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審判親人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

如題,比如親人犯法,會有少判幾年的情況嗎


本題深深地反映出了我們的普法教育還做得不夠好……


審判迴避制度

迴避的理由因案件的性質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法定範圍內的人員,如果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

(2)與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關係;

(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迴避方式有兩種自行迴避與申請迴避。

陪審員屬於審判人員,陪審員的迴避由法院院長決定。

刑訴中:第30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迴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民訴:第47條:院長擔任審判長時的迴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迴避,由院長決定;其他人員的迴避,由審判長決定。

迴避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審判人員自行迴避,即負責案件的審判人員,認為自己具有迴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而主動提出迴避,另一種是當事人申請迴避,即當事人認為審判人員有迴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的,用口頭或者書面形式申請他們退出該案的審理。

嗯,迴避具有強制性。


估計是生怕被別人發現親屬關係,尤其是怕被院領導和反瀆發現,惴惴不安的體驗。


也不是不可能,比如私生子審判不為外人所知的生父


法官: 我也想體驗...


有個制度叫 迴避


安利一下我的專欄……

http://zhuanlan.zhihu.com/p/20862763


電視劇看多了吧題主……


法官永遠不會有這種體驗。。。


哈哈哈哈


題主是想得到大義滅親的結論嗎


自行迴避的體驗~


基本的常識,法官要迴避。


原則上不存在,我國有迴避制度。但是不排除那種從小就失散或被拐賣的人,導致法官與被告人雙方不知道存在血緣關係。不過這種劇情可以去拍電視劇啦


這是構成迴避的。而且是自行迴避


迴避呀,自行迴避或被申請迴避=_=


你不知道司法迴避制度???


降低問題質量的問題,還是舉報刪除了吧……


有迴避制度出現這種情況。


http://m.guancha.cn/america/2015_07_04_325623審判親人不可能,但美國有個審同學的,看視頻可以感受一下。悲劇。


迴避制度。主動迴避,申請迴避。當然實踐中也有,主要在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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