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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選擇是由我們自己決定的嗎?是自由的嗎?

人行為總是趨利避害的,就感覺是環境推動人在做環境提供的最好選擇,但主觀意志彷彿又能掌控一些東西,疑惑不解很久請解答


談全人類的自由,題目太大。

我這裡不妨只說說我個人吧,我的選擇,我的自由吧。

我是寫歷史了,寫了十幾年了。就我所知道的。

司馬遷司馬光都是能夠隨時拍案而起的真性情的人。

也只有這樣的人才能堅持十餘年寫一本書。

我們當然可以嘲笑司馬遷的迂腐,不自量力去為李陵辯白,而不是老老實實的寫書。

但是在彼時,在司馬遷的心中,李陵的性命比他的性命更重要了。

我們當然可以嘲笑司馬光的固執、不妥協,不好好做官,非得和皇帝老兒對著干,而被放逐出了中央。

但在彼時,對於司馬光而言,做人比做官重要。

任何一個有良知的史學家,從來不是靠圓滑人品立足於世。

他們固然能夠抗拒一切世俗的誘惑去寫作,但更不會在時政面前,放棄自己作為讀書人的擔當。

讀書如果不能致良知,讀書何益呢!

歷史不過是在記載過去。

而我活著的每一天,哪怕我個人力量再微小,也同時在想著改變未來。

所以,即便無數人厭惡我的時政評論,我也不會停筆的。

對於時政,一旦讀書人們個個謙言慎語,暴政也就失去了制衡了。

人類迄今為止所有的一切暴政,至少是要從讀書人的身上碾壓過去了,才有可能實現。

讀書人全體玉碎了,這國家也就離崩潰不遠了,天下蒼生就要徹徹底底遭殃了。

如果你不滿意我的答案,請閱讀讀者須知。


謝邀

你當然是自由的。比如歹徒用槍指著你要你掏錢包/脫褲子,你可以選擇不掏錢包/脫褲子而英勇就義,你父母催婚/逼你上大學,你可以選擇出家/離家出走斷絕家庭關係,國家要求你遵紀守法,你可以選擇殺人放火然後吃槍子。除非有人真正限制了你人身自由,把你關起來捆起來,打殘打暈打傻,你永遠都有選擇權,但往往是「勢不如人」,成本太高而限制了你,讓你傾向選擇你不願意選擇的那個選項。

比如你媽媽擰著你耳朵要你回家,你本是有選擇讓他擰斷耳朵獲得自由,然而你感覺耳朵太疼不划算,所以就只能選擇跟著媽媽回家,這本質還是你的選擇,只不過媽媽給你提了一個你很難拒絕的條件。你可以指責媽媽獨裁,但媽媽之所以成功的獨裁,是你自己權衡利弊之後的選擇,你可以選擇不畏犧牲的反抗強權,讓她擰掉你的耳朵,你才可能獲得你想要的那個選項。然而無論你選擇服從強權,還是選擇反抗強權,都是你自己的選擇,你一直都是自由的。


這就是所謂的自由意志論和決定論的爭執。

很多人為什麼哲學常識都沒有就非要答題呢?


-----------------------凌晨四點睡不著答一發-------------------------

自由意志是否存在一直是哲學的中心問題之一。目前哲學界有三種主流觀點。

1) 硬性決定論

Hard determinists argue that all human action is causally determined, and that therefore we never act freely and cannot be held morally responsible for our actions. (硬性決定論試圖證明人類一切動作都是早已由前因決定的,所以我們沒有自由意志,並且我們的任何舉動都不應接受道德標準的評判(因為我們並不能選擇))

這一哲學觀點很明顯依賴於一個必要條件,就是世間萬物必有因。如:摩擦生熱。即使我們遇到一件不知道起因的事,這件事也是有起因的,只是我們太笨無法理解而已。

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給出了一個有趣的思維實驗:

假設一個人在一個從外部鎖上了的房間醒來,但是他不知道這個房間是鎖上的。醒來以後他選擇在房間里呆著,並且認為這是他擁有自由意志的表現。但實際上,他是沒有任何選擇的,他所認為擁有的自由意志只是自己給自己製造的假象而已。

