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去教堂是為了陪我宿舍的一個人,現在不想去了可以嗎?
自己第一次去教堂是我宿舍的一個人拉著我去的,一開始挺反感的,因為我不了解基督教也沒有信過,但是看到教堂的人很優秀,會樂器會唱歌會跳舞的我就喜歡上了,之後每次教堂我都跟她去,剛開始很輕鬆,只是星期六下午去教堂,可是慢慢的,還得星期四下午查經,晚上禱告,可我每次都不會禱告,態度還很應付,後來有一次我宿舍的那個人跟我說如果不是真心信耶穌就別去了,不要為了陪我去的,這樣我很尷尬,於是我認真想了想,自己明明沒有這麼信仰耶穌何必要勉強自己呢?真的很累,可是我自己也怕,學姐知道了會不會說我,因為我之前一直都去的,現在突然不去了,我很慚愧
講下我自己從每周去教會到徹底跟教會斷絕聯繫的故事吧。
最開始接觸到教會是剛到國外,因為就讀的語言學校有基督教的背景,所以經常會在學校門口碰見傳教的人,被朋友拉著去了教會,結果就此跟教會扯上了關係。
那個時候在國外沒有認識的親戚朋友,完全是孤身一人,在教會確實受了很多幫助,而且自己本身對宗教也有點好奇,就這樣懵懵懂懂的被帶著每周去參加一次禮拜。但是在正式接受聖經課的時候,最開始幾課被教育知道自己的罪,明白世間的愛的時候,我提出來很多疑問,但是發現講課的姐姐沒有辦法回答,至少很多地方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說讓我自己學習,上帝會告訴我什麼的。
那個時候開始覺得教會所教的東西有一股子濃濃的雞湯味。
後來有一次禮拜的時候,牧師講了他自己的一個經歷,大概意思就是他在醫院看病的時候遇見了一個姐姐,他跟姐姐傳教,那個姐姐說她信佛。
牧師就問她:「佛會讓你脫離苦難嗎?」姐姐:「不知道。」牧師又問:「佛能讓你上天堂嗎?」姐姐:「不知道。」牧師就說,佛能帶給你什麼你都不知道你居然還信,上帝承諾了只要你信他你就能得救,就能給你永恆的愛讓你去天國,這麼簡單就得到的救贖為什麼不要呢,世人是愚蠢的啊。然後下面的人就齊聲大喊:「阿門!」
說實在的,我當時有點嚇著了,覺得這些人都是被洗腦了吧。
但那個因為受了教會很多幫助,不好意思提出不去了,就繼續每周去參加禮拜,但是已經不再上那個什麼聖經課了。
再後來,我準備考學的時候跟教會的一些人請教了面試的一些問題,自己也努力了一把,考上了一所不是最好也不能說是爛的學校。
然後,我被抓成典型了,因為教會的學生佔大多數,所以好幾次都被說,你們看,是神保佑了她(答主)所以她才能考上這麼好的學校。接著繼續阿門……當時我就有點煩了,感情這全是你們的功勞了,我自己的努力,我學校老師的幫助都比不過那個虛無縹緲的神?
同時家裡信基督教的聽說我在這邊去教會,也經常在家裡宣傳是因為我信教,得了神的保佑才能在國外安然云云的。我聽了這話心裡真心是拒絕的,我在國外孤獨寂寞,被生活壓的喘不過氣的時候也沒見你們怎麼幫我啊。就這樣,我對教會人的最後一點好感也被消磨殆盡了,帶著最後一滴「背叛幫過自己的人」的負罪感,我跟教會斷了聯繫。
不再去教會之後,我發現我可以不用每周六早起去禮拜了,我不用每周抽幾天時間去聽講聖經了。大概是得不到神的庇護,我的生活也時好時壞,不過總體來說沒什麼大的變化。
現在重新回想起這些事情,說心裡不愧疚是假的。但是正是因為想著要回報他們對我的幫助,所以我才每周去教會,仔細想想這其實已經是一種無形的良心的綁架了。
現在的我習慣了國外的生活,也在經常幫助剛剛來的孩子們。不是因為神叫我這麼做,而只是因為我知道一個人在國外生活的苦,我希望看見後來的孩子的路不像我當時那麼難走,而且他們得到了幫助之後也不需要帶著被施捨的心情通過去教會來回報我。
其實從一開始,幫你的是人,欠的也是人情,而人情,往往卻是最難償還的東西。現在不想去了,當然可以不去,不必勉強自己,值得注意的是您問題描述中的一句話:
只是星期六下午去教堂……
國內正規合法的基督教堂,在星期六(安息日)聚會的,有一個邊緣性小宗派(指的神學上的定義、不是指信徒總數與發展規模)真耶穌教會,在教義上偏極端(其教會歷史上有過極端的表現),另外一個按照基督教教義來說是來自美國的公認的異端(尊崇女先知愛倫懷特),名稱暫不列出。
建議:
如果是前者,勉強還可以接受【總比什麼飛天拉麵強】,因為真耶穌基督教會還能稱得上是基督教【宗派之一】,在現代,其歷史上的極端色彩已經基本上淡化了,對正統基督教會(一般來說在星期天即主日聚會)也比較包容。
可是後者連基督教的【宗派之一】都談不上,根本就是尊崇「假先知」的【異端】,該異端的某些信徒甚至將他們尊崇的女先知的著作等同甚至取代聖經【外觀厚度差不多、差別需要仔細辨認】。請千萬遠離。當然可以。基督教不是你想的那樣的。你花十分鐘看看我經過多年認真研究之後關於基督教的總結就知道了。
一個哲學家說:不因為基督教憤怒的人,不了解基督教。我當年剛到美國的時候,也像你一樣地基督教有好感。但是我經過多年認真的學習思考,終於認清楚了基督教的邪惡本質。請花十分鐘看看我經過多年認真研究之後的總結你就知道了。我引用的經文,中英文對照,白紙黑字,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有人說我「斷章取義」,你就請他拿出上下文出來分析一下,他就無話可說了。
很多人之所以信基督教,原因在於他們沒有認真閱讀過「聖經」!我曾經懷著虔誠的追求真理的心認真學習「聖經」。經過九年的反覆閱讀思考,我終於可以斷言基督教是騙人的。下面是我總結出來的我反對基督教的幾個主要起原因。請思考:
【知乎管理員閣下:我引用的經文,白紙黑字,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具體的章節號也給出來了,大家都可以查證。內容本身比較尖銳,不代表內容違規,盼您明察!又或者知乎只允許對基督教唱讚歌?】
我試圖幫助人們認清楚基督教(包括所有基督教教派)的真相,方法是從「聖經」出發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我引用的經文,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歡迎大家查證!!!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大家看看耶和華/耶穌十分的行為是什麼「愛」?什麼「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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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耶穌 使 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耶利米書
