具有自毀傾向,如何調整自己?

閱讀完《給明年依然年輕的我們:慾望、外界、標籤、天才、時間、人生目標、現實、後悔、和經歷》一文後,採用文中方法尋找「我這一輩子活著為了什麼」的答案,花了一個多小時,幾次都寫到想放棄、終於在寫到200多條,寫到「為了贖罪」時竟然崩潰大哭。

我個人有一種先天的憂鬱,看藝術作品也總是傾向於氣質很悲傷的,比如喜歡苦逼的作家赫拉巴爾,喜歡安哲羅普洛斯的電影,喜歡楊德昌。在苦難里我能找到一種內心的平和。

生活中是一個自毀傾向比較嚴重的人,暴飲暴食,情緒不穩定,INFP。我從小信仰天主教,但是並不遵循教旨,也並不虔誠。所以發現自己的潛意識裡認為「活著是為了贖罪」時非常驚詫,也不知如何自我調整。希望知友可以解惑指點,謝謝!


當第一次聽到 「生而為人,對不起」 這句話時,太有共鳴了,覺得自己也是如此,滿是愧疚地、不幸地、毫無希望地活著。但是,我現在卻改變了看法。

在心理認知的過程,自我判斷和社會判斷都會形成某種歸因模式,比如有的人將負面的、不道德的和失敗的事情歸結於外因,好像這是世界上只有他自己是對的;而有的人將這些(比如自己人生或者戀愛上的不幸遭遇)歸結於內因,認為所有的錯誤都來源於他自己。通常後者會有很強的宿命感,覺得一切都是自己命中注定,容易將不必要的責任攬到自己身上,這種失責感和愧疚感常會造成一種狀況:搞不清到底那些是自己的錯,哪些是別人的錯,最後就一直惡性循環。

當我們進行判斷與歸類 (judgment and attribution)時,我們對一些線索 (cue)的識別會格外敏感,比如小時候我爸爸經常苛責我這做得不好、那又做得不好,從而,我對自己不好的地方會特別敏感,因為我們長時期習慣去尋找這類線索,即使我爸爸不在身邊,這些線索在我們心理認知上的可識別性 (或可診斷性 diagnosticity)也會更高。在一些氣質歸類理論中,對於過去氣質或者印象歸類是作為判斷對方行為的基礎,但是這種印象帶有階段的局限性,會形成偏見(Ybarra Stephan, 1999),比如我幼兒園時候朝很討厭的女生吐口水,不代表我還會這樣做,一般來講,自我歸類形成的偏見和錯誤在一定時期內會消失 (Burger, 1991; Burger Pavelich, 1994),與他人偏見不同的是,我們這種愧疚型人格的人對自己存在著很強的偏見,這是一種基於先前自我印象而形成的自我偏見,比如,我已經在很多方面超越了我絕大部分的同學和老師,但是卻經常覺得自卑和毫無成就感,那是因為我們習慣忽略自己逐漸積累起來的優勢,依然停留在過去的劣勢當中,並增強了對當下劣勢的感知,只有巨大的成就感會讓我們短暫地忘記那些劣勢與卑微,一旦有新的挫敗或者成就感減弱,又打回了原型。

另外,壞通常比好表現得更強力,我們自我去避免一個壞的定義的傾向性要多餘追求好的自我的傾向性 (Baumeister, Bratslavsky, Finkenauer, Vohs, 2001)。因此負面信息對自我的影響要大於積極信息的影響,就像你高考失利可能會成為你一生的痛,但是高考勝利後你的興奮勁沒兩月就過去了。人生有時盛,有時敗,對於大部分人來說,是相對比較均等的,但我們總是更容易記住失敗和那些痛苦,其實對自己是非常不公平的。

