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數》提到,他反對單一的價值判斷。那麼能否說,他也秉承了一種單一的價值判斷,即多元?

題主不是要討論書作者的觀點(即多元的價值判斷),而是就這個問題,或者有些人認為是「詭辯」,是否成立?如果不,那為什麼看似成立?以及其漏洞在哪裡?

類似的問題如問題評論中@伊卡魯斯二號提到的:【民主要不要允許不民主】【自由要不要允許獨裁】【寬容要不要寬容不寬容】【多元共存要不要與不多元主義共存】......

其中,前者與後者的關係究竟是對立的,還是包含的?


多元價值的問題並不在於言辭上,而在於行動上。

言辭上我當然可以做一個相對主義者,我可以在言辭上寬容任何行為,別說同性戀了,你就是要操自己的女兒兒子都可以寬容你,尤其是當你在舉行某種偉大的宗教儀式的時候。

某些時候,言語是輕飄飄的、軟弱無力的、浮在空中的東西。反正我寬容你又不意味著什麼,你該被抓還是被抓,該被判刑還是被判刑。我又不干預司法。要是我真進了陪審團了,或者當了法官,那麼你也不能用多元主義的帽子來干預我的判斷是不是?等我弄完了這一套,我自然可以出來之後說:「作為法官/陪審團的一員,我要履行我對社會的責任;但是就我個人而言,我寬容你。」 —— 滴水不漏。

當言語真正有效用的時候才是問題的所在,但是當它真正有效的時候,這種效力本身是要受到額外保護的。否則法官判案不合民心,怕不是要被群眾手撕了,陪審團為了人身安全也要帶著頭罩偷偷摸摸出席了。

相對主義者的尷尬之處在於如下的兩難:

  • 要麼選擇一種僅僅是個人角度的,言語上的寬容——這就意味著自己的相對主義立場不能擴散到別人身上,即,不能強迫別人也成為一個相對主義者,於是這個相對主義立場本身沒有任何實際效力,因此是自敗的,連一個主義都稱不上,至多是一種愛好罷了 —— 一群人因為喜歡古玩字畫鷯哥而聚集在一起的人,稱不上是什麼主義者啊。
  • 要麼選擇一種普遍、有約束力的立場,但是這也就抹殺掉了其他人不寬容的可能性,因此是自敗的。這也就是題主的責難。

有趣的是,現實生活中的相對主義者往往用一種很狡黠的方式迴避這個二難,他們採取了第三種徑路:無意識的人群區分。

比如:白人是人;但是穆斯林不是人,黑人不是人,動物也不是人。

多元主義者們勸說白人們去持有一種對於 「下等人」 的寬容:你(作為我的對話者)是人,因此我的語言對你有規範性效力;而另一方面,因為我的寬容行為的受眾不是人,或者是下等人,因此我的語言的規範性效力並不蔓延到它們的身上,動物保護主義從來都不要求別的動物去保護動物 —— 所有動物都平等,但是有些動物比別的動物更加平等。白人原罪差不多就是一種這樣的東西 —— 你說是原罪,其實是某種 noblesse oblige,看上去是責任、負擔,其實是精神層面上的特權和優越感。(當時那個視頻是怎麼說來著的,「覺得選舉投票不應該出示證件,因為黑人們很有可能缺乏這種基本的常識和能力,因此這種規定涉嫌種族歧視」?然而到底誰是真正的種族主義者?)

當然這種人群劃分並不是絕對的,甚至某種意義上來說會有一種類似自我的二重區分,粗糙地看,我對於自己和別人的知識是不同的:

  • 我對於我的信念、知識、慾望、意向具有非觀察知識——這些東西不是我通過觀察得到的。
  • 我對於別人的信念、知識、慾望、意向都只能有觀察知識,即,只能通過觀察的方式得到。當然,那些我身體之外的自然現象都屬於這個情況。

但是另一方面,對於一些屬於我的東西,比如說我身體的某些狀態,如身高、體重、心肺功能,再如我的某些智力能力,比如說記憶,反應速度,語言使用的熟練程度等等,雖然是我的東西,但卻只能通過觀察才能確定。在些就是作為他者的自我。

