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為何杳無音信了?
01-13
有懂法的大神來普及一下現在這個案子進入什麼流程了嗎?什麼時候必須要公布結果,還有王欣現在是不是不應該關在監獄裡了?
以下所答均為根據網路反映的時間以及相關法律進行推測,僅供娛樂。1,個人揣測目前應該是最高法院批准延長審限階段。理由如下:基層檢法層面依法可控審限為11個月(3個月審限+1個月補充偵查+ 3個月審限+1個月補充偵查+ 3個月審限), 如果該案是2015年2月8日提起公訴,那麼應該在2016年1月多就得宣判,所以揣測如果快播案庭審沒有開的如此轟轟烈烈很可能就當庭宣判了,因為庭審是卡著審限的。但是,關鍵的但是,轟轟烈烈了,所以法院需要慎重考慮。 個人感覺這幾個月很可能用到了「特殊案件經上一級法院批准審限可以延長三個月」的規定,即使這樣到4月份上級法院批准延長的審限也已經過去了。那麼直到現在還沒宣判只能是最高法院批准延長審限。
2,緊跟著第二個問題依法沒有答案。 因為最高院批准延長審限可以重複申請,原則沒有次數限制。並且這個案件的確特殊,法院慎重考慮是非常必要的。所以除非相關辦案人員沒人知道什麼時候宣判。但是根據公開原則以及案件前期的影響,應該會提前公布宣判時間,所以題主可以關注新聞。
3,根據相關規定,只有在有罪判決生效後才會將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移送監獄。目前還沒有宣判,相關被告人不可以被移送監獄。一般情況下,正在審理案件的在押被告人都會羈押在審理法院所在地的看守所,具體到本案的話很可能是在海淀區看守所。再次申明,以上所答均根據網路提供時間節點和訴訟法相關規定推理得出,僅供娛樂,不必當真。我TM都故意裝作不記得了,你還在這裡提。都別提慢慢忘了,說不定就放快播一馬了,你這一提,知乎的領導就想起來了。哎,快播回歸,遙遙無期,熊孩子,看你提的啥問題。
快播沒了,你很開心嗎?
是不是你有媳婦?有媳婦就了不起啊?
嘿嘿,我也有媳婦。可是還是懷念和快播生活的那些年。你瞧,你這問題都沒人關注。
據說是在等我們忘
現在網上已經沒有庭審的視頻了,可悲呀。
沒有新消息報道出來,公眾自然會慢慢遺忘了。看到二審就滾進來的我更是公眾的一員。
王欣和快播認罪了。
朋友是海檢的…第一次庭審後領導很生氣,表示二次開庭堅決不能現場直播…目前…估計還在串詞吧…欣仔,給個面子嘛,認個錯,大家都好過不是嘛~你這樣硬剛,我很難下台誒
快播案二審:快播方堅稱未侵犯公共利益 2.6億元罰金過重還是沒有宣判,就一直拖
不是忘記,而是提起來了也沒什麼用
今天不就是在審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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