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人自己不會游泳還跳下去救人?

看到有的地方說是潛意識裡曾經認為自己會游泳導致的?也有地方說情況緊急沒有經過意識,下意識支配行動然後跳下去救人,結果自己也淹死了


其實這個問題啊,真不好回答,畢竟救人了然後犧牲了。就比如前段時間小區保安接跳樓的人然後殞身的例子。

但是,大體上,我不認可緊急援救(註明:緊急,比如幾秒內的直覺反應,而不是思考過後的選擇,更不是長期的慈善這種)是一種本能行為。

因為在我所了解的範圍內,本能涉及的東西不太多,太多了,那得多大的遺傳負擔啊,本能更多的是保障人作為生物的一些基本特性,比如生存和繁衍的需要。

而救人,不屬於這一範圍。

所以,救人,更多的是後天習得的,這種習得包括來自於教育,來自於環境,來自學習等方面獲得的。

當然到了具體的跳水救人,說本能,這個的確是存在一個Swimming reflex。

中文名叫游泳反射,又名潛水反射,是新生兒非條件反射的一種。把新生兒俯卧在水裡,他就會用四肢做出協調很好的類似游泳的動作。

看起來好像符合?

不過不好意思的是,這項技能,出生6個月後就消失嘍。

想擁有?重學吧。

所以,面對溺水的,人們的第一直覺應該是後退,因為前面有人溺水,本能會告訴你這是危險,你會規避危險。然後你會根據自己掌握的知識以及各種思想精神上的東西來判斷是否要救人。

另外,根據每年救人和吃瓜群眾的比例,更堅定了後一個判斷,救人是一種後天習得的行為。

所以,緊急救人是一種高尚的品質,因為他們在非本能的情況下,選擇了一種對自己存在危險的行為,而不考慮收回報(或者很少考慮),值得稱頌喝彩,但是否鼓勵,見仁見智吧。


首先要搞清楚

救人,和下水救人是兩碼事

下水救人和游泳救人又是兩碼事

水旁邊是岸,從岸上拽,也是救人

而且水是分深淺的

站在淺水區往上拽,也叫下水救人

絕大多數不會游泳的救人,是這兩種情況

一個猛子紮下去的,我反正沒聽說過。


都是善良的人啊。

日常生活中,手機、錢包、鑰匙掉進馬桶,只需二指禪輕輕一夾,就撈出來了。

可能是這種經驗,讓許多人潛意識裡默認撈人也是可以的。

然而即使會游泳,撈落水者也具有很大風險。掙扎的很歡的時候最難撈。最好等落水的喝個七成飽,意識模糊再撈,不然有可能把你拉進水底。

落水者也可以自救。

下沉後緊緊蜷起身體,抱住膝蓋,可以浮上去。只不過這樣先露出來的是後腦勺,還需要自己仰頭呼吸。小時候常在游泳池裡玩這個,像錨雷一樣沉下去,像漂雷一樣浮起來……只要別掉進錢塘江大潮,這招還是管用的。


妥妥的達爾文獎獲獎者啊。。。

以下引自中文維基:

達爾文獎Darwin Awards)是一個帶半開玩笑性質的獎項,由美國斯坦福大學神經學研究實驗室工作人員溫蒂·諾斯卡特(Wendy Northcutt)創立。該獎項以著名演化論學者查爾斯·達爾文命名,是因為獎項的得主均失去了繁殖的能力或者是榮譽得主已去世,「讓自己愚蠢的基因不再自由地傳播出去」,對人類的演化做出了貢獻。亦有人認為,達爾文獎是用來記錄「那些在演化過程中走得最慢的人們」。

獲獎要求

諾斯喀特列出了獲獎的5項基本要求:

必須自我移除於人類基因庫之外(Out of the gene pool: dead or sterile)即為無繁殖能力、死亡或者已絕育。這一項常常引起爭論:被提名者往往可能很老,早已失去繁殖能力,或者他們早已育有兒女;或被提名者早已將精子或卵子冷凍儲存;或以生物複製技術將其本複製等。在諾斯喀特自己寫的Darwin Awards一書提出「荒島定律」:被提名者已經缺乏在無人荒島上與伴侶繁衍子孫之能力,即合乎資格。

必須展現驚人的判斷誤差(Astounding misapplication of judgment)當事人須嚴重缺乏知識與判斷力以致死亡或絕育。

必須為自找的、主動而為的、為其死亡之導因(Cause one"s own demise)