19:9 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and they will eat one another"s flesh during the stress of the siege imposed on them by the enemies who seek their lives."
中文:「我必使......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英文:「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耶和華/耶穌完全是__主動地__有意地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耶穌屠殺還在吃奶的嬰兒!!!
撒母耳記上
15:2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
15:3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基督徒們會辯解說,不要斷章取義,看看上下文,那些人作惡,所以「上帝」懲罰他們。但是,關鍵問題是:
耶和華/耶穌用屠殺無辜嬰兒的方式來懲罰人,這是什麼「愛」?這是什麼「公義」?
耶和華/耶穌用「 使 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令人髮指的方式來懲罰人,這是什麼「愛」?這是什麼「公義」?
2)耶穌的許多大話都吹破了。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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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新約」,耶穌說「信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基督徒們真的相信耶穌的這種話嗎?全世界上能不能找出一個「信的人」能夠「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能「按」好艾滋病嗎?
按照「聖經」,耶穌說「信的人」喝了毒藥也「__必__不受害」。基督徒們會引用「聖經」說:「不可試探你的主」。我的問題是:如果你不小心喝了氰化鉀,你真相信你「必不受害」嗎?
相關經文:
馬可
16: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And these signs will accompany those who believe: In my name they will drive out demons; they will speak in new tongues;
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基督徒們會說:你這是斷章取義。這幾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是的,這幾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上面引用的幾節經文,15節中的「他們」「你們」都是指使徒們。但是,16節的主語就已經變了「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這裡的主語已經分別變成「信兒受洗的」和「不信的」。到了17節,中英文對照,「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主語是「信的人」,對應的英文是「those who believe」,顯然指的是所有的「信的人」。
3)「聖經」和基本事實矛盾。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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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據「聖經」,號稱「全知全能」的「基督教的上帝」安排獅子吃草,
b)根據「聖經」,「基督教的上帝」說過的話是不改變的。
c)前面兩條加起來,獅子應該還是吃草的。
但事實是:獅子吃肉。「聖經」和基本事實矛盾,這就證明了基督教的「上帝」不存在。
再舉一個例子:根據「聖經」「創世」的順序,先有地球和地上的植物蔬菜水果,後有太陽月亮和宇宙中的億萬星辰。稍微有點科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和科學矛盾了。
4)「聖經」上有很多根本無法繞過去的自相矛盾。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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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說起來有點長。比如我這篇分析:
漏洞百出充滿自相矛盾:所謂耶穌的「復活」是個謊言
漏洞百出充滿自相矛盾:所謂耶穌的「復活」是個謊言
5)「聖經」「新約」裡面對基督徒們提出了很多荒謬的要求。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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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句,基督徒們會說我斷章取義。但是實際上,我多年前懷著虔誠的追求真理的心學習「聖經」。經過長達九年的反覆閱讀思考以及和牧師們的討論,我終於敢斷定基督教是虛假不實的。我當年學習「聖經」,中英文對照,上下文反覆推敲,自信沒有「斷章取義」的地方。反倒是基督徒們「解經」的時候經常使用這樣的絕招:「黑」在這裡是「白」的意思。。。。。。
如果有基督徒說我「斷章取義」,我只要回一句:哪裡「斷章取義」了?請拿出上下文出來分析一下!
