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凌遲處死,好的技術可以剮人三千刀以上而且不致命,是真的嗎?怎麼做到的?


大部分第一天就剮死了,基本不是疼死的就是嚇死了 ,能被剮第二天的身體素質一般都比較好。(劉瑾就是第二天掛的)袁崇煥也享受過這個待遇……還有死後被拉出來剮的,這種第一泄氣,第二還有極強的政治意義的。比如魏忠賢。而歷史上,被剮能挺到剮完的基本沒有。

凌遲技術含量太高,不如砍頭來的利索。凌遲更多在於歷歷在目的血腥和恐怖感,給人以警示,甚至威懾。剮都是剮一個,沒見過那天皇帝讓剮三族的。累死劊子手不說,也沒地方找那麼多有凌遲執照的師傅。

剮死沒剮死不重要!意義在於剮了!


大約有七八分真罷。

這種活通常都是多年經驗的劊子手將技術慢慢積累和傳承下來,手工業時代,劊子手也是一門手藝,也要生活和敬業嘛(劊子手之神)。

最早的人體解剖局部圖,繪畫於宋代慶曆六年(1046年),是廣西進士區希范造反被捕後,被處以磔刑的過程中,由繪工宋景將其內臟繪製成的一副《區希范五臟圖》。因此,當時的劊子手類似於今天的外科醫生,其手段大約是這樣做到的:

1.保證犯人的預先身體健康。定了剮刑的犯人就像今天判了槍決的重犯,拷打和刑訊已經沒有意義了,而且行刑的劊子手在監刑系統都比較有話語權,為了保證剮刑的順利和震懾效果,劊子手會先儘可能的讓犯人恢復體力,保證健康,多吃點喝點好的,放放風,預備做一個好的肉靶子。

2.保證工具和道具的全面順利。剮刑是精細活,各種刀,鉤,錐,繩,石,油,葯,都是必不可少的,資深的劊子手往往還客串仵作,或是與仵作,醫生,屠夫等職業有交往,除了對人體更加了解,對草藥也必須有偏方成就才行,凌遲的刀可以避開重要的內臟和大血管,可是流血畢竟是無可避免的,要讓犯人不失血過多死去,就要控制心臟不劇烈跳動,不大出血,還要給犯人補充體液和能量。

所以準備田七,血竭,烏頭,附子等止血藥熬制的止血鎮痛散,還要保證犯人不猝死,刺激神經和麻痹神經的麻醉藥,例如夾竹桃花,罌粟和顛茄,也許還有參湯,鹽水和稀粥。總之,要讓犯人過於激動的時候意識模糊,有氣無力的時候能激發他的活力。

3.對人體結構的熟悉和業務的熟悉。行刑前給犯人一定的飲食,根據現場情況和犯人的生理狀況,決定下刀的輕重。其實更重要的是朝廷代表的態度,如果不那麼苛責,完全可以在犯人撐不住以後凌遲屍體,如果政府很痛恨犯人,那就是盡量精細的前奏,用一片片肌肉和脂肪熬過前期,待看客們和監刑官都不那麼興奮了,血淋淋的事實讓犯人和劊子手也都比較適應了,後面的工作也就好做的多。

算下來人體的肌肉和脂肪,配合人類的智慧,足夠三千多刀的數量,可是人性的複雜和難測,真是千刀萬剮也數不清楚啊。


參考電影《滿清十大酷刑》

本文摘自:《解讀十大歷史另類面孔:歷史密碼Ⅱ》,作者:孫建華,出版社:中國工人出版社

凌遲也稱「陵遲」,俗稱「千刀萬剮」。就是把活人一刀一刀地割死。據說早在南北朝時期就有了這種刑法,

根據專家考證,凌遲的發明者是北齊開國皇帝高洋。南北朝時期,東魏元帥高澄打梁朝,活捉了徐州總督蘭欽子京,強迫他做首席廚師,蘭欽子京不堪打罵,把高澄殺死。高澄的弟弟高洋把蘭欽子京「輕刀臠割」,頭顱做成一套精美的酒具。