同時,長期受到負面定義會讓我們感受到一種不完整自我 (self imcompleteness),特別是在道德上,這種自我感覺會增強內在的緊張感 (tension),從而驅使我們進行自我清洗 (self cleaning)與奮鬥 (moral striving),通俗講就是自我救贖。普通人在愧疚後會產生彌補行為,並在自己贖罪到一定程度獲得自我認證 (self licensing),自我得到修復,從而減少緊張感 (Jordan, Mullen, Murnighan, 2011)。但對於一些人來說,由於長期受到否定,自我不完整感很難得到修復,所以造成心理失去彈性,內在的緊張感一直持續、不能停歇,容易造成過分地不安全感與愧疚,使我們完全不能放鬆下來,也就不能產生自我認證,也不能完成自我救贖。於是就開始苦海無涯,看不到盡頭。換個角度來說,這種人在持久性的不完整感的驅使下是在追求一種不切實際的完美自我,並且絕大多數情況下最終會失敗,因為緊張感讓他們更加局促,視野更關注於細節或眼前,反而主次不分,最後一團糟。這裡比較好的辦法是,重塑自我認證,比如寫下自己的優點,幫助過的人,在學業或者事業上的成就。再比如,如果出了錯,那麼哪些是自我責任,哪些是他人責任;在自我責任重,哪些是我理所能力的,哪些是無能為力的。在這些練習中,負面自我就不會變成一種大致印象,而是逐條有跡可循的。

贖罪或自毀的傾向也可以解釋為習得性無助 (learned helplessness),一種通過反覆刺激或者學習形成的一種無望的心態 (Seligman, 1975)。我個人認為,習得性無助的本質是長期進行一種模式的學習,從而喪失了對其他模式的學習能力。當你習慣於用愧疚這種情感來解釋你對事物的負面反應時,就會陷入盲目。其實人生並不是沒有希望,而是進入到一種自己沒有希望的認知循環。本來手上的牌不好也不壞,有時甚至是一手的好牌,最後就被習慣性當成爛牌來打了。包攬責任對於我們這種人來說非常簡單,因為正是我們自身具備這種長期的愧疚模式,甚至常被視為理所應當。幾年前,如果有朋友找我幫忙,不管如何,我如果沒有幫別人,我心裏面會非常有愧疚感,但現在就不太會有,因為我會想考慮我幫別人的這個忙是他自己主觀可以做的,還是客觀上迫不得已的,另外會不會嚴重影響到我的生活,因為有的問題並不是我造成的,但不能因為他自己造成的麻煩,然後給我的生活也來造成麻煩,這是說不通的。自我綁架不是一種善良,而是不分輕重的魯莽與慣性。不妨多接觸一些積極心理學,比如積極心理學之父Seligman的《認識自己,接納自己》。

關於自毀,我們這種人的挫敗感是內向性的,輕微的挫敗通常導致的只是情緒低落、更加敏感、以及導致自我迴避,而嚴重的挫敗常常會導致自我攻擊行為。對於那種喜歡把責任推給外界的人就容易攻擊別人,甚至報復社會,而傾向於自責或者愧疚的人,常常攻擊自身,自殘或者自殺。我自己對內的攻擊行為遠大於對外的攻擊行為,但是不管是我迴避那些問題,或者自殘想死,最終問題還是沒解決。生而為人,難免做錯事。比如在戀愛方面,就像第一次戀愛一樣,難免有些青澀、笨拙,甚至狗血,但不能說就此就覺得此後的戀愛都會是悲劇。每一段戀愛都是因為某種積極正面的因素讓我們去決定開始,但是每個人在戀愛後又不知不覺地回縮到自己的老路上來,忘了當初的積極樂趣,在戀愛里出演自己預設好的悲情角色,自我沉醉不願醒來。有時,我們總是用一種固定的錯誤模式去做一件事情,當然會得到固定錯誤的結果,最可笑的是我們還對自己說,你看,果然不出我所料,又虧欠了別人的,然後就可以順勢進入起伏不定,山呼海嘯的情緒模式。撞了南牆還繼續撞,不撞死自己才怪。有的債這輩子欠了就還不清,有的錯犯了就無法彌補。所有的遺憾與錯誤往往只有一個用處:升華自己的人生,讓自己變得更好。那些過去的傷痛變成我更強大內心與更加充盈與積極未來的腳註。

另外,對於情緒的穩定與選擇哪個宗教並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而是和你自身對事件解釋的傾向性有關,因為每個宗教都是圍繞著人生的價值觀問題,都提供生命修行的方法,但是因為理解和解釋宗教的視角不一樣,有的人就積極向善,有的人卻要拉著別人去陪葬。我特別喜歡心理學家津巴多的一句話,大意是:過去是無法改變的,但是我們可以改變對過去的解釋。

生而為人,謝謝!

