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後大借款還了嗎?

袁世凱借的錢,善後大借款,還了嗎?還有那些晚清簽訂的賠款,我想知道都賠了嗎?最後是誰賠的啊?


………………………………20173月13日更新………

回應一下評論區的幾個問題:

1. 1987年6月5日,中英兩國政府在北京簽署《關於兩國歷史遺留的相互資產要求的協定》。中國向英國支付超過2300萬英鎊,英國向中國支付380萬美元整。雙方事實上終結了兩國公民對對方資產要求。中國人不能找英國銀行要求退還解放前的存款,找英國政府要退休金。英國人也不允許找中國政府要求償還債券與賠償不動產等。 所有資產要求有各自政府負責償付。

事實上,新中國政府通過這一條約承認折價並償付了所有大借款債務,隴海鐵路債務等。當時是為了解決香港問題並向倫敦市場發債。

這一行為也導致美國與法國債權人堅持要求中國政府償還,公平對待,但中國政府表示概不承認。這種情況下euronext上掛的債券還會繼續掛下去。

2. 德國人在布魯塞爾銷售的這一債券,因此應該用的是弗萊芒語。和荷蘭語、德語同出一源。與荷蘭語基本一致,和德語略有差異。

3. 俄、德、日的就不要提了

4. 常凱申還日本人的錢還到1939年,因財政困難而中止。同時也停止償還所有內外債務。 1941年底中日才宣戰。

1945年後蔣校長忙接受,忙印鈔,並沒有再還錢。

………………………………原答案…………………………

單說善後大借款,這就要取決於怎麼看了。

1913年袁世凱向滙豐銀行、東方匯理銀行、華俄道勝銀行、德華銀行、橫濱正金借款2500萬英鎊(約合黃金182.5噸),年息5%,每年付息兩次,47年還清。也就說名義上中國政府需要償還至1960年。

不過1917年,沙俄倒台,所以道勝銀行的錢就不用還了;1918年,德華銀行的錢也不用還了。

1921年,靳雲鵬宣布財政破產,沒錢還賬。1928年東北易幟,國民政府承認前朝條約,還到1939年。1939年日本人已經到了宜昌,蔣介石有錢還才怪。抗戰後橫濱正金被麥克阿瑟查封,蔣介石忙著印鈔票,更不會還錢了。

1949年,新中國成立,舊賬概不承認。因此可以說是沒有償還完畢。

但是!這是主權債券,而且是北洋政府向五國銀行團簽訂借款,怎麼可能輕易放過。當時北洋政府是以鹽稅、關稅以及冀、豫、魯、蘇四省的中央稅作為抵押,所有鹽關都由銀行團監督。以上稅務在償還當年債務後的剩餘部分才會遞解國庫。也就是說,1921年政府破產、東北易幟、蔣介石打中原大戰都不影響債務償付。反正稅源都在五國銀行團的控制之下,每年在吃完肉後留下的骨頭渣才會留給中國政府。更重要的是五國銀團確立了獨佔權,嗣後所有政府借款、工業借款都必須找五國銀團,並且僱傭對方人員。期間由此特權所帶來的利益可想而知。

1913年借款時,名義上是2500萬英鎊,但債券發行價格為票麵價90%,即2250萬英鎊,銀行團利息預扣,支付84%,即2100萬英鎊。這樣銀行團一開始便一次取得150萬英鎊的利潤。即便是這2100萬英鎊也需要現扣除地方政府借款、庚款、辛亥革命損失賠償、軍隊遣散等費用,最終北洋政府實得約998萬英鎊。

在1913至1939年的26年期間,中國共支付約3600萬英鎊。再加上五國銀行團所攫取的關稅、鹽稅、各類特殊利益,五國銀行團絕對賺了個盆滿缽滿。

你以為這就完了嗎?