(崇禎帝剮了進士3600刀

崇禎皇帝剮過兩位名流,一位是袁崇煥,罪名是叛國通敵,剮3543刀。另一位是天啟進士鄭曼,罪名是棒打後媽,奸兒媳,奸妹,剮3600刀,殘肉出售,做調製瘡疥中經的原材料。

最後被凌遲的清末惡棍

直到光緒31年,這一存在1000多年的刑罰才被廢除。最後一個被凌遲的人是清末惡棍康小八。有一天他去理髮,剃頭匠和一位顧客正大罵康小八,康理髮完後問二人:「你們認識康小八嗎?」二人說不認識,康小八冷笑一聲說:「今天叫你倆當個明白鬼。」拔出手槍將二人擊斃)

但將凌遲作為正式的刑罰、作為法外之刑,則始於五代。據陸遊記載:「五季多故,以常法為不足,於是始於法外特置凌遲一條。肌肉已盡,而氣息未絕,肝心聯絡,而視聽猶存。」南宋時期凌遲被明確地列入刑法,成為同斬刑、絞刑等同級別的死刑名目,並一直為後來的王朝所沿用至清朝滅亡。

凌遲的方法是用極其鋒利的小刀切割全身的皮肉,讓全身沒有一點完好的皮膚。然後割掉生殖器,挖出內臟使其斃命。人死之後連骨頭也要被切碎。據歷史記載有些受刑者身上被割得皮肉盡無只剩白骨了,嘴和眼睛都還在動;內臟都被挖出來了,痛苦的呻吟聲還沒有停止。其殘酷程度可想而知!

凌遲從遼開始正式寫進法律。在此之前,唐朝就屢有剮的記錄,周利用害死敬暉、安祿山害死顏杲卿,都是剮,所謂剮,就是把身上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割下來。《 宋史 》刑法志上說:凌遲是「先斷其肢體,乃絕其亢。」亢是指咽喉,這樣看來宋朝的凌遲是一種肢解刑,而不是臠割。遼代凌遲始定為正式刑名。《 遼史?刑法志 》記載:「死刑有絞、斬、凌遲之屬。」 明代法律也明確規定凌遲為死刑之一。《 大明律?刑律 》載:「謀反大逆: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

凌遲發展到明朝,終於達到了登峰造極的水平,人們發現一片片臠割皮肉,比連筋帶骨割更省力,時間也更持久。凌遲一般從胸部開始,依次為上臂、大腿,再到身體各部位,有的直接用小刀臠割,有的把一張漁網緊緊蒙在犯人身上,用刀削割突出的皮肉。最精緻的是用小鉤子把皮肉鉤起來,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有些講究的劊子手,行刑時有徒弟端著一個托盤,一把小刀和一個鉤子組成一對工具,每對對應胸、腹、背、腰、臂、大腿、小腿等不同部位,比外科醫生動手術還要複雜。受刑的刀數有限制,但隨時代而有不同。宋朝時只有8刀至120刀,到明朝時往往超過千刀,有1000刀以至3000刀之說。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數,劊子手都可能會受罰。大太監劉瑾被剮,按例該剮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喝,第一天割357刀,暫時結束時給他喝點粥維持生命,總共剮了三天。後來鄭曼被剮,聞宣讀聖旨,應剮3600刀,可見刀數並不絕對固定,但這兩例都在3000刀以上。凌遲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先從胸部開始,把乳頭割去,然後割胸肌;若是男性犯人,接著會割生殖器;然後輪到大腿,雙臂,腹肌,臀部。最後割耳,鼻,眼,唇。下刀的時候助手負責報告刀數,割下來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來等待驗查;但亦有丟到地上,甚至是賣給旁觀的群眾。有時凌遲以後會再以利刃臬首,用巨斧剉屍。