類似地,一個穆斯林

  • 在真正持有某種多元主義立場的時候,他是一個理性自我下統一的主體,他處於當代人類文明的理性思辨框架中。(「真正」 的意思並不好澄清,但是顯然光喊兩句口號並不是真正的支持多元主義,而至多只是支持 「我看得順眼的」 其它文化形式)
  • 在持有某種宗教立場的時候,他可能放棄或者暫停了理性思辨,而以一種非反思的,動物式的方式活著。當然這本身並不是可恥的,因為絕大多數人在享受性愛、進食或者排泄的時候也是以一種非反思的方式活著,甚至,當我們在進行一般的,由習慣得到的行為的時候,基本都是如此,你不需要任何反思就可以通過筷子夾菜——這是長期訓練教化的結果。宗教習慣、宗教情感也是如此。

在後一種行為模式下的他,當然也是他,但卻不是那個作為理性主體的他 —— 如果一個理性的人要去觀察記錄自己的非理性行為,這和我去用研究他者的方式研究自己沒有什麼區別。我不確定這是否徹底消除了一個人作為文化多元主義寬容的施與者和接受者的矛盾,但是至少看上去緩和了一些,畢竟將自己的行動視作他者的東西似乎是更加困難的。

問題在於如果同時一個人的行為習慣是 「侵略性的」,比如說,因為我要吃甜的所以你也必須要吃甜的,那麼這就會和多元主義的立場相矛盾了。甚至,不僅僅從自己的行動擴展為對他人的規範是不行的,在當代社會中,要求理解本身也是荒謬的。(如: 「我不要求你遵守我的規範,但是我請你能理解我的生活方式」)一個人如果真真正正地理解為什麼要吃甜的豆腐花而不是鹹的,那麼他就會自動成為前者,這種理解本身要求共情,否則僅僅是一種言辭上的理解:「好好好我理解你」 —— 這不是理解,這是敷衍。一個覺得甜和咸都可以的人稱不上是甜黨,而僅僅是一個兩面派,他並不真的理解甜黨,也不真的理解咸黨,他無法理解對方為什麼生氣,正如一個單純不吃豬肉,而不會因為吃了豬肉就生氣的人稱不上是穆斯林那樣。但是白左們口頭喊的理解,不過也就是這樣一種敷衍的精細化罷了。一個沒有在對應的教化背景下長大的人,多半僅僅是伴隨著傲慢去施捨憐憫和同情,要達到真正的理解是很困難的。—— 他們既不理解愛,也不理解恨。將自己身上膚淺的博愛隨便套弄到各處爭端上,只會惹人厭煩。

實際上大多數情況下人們能做到的僅僅是不在乎和不干涉罷了。又不是我的生活,為什麼我要去那麼上心啊。

也就是說,一種恰當的多元主義的規範性效力在於,阻止某些具體的個體對於其它個體擁有某種層面上的規範性效力。比如說,禁止一個吃甜的人樹立某種規範,去強迫一個不吃甜的人吃甜的東西,或者,樹立某種規範去禁止人們吃不甜的東西。也就是說,多元主義並不是一個單純的規範性,而是一種關於如何確立(或者說取消)規範的規範。很多時候取消規範才是它的目的。

這看上去解決問題了?還是不行。

不加限制的多元主義是一種無政府主義,甚至更糟。如果去除一切規範性效力,那就意味著沒有什麼行為是不可以的,然而我們依舊需要保有某種最低限度的規範性效力。當一個人搶劫你的時候,他並不是通過規範性效力來讓你把錢掏出來,政府收稅是通過規範性效力,但是搶劫不是。同理,政府通過法律判你死刑,是一種規範性的東西,但是一個殺人犯殺了你並不是因為某種規範性效力。抹除規範性的同時,對於罪惡的抑制也被抹除了。

為了避免 「回到」 叢林 —— 當然人類歷史上真多少叢林是難說的,畢竟智人們一開始就在通過其強大的組織力來征服其他物種 —— 我們必須保有某些所有人都必須遵守的規範。而這些規範,至少在當代文明進程中,是在不斷增加的。而不同文明選擇的規範又是不同的,這是不同文化之間相互衝突的源頭。