這可不是銀行貸款,找銀行貸100萬,銀行批100萬,還不上銀行只能認栽,作壞賬處理。這是債券!債券是什麼?是公開發行的債權證明!當年的錢可不像今天愛怎麼印怎麼印,還時不時搞幾輪QE。在金本位時代,2500萬英鎊就是1億2125萬美金,182.5噸黃金。這麼大一筆數額,銀行自身當然掏不出來,更不用說中國政府當年的信譽實在不咋滴。於是五國銀行團向倫敦、巴黎、莫斯科、布魯塞爾等地的證券市場公開發行中國政府債券,這幾家銀行都只是債券的承銷商。真正的債權人其實是買了這些債券的民眾以及相關機構。

東方匯理銀行債券長這樣:

505法郎面值,合20英鎊、409馬克、189.4盧布、195.92日元。 票面以英、荷、法、俄四種語言寫成。

道勝銀行債券長這樣:

滙豐銀行是這張:100英鎊,也有20英鎊面額的

德華銀行是這張:

當時各國食利階層就是買了這些花花綠綠的紙,然後等著吃利息。如果運氣不錯,每年5%的利息能吃50年,運氣不好那就悲劇了。

下面就是息票(coupon),每年到時候就剪下來一張紙前往發行的銀行領取利息,最後一年的時候憑債券領取本金及最後一年的利息。 下面這張是法國東方匯理銀行發行的20英鎊(505法郎)債券息票。每隔半年,債權人便剪下來一張找匯理銀行領取0.5英鎊的利息。可以看到下面這張紙總共印了94期,已經用去51期。也就是說1939年老蔣還是發過一次利息的,但年底還是違約了。

很顯然,這些債券持有人是享受不到銀行團所把持的中國鹽稅、關稅、特別優惠等待遇,只能拿著這些紙張每年剪下來兩張票領利息。本金在1939年的時候就已經栽進去,取不出來了。

不過對於這些債券持有人而言,到1939年停止兌付時,一張20英鎊面值的債券,光利息便已經領取25.5英鎊,年化收益率1.93%。如果考慮到購買時打了9折,收益率更有2.82%,比現如今的餘額寶收益率都要高那麼一點。所以這幫人也不算虧。

——————————————搞個大新聞的分割線————————————————————

然而債券是流動的,當年最初買這比債券的人說不定早就脫手,拿著自己的本金加利息離場。那些在四五十期時才買入的接盤俠就只能拿著這點利息欲哭無淚。更何況還有些39年後買入,指望著老蔣能最終履約的投機客。

所以這幫人搞了個大新聞————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要求連本帶利還清!

2002年,美國一個叫美國外國債券持有人保護理事會的機構召集善後大借款債券的持有人,並向中國政府提出要求還錢!然後這個組織還向紐約法院起訴中國政府,並且要求美國政府也不向中國人還錢......

很顯然,美國法院又不傻,最終駁回此案。

—————————————大新聞繼續————————————

有這麼一種資產,2000年只值0.73€,如今已經高達10.37€。為了實現這一驚人變化,想必公司管理團隊在這16年間勵精圖治,慘淡經營,方能達到18%的年化收益率。

這就是——————&>&>&>&>ISIN QS0018236107 這隻神奇的債券!

ISIN編號為 QS0018236107 的債券在巴黎證交所的掛牌大名是———&>&>&>&>&> CHINE 5% 1913 REOG

也就是1913年中國5%利率政府重組債券。沒錯就是當年善後大借款的債券!!!平均每年增值18%,這也就比傳銷差點,這幫人都是忠實的民國粉!

如此妖嬈的曲線有幾個人見過?藍線是大借款,綠線是CAC40指數

然而,我不會告訴你自2012年中以來10.37的價格就沒變過.......

