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被偷了,為什麼別人都說報警也找不回來?
昨晚電瓶車被偷,就是停在樓下,小偷這麼猖狂了嗎都,網上一搜都是說找不回來,報警也沒用,怎麼大家都這麼認命的嗎,那小偷不是更猖狂??!
我麻麻今天把電瓶車停在KFC門口。買了漢堡出來就沒有了。我讓她報警她非說沒用的。她還說我幼稚。
我有點憤怒。我希望我永遠也不要長成「不幼稚」的大人。沉默明明就是對犯罪的一種縱容。一句沒用就有用了么?
我覺得還是應該存著對車子找回來的一種期許而不是不作為,默默忍受犯罪分子的猖狂。萬一小偷因為偷的太多被抓了呢?
希望還是不要成為。沉默的大多數。
同意@孔大毛的觀點。相信一點法制與正義還有意料之外的驚喜吧。
因為別人說的是事實。還有,這不叫認命,這叫實事求是。
找不回來的理由:
1.警力有限,案件太多,無法投入太多去追查盜竊案件2.破案難度高,線索少,難以追查3.案件金額低,社會影響小如果你還覺得不想「認命」,那就嘗試(約上朋友一起)蹲點抓小偷。我試過,兩個小時就放棄了。
但是報警不是沒有用:
1.拿到立案通知書或者回執單,可作為要求警察配合的憑據。2.萬一抓獲盜竊團伙,警方可以尋找到你。
結論:1.小偷確實猖狂。2.這年頭其實很不錯。3.加強防盜意識,比如放車庫。因為你不是外國人
因為小偷一般是流動作案,所以比較難抓,但是不是就抓不到,公安機關有偵查的義烏,我們公民也有配合的義烏啊,遇到不法分子及時舉報,打擊犯罪肯定不能只靠警察!還有就是丟東西一定要報警備案!雖然登記麻煩,但是那是規定的問題,是需要完善的地方,卻不應該是我們放棄權利的理由!有很多時候小偷抓到了,贓物找到了,找不到失主!
我三千六買的電瓶車也掉了幾天了,上班時放在店門前有監控的地方,鎖得好好的被人撬了,掉了也報了警,來只是做了個例行記,我也搞不懂,現在的警察是幹什麼的,不作為,眉山市區里到處都監控,從調取的監控看毛賊手法也熟練,是個慣偷,在攝像頭下偷東西也夠猖狂的
我所在一個鄉鎮,我家的電瓶車在家門口被盜,有監控錄像,人間拍的清清楚楚,派出所來人依舊是登記登記登記,讓等消息。剛買的電瓶車還沒幾個月,很令人氣憤,事後我爸偶然發現在車站附近的有個院子里停的全是各色各樣的電瓶車。遇上附近的熟人一問,才知道是每個星期都有一輛大卡車裝滿電瓶車往市裡去。我爸要報警,熟人勸我爸破財免災,附近早就有人舉報,這些人都是團伙作案,派出所有內鬼,得罪了他們沒好果子吃,最後不了了之。
一家電瓶車被盜是小事,可是接二連三。家家戶戶都有被盜的事,有監控有錄像知道是誰,也只能作罷。還能說啥好呢?只能怪自己當初只買了兩把鎖,多買幾把不就好了嗎?所以我只能每天騎自行車了簡而言之,賊太多了,警察不夠用,小額的偷盜詐騙等非暴力性案子基本沒人管。
一般都要到犯罪分子囂張到一定程度以後才會被捕快盯上。
我的電瓶車在市局門口給偷了,派出所的一邊給我做筆錄一邊說自己也給偷了一輛,題主以為如何?
電瓶車盜竊案的法律困境。電瓶車盜竊案是否是警察太少小偷太多。我覺得不全是。有些地方的警力完全可以應付轄區盜竊案。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電瓶車案件的高發呢?一,立案數額太高。為了節約司法成本。刑法規定的盜竊案立案數額是2000以上,大部分地區都是2000元,有些地區可能到3000元。那麼一輛新電瓶車的價格在2000至4000元不等。一輛舊電瓶車的估價可能只有幾百元。那麼盜竊案案犯抓獲時,他只要咬定只偷了一輛車,那麼他就可以輕鬆躲過刑事處罰而只是治安拘留十五日,對他的懲罰微乎其微。十次也就被抓到一次,每次近賺500元,十次5000元,在拘留所包吃住15日。他覺得划算!二、銷贓難處罰。曾經對轄區內的銷贓窩點進行打擊,繳獲幾十輛贓車,返還一半,另一半因無報案紀錄無法返還。因銷贓案犯拒不交代盜竊案犯,法制科認為證據不足無法拘留,只能放走。三、報案少證據無法固定。因群眾對警方信任度低,被盜後不願意報案。於是抓獲犯罪嫌疑人交代後無法固定證據,只能放走。於是惡性循環,越不願意抓越沒人報案。
在北京金源燕莎門口丟過一輛小電動,那麼多紅綠燈監控,我想著肯定能知道去哪兒了的,但男朋友就是不報警,說肯定找不到,我竟無法反駁。
昨天家裡的電瓶車被偷了,已經第二次被偷了,無力吐槽,警察也是沒用,無力吐槽
告訴大家我們被偷了三小時後在修理店找到派出所告訴我要不現在騎車不立案,要立案就得花錢從店老闆手裡買回我的電動車,說什麼老闆也是,受害人我現在等派出所看怎樣處理,
我也是剛剛丟了一台3800元的電動車,警察嫌麻煩備案都給省略了,,,都是一幫吃骨頭不看家過
電瓶車被偷後,小偷不會把它直接當二手車賣吧,偷個自行車換把鎖就好了,電瓶車換鎖麻煩,不如直接拆零件,賣電瓶好了。
報了至少有希望,現在警察辦案流程太繁瑣,關鍵是,沒有被害人,小偷抓住都不一定能處理!
推薦閱讀:
※詐騙為什麼不能判死刑?
※刑法的最低處罰年限是不是該修改或者廢除?
※大家應該怎麼做,才能最大程度增加對童瑤的懲罰?
※刑法上有沒有一律死刑的情況?
※如果最後證明孫維不是兇手,那麼你會怎麼看待「輿論」這把「雙刃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