在之前的大航海時代,先進文明直接對落後文明輸出規範,而問題在於,現在我們已經不能這樣做了,種族滅絕是反人類的。我們要和平,要多元。

所謂的多元主義的無非就是一種這樣的妥協,一方面我們要保持自己文明的強勢,畢竟沒有一個文明會持有一種以自殺或者逐漸消亡為目的的姿態;另一方面我們不對別的文明進行明目張胆的種族滅絕,因為我們經歷了人類歷史上那麼多次的慘痛教訓。

就可能性而言,一種如下的多元主義的世界圖景或許是相當理想的:

  • 每個文明固守著自己那一片土地,然後在其中開開心心地生活,互不干擾,老死不相往來。

然而現實是,現代文明社會的成果實在是太誘人了。落後文明就像是農村那樣,幾乎留不住本民族的先進人才。就算是不先進的普通農民工都奔著去城市裡過活,更不用說那些考上好大學拿著成千上百萬年薪的鳳凰男巴不得在北上廣深各買若干套房子了。

當然,如果非要有人口流動也不是可不以,入鄉隨俗就好了,這樣似乎我們也能保有一個理想的多元主義世界的圖景。但是這僅僅是小規模人口遷徙的情況,當人口遷徙速率達到一定規模之後,入鄉就未必需要隨俗了。特定的族群會通過自己的組織能力在遷入的國家內部製造原來的小社群的復刻,這才是真正的多元主義要面對的問題。如果僅僅是老死不相往來式的多元主義,這純粹就是一種言辭上的,沒有任何實質行為影響的東西。如果一開始一個國家的移民政策就非常嚴格,比如說像日本那樣,那麼即便式某種異文明進入到其中,也會被軟化得變成一種單純的個人行為習慣,而不再有那種在原有背景下的約束力(參考穆斯林在日本是如何生活的)。問題在於,如果一個國家本身對移民特別開放,無論是一種言辭上嚴格與否,只要實質上對移民開放,那麼這就會意味著一大批並不真正入鄉隨俗的人的進入。即便移民政策嚴格,如果對於非法移民的管控不力的話,依舊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但是無論如何,這裡的爭論都不會是一種絕對的多元主義的爭論,在某個具體的國度內,就算是某個族群激進到要修憲也好,他們採用的路數依然是某種正常的,當代社會背景下的社會運動的方式,因為它們知道暴力革命一定會被政府和軍隊鎮壓。而絕大多數的訴求也不會上升到修憲的層面,最多也不過就是對於司法的解釋權或者額外立法罷了。這些全部都是在一個固定的文化框架內展開的行為,而非一種打破一切懷疑一切式的運動。而如果真的到了一種要血拚的狀態……拜託,猶太人會在二戰時期和德國人講文化多元主義?中國人會在二戰時期和日本人講文化多元主義?搞笑的吧。在存亡問題上沒有文化多元主義。

總地來說,多元主義並不是一種普遍的東西,而是當代文明社會中非常纖弱的(或許其實是常見而穩定的也說不定?)博弈平衡狀態。它涉及的內容看上去遍布所有議題,但是就其核心來說實際上依舊是一種絕對主義的東西,或者大多數人,至少大多數不會在混沌情況下被淘汰的人,是因為站在了某種絕對主義的立場上,所以才秉承了這樣一種多元主義的相對視角。聖母們自然可以在任何情況下都堅守文化多元主義,但是到了特定的情況下,最先死的就是那一批人。

說起來,這個地方有一個微妙的諷刺:白左們是否真的了解那些弱勢群體我不清楚,但是顯然我並不真正了解白左。我所說的都是憑某些特定的對於白左的諷刺的瞎雞巴猜。—— 然而這並不是自敗的,這在某種程度上反而是自證:至少像我這樣的人,並不真的能夠認同和尊重那些和我不同的人的生活方式,而只能用兩個屁事的原則來解決問題。真正的多元主義,對每一種生活方式的徹底理解,那是全知全能的上帝的事情。而且即便真正做到了認同、尊重和憐憫,這也僅僅是內心的東西,到了要做決斷的時候,要選擇犧牲某些人的時候,如何做到一碗水端平,就完全是另一個難度的事情了。

我能想像到的最能安撫所有矛盾的方式,是將所有人都做成缸中之腦,每個人在自己的虛擬世界中實現自己的 「價值」(加引號是因為此刻的價值已經完全脫離社會整體,因此懸空了),無論是普通人的夢想也好,殺人放火也罷,想做什麼都可以。—— 問題在於即便是一個這樣的世界,也會有人對它不爽啊。