對了,這個債券票麵價值依然是20金本位英鎊,合約146g黃金,合約如今5900美元。如今只要10.37€。1983年巴黎證交所把這些債券統統電子化,於是幾乎所有的木乃伊級別的債券都被掛了上去,享受同等待遇的還有1913年隴海鐵路債券。


台灣當局《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63 條

……

國家統一前,下列債務不予處理:

一、民國三十八年以前在大陸發行尚未清償之外幣債券及民國三十八年黃金短期公債。

二、國家行局及收受存款之金融機構在大陸撤退前所有各項債務。


有這麼一個神奇的公司,囤積了大量的歷史債券。期望在處置中獲得收益。。。至於上面說找台灣要的,你看看這個公司名字叫啥?台灣債務公司....

畢竟台灣現在還是叫republic of china,當然帶著債務走了= =


翻出了我本科一門選修課的期末作業,好像很適合回答這個問題。

……………………………………………………………………

北洋時期部分未償還外債的研究

【內容提要】北洋時期因國內動亂,政府無能,國家積貧積弱,所借外債甚多。外國勢力藉此所獲得的利益甚多,但也有部分外債因政府財政難以承受或者繼任政府不予承認而沒有按簽訂條款得到償還。本文即討論這部分沒有得到完全償還的外債,並從中可以看出也有部分外國債權人因違約風險受到了損失。

【關鍵詞】北洋時期 外債 財政

【正文】

一、前言

自甲午後清政府所借外債開始大為增加,其繼承者北洋政府也繼承了龐大的債務並且因連年動亂政府腐敗無能,北洋政府財政靠內外債勉強維持。據徐義生統計,1911.11~192.10,南北政府共借外債約合13.37億元,實收9.76億元,其中95.7%為北洋政府所借。

北洋時期債務多,數額大,內容雜,時限長。研究北京政府時期的外債要比研究清政府時期的外債複雜得多,繁難得多。本文即探討其中的部分未完全償還債務。

雖然在客觀上部分外債促進了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如鐵路貸款,但是外國勢力靠外債從我國攫取的利益數不勝數,給我國人民帶來了沉重的苦難,這一點是無可置疑的。總體而言外國債權人從我國得到的利益十分多,但不可否認在部分債務問題上,北洋政府和其繼任者南京國民政府因財政或其他原因存在違約風險,外國債務人並沒有得到原有條約中的預期金融利益。本文即來探討這部分債務。

二、數額較大的借款

善後大借款

善後大借款是1911年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時期北洋政府以辦理善後改革為名,向國際銀行團貸借的長期巨額借款。它是列強通過政治借款進行以控制中國財政金融為目的的經濟性掠奪的突出表現,是它們明目張胆攫取中國主權利權歷史見證;它不僅在局部上使中國喪失了鹽稅主權,且在整體上給中國社會帶來不小危害。

1913年簽訂的「善後大借款」財務部分簡明紀要如下:

借2500萬英鎊,90發售,84凈收,5厘,47年還清。

即債券在國外金融市場上以債券面額九折出售,但是以所售面額的8.4折給北洋政府,6厘相當於銀行團傭金,另有其他小額手續費若干,實收2097萬英鎊。【1】在扣除償還到期的庚子賠款和各種外債、遣散各省軍隊、抵充政府行政費外,僅餘760萬英鎊於北洋政府。此次借款還有若干政治條款,極大危害我國財政自主權等。不過不在本文探討範圍內,本文只討論金融部分,從國外債權人角度來看,他們付出了2250萬英鎊(因為是九折發售,不包括傭金因為那是銀行團的收益),他們的預期本息收益是47年得到6810萬英鎊【2】。不考慮物價漲跌複合收益率為2.4%弱,即使不算複合收益率,那麼一種長期貸款利率為5%也不算高。

借款的償還

關於借款的償還具體數額未能找到確切來源的數字,但可以做如下推測。

「至1938年底,關稅擔保的英德續借款和善後借款共欠本息3600餘萬鎊。」【3】

其中的英德續借款是1898為清政府所借,1600萬英鎊,分45年至1943年還清。當時條約規定此款項不得提前還清,每年攤還之數不可變,月還69602英鎊。【4】這就給我們計算提供了方便。