另外一位英國哲學家,洪德里奇,提出我們實際上沒有任何選擇,並且不應為我們所做的行為付出道德上的代價。他認為,不管我們做任何事,只要我們做出了A「選擇」,就不可能做出B「選擇」,因為我們已「決定」做A了,所以B在任何強況下都不會發生,所以我們並沒有選擇的餘地。因為,我們對自己的行為實際上沒有任何責任,並不應因為一個行為的本質而受到懲罰。(但懲罰某人而得以保持社會平安穩定還是應該的)

2)自由主義

自由主義接受世間萬物必有因,但是人類是唯一不受此規律影響的。(一個人可以被教唆去謀殺,但它可以選擇不)

此理論強調經驗可證可分析的人格和一個人的「道德真我」是有區別的,即一個在貧民窟里長大的孩子很有可能加入黑幫,因為這對他最有利益,但是他可以因為自己的道德品質而拒絕。

3)軟性決定論

軟性決定論在認同我們的行為已經被決定的同時,認為我們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道德代價,因為我們的行為可以是「外因」決定的也可以是「內因」決定的。並且承認我們是有自由意志的。

如果老婆和母親同時掉到水裡,小明誰也不救是因為他自己不會游泳,那麼他不應該承擔任何道德責任,但如果他不救是因為他童年在家受虐,老婆是指派給他的而不救,那麼他就應該負道德上的責任。雖然他不救這個事實已經由「外因-不會游泳」或「內因-不愛她們」決定了,但是他是應該負道德上的責任的。以下是大衛.休姆更詳細的解釋。

David Hume

"All men have ever agreed in the doctrine both of necessity and of liberty... By liberty, then, we can only mean a power of acting or not acting, accordingto the determinations of the will; that is, if we choose to remain at rest, we may; if we choose to move, we also may (1). Now this hypothetical liberty is universally allowed to belong to everyone who is not a prisoner and in chains. Here, then, is no subject of dispute.

It is universally allowed that nothing exists without a cause of its existence (2), and that chance, when strictly examined, is a mere negative word, and means not any real power which has anywhere a being in nature (3)... Liberty, when opposed to necessity, not to constraint, is the same thing with chance; which is universally allowed to have no existence...

Actions are objects of our moral sentiment, so far only as they are indications of the internal character, passions, and affections; it is impossible that they can give rise either to praise or blame, where they proceed not from these principles (4).

題外話:基督信徒有自由意志嗎?根據聖經,基督徒是有的,但是,我們可以試圖證明,根據上帝的定義,我們實際上是沒有的!!證明如下

1)上帝是萬能(omnipotent)和萬知(omniscient),他知道宇宙間任意時間發生的一切事。

2)上帝說:小明期中考試不會掛科。

3)如果小明沒掛科,那麼很好,這與教義沒有衝突,因為上帝是萬能和萬知的,所以既然他都說了小明不會掛科那小明就一定不會掛科。但是這同時也證明小明是沒有自由意志的,因為他的行為早就被上帝「決定」了。他不掛科和他複習是沒有關係的。

4)如果小明沒有複習,掛科了,那麼就有問題了。要不然上帝是錯的(上帝不可能是錯的,因為他是全能的),要不然上帝不知道宇宙的一切(上帝不可能不知道,因為上帝是萬知的)。

5) 所以基督徒沒有自由意志。


好問題呀

私以為自由應有兩重意義,其一是身體的自由,其二是精神的自由。

身體的自由好理解,就是不被綁架搶劫強姦等等,因為暴力或其他壓力喪失對身體的主動權。

精神的自由,就是了解自己,明白自己想要什麼並朝著這個方向努力。

很多人僅僅是了解自己這一項就撲街了,你認為你了解的自己僅僅是自己認為的,現在的你是由過去N年中你的家庭、你的朋友圈、你的學識、你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塑造的,在一個懂得分析的人眼裡,某個人幾十年的人生只用不到百字就總結了,而另一些人要用一本書。

有些人說了,這不到百字的人生總結也是這世上唯一的我,獨一無二。

我想說,還真的不是。

這世界上各種大V圈粉軟文,24小時轟炸的廣告,東拉西扯的反智洗腦,都是給這些孩子準備的。

換言之,各種商業營銷的經典案例都是操縱精神的經典心理戰。

為什麼這篇文章感覺哪裡不對但是我就是喜歡?為什麼這東西這麼扯淡看了廣告我就想買買買?我知道我想要但是我就是不知道為什麼想要?

