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中對對手趕盡殺絕有沒有必要?
我倒是遇上過小朋友,被對方虐的慘慘的。
然後下來問評委:「我們明明把對方趕盡殺絕了,為什麼判他們贏?」於是我覺得這個問題沒什麼討論的必要。
你認為的趕盡殺絕,是你認為的……如果一定要說,要不要給對方留下餘地這種事情。
我認為要的。不是為了風度或者裝逼。而是因為過猶不及。沒有啥題目是對方一點道理都不佔的。一個勁希望一句話餘地都不給對方留,只能讓自己變得很偏執,甚至可笑。這也是提醒你,不要走極端,很容易變成傻逼的。
不要覺得全天下的理都讓你佔了,這時候基本是你傻逼而不自知。我倒是覺得,辯手應該思考的,不是「我是不是應該有點風度,高抬貴手,別把對方趕盡殺絕」而是應該常常誠懇的捫心自問「我靠,我tm是不是又傻逼了?」最近知乎匿名問題好多啊。
實際上,真誠和趕盡殺絕,不一定衝突。我的定義很真誠,我的論證很真誠,我的舉例很真誠,但我打比賽的時候並不手軟,把對手趕盡殺絕,我覺得沒有任何問題。在辯論場上最忌諱的就是老實巴交,我討論的時候最討厭的就是遇到明明我的論點不霸道,卻非要和我討論」這樣對方沒法講了啊,是不是要讓一點「的隊員,實際上我從沒遇到哪次上場對方真的沒法講的。
但就像樓上說的,如果我為了獲勝故意扭曲了定義或者標準或者討論範圍,讓比賽變得沒有意義或者扭曲了原本的討論方向,那麼這種趕盡殺絕我作為評委是無法接受的。比如我們學校某次新生杯「情在理先/理在情先」,這個辯題就應該討論的是人面對情和理時如何抉擇,結果反方的立論是「理指的是宇宙萬物的真理,因為真理的範圍是整個宇宙,而人類只是宇宙一小部分,所以理在情先」。而且他們這句話反覆說也沒其他論證,後來對手也指出這樣沒意義,於是我投了他們輸,然後我發現其他評委也投了他們輸,這支不給對手討論空間的隊伍0:5完敗。所以我的態度是:不要扭曲定義、標準和討論意義,真誠討論問題,在這個基礎上盡最大可能贏得比賽。如果你真的做到了,那麼你不需要讓對方任何東西,讓了反而是對比賽的不尊重。你也討論了那麼久,對面也討論了那麼久,憑什麼認為你的論就能讓對面毫無討論餘地,你就比對方厲害那麼多?
論證要不要留餘地?有可能要,但出發點絕不是說「哎呀這樣對面才有話講不要趕盡殺絕」,而是有些論點不要太激進,可接受性才會更好。————————————————————題主如果是大神吊打小弱也就罷了,如果也是我這種半桶水,就不要想著「哎呀不要趕盡殺絕對面」了,這樣的想法才是對對面的最大不尊重。立論真誠對待對方是可取的,為了比賽中做到趕盡殺絕,不惜立論的時候做出扭曲的定義或者奇怪的切割會讓比賽變得面目可憎,對對手、評委、觀眾都是很不真誠的,而且也不見得有什麼好下場。所以如果發現自己的立論真的特別流氓,真是能把別人搞的毫無還手之力,那麼要反覆確認,是辯題本身出的不好,以至於可以讓我方占這麼大的便宜,還是自己的立論想偏了。
論證空間要不要留餘地是看論證本身的,有時候留餘地更容易論證;有時候不留餘地更容易論證。不過所謂的餘地在哪裡,留多留少是非常具體的論證技術問題,而不是風度問題,也不必考慮風度。
交鋒的時候不要留餘地,因為辯論比賽本來就是讓雙方不留餘地的彼此攻防,你用趕盡殺絕之勢進行攻防的確是對對方的最大尊重。
我是一名足球運動員,最近我遇到了這樣的困惑。因為足球規則告訴我,不能惡意犯規,不能使用兇狠的動作,不能假摔,不能用手把球蹭進球門或者阻攔射門什麼的。他們甚至設計了一個公平競賽獎來鼓勵那些遵紀守法的人,還有紅黃牌制度來懲罰那些不聽話的傢伙。但是我最近看了三體,裡面有一句話是對對手趕盡殺絕才是對對手最大的尊重,那這條定律我應該怎麼理解呢?一般我的戰術都是給對手留一條看似是活路的死胡同……省著對手在辯論的時候突然想到了什麼絕地反擊的東西…………一般給對手留一個看似是活路的死胡同 很多對手就會在這條路上越走越遠…………但是只有極其業餘的比賽才能這樣玩…………高端比賽你要是能把對手逼得趕盡殺絕 也挺牛逼的
另外啊,在準備比賽的時候 不要假設對手是傻逼 不要假設對手 這個想不到吧 那個想不到吧 才是對對手的最大尊重……
作為一個辯手,打了這麼多場比賽,好像還真的沒有出現對對手趕盡殺絕的這樣一種情況……一般水平相當的辯論交鋒中,都不大可能出現那種,你的話使得對方無話可說結結巴巴的情況。所以通常情況下的「趕盡殺絕」都是你自我感覺太過良好的產物……
感覺幾位大神已經說的差不多了:「你不給對手留活路,評委就不會給你留活路。」——黃執中
你辯論很厲害的樣子啊?ω?
場下還是朋友。怎樣算趕盡殺絕呢?
如果趕盡殺絕是讓對方崩潰到說不出話,那麼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啊。永遠不要指望通過場上的時間讓對方啞口無言。就算對手不是打辯論的,你也很難讓他啞口無言吧。
如果趕盡殺絕是指對對方論點進行全面有效的進攻。那麼這是必須的。這是打比賽,誰還讓你不成?
如果趕盡殺絕僅僅是立論霸道,不給別人活路,那麼打的時候最好謙卑一些,否則很容易輸。
這個問題怎麼聽都像是說,我要不要用全力打比賽呢。(總覺得怪怪的)
啊 這麼說吧
第一,你用盡全力不等於趕盡殺絕(用盡全力能不能做到趕盡殺絕是一回事 趕盡殺絕指的是什麼 也要想明白)第二,用盡全力和有風度不矛盾(國際大賽有風度的辯手太多了,誰敢說自己沒有用盡全力)第三,有風度不是體現在立論給別人留有空間 (事實上不管有沒有風度 都要給別人立論就有空間)
形式上留有餘地,實質上趕盡殺絕和圍棋一樣,你不可能一目都不讓對方占,除非對面菜的髮指。但該屠的大龍千萬別放過。當然辯論場上要有風度的屠大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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