38年至43年五年時間,英德續借款還有約420萬英鎊未還。那就是說38年底善後借款共欠本息約3180萬英鎊,而善後借款總共預期收益為6810萬,那麼到38年底已經還約3600萬英鎊。另據《財政年鑒》上所載到1934年6月,善後借款還欠本息計約3984萬英鎊【5】,即已還2800餘萬英鎊,據此推算到36年還3600萬英鎊是合理的。

由於日本侵華戰爭,南京國民政府無力償還外債,於39年初實際停止償還前政府外債。所以可以認為善後借款中國債務人還了3600萬英鎊,雖然比外國債權人實際支付的2250萬英鎊要多出許多,但是不可否認要比條約當初簽訂的預期收益要少得多。具體計算如下,1914~1938,外國債權人歷時25年,投入2250萬,收入3600萬。年複合收益率不足2%。不按複合收益計算也不過才2.4%。拋開外債給外國勢力帶來的其他附加利益,只從一個普通外國債權人的角度來看,這一債券的收益是遠低於其預期的。

西原借款

所謂「西原借款」,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西原借款」是指1917年和1918年間段祺瑞政權向寺內內閣執政時的日本舉借的外債以及與此相關借款的總稱西原借款。狹義借款指西原龜三具體經辦的8筆對華借款。分別為

(1)交通銀行借款,有兩次,一筆是500萬日元,一筆是2 000萬日元。算作兩筆借款。

(2)有線電信借款2 000萬日元,有線電訊借款以實

業借款之,均名行內戰借款之用。

(3)吉會鐵路借款1 000萬日元;

(4)滿蒙四鐵路借款2 000萬日元;

(5)山東濟順、高徐兩鐵路借款2 000萬日元;

(6)礦森林借款3 000萬日元,名為發展吉林、黑龍江兩省金礦及森林事業之用,實際由段政府移用;

(7)參戰借款2 000萬日元。

總之,西原借款涉及金融、鐵路、礦務、森林及電信等方面。就實際用途而言,借款中多以興辦電信、鐵路、林礦等實業借款為名,但絕大部分用於彌補段政府財政虧空,只有一小部分用於建設。參戰借款是軍事性借款,用於內戰。西原借款共計1.45億日元。【6】按照1917、1918時期的匯率1日元約為0.6~0.7銀元計算,狹義上的西原借款約為一億銀元。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除了西原借款以外,還發放了其他各種對華貸款。僅1917、1918兩年日本對華貸款總額就約合2億銀元。【7】

借款的償還

1922年北洋政府財政日趨惡化,所借外債除有關、鹽稅抵押外,都不能按期償還本息。而西原借款中有一些是以尚未建築的鐵路的財產和收入作抵押為擔保的,自然無從還起。到後來除了第一次交通銀行500萬日元於1920年還清之外,其餘均無力償還,多成為濫賬。【8】

南京政府建立後,為了獲取外國勢力的支持以及重鑄自身信用以從國際金融市場上借得新款,開始整理北洋政府的債務。將外債分為有無確實擔保兩類分開處理償還,西原借款等日本在1917~1918所借給的債務多屬於無確實擔保類,暫時沒有得到償還。後因九一八事變等事件所欠的這些日債的償還更是無從談起。

三、通過協商修約償還的外債

南京國民政府承認了北洋政府所欠債務後,即著手實行具體整理債務的辦法。雖然涉及對象時國民政府,但是國民政府所處理債務多是北洋政府遺留下來的,所以仍在本文探討範圍內。

國民政府首先對津浦鐵路借款進行了切實整理。津浦鐵路借款實際發生在清末但其實際償還主要發生在北洋時期,並且可視作其他償還的範例,所以列為例子以助了解。

「該款繫於1908年兩次舉借,債權人是英國和德國,實際起債額800萬英鎊,整理時積欠本金615萬英鎊,是待整理的鐵路債款中數額最大的一筆。該借款的整理方案於1936年2月由財政部、鐵道部及債權人代表正式達成,主要內容為:減免欠息額的4/5(約為320萬鎊),其餘1/5換成無息小票,自1941年起分20年攤還;1936年至1938年利息2.5厘,1939年起恢復原訂5厘利息;1940年起還本,付本數由1940年津浦路收入的1%逐步增加到1971年該路收入的12.5%,預計至1976年清償畢;中方可提前清付本金,且不須向債權人提供額外補貼;由津浦路收入項下開支還本付息之款,但中方以關稅餘款作為付息擔保。顯然,這一整理方案對中方還是較有利的。」【9】