有些孩子在無數次被割了韭菜之後痛定思痛,決定不再當包子任人賣拐。

有什麼辦法呢?

只有多讀書多看報,少上知乎多睡覺。

讀書多了,看了各個大學者們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越來越多(包括學術撕X),就越來越懂得思考。思考的越多,就越懂得自我分析,越懂得反分析反操控。

到了一定級別,就能夠只選自己需要的,而不是別人想讓你要的。

多讀書學習就是通往精神自由的途徑,一起努力吧少年。


自由的問題真的很難回答,偏偏你還掛上了哲學標籤,又恰好我還是哲學專業的,故而我就不從哲學方面回答了。(實在是因為回答不了,「論自由」這種出了無數本書的題目,如果寫成論文的話估計得因為題目太大被導師批死。)

下面僅從非學術的觀點回答一下。

因為說到了「選擇」和「自由」,那麼就先要考慮到兩件事:1.某個體作出的任何選擇,無論其是否考慮到,它都同時選擇了其可能導致的後果;2.在任何情況下討論自由,都有其所遵循的前提,而自由均受其前提所制約。

以兩個問題引題:

1.貧農家庭出身,工薪家庭出身,個體家庭出身,科研家庭出身,商賈家庭出身,官宦家庭出身等,這些家庭出身的人自由度相等嗎?

2.同樣家庭出身,沒有理想,理想做高官,理想做巨富,理想做明星,理想做學者等,這些人自由度相等嗎?

寫到這裡需要強調一下,本回答討論的是主動選擇的非自由因素,即常識認為的自由選擇中的非自由現象。因為非主動選擇均被常識認為不自由,故不討論。以下我將此「非自由因素」稱為「限制」,無他因,字少而已。

第一,此限制大多時候不被選擇者所察覺。如商人子女多經商,教授子女多留校,官宦子女多從政,許多也是他們的自主選擇,但這種自主選擇是受到了生長環境的影響而產生的,因而把這種限制稱為「影響」也可以,但由於這影響不可察覺,因而不可自主選擇,故不認為其自由。以上例子是好的例子,再舉幾個反面例子:如家庭暴力的遺傳,犯罪率的遺傳等。

第二,此限制有時候被選擇者察覺,然而行為上並未被抗拒。有人要問,既然未被抗拒,那麼應該代表自由啊?在此從幾個方面來說:1.此限制可能曾經被抗拒,但此時不抗拒了。(1)發現抗拒沒什麼卵用,放棄了。被強的女人總是抗拒的,但連續被強了二十年,還抗拒?(為什麼我有一種想要列三級標題的感覺?)(2)開始抗拒,被強過程中產生了快感,因而不抗拒。(3)產生了錯誤的人生觀。在被強的歲月中感覺自己的存在就是為了被強,做人的價值就是性取悅他人,因而積極應對。(並無快感,也未放棄。)2.態度的無所謂,雖然我知道這個選擇是受到影響的,但無所謂啊。但此選擇依然是受到影響的主動的,因而仍不是完全自由的。3.因為恐懼而不敢抗拒,這個比較多例子,需要注意的是與抗拒過的情況區分。

好累啊!或許還有第三第四等,懶得想了,也沒列提綱。先就這麼多吧,其實還可以討論一下另一個方面,即「希望做出某種選擇,但由於各種條件的缺乏而無法選擇,是否屬於自由受到了限制?」回頭有空再說吧。