必須具備充分的心智與判斷能力,而且已成年並擁有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能力(Capable of sound judgment)排除兒童、阿茲海默症患者、唐氏綜合症患者,但仍有少量具代表性事件囊括在內。

必須為獲得證實的事件(The event must be true)只接受具公信力的報刊、出版的文章、經證實的電視報導、可信目擊證人的證詞為消息來源。


會游泳的也要會救人,救人是講究方法的。

通常,溺水者都會處於意識模糊狀態,會本能地撲騰,到處亂抓,抓到一個東西就不撒手。如果救人者被他抓住,有再大的本事也施展不開,就要被他「拖下水」。

所以救人者最好能光膀子,防止被他抓住。如果來不及脫衣服,就要繞到他後面,抓他的領子,把他頭部托離水面,一定要防止他抓住你,一直把他拉上岸。


會游泳和能救溺水的人是兩個概念真的。

【兩個概念】。

影視劇里那些見人溺水就立刻下水見義勇為的英雄情節在這方面真的害人不淺。

救援手段按先後順序是

1.呼(大聲向周圍呼救)

2.叫(報警或急救)

3.伸(將長樹枝、雨傘、魚竿等長物體伸向溺水者)

4.拋(線、木板等可通過拋投救援的物品)

5.游(專業人士可下水救援。)

看清楚了。【專業人士】!

完全不會游泳的人在下意識的支配下應該是第一反應趕快遠離水邊。人的本能是遠離危險啊。

最容易出現這種情況的其實是在游泳池裡練過覺得自己水性不錯的或者水性確實不錯但是沒有救人經驗的人。他們熟悉水,所以才不會被下意識的恐懼支配,但是他們往往又會低估水,高估自己。

第一,沒有充分熱身加適應水溫,極容易抽筋。

第二,溺水環境的水溫往往都很低。低水溫的情況下體能消耗極快。他喵的在這個能量過剩的時代有多少人體驗過體能不足且在不斷快速被消耗的感覺?很多人餓上一頓腿都會軟好伐。

第三,求生本能會使得溺水者死死抱住救援者或者胡亂掙扎,往往是脖子。在這種情況下再加上一個人的重量。根本不可能通過正常的泳姿遊動。

(一個生物掙紮起來的時候力量有多大?

我給我家貓和汪洗澡的時候誰都按不住。更別提在水中按住溺水的人類了。)

所以遇到溺水的人如果自己沒有救援經驗的話千萬不要隨意去救!不僅救不了人會有把自己搭進去的風險而且會【嚴重妨礙原本可以早些進行的救援】。

好心辦壞事,就是這樣的。

既不要只顧著吃瓜圍觀,也不要亂逞英雄,在能力範圍內盡一切可能提高溺水者的生存幾率才是你該做的事。


最簡單的講,挽救別人生命的渴望超過了對自己生命的本能保護。

知其不可為而為之。

說達爾文獎的那位,這種說法,有點......苛刻吧。當然,這是我個人觀點,我這年齡已實在不想和人吵架了......

人總是會高估自己。尤其現在電影、電視各種打打殺殺場面,每個人都以為自己也像主人公那麼神勇,但當真正遇到危險光頭,遇到冒生命危險才有可能救別人命的時候,真能伸出手的,萬里無一。

更不用說,和電影電視不同,即使你真的暫時救下了那個或那些人,他們,也許很快也就死了。

更不用說,更更可能的是,你和你要救的人,都會死。

真TM殘酷。真TM殘酷。

所以,有的人會信命,有的人會徹底絕望,幾乎所有的人都會性格大變,幾乎所有的人都需要酒。

更不用說,可能十年幾十年甚至一輩子的精神創傷。

靠......貌似離題了?

總之,對不顧自己生命去救人的,我個人報以最高的敬意。其實,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人,本就是一般人眼裡的「愚蠢」。你覺得不會游泳的人跳河去救人是愚蠢的,我告訴你,絕大多數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人的行為,在事後看起來,都TM和不會游泳就跳河去救人沒啥區別.....

這種事情,就是一念之間。真的是天堂地獄。可我如果不做,後半輩子,良心會燒死我。這種感覺,我不能再承受一次了......

唉。我只是想解釋一下這種心理,結果貌似反而說的更迷糊了......