此後,國民政府便按照整理津浦鐵路借款方案所體現的原則,即免讓欠息、減低利率、延長年限、分期攤還,積極與有關債權人代表進行整理鐵路外債的交涉。僅在1936年內,財政部和鐵道部便會同債權人代表達成整理方案的就有:隴海鐵路借款(免除全部舊息約合國幣1億餘元)、隴海鐵路比荷公司墊款(免除舊息約900萬元)、津浦鐵路德華銀行墊款(減免2000餘萬元);鐵道部與債權人代表達成整理方案的有:道清鐵路借款(減免利息20萬餘

鎊)、廣九鐵路借款(減免800餘萬元)、道清鐵路車輛借款及清孟支路墊款(共減免200餘萬元)。債權人以英國等歐洲國家為主,中方總計免讓債額、欠息共約3.57餘億元。【10】

從上文的津浦鐵路的例子也可以看出,許多外債降低了利息並延長償付年限,但是因為日本侵華1939年起這些未償還的債務停止償付。當然了這些債務違約不能視作中國政府的過錯,在當時世界的大背景下,無數人的利益受到了巨大的損失,外國債權人所損失的預期利益實在算不得什麼。

四、結語

本文是從金融角度看待北洋時期政府所欠外債的償還,因為很多文獻只強調列強所帶給我們的沉重債務以及給我們帶來的傷害。實際上應該客觀的看待外債這一問題,例如不妨從一個普通外國債權人的角度看待,實際上當時的不少外債從法律角度上來看是中方政府違約、拖欠。同時也要認識到,這些債權人的損失也要歸咎於他們自己對風險的認識不足,還有外國勢力為了獲取短期利益強迫中國政府支付大量本息使得能夠用於發展的資金更少,造成中國的越加窮困反而更難以支付債務,最終造成惡性循環。

借古喻今,現如今外債也是熱門話題,借出資金不能僅看短期收益同時要注重風險,並儘可能找到可靠抵押才借貸。對於十分困難的國家或地區適當免除債務幫助他國發展經濟文化,從長遠來看或許利益更大。

【參考文獻】

【1】【2】【4】【5】劉秉麟 近代中國外債史稿(M)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7 P91 P91 P17 P171

【3】【9】【10】吳景平 評南京國民政府的整理外債政策(J) 近代史研究 19936

【6】葉朝華,劉敏 北洋政府外債評析(J) 安慶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第29卷第2期

【7】 【8】陳爭平 外債史話 (M)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1 P76 P92


不請自來(da),我是來補充高票答主@Monsieur C的答案的。截至北京時間3月14日上午9:40,在泛歐交易所掛牌交易的這支債券報價已經從一年前的€10.37漲至€25.50,最近一個有成交的交易日是1月23日,當天總成交額€2,703.00:

當然,這支債券的流動性還是很差,過去一年內的成交記錄不過寥寥的168……張:

數據來源:泛歐交易所網站CHINE 5% 1913 REOG


太祖說了,另起爐灶。

「另起爐灶」,就是同舊中國的屈辱外交徹底決裂,不承認舊中國同其他國家建立的不平等的外交關係,要在新的平等的基礎上同世界各國建立新的外交關係。


一切不平等條約不是建國時全給廢了么?


直到2002年美國國內還有人提起這事兒。後來2007年美國法院判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需還款。說來有趣,提起這事兒的是一個民間組織,而判定的法院也是個地方法院。


還了 大陸沒還的 台灣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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