好,言歸正傳,大家看看「聖經」「新約」隊基督徒們提出的種種荒謬的要求: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女基督徒們在教會要「閉口不言」,女基督徒們遵守嗎?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基督徒們生病的時候要請人來抹油/禱告,基督徒們遵守嗎?
再比如,「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也非常清楚:
a)「聖經」「新約」明確鼓勵基督徒們獨身!這一點,清清楚楚,毫不含糊。
b)為什麼「聖經」「新約」鼓勵基們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因為結婚之後,基們就不能用全部的身體全部的思想全部的靈魂去愛基們的主子了。這一條理由,顯然對所有的基們都成立!
c)「聖經」沒有要求基們都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結婚不是「罪」,如果「慾火燒心」,與其犯罪,不如結婚。可見,婚姻是「慾火燒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d) 為什麼「聖經」「新約」要求基督徒們儘可能減少性生活的次數呢?其實邏輯上也很清楚:耶穌給基督徒們「最大的誡命」是要用「全部的心全部的靈魂全部的思想」去愛「主」,那麼請思考一下:基督徒們過性生活的時候心裡還想得起「主」嗎?我猜早就把「主」丟到爪哇國去了吧!
相關的「聖經」經文和分析請參考:
「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新版)
「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新版)
等等等等。如果您還需要了解基督教的知識,或者感覺基督徒給您的「解釋」似乎有道理,請您務必聯繫我。謝謝!
看你喜歡在什麼團體了。我大學班級我和我同學兩個人在一個團契。我特別喜歡去團契,幾乎所有班級活動都不參加。而團契的活動幾乎都參加。但是我同學是班委,所有班級活動都參加,團契我經常叫她他都不怎麼去。我不能說我比她信的更好,只是我和他呆的團體不一樣。為什麼講這個,是因為我覺得團體和信仰也是分開的,假如你覺得信的累,你可以不用去。但是她們有什麼活動一樣可以玩。就像我同學經常不去,但是活動的時候叫她,她有時候也會去。不要因為難為情就不好意思拒絕,但也不要因為難為情就放棄以前建立的所有。我現在的總監被我帶入教堂就很有目的。他喜歡基督教的崇拜(詩歌),但是對於講道,禱告就興趣全無。所以有唱歌他才去,還是要樂團演奏的。至於查經,禱告會果斷無視。現在他很樂意去教堂,我也很樂意他去。不是因為他信仰的有多好,而是因為我知道我做我自己的工,至於信不信那交給上帝。
沒什麼,每個人去教會的目的本身就不同, 在教堂里看似虔誠的人出了門也不一定記得上帝, 上帝從不約束人,如果覺得自己不是很懂上帝,覺得自己沒必要去那就不要去了,沒有人有資格說你什麼。 但是記得保守自己有一顆謙卑的心, 不要出來後反黑什麼信教者都是弱智就行.........
隨心而動你心裡想的,主本就知道
吶······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開心。不想去就不去,有什麼好慚愧的?
我期望你能意識到,你是一個獨立的人,你不是任何人、或者類似耶和華這種虛構出來的神棍玩意兒的附庸,不去教堂是你個人的權利,在任何角度上都沒有人可以指責你。
你不要有什麼心理負擔,你的學姐不指責你,那你自然不需要有什麼心理負擔;如果你學姐指責你,那隻能說明你那個學姐並不尊重你的權利和想法,同樣你也不需要尊重她。
還有,學姐、學長什麼的,只是對方比你早入學而已,沒必要把對方太當回事兒。
最後,我做了一盤義大利面,你要不要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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