總之,沒有伸出援手的人,是可以理解,無可指摘的。而挺身而出的人,配得上「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的稱呼。

當然,在更多的人眼裡,他只是「傻子」。


想借這個自殺吧,運氣好了可以把對方救上來讓對方感謝你怎麼怎麼樣就不上去也算了反正目的已經達到了


我覺得這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本能

就好像父母為了孩子可以不顧一切

強者對於弱者有一種感性的憐憫,這就是惻隱之心

幫助弱者存活下來 這或許就是人類能夠生生不息一直傳承下來的原因吧


這個就是本能 你沒有不代表別人沒有 就和看到裸體美女一樣 你不硬不代表別人也不行

我們學校就有一個男孩 為了救河裡的女孩搭上了自己性命 品德確實很高貴 我敢說大多數人做不到 不得不承認他是個英雄 但很多事你得量力而行 不管是不是潛意識 都得估摸自己的能力 畢竟 走一個人 痛苦的往往是那些沒走的人 為英雄默哀


被社會所宣揚的某些道德束縛得太緊,最近不是有個保安空手接一個從11樓跳下的人嗎,你們去看看是讚揚的人多還是批評的人多,我就想再說清楚一點我們讚揚應該是去救人的這個行為,而不是用自己的命去和遇險者換!


不會游泳還往水裡跳的,應該是沒有溺水過的人。

我身邊不會游泳的人,大多在水裡玩過,還嗆過,還有被人救起來的,然後,就有了心理陰影,凡是在河邊湖邊水塘邊他們都會害怕的。

至於救人,除非經過系統的學習和訓練,一般會游泳的人有很大概率會被帶下去,除非時間比較久了,對方的體力耗得差不多了。

反正我是不建議未經專業訓練的人在無輔助工具的情況下下水救人,人沒救成把自己搭進去是最有可能發生的結果。


因為不會游泳也是可以下水救人的,而且經常成功。

比如說水淺的時候,比如有抓的地方的時候,再比如受益很多的時候。


應該是兩個原因吧,一是沒反應過來,就想著救人,忘了自己不會水,第二個原因是不是真的不會水,但是技術不夠好,同時對救人的危險性缺乏認知


因為不太了解水,不知道溺水很難救。

很多游泳高手也是救人出了問題的,但是這種事不是常識,好多人不知道,只是覺得水看起來並不深或者自己有力氣,就去救人了。

更因為這些人心裡都把生命看的很寶貴,畢竟那是一條命啊。來不及想太多。

這些人或許有些蠢,但還是應該尊敬的。


就在今年暑假,八月底的時候,我和我閨蜜 @Ababy 兩個游泳新手,跑去游泳館游泳,在游泳池待了一會之後我去休息區坐著,然後就聽見我閨蜜在喊救命,作為一個新手她在泳池以一個後仰的姿勢摔倒了,我聽見她喊救命第一反應就是跳下去救她,第二反應就是我也不會游泳第三反應就是喊人,不過幸好她自己馬上站住了,沒有出事。所以那些救人的人可能是衝動加本能吧。不過真的要注意安全啊!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的。


孔子弟子子路的故事可以很好的解釋你這個問題。

伯姬劫悝於廁,強盟之遂劫以登台。仲由將入,遇子羔將出,曰:門已閉矣。

子路曰:吾姑至矣。

子羔曰:不及,莫踐其難。

子路曰:食焉不辟其難。

子羔遂出,子路入,結纓而死。

寧以義死,不苟幸生,而視死如歸,這是中華民族的脊樑啊。

我雖然自己做不到,但對這樣的人,從心裡尊敬他。


不邀自答。

各位答主還是不要冷嘲熱諷的好。

有些時候是救人者當時已經沒有時間想自己會不會游泳、能不能把人救上來了。

當時他們的腦子裡只有一個想法,就是救人。

還有些情況是這人明知道自己不會游泳,還是要跳下去救人。

對於第二種人,給他們發「達爾文獎」,我覺得一點問題都沒有。

但是第一種人,我認為他們是英雄。

英雄不是說我非得把這人救上來才能叫英雄,你下水了,喊人了,哪怕伸竹竿了,那都是英雄。

我承認,自己沒有金剛鑽,還非得攬這瓷器活兒,確實不是個腦子好使的人應該有的行為。

照這不會游泳就不救人的邏輯,咱們武器裝備、人員訓練都不如日本,咱一農民哪能打得過人家當兵的,直接投降了當亡國奴就行了唄,還抗什麼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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