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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需要什麼資格嗎?

如題,什麼樣的人自殺才是正確的?在許多自殺事件的評論中,圍觀的說自殺的人心靈太脆弱了,沒有考慮父母的感受,沒有過不去的坎之類的。

那麼,如果一個人確實或者很痛苦,沒有過去,沒有將來,家庭對他也是痛苦的一部分,他也早已有自殺的覺悟?那他有自殺的資格嗎?


好像題主一下子把這個問題上升到了哲學的地步。

我個人認為自殺的「資格」是個偽命題,沒有這種東西存在。

我有個朋友,他告訴我,過去兩年他一直盤算著自殺,他也同樣生活在痛苦的境地,沒有過去未來,沒人在乎。去年冬天他精神崩潰了一次,等緩和了一點,他開始有意識地找自救的辦法。

他算了一筆賬,所有欠下的錢與情,還有哪些沒還清,別人欠他的還有哪些沒還。

他算了第二筆帳,他還有哪些想去的地方,想見的人,想做的事。

第三筆帳是,他此時自殺的後果,以及給親人帶來的一系列影響。

他告訴我,他那時候覺得有責任該去償還欠下的債,並且也該討回屬於他的。這一切做完,還是想死的話也不遲。

現在的我要回答這個問題,自殺的行為並不取決於他有沒有「資格」,而是取決於他心裡還有沒有希望。


首先我想說,自殺作為一種死亡方式,是每個人所保有的最基本的選擇權之一。出於對自殺者的最基本人權的尊重,我們不應該魯莽地評價已逝之人。自殺分為預謀自殺和突發自殺,對於突髮型,或許可以抱有憐憫,因為這類人一般並沒有主觀強烈且持久的慾望來執行這一行為,有很多是抑鬱症患者;而對於那些長久渴望這一方式的人來說,我個人認為「資格」這個詞是一種對生命的侮辱


我也是極度倒霉的人,想過自殺。

無論別人說我多怪僻,但行為上還是有準則:不違法,大概就是你的死對國家,公共財務沒有損害。

道德上大體過得去,你的死會給你父母帶來多大的傷害呢?如果是獨子的話會不會傷心一輩子呢?

兩點都講的過去,那就做自己想做的事吧,所有的人都勸,要堅強啊,以後的路還長著呢。

但是呢,我發現有些苦難對平凡人沒點用處,只會摧垮他的生活,天降大任的對象是英雄,而不是常人。

所以我覺得,要是我哪天想一了百了,有人站出來說,你不可以這樣,你對不起#### ,我大概會tmlgb。

這是我的自由。


我不明白的是父母給我生命的時候並沒有問我願不願意,給我灌輸社會法則的時候沒有問我願不願意,我受下了,覺得並不開心不想要了,卻有人質問我你有沒有這個資格。我希望被救助,是因為在我被灌輸的法則里自殺傾向是不好的,但如果死都需要資格需要允許,那麼人跟機器有什麼區別?你像零件一樣被製造出來就是為了推動整個機器的發展,除非你損壞到不能使用了,否則你沒有權利選擇拒絕。

活著才需要理由,死就是沒有理由,有的人可能是因為一時衝動,但有的人真的只是所有活著的理由都變得很淡很淡了,所以就算在這一刻死去也可以。資格?我只需要我自己賦予,幾時我完全接受了自殺這個想法,我就有資格。


好像有自殺執業資格證,然後再考自殺證


當然有,首當其衝的就是疾病。

其次是你沒有實力過上你想要的日子。比如說你連一日三餐的本事都沒有。

再有,厭惡的事情會接連不斷的發生。這個靠你自己的經驗去預測了,連找工作都講經驗為的是么?人生的經驗也是可以看出一些未來的。


當然有資格了,這個資格就是首先你要活著,有生命。自己有個東西還可以去殺。


如果一個人死都死了,他還會管那麼多輿論嗎


自殺就是自殺,不理甚麼理由,自行了斷生命就是自行了斷生命,人沒有權了斷自己的生命,否則,肯定死後一定不安寧,一定受到懲罰,不能進入輪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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