歷史上以凌遲處死的人中,最為有名的要數明朝將領袁崇煥。袁崇煥是明末著名軍事統帥。天啟二年(1622年),袁崇煥被破格擢為兵部職方司主事,深為大學士、薊遼督師孫承宗之倚重。修築關外重鎮寧遠城,進兵備副使,再進右參政。在其後的寧遠之戰中袁崇煥拒絕執行高第撤守關內的命令,刺血為書,激勵將士,誓死守衛寧遠孤城。大敗後金十萬圍攻大軍,炮傷努爾哈赤,贏得明朝對後金作戰的第一次勝利。朝廷擢其為右僉都御史、遼東巡撫。時魏忠賢遣其黨羽劉應坤、紀用等出鎮遼東,他抗疏進諫,未被採納。其後不久,後金兵渡鴨綠江南下,他採取積極戰略,遣將修繕錦州、中左、大凌三城,破後金主力,取得寧錦大捷。戰後終因不附魏忠賢,被其黨所劾去職。

明熹宗駕崩之後,崇禎帝即位,袁崇煥也被重新起用。崇禎元年(1628年)被任命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袁崇煥剛到御遼前線,即遇上了駐寧遠的士兵因長期缺餉而嘩變。他當即單騎入營,懲治了貪虐的將領以撫軍心,又將兵變為首者梟首示眾,以嚴明軍紀。為了從根本上穩定軍心,他連連上奏,要求朝廷發餉濟遠。崇禎帝見袁崇煥到邊境未立一戰功,請餉之奏卻頻傳,心中頗為不悅。在召集眾臣討論時,崇禎帝沒好氣地說:「將兵者果能如家人父子,自不敢叛,不忍叛。不敢叛者畏其威,不忍叛者懷其德,如何有鼓噪之事?」站在一邊的禮部右侍郎周延儒聽出了崇禎帝的弦外之音,趁機挑撥,說什麼軍事嘩變實非缺餉,而是另有隱情。崇禎帝一聽,對袁崇煥的十分信任頓時減去三分,雖然勉強發去了軍餉,但心中卻開始懷疑袁崇煥恃邊逼餉以充私囊。不久,又傳來了袁崇煥擅殺皮島守將毛文龍的消息。毛文龍原系遼東明軍將領,遼東失陷後撤到瀕臨朝鮮的皮島上,他在島上擇壯為兵,多次襲擊清軍後方,有力地牽制了清軍的南下。但毛文龍恃功跋扈,根本不聽袁崇煥的指揮,反而虛功冒餉,誣袁崇煥剋扣了他的軍餉。為了統一邊防號令,袁崇煥借督餉赴皮島之機誘捕毛文龍,先斬後奏。崇禎帝接到袁崇煥的奏疏,心中十分惱怒他竟敢不經聖裁擅殺邊將。崇禎二年(1629年)十月,皇太極率大軍避開袁崇煥的防地,從蒙古繞道入關(參見京畿之戰)。由於薊州一線邊防鬆弛,使得清軍輕易攻破,很快便會師於遵化,直逼京師而來。袁崇煥得知清軍入關的消息,心急如焚,立即親率精銳部隊,馬不停蹄,急赴京師救援。他們趕到北京城外,與圍攻廣渠門的清軍交鋒,一場惡戰,清軍敗退。