作家畢竟是作家,以感性的角度述諸哲學思考,總歸還是太過模糊了。
王小波說,假如這個世界上有一種終極價值,那人實在太無聊了。
這種認為全人類能夠擁有終極價值的想法,我們統稱為道德一元論,它的根本目標,或者說根本源頭。是認為人類存在一種最終的統一的善,美德,或者稱之為原則等等,因此,人類社會的最終形態,應該是一個和諧統一的烏托邦。
著名的哲學家康德就是一元論的最大boss,如果真要仔細講康德,我估計沒有幾十萬字是講不清楚的,全中國也沒有幾個哲學學者能真正講清楚,我更不可能。不過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康德確實給我們建構了一套他稱之為無上命令的道德法則,這套法則是絕對正確的,是人類理性和自由的造物。
我們姑且不論這種一元論的兩大反對者,倫理懷疑論和倫理相對主義,也就是那些懷疑根本沒有對錯和那些認為對錯是相對於不同立場的人。
單就一元論本身而言,就存在著一個到目前為止無法化解的難題,那就是事實與價值的界限,或者說倫理學觀念和實踐理性觀念中的不可通約性。道德知識是否具有客觀性,有任何類似於道德信念或道德判斷的東西?
以一個簡單的例子解釋,當我們看到一條狹窄的山路,我們會說「這是一條危險的山路」,我們很容易理解,這句話已經包含了一個「狹窄道路」的事實和「很危險」的價值判斷,可是我們怎麼去論證兩者之間的關係?危險和狹窄到底怎麼什麼必然直接的邏輯關係?顯然所有的理由都有些牽強,因為這種價值判斷,確實近乎於直覺。
因此,休謨明確區分了事實和價值,我們無法從前者推導出後者,人從實然世界角度(事實)演繹和思考應然世界(道德,或者稱為價值)是不可靠的。康德沿著休謨思路試圖彌補事實和價值之間的裂痕。當康德腦海中浮現「浩翰燦爛的星空」和「內心的道德律令」時,他有一股給宇宙萬物立法的強烈衝動。這種衝動導致他一直搖擺於承認客觀實在即「物自體」的一元論和我們只能認識現象世界但無法認識「物自體」的不可知論和主觀主義之間。休謨、康德等人關注的重心是如何把事實和價值一致起來。正如羅爾斯指出那樣,康德道德哲學是一種「建構論」。
我相信當題主讀完這段話,應該有所體悟。實際上哲學家對於終極價值的研究,從古希臘時期就已經開始,直到現在,從來沒有一個哲學家能夠提出某一種價值一元論是能夠真正無懈可擊的(連至少做到邏輯上自我融洽而沒有漏洞的都沒有)。而且可以明確的是,就算人類文明再過五千年,也不會有。
另外,就算假設真的有某種終極價值,都是所謂的終極了,說的直白點,你還能找到理由說三道四?說的深一點,如果某一個價值是終極的,它必然包容一切好的真理,摒棄一切壞的糟粕,怎麼會無聊呢?

以一言總結,回首前瞻五千年,莫問何者為真理。無不無聊我不知道,找到終極價值?不存在的。


這種問題直接說有點怪,我試著舉例子去分析一波:

事件:小明偷錢救母

A判斷:法律大於孝

B判斷:孝當為先

在這個事件中,王小波說法的意思應該是反對只以A判斷或者B判斷來對這件事定性。因為常理上「法律」和「孝」在不同情景中它們的重要性應該是不同的,如果只允許某一種存在,是不合理的。這是「反對單一價值判斷」。

所以「反對單一價值判斷」那就是指「允許多元價值判斷」,即:

你可以認為法律大於孝,因此施與指責,也可以認為孝當先而施與同情。

而題主糾結的關鍵在於他認為「允許多元價值判斷」是一種價值判斷,可是秉持這種"價值判斷"去看待這件事的時候,你是沒有立場的,你無法根據這種"價值判斷"去行動。

你覺得兩種判斷都應該考慮,然後呢?然後呢?沒了!你最終還是得選擇某一種價值判斷去看這件事才能得出你的行動。

價值判斷是用來指導人的行為的。無法指導人的行為的判斷還是價值判斷么?所以「單一價值判斷」和題主認為的"價值判斷"本身就不是同一種東西,不能放在統一層次去考慮。

所以不能像題主想的那麼認為。

(PS:可能直接討論有點問題,各位可以試著舉例子去想)

