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能喜歡可能是台獨的藝人嗎?

例如說我喜歡張懸,非常喜歡《神的遊戲》這張專輯,我並不在乎她是不是台獨。香港女歌手我最喜歡的是何韻詩。很多網友一碰到台獨港獨字眼就爆炸而我卻沒什麼感覺,是我錯了嗎?


瞧您這話說的,當然可以啦。

但是,如果我說不喜歡台獨的時候,你們也不能對我說閉嘴。

就這麼簡單。


可以崇拜殺你父母的人嗎?

人都有逆反心理,特別是青少年。如果一定要拋棄道德底線,什麼事情都可以。只不過你要面對的是整個社會的反作用力。


心裡喜歡是無可厚非的,但是行動上支持是不正確的。就好比兩國交戰,敵國的某核心武器研發人員,也許是個劃時代的天才,引人敬佩,但是這並不能構成放任他開發牛逼武器來炸自己同胞的理由,能找機會刺殺還是得刺殺。


同樣是粉絲那就只好以身說法了(當然,我不是那些具有台獨或者港獨的粉絲,我是萌韓系的)。大部分粉絲支持偶像的行為無非就是刷音源、買專輯、看演唱會之類的。我們為他們花的每一分錢原本都是出於希望其能發展的更好的目的,但是問題來咯,他們支持X獨的時候,其中一部分的錢變成了真實的武器,不管是傷害人民還是傷害警察,我們所做的支持無疑都成了推手。我曾經意外看到過一個視頻,短短的30秒里一條鮮活的人命就這麼沒了,直接把我嚇哭(真哭了,也是挺丟臉的,但是真的被嚇到了)。試想我連條蟲都不敢殺的人,你讓我間接背上傷人或殺人的負罪感,我真的抗不了。喜好我可以尋到替代品,但是罪責感讓我感覺如影隨形。

聽說這叫分割線

哎,看完你的回復,感覺想說的話太多了,由於回復有字數限制,又想過一把嘴炮癮,所以我決定修改答案。

第一,看了你的回復,感覺通篇的重點在於「權利」與「義務」這兩個關鍵點上。

權利:

雖然國外和台灣、香港之流一直叫囂大陸無人權,但是生活在大陸這麼多年,我感覺還是活的挺自在的,該有的權利也基本上都有。就像題主所說的,作為消費者,我們有權利自己選擇購買什麼東西,我也不同意盲目抵制,但是當有同類型且質量無落差的情況下我會拒絕購買某樣帶有「獨」色彩的而選擇另一樣在政治上更為中立或不參與政治色彩的產品,但是這就不是一種抵制嗎?

還有就是題主說我們只是消費者,不需要對經濟流向負責。對於這一點,我想說,別說買東西,你就算直接把錢給DL,都不會有警察來抓你,因為你有這個權利,並且中國的法律也沒有這個規定。但是,題主你這個問題本身就不在法律之內的,而是法律之下,道德之上的。

我一直覺得人有一種很神奇的地方,叫做「朔源」,題主應該知道蝴蝶效應吧,蝴蝶在這邊輕輕抖動翅膀導致另一邊捲起狂風。蝴蝶抖動翅膀是不可避免,但是引起狂風產生傷害確是真實發生。當人們因為不可避免的因素所產生的傷害感到惋惜,那麼人們就會因為可避免的因素而產生的傷害感到憤怒,且憤怒的程度會隨著可避免的簡易程度的提升而提升。再舉個例子,如果朋友像你借刀子,你以為TA用於削水果借給TA,卻不想TA用來殺人,跟你明明知道你朋友像你借刀是為了殺人,你卻覺得你只是出於友誼給了TA刀子,並不用管TA拿刀是做什麼用就算殺人,這兩種情況是截然不同。我說的這麼多,只是想說一點,與法律之下,你沒有錯,但基於道德的情況下,你明知道你所做的這個舉動所帶來的傷害卻仍然去做,我想還是有一點錯的吧。更何況,你基於權利的基礎上喜歡帶「獨」色彩的藝人,那麼他人能在他們的權利之上唾棄你的行為,這並不矛盾,至於你覺得他人的唾棄傷害了你的感情,那麼設身處地,你的行為也傷害了那些被「X獨」分子無辜傷害的人及其家屬的感情。如果拋棄道德,只在法律之下談論這些,題主的問題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義務:

說實話,我還真不知道愛國是不是一個義務,但是從我上小學開始,就有一張小學生守則,我清楚的記得第一條第一句:熱愛祖國


國家的命運和你息息相關

你喜歡的歌手,她紅她過氣,都不會真正影響到你的生活


不阻止你喜歡,也請允許我們不喜歡


我也喜歡張懸。不為別的,就為她的創作。近幾年來華語樂壇千篇一律的旋律實在太多,聽得我耳朵出血,懸老闆的音樂還真是一股清流啊,不論是歌詞還是旋律都使我秒變迷妹。無數個高三夜晚,我睡前一定要聽幾首才能睡啊。更別說長跑的時候是一首首的循環聽了。所以說我不會因為她的台獨身份而拒絕她的音樂。

只是我從不買她的專輯,也從沒想過要去聽她的演唱會,就是說,對於這樣一個擁有如此政治立場的歌手,我一直都保持著一定的距離。(不過如果有機會還是想要去聽她的現場啦)。我個人覺得,因為一個人的人品,政治立場而對他/她的藝術作品持有絕對性的偏見是一種相當愚昧的做法。伍迪小老頭一輩子換了多少個老婆,難道就因為他的「花心」我們就要拒絕他的電影嗎?白居易還寫過「櫻桃樊素口,楊柳小蠻腰」這些在當時看來「老不正經的淫詞艷曲」呢,難道我們也要反對他的文學作品?作品歸作品,人品歸人品,政治立場歸政治立場,在這裡我就不說什麼「每個人的政治立場都值得被尊重「的套話了(怕被某些人口水淹死)。但是,喜歡台獨/港獨分子的藝術作品和成為一個真正的台獨/港獨分子,這兩者之間的距離差的不是十萬八千里啊,怎麼能混為一談。況且我覺得大家都是理智的,在大是大非面前都是有自己的底線和立場的,都是有獨立思考能力的,妥妥的政治正確啊。(況且我覺得除了青天白日旗事件,張懸並不會在歌曲裡面太偏激地表達政治立場啊,演唱會上的碎碎念不聽就是了)

Anyway,.既然題主能問出這個問題,那就說明至少到目前為止你是一個根正苗紅的社會主義接班人,別太顧慮啦。一聽到台獨/港獨字眼就只會忙著乾急眼渣渣跳的那些人才是真正的不成熟呢。

只是現在安浦不出專輯了。。。好桑心啊


國家 民族 人種等原本就是生而被賦予的屬性 並非選擇的結果 跳出自己的立場看 否則難免狹隘。


台獨犯法,你覺得呢?


我想起郭靖去刺殺成吉思汗,何謂大是大非?何謂國事何謂家恩?


兩害相權取其輕


你享受著這個國家帶給你的生活,也許你可能並不滿意,但是你畢竟現在是這個國家的一員,對於分裂這個國家的人你可以去喜歡,但你也就不必在這裡生活了,因為那些人正是破壞者,。,,我是這麼覺得的


倒也不是。唯一的問題是喜歡港台藝人容易讓普通人質疑你的審美水平。


國家面前無偶像


哈哈哈哈,典型被門夾了


焦安溥什麼獨都不是,她只是信仰她的理想國而已。


你可以去了解一下張懸到底是不是台獨。 她應該是統派,畢竟生長在一個台灣的外省官僚家庭。

今天看了一個台灣社會學者寫的關於張懸曼城演唱會的文章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45590843/#!/i!/ckDefault

一段比較能說出我心聲的評論。

焦安薄舉的是青天白日,至少她承認的是中華民國,台獨強調的是台灣*國。


釣魚。


我覺得你沒錯,你有追星或者不追星的權力,也有選擇喜歡哪個明星的權力,這都是你的自由,但相應的,你也要背負喜歡港獨藝人(其實我認為何韻詩是不懂政治,未必真支持港獨),台獨藝人所帶來的社會輿論壓力。


可以喜歡,也要承擔因此帶來的影響。權衡利弊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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