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快播的案件審判,是否存在大數據決策的可能性?

由快播案件審判中人為的因素導致可能審判不正的因素來看,大數據技術可能會在將來的案件庭審中扮演一個角色。

證據收集上,可以結合過往類似背景的被告人,推斷出最有可能存在的證據的形式,節省搜尋成本。也可以通過爬蟲等方式直接獲取一切蛛絲馬跡。甚至,直接預測出被告人被指證有罪的概率。


謝邀......

題目雖然一看似乎很民科,其實是一個很正經的問題呢...

直奔結論的話,在一個完全法治的國家,對於很多簡單的案件,簡單的機器學習演算法斷案的準確率已經不錯了,不低於美國社區法院那種一天要敲幾百次鎚子昏昏欲睡的法官。複雜案件另說。

實際在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美國就有人做過類似的模型,(簡單案件下)把當前案情和之前判例做比較,然後按照相似的之前判例進行判斷,和法官表現相差不多。

然而為什麼實際不會使用呢,很簡單:

你願意把自己交給法官,還是一個AI?

即使研究證明AI犯錯概率更低?

這其實也是無人駕駛面對的一個很大的問題:你是願意相信自己或者是駕駛座位上的老司機,還是一個自動駕駛程序?即使程序犯錯概率更低?

即使告訴你有了錯誤率只有幾百萬分之一的自動駕駛程序,在飛馳的高速路上,你敢放開方向盤,閉著眼睛睡一會么?

換到判案上,那就更複雜了。法律,判案,執法,並不是簡單的對錯二分類問題,更涉及到統治階級(人民或者一些人民)意志體現,社會公約,國家機器運轉等等諸多方面的複雜社會學政治學議題。恕在下才疏學淺,無力給出一個好的答案。

最後,如果只是AI輔助預測,監控,以及自動證據搜集,其實很早就已經在做了。具體請看《疑犯追蹤/Person of interest》,《國土安全/homeland》,以及最新的007,等等等等。


法官大人,原來您在這裡啊


前幾天室友還在qq群里看直播黃片,直播!直播!當時我就震驚了,然後也默默的湊了過去。。。


歪樓,想到了Psycho-Pass的Sibyl系統了。。


不是看起來民科,就是民科。盲目追捧熱詞。

所謂通過以往證據來推斷證據可能存在的形式。這東西叫做做刑偵要多跟老警官請教。

而且類似快播的事件沒那麼多數據給你學習。

且這次搜集證據這麼慘叫缺少domain knowledge,給他足夠的數據你依然不會選features

數據分析不能算在審判里最主要的原因是 correlation does not imply causation。這是目前一大堆民科完全不明白以及很多工業界人有目的的忽視的一個常識。


快播案件,得給廣大人民一個交代的,判罪是必須的。


不能。

大數據,主要是針對零散分散數據,做趨勢分析。你要分析被告人,歷史上能有幾個類似背景的被告人?這稱不上大數據。

大數據,(假設有數據來源,且公民電腦沒有隱私)你可以用來分析:全國網民上網習慣,上網主要內容,是否涉黃,是否主要使用快播,是否前幾次涉黃的互聯網相關操作都與快播相關,快播播放涉黃視頻占所有視頻的比重是多少。從而來指出快播是否與色情信息的傳播息息相關。而不是說什麼 百度:色情信息+快播 這種;

然而,中國目前,還是有一些政治正確存在的。全民主流都是健康上網,全民抵制黃色內容 就是其中之一。而本案也是基於這條政治正確來指責快播的。相應的王欣也以此來說快播是色情信息的受害者(當然,我們都知道這是扯淡,但大家聽他這麼說還是會心的微笑一下)。

所以,大數據擅長的,能用來舉證的東西就無法登上檯面。而且就算能用,我們還事先假設了我國網民是毫無隱私,所有上網行為都是被記錄的才行。即便能夠收集這些信息,如何分析的具體演算法/模型都有的好扯,公訴人/辯護方 都可以使用對自己有利的演算法/模型來分析出相反的結果。

總之,不能。


先用好百度再說這事吧


技術發展的會比政策快。但說不定做技術的會被以「危害國家安全罪」投入監獄。


大數據作為輔助還是可以的


呵呵呵,怎麼那麼多匿名的


題主說的這玩意已經超越了大數據了,叫人工智慧哈,基本就科幻小說里才有。再說了,趙家的行政部門,哪裡會玩IT的東西


說到大數據?強烈要求快播提升用戶體驗,太慢。不流暢。不像百度雲,網速有多快,體驗有多好,


問題是有能力製造出一個 Samaritan 或者 The Machine 嗎


我個人不太看好。

程序本身是人寫的,它取證調查有什麼方法,合法與否,符合邏輯與否,這對於判案至關重要。

如果要用來判案,這套系統必須是公開的,否則無法排除黑箱操作和合理懷疑。而如果是公開的,辯方很容易能夠通過研究它的判案原理,找出合理懷疑甚至邏輯漏洞來攻擊對方論點。

想一想人得隨機應變比程序厲害多了,如果你知道你對手的每一張牌,那找到一個漏洞攻擊它並不是什麼難事。

所以我認為技術只能夠作為輔助,罪與非罪的判定還是要人來決定。


講道理的話,你們真的以為王欣無罪?快播放縱本來就是不爭的事實,那些滿屏幕垃圾廣告的資源網站難道都是公益的?

不過除非拿到快播與網站合作的直接證據或者高管內部叛變,不然照這個節奏下去,這場審判真的要名垂千史了。


不管結果如何,我還是支持快播無罪。就像他說的「技術本身並不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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