參考 《逍遙遊》


不會,很多選擇都是被社會大環境所裹挾


人的選擇從來不是完全自由的。他達到目標的手段,甚至他為自己設定的目標,都要受到兩方面的限制。一方面是物質條件——包括他的生理條件、外部的生態條件和技術條件——對他的限制。另一方面是社會規範、社會價值觀和種種觀念對他的控制和影響。我們很難想像出哪一種苛刻的條件只為人們留下了一種選擇。在同一種嚴酷的情形下,有些人屈服了,有些人順從了,有些人卻堅持反抗。條件的「迫力」當初似乎應該使愛斯基摩人向南方遷徙,但他們竟選擇了與嚴寒搏鬥。即使當時遷徙更困難,日後以至今天,他們仍然堅持在寒冷的極地,堅持意味著日後的又一次選擇。 對人們今日的選擇的另一重限制是他們過去的選擇。這或是表現為無意中形成的趨向,或是表現為人為造就的制度化行為。前者和後者在時間的幫助下都會變為傳統:前者作為習俗,後者作為制度。趨向的「迫力」,正像無意間形成的一條小路,便利是人們選擇它的根據。而當這條小路成為這一地帶唯一的大道時,人們竟誤以為是路決定人的方向。然而想一想有多少種風尚只是時髦一陣,最終也沒有成為習俗,就會知道選擇的權利其實還掌握在人的手中。不因襲此前的制度化選擇,而是轉向或重新選擇,自然更艱難,但絕非不可能。否則人類的語言中就不會有「改革」的字眼。

--鄭也夫《代價論》


首先我們自己的選擇往往跟父母的選擇是相剋的,自己想自由,父母想束縛。

久而久之,就有抑鬱症了。再說,我們能自己做選擇嗎能自由地想幹嘛就幹嘛嗎?答案是不能,因為父母的存在註定了這一生的選擇,不聽父母的話就會被說成不孝。所以,我們沒有自己的選擇。


謝謝邀請~

我覺得我們的選擇是自由的,神造人、並且給了人自由意志的選擇,只是任何選擇都會有代價的,不同的選擇代價不同而已。如果說受環境左右做出的選擇那更多的是選擇了現實,但是堅持內心意志所做的選擇是從心而來的,是真正想要的,即使現實會很苦,但內心是喜樂的。


你去了一家餐廳

服務員給了你一份點菜單

你可以選擇你想要吃的菜

你有決定權嗎?

你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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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有決定權嗎?

你真的自由嗎?

說到底取決於個人對決定權和自由的理解罷了。


我覺得沒有什麼會是純粹的,無論自由或是愛,以及其他的一切。

你自己做出的選擇,肯定蘊含著你的自由,但是卻也受到著諸多限制。

舉個例子,就中國而言,已經有了大約五千年的歷史,在這段時期中,我們的祖先規定了是非善惡的標準,當然不是明文規定,而是刻在人們心裡。這些標準在每個時期又都得到不斷的強化。形成了一種龐大的習慣。在這些龐大的習慣面前普通人的意志是渺小而又微不足道的,是無法掙脫的,即使有時侯你能夠很清醒地認識到你所受到的束縛,但是你對它們也是無能為力的。那麼,在這樣一種情況下,一個人做出一個選擇,會是自由的嗎?

在另一個方面,時間是不會倒流的,面對某個時刻的某件事,我們只能做出一次選擇。因此沒有機會證明你是否可以「自由地選擇」。所以,我們不可以說人是自由的,也同樣不可以說人是不自由的。

而對於那些想要獲得純粹的自由的人,在世界的束縛之中抱怨、掙扎、近乎抓狂的人。我倒認為他們首先應該擺脫這個想法帶給他們的束縛。


這充滿哲學氣質的問題答不上來,而且大多數決定都比較受大環境影響,雖然舉不出什麼例子,但我相信是我自己決定的,不是自由的


推薦《逃避自由》


占坑看心情補

很多答案都是從哲學角度出發的。從心理/認知科學的角度有其他一些角度。有腦神經科學的研究提示,人的「自由意志的決策」可能事實上是在人腦意識到之前就已經作出的。「意識」這一層級也許是「事後被彙報」而不是真正的「做出決策」。有空補一下論文再來解釋。


不是。


營銷界:我讓你選擇的,是你認為是你自己選擇的。


我們生而自由,但又無往不在枷鎖之中。


是由你自己決定的,但不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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