以上


這就跟「世界總是變化的」「唯一不變的是變化本身」兩句話類似,覺得意思看起來差不多甚至就是一樣的,但同時又是矛盾的。注意,關鍵是研究的對象。第一句評價的是現實世界,第二句評價的是世界的評價,即對評價做出評價!。二者不在同一高度,無矛盾可言。


詭辯不是邏輯。邏輯的前提是清晰,而你的詭辯術裡面,什麼叫「單一」什麼叫「多元」?


多元消元的咱不懂,但好歹看過王二全集,自覺著能發表點謬論。

王二把編故事當成事業來做,這時就很嚴肅,能夠看出有些作品確實精雕細琢。

寫議論文時則不一樣,滿嘴跑火車。當然不是說他故意胡說八道,而是沒有寫小說時那樣用心,本來是說理的事情,寫滑了就懶得收筆,任由思維發散。李敖吃了國民黨的牢飯,罵國民黨是很自然的;王二自認讀書人,受了上山下鄉的罪,反感思想鉗制也是很自然的,當然作為一條頑劣的泥鰍,能噴到什麼地步丫還是門清。既然不能說太透,索性就不當個正經事去做。從他自己的態度就可以看得出來「道理就在那裡,徑直去說就行」。丫說是這麼一說,真寫起來到處是惡趣味,比起說理來,賭氣的成分顯得更大「再不說話,人家把屎盆子都扣到你腦袋上了。」說起來那時文化圈裡矬B遍地,就連這種指東打西的王八拳不少人也招架不住。

最後明確一下本人的態度,雜文跟小說相比,雖然有時多了些說理的成分,畢竟還是屬於消遣讀物,從微言中找大義必定是公婆各執其理的糊塗賬。王二說的沒錯,理貴直——但理可不一定貴簡,你就是拿剃刀再削,各門學科也不可能削成外行能輕易理解的樣子,要爬到前沿,大都需要學習成千上萬的預備概念。所以不是本專業的東西,看個熱鬧就算。指望聽個故事就漲多高的姿勢水平,是在是有些卯未了。

好吧,我還是沒有憋住膚淺的表達慾望,談談自己對多元價值的看法。要憑空搞多元,先要統一遊戲規則,這些規則是沒法多元的。否則你能吃我我不能吃你,最後還是一元。這就要求首先建立一種容忍其他價值觀存在又足夠強大自信的主流價值觀。但從歷史來看,這其實是一廂情願。這樣的價值觀不是硬點出來的,總是某一元因緣際會取得了優勢地位,而後為了彰顯自己的仁慈博愛,搞個百花齊放烘托一下盛世。Bomberman也不是生來就是Bomberman,千把年前人家得勢的時候,恐怖分子是基督徒。


你大概是想說,多遠也是一種單一/個體。多遠本意是不同個體的無限集合。如果多元等於單一,那麼一個個體等於個體的無限集合。這聽起來不對吧?

王小波的意思是,他不知道什麼意識形態才是對的,是真理,但是單一的意識形態,一定是錯的。

而且對於所謂正確的價值觀,積極的意識形態,必須要明白的一點是,邏輯的合理不等於真理。

Logical validity doesn"t mean truth.


不是,多元就是多元,單一就是單一。否則,極端是極端,中庸也是極端,這樣我們就沒有討論極端和中庸的必要。

就像把三維世界和二維世界等同起來,從根本上說,三維世界在四維世界裡也像二維世界在三維世界裡一樣的扁平化,星際穿越由於速度不能超過光速,所以從理論上很難進行,但是對於高維生物來說僅僅類同於將紙對摺後輕易的讓一隻螞蟻從右沿跳到左沿。

只要你從更高維度去思考,總能找到兩個本維度下對立事件的相通,但是這脫離了我們本維度下思考的意義。就好比,螞蟻如果想自己完成星際穿越,他考慮更高維度的辦法是沒意義的,因為他並不能感受高維空間,不能理解「跳」的定義,更不能自己跳過去。