崇禎帝在城內得知袁崇煥援軍已到,十分驚喜,連忙發餉犒師,並命各路勤王軍統歸袁崇煥調度。袁崇煥擔心所部日夜賓士,馬卒疲怠,請求入城休整再戰。但遭到了崇禎帝的堅決拒絕,只好移師城外駐防。皇太極見又遇勁敵袁崇煥,心中又恨又怕,決定利用崇禎帝多疑猜忌的性格,借崇禎帝之手除去心頭大患。他首先假擬了兩封所謂的「密信」,讓部下有意「丟失」在明軍經常出沒的地方,信中以自己的口氣約袁崇煥私下議和。此信一傳開,京城中人心惶惶,怨謗紛起。那些往日與袁崇煥有隙的朝臣也趁勢「誣其引敵協和,將為城下之盟」。崇禎帝正在半信半疑之際,兩名從清營中逃回來的宦官又報告說在清軍中親耳聽見將士議論,稱袁崇煥已與清主和議,不久將不戰而獻北京。崇禎帝至此深信不疑,當即傳令袁崇煥入見,趁其不備將他逮捕下獄。

崇禎三年(1630年)八月十六日,崇禎以「謀叛欺君罪」將袁崇煥凌遲處死。押赴刑場後,劊子手尚未下手,北京圍觀百姓即撲前生咬其肉,直見內臟。之後亦爭買其肉,以下酒泄憤。一代忠良竟然落到如此悲慘的境地,似乎也正應了那句伴君如伴虎的古訓箴言

崇禎下令凌遲東林黨 進士,鄭鄤被剮三千六百刀。

鄭鄤(1594~1639),字謙止,號峚陽,明代常州橫林人。因得罪了內閣首輔溫體仁,遭到了溫體仁誣陷。

溫指使常州府武進縣中書舍人許曦劾以「杖母不孝」和「奸妹」,刑部尚書馮英經過審理後,報告:「鄭鄤假箕仙幻術,蠱惑伊父鄭振先無端披剃,義假箕仙批詞,迫其父以杖母。」

崇禎八年(公元1635)十一月,鄭鄤被捕入獄,備受毒刑,獄中作《痛瀝奇冤疏》「疾痛呼天,一字一血,字忘溢格」。崇禎十二年(1639年)被凌遲處死,他死的很慘,被剮了3600刀,殘肉出售,做調製瘡疥中經的原材料。

後查證,鄭鄤杖打繼母可能有所舉動,但事出有因;至於姦汙兒媳與親妹說純屬陷害。

太平天國時期的翼王石達開,領兵出走後被困大渡河,後來為了解救全軍性命,自動前往清營,後來也被清朝凌遲處死,同時凌遲處死的還有他的幾個屬下,行刑時他的下屬不勝痛楚慘呼不止,石達開說:「何遂不能忍此須臾?當念我輩得彼,亦正如此可耳。」至死寂無聲。英烈如此,真不是常人啊

在中國歷史上,還有這麼一位出身皇室但最終卻被皇帝賜予「凌遲」的人,她就是歷史上唯一一名被處以「凌遲」的公主莽古濟,而這位皇帝就是清太宗愛新覺羅·皇太極。

古濟是清太祖努爾哈赤的女兒,由於母親很受努爾哈赤的重視,因而莽古濟從小就是一名受盡寵愛的高貴公主。但即使如此,莽古濟依然逃不了封建社會的無奈命運。政治聯姻一項是古代統治者最愛玩的一套,為了控制住哈達部落,努爾哈赤將莽古濟送到了哈達,莽古濟心中一百個不願意也還是完成了父親的人物,但她也由此產生了逆反心理,甚至可以說是一種野心。真正讓她動了謀反心的還得說到另一個人莽古爾泰。此人是努爾哈赤的嫡子,因妒忌皇太極坐上皇位而心生不滿。公元1631年,皇太極率八旗勁旅圍攻大凌河城,在此次作戰中莽古爾泰與皇太極發生了爭執,性格魯莽的莽古爾泰甚至還一度拔出了刀。「御前露刃」犯了天子大忌,莽古爾泰深知皇太極不會饒了自己,便一直打算先發制人。

莽古爾泰找來了姐姐莽古濟,二人一拍即合,決定安排一場「鴻門宴」來謀害皇太極。但無奈計劃還未實施就被人給舉報了,皇太極大怒,賜予了眾人死刑。而莽古濟這位大清公主也被皇太極判處了「凌遲」之刑