最後,請你完成以下的練習:寫下你做過最糟糕的事情或者時光,然後每天花幾分鐘想一想它們給你帶來了什麼好處?

參考文獻:

  1. Baumeister, R. F., Bratslavsky, E., Finkenauer, C., Vohs, K. D. (2001). Bad is stronger than good. Review of general psychology, 5(4), 323.

  2. Burger, J. M., Pavelich, J. L. (1994). Attributions for presidential elections: The situational shift over time. Basic and applied social psychology, 15(3), 359-371.

  3. Jordan, J., Mullen, E., Murnighan, J. K. (2011). Striving for the moral self: The effects of recalling past moral actions on future moral behavior.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 0146167211400208.

  4. Seligman, M. E. (1975). Helplessness: On depression, development, and death. WH Freeman/Times Books/Henry Holt Co.

  5. Ybarra, O., Stephan, W. G. (1999). Attributional orientations and the prediction of behavior: The attribution–prediction bia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76(5), 718.


謝謝邀請。

天主教等一神論宗教為了解釋人為什麼在世間遭受許多苦,而創造了所謂的「原罪」的說法,這種說法的後果就是你的這種想法:「活著是為了贖罪」。懺悔本來是個好事,但是「原罪」的說法負面效果導致了一些人的嚴重的執著,在這種執著下,人更加的痛苦——這就叫做悔劍入心

就等於是把懺悔當做一把劍,時不時的戳自己兩下,用痛苦的方式贖罪,用痛苦折磨自己。——這是不對的,是在走極端。

世間法(包括天主教)無法解決這個事情,題主去學佛吧。佛法告訴你,罪性本空,不應該走極端去執著。你去找罪,罪的本體並不真實存在。

佛法有非常高級的懺悔:

罪從心起將心懺,

心若滅時罪亦亡;

心亡罪滅兩俱空,

是則名為真懺悔。

推薦題主去看《心經》或《金剛經》,這兩部經是破執著的。

摘錄一段心經: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五蘊是,色、受、想、行、識。

想就是各種思想,也就包括了題主所說的「原罪」思想,識就是普通人所說各種意識、潛意識——這些統統是不可得的。乍看似有,但求其實體,而了不可得。以般若智慧去觀照,可以知道它們並不實際存在。所有痛苦也並不實際存在。

當你很痛苦的時候,你可以思維如下:

我現在痛苦,是因為我知道痛苦。但是痛苦並不是時時刻刻存在。當我不痛苦的時候,我知道不痛苦。

因此,我知道痛苦和不痛苦。也就是說,痛苦在,我在;痛苦滅,我仍然在。

所以,我跟痛苦並不是同一個東西,我並不隨痛苦的生滅而生滅。

痛苦不是我,我不是痛苦。

如果痛苦是我,那麼痛苦不存在的時候,我何在?

痛苦不存在的時候,知道痛苦不存在的那一個又是誰呢?

所以,我知道痛苦和不痛苦兩種狀態,但我選擇「我是知道」,而不選擇「我是痛苦」。

當你選擇你不是痛苦的時候,請問:痛苦以何為體?——到此,痛苦無體可得!

這樣你就把痛苦跟你剝離開來,然後就把它甩掉了。

所謂的「原罪」也是同樣的道理。


可以這麼說。可以理解成罪。也可以理解成行為的局限性。也就是說人類自身沒有理解更強智慧的能力,造成了人類的自暴自棄。所以,應該把慚愧化為動力。你可以看看般舟三昧經。


這需要深入潛意識,了解認為是怎麼形成的。


蒙昧的力比多,看表面描述題主太會貼標籤給自己了,還沒有更深刻的反思。

通俗點說:中二。

不要在乎心理學定義或者宗教教義,就反覆思量這個問題,不斷的思考

不斷的記錄思考的答案

如果你的答案一兩年還是一樣

說明你還沒有走出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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