思考的意義不是思考而是生活,重要的不是給某個東西貼標籤,重要的是明確貼標籤的意義。不然,脫離思考意義的更高維度的思考從作用上來說,不僅沒有達到目的,反而是降維。

比如,

「科學也是宗教」。

降維打擊就是這麼自然。


想通了......自問自答。

這不是一個層面的問題。

前者的單一或多元,形容的是價值判斷的形式,價值判斷對象是人。

而問題----是否可以說王小波也秉承了一種單一的價值判斷,其中的價值判斷對象是社會。

所以問題不成立。


萬能的上帝與無知的人類,兩者不包容,不對立。

怎麼稱呼那些所謂的無神論者,但心底還是對一些靈異會犯怵的人呢。

給人貼標籤是很容易得出判斷和結論,但要怎麼給薛定諤的那隻喵貼狀態呢?

是與不是的合集就是全集?貓的描述「是狗,不是狗」?

王小波討厭的大概是「沒有多種可能性、非此即彼的世界」。


這個問題歸根到底是柏拉圖最早提出來的 the one and the many problem.在智者,巴門尼德篇,斐利布裡面都有所涉及,無解的。


這種說法當然是一種邏輯悖論。

不過這二十年前的文章在當下沒啥討論的意義,畢竟二十年間社會意識形態發生了很大變化和進步;王小波也死二十年了,沒法自己給自己辯護(比如加個「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的補丁啥的,但也沒啥新意是不是?),咱就放過他吧,或者,忘記他?


這段話應該不是在說單一價值判斷問題吧,這應該是在講一種絕對真理的意識,拋棄了實事求是,拋棄了發展的眼光,守著一種不變的恆定的規則,個人認為這是一種變相的相對真理與絕對真理的一種討論。承認真理的相對性。


並沒有吧!我覺得其主要意思是不要以將自己的價值觀為評判的事物的指導也不要去改變別人的價值觀,尊重多元!


不能,只是一種價值觀悖論而已


一怎麼能等於三呢?


多元主義並不是一種相對主義的價值觀,多元主義本身就是一種絕對主義——就是不同族群不能干涉他人的道德觀。【你信上帝/安拉/釋迦摩尼我不管,你的宗教活動我也表示尊重,但是你不能強迫我相信你的上帝或履行你的宗教教義】

不過,我一直都是這個觀點:【一開始他們禁絕反同性戀,我歡呼,因為我寬容同性戀;後來他們阻止反伊斯蘭教,我歡呼,因為我熱愛伊斯蘭教;再然後他們迫害反黑人,我不說話,因為我同情黑人。我歡呼這個寬容一切異類的世界!最後的最後,同性戀、穆斯林、黑人操起屠刀向我而來,他們卻學會了寬容,再也沒人敢站出來說一個不字了。】

所以本人一貫是社會契約論的觀念看待道德觀念——道德觀念應該是社會討論並經過大多數人同意的共識。少數服從多數。


題主的提問屬於詭辯,犯的錯在於1.非黑即白,人家不提倡單一,你卻一棍子把對方打成反對;2.混淆單一和多元的定義,強行把多元列為一種單一。

你這提問不是詭辯是什麼?

詭辯我也會啊!事實上作為一名多元論者,我是單一和多元一起用的!單一和多元混合在一起不就是多元嗎?我既可以只從主流/題主的角度去思考問題,也可以從多角度多層次去思考問題。至於用哪一種模式取決於有沒有必要,這是很靈活的,畢竟不是人人都愛鑽牛角尖。


狐狸懂得很多道理,而刺蝟知道一個很大的道理,王小波的思想其實就是英國保守主義的思想,知識就像大樹一樣開枝散葉。反對「理想主義」的激進。


我今天賺了一百塊,馬雲賺了一百萬——我賺的是錢,馬雲賺的也是錢——我的人生價值和馬雲是一樣的。


如果你讀了這麼多,只覺得就這一句邏輯上的悖論,甚至可能只能算文字遊戲,值得拿出來提個問,那你還是做回沉默的大多數比較好。


反對單一的價值判斷的意思是,單一的不好,不是不單一的就是好,所以王小波並沒有持「多元就是好」這種單一價值判斷。


題主等於說,多元也是一元。在這句話中,題主究竟給了這兩個詞怎麼樣的定義呢?

多元本就是相對於一元而言的,若將二者等同,兩個詞均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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