很久以前看過一本對凌遲有著詳細介紹的書,很多細節不記得了,我只能憑回憶放一些上來,如有疏漏或者錯誤,請在評論區指出。

1.行刑有講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或刀傷不正確,則說明劊子手行刑失敗,劊子手也可能會受罰,懲罰之一便是讓劊子手接受凌刑。

2.西方也有過記錄,在羅馬帝國君士坦丁大帝時,曾下令對女巫採用鐵鉤將骨肉分離至死亡的刑罰,類似凌遲。

3.受凌刑時間最長的一人是明武宗時期宦官劉瑾,據說割了三天三夜(四千二百刀),次之是鄭鄤(三千六百刀)。

4.南宋詩人陸遊曾經請求廢除凌遲,他在《請除凌遲刑》中寫道:「肌肉已盡,而氣息未絕,肝心聯絡,而視明尤存。感傷致和,虧損仁政,實非聖世所宜遵」,但未被朝廷接受。

5.明初時期,凌遲的使用範圍很廣,謀反大逆、殺父母、亂倫、連環殺人等重罪犯用凌遲處死,且凌遲殘酷度等級不同,以謀反大逆為最重一級。

6.面對凌刑最從容的一人是太平天國名將石達開,被割一百多刀,始終默然無聲,此人死後得到曾國藩、左宗棠等人的高度讚揚。

7.大部分的凌遲行刑容許百姓圍觀,有時甚至可以站得非常接近受刑者。有部分百姓更以看人受凌遲為樂。

8.受刑者不論男性或女性會被脫下全身衣服,讓其全身(包括性器官)暴露於群眾目前。

9.最後一次官方執行的凌遲處死為清末光復會會員徐錫麟,光緒三十三年五月廿六(1907年),他在刺殺安徽巡撫恩銘後被捕,審判後被凌遲處死。

10.行刑之前,劊子手會先打斷犯人四肢,防止其反抗,之後再割咽喉,防止其痛苦吼叫。

11.明朝後期,部分受刑者會先被施以鴉片,以保受刑者的清醒,延長其痛苦。

12.據說犯人家屬在行刑之前可以買通劊子手,讓他一刀刺破心臟或氣管,提早結束犯人的生命以減少痛楚。

其它的想到後不定期更新。


以前,看過一個河豚魚的紀錄片,裡面有一位片「河豚魚刺身」的廚師,切的魚片,真的和用卷筆刀卷下來的木屑差不多厚,節目組甚至特地拿過來一張報紙,把一片魚肉鋪在上面,結果,報紙上只要不是太小的字都能認出來。

還有不要忘了《舌尖上的中國》里,把軟趴趴的豆腐切成比一般人家的土豆絲還細的豆腐絲的某廚師的刀工。

如果按照這個厚度,以及凌遲時「每片肉不超過指甲蓋大小」標準的話,三千片加起來,恐怕連兩條腿上的肉都不到


凌遲是一種很專業的工種吧,所以也需要一些比較特殊的工具吧。像刀啊鉤啊網啊什麼的。

刀很薄很利,到什麼程度?可以一刀劃開眼皮上的一塊皮,讓那塊皮耷拉下來遮住人的眼睛。

凌遲行刑要用一種特製的網勒住人的人體,然後用小鉤子鉤住在網眼兒里勒出的皮肉,再用小刀子一刀割下來。

這時候就到了劊子手的助手上場了,他會往被割過的地方抹一種泥,特製的,作用一是止血,二是麻醉。

凌遲不能一下子把人弄死,那樣就壞手藝了。


莫言的《檀香刑》中提到過一個反抗清朝和列強的「逆賊」,和一個行刑技藝精湛的老劊子手 書中的背景設定是在晚清向民國過渡的時期,不是明朝,根據書中的描述,凌遲這門需要劊子手耐心,體力,細緻的工作在當時已沒落,一個絕佳的劊子手也只能在一個人身上割幾百刀,書中描寫細緻入微,劊子手的冷漠、圍觀國人的惡趣味和愚昧、統治階級的殘忍和荒唐以及就義壯士的慷慨和悲壯都在文字間表現得淋漓盡致。

貌似偏題了(?◇?)

不過沒關係

(文學作品其實不能完全真實的反應現實情況,但自己想一想,劊子手這個行業一直傳承到封建末期,很多技術應該失傳,能在人身上割個幾百刀還不致命很不錯了,可能明朝在這方面技術好一些)


我想如果用指甲刀的話是有可能的。


一般有36刀,幾百刀,到最後的3600刀,要割三天三夜,而人不能死,看到有很多人說第一天會死,我建議你們可以看一下莫言的《檀香刑》,裡面對另一種酷刑有描述,我覺得可以相互對比,中間不死,主要是有補品給你,比如參湯,還有可能說出來就有恐怖啦,主要是割法,有專門的步驟,我以前看書說過,第一天好像是下身,第二天是肚子,第三天才砍下頭顱,繼續割下去,(我以前看這個差點吐了,覺得很恐怖,都嚇壞啦,我覺得酷刑很多,這只是其中一種,還有點天燈,剝皮,不說啦,你可以找點東西看一下,很多地方有,十分殘酷),刑部有專門的劊子手,據說劊子手沒有割出刀數而人死的話,劊子手也要受這種刑法,傳說劊子手經常去殺豬,不斷磨練技術,這種酷刑源於五代,盛行於明清。


漁網襪。蒙在下刀的地方,一片一片的削。


題主有看過莫言大大寫的《檀香刑》么?

裡面有個角色,叫啥來著我忘了,他是一個滿清的劊子手。

我記得裡面一段就是說凌遲的,上面說要三千多刀,如果犯人提早死了,劊子手要負責的……所以劊子手會想很多方法給犯人的傷口消毒什麼的,防止他提早死


實在不好意思我想到了北京烤鴨。。餓了。。


全聚德一隻鴨子都108刀了,一個人不切要害剮個千刀應該問題不大


題題題主你要幹嘛?!


老北京話里的「點心」同現代意義完全不同,彼時小型的糕點在北京叫餑餑。而點心的意思是,依託人情,讓行刑人在實行剮刑前先給受刑人心口扎一刀確保死亡,免除受刑人的痛苦。

那反過來講,大部分剮刑能不能活到第三天不得而知,但受刑人一定是受到較長時間痛苦的。


我就好奇這手藝是咋練出來的


莫言的檀香刑小說裡面有相關描寫 挺恐怖的


姑且不論真實性,如此酷刑,想一想就覺得瘮的慌。如果是真實的話,操刀手應該在慢慢削,不然傷到大動脈咋辦


一項技術可以養活一大幫人的話那這個技術就會不斷的改良不斷的進化~我敢打賭,最喜歡看盜墓筆記的人,不是我們這些普通人,一定是專業挖墓的!因為他們看這個書肯定會想,我操,原來我們還可以這麼牛逼,這麼神?


為什麼這麼多人脫離受刑者和施行凌遲的前因後果的社會環境而單純談「千刀萬剮」的細節?技術再牛B剮再多刀也只不過是某一社會階層統治恐嚇的需要而已。偶爾剮上倒台的「窮凶極惡」的原統治階層中的一員,三千刀?媽蛋的割三萬刀都不解氣!但大多數被剮的還是被誣或是噁心制度的替罪羊,刀刀鑽心血血殷紅,可嘆的是四處圍觀的如木偶般的看客……


我突然想到讓現代的一名優秀麻醉師和普外骨外的一票精英去實施這個項目,可操作性還是比較強的。我就抖個機靈,別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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