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最後為什麼花了許多筆墨寫徐霞客?


當年明月回答說:「我之所以寫徐霞客,是想告訴你:所謂百年功名、千秋霸業、萬古流芳,與一件事情相比,其實算不了什麼。這件事情就是——用你喜歡的方式度過一生。」

人僅此一生,人生僅此一次,所以「活出自我」最為緊要。

但我們大多數人卻活成了別人,追求跟別人一樣的標配生活,追求跟別人一樣的標配人生。

但徐霞客不,他不想「泯然於眾」,他只想遵從內心真實的感受,用自己喜歡的方式度過一生:

「我不求功名、不求富貴、不求權力,我只想遊歷天下、踏遍山河,你冷嘲也好,你熱諷也罷,我一點都不在乎,我喜歡,我開心,這就足夠。」

那一年隆冬,大雪封了黃山。徐霞客用一根鐵棒,在峭壁之上鑿出一個個冰坑,一步一步地爬上了黃山絕頂。

於是便有了《徐霞客遊記》中的一句:「初四日,兀坐聽雪溜竟日。」

那一天,山下的我們,正奔忙著追逐富貴與功名。但徐霞客卻坐在黃山絕頂,聽了一整天的大雪融化聲。

山下,燈火輝煌,喧囂成海。

徐霞客卻端坐山頂,不作一語。

他舉頭眺望星空,身心俱澄澈。

轉自朋友圈—作者:拾遺。來自公眾號拾遺(ID:shiyi201633)侵權即刪


能以自己喜歡的方式度過一生,是最大的成功


因為他不看書.徐霞客是怎麼旅遊下來的.

崇禎十年(1637)秋,徐霞客在廣西遊歷。他純粹是個人行為,不是公事,無權免費使用公家的驛傳系統。但是,憑著地方官贈送的馬牌(使用驛傳的證明信),徐霞客卻支使村民為他和僕人抬轎趕路。主僕加上行李,動輒要用七八個夫役。村裡人手不夠時,還用「二婦人代輿」——讓婦女為他抬轎。此外還要供他吃喝,有魚有肉,「煮蛋獻漿」。

  在《粵西遊日記三》中,徐霞客記載了崇禎十年十一月下旬的經歷。這位有馬牌的先生驅趕著夫役整天趕路,傍晚時分看到了下一站的村子,眾夫役開始逃散,徐霞客趕緊抓住一個捆上,牽著進了村。村中男子已逃遁入山,徐霞客便領著僕人挨家挨戶搜,搜出兩位婦女,命令她們去找人搬行李做飯。被捆的人質和他的同伴們也大呼大叫,讓村裡人接班。過一會,負責驛傳事務的老人來了,徐霞客說,老人怕我拿鞭子抽他的子孫,不得不來。這老人的兒子是個瘸子。

  吃過飯,上了老人和婦人為他鋪好的床,「予叱令速覓夫,遂卧(我喝令快去給我找抬轎子扛行李的夫役,然後躺下)。」徐霞客能夠周遊中國,寫下《徐霞客遊記》,就是利用驛站這麼走下來的。


  這是早前寫過的一個回答,當時答完了之後沒一會兒就刪了。

  最近翻到這問題又想起這個回答來了,或許這個答案和當年明月的本意並不完全契合,可是我覺得這個答案的理解可能也是有些意義的,所以又把答案恢復了。

  人是要有些堅持的,堅持自己的原則、堅持自己的底線、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方向、堅持可以讓自己快樂的事情。不因別人的目光隨大流懷疑自己的初衷,對著懷疑的聲音要有說一聲「我偏要勉強」的底氣。

  以下是原答案:

  這書不是單純地敘述史實,過程中是帶著作者自己情感的,或者說是透露著作者想要表達的精神。

  在這個認識的基礎上再看徐霞客的這段,可以理解成這是一個總結,作者希望通過這個故事講一個想要講的東西。

作者說:

  我要講的那樣東西,就在這個故事裡。

  書中寫到楊慎的時候,很特別的引用了楊慎的《臨江仙·滾滾長江東逝水》,不是很奇怪嗎?講了那麼多人那麼多事,偏偏卻要在這裡引用一首詞。

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

是非成敗轉頭空。

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

白髮漁樵江渚上,慣看秋月春風。

一壺濁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

因為作者還說了:

  我要告訴你,所謂千秋霸業,萬古流芳,以及一切的一切,只是糞土。先變成糞,再變成土。

  對作者來說,在全書里講了很多興衰起落、很多王侯將相、很多無奈更替、很多風雲變幻,可是時過境遷只不過是「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了而已。最後想要通過徐霞客說的那樣東西,卻是最重要的。

  徐霞客看起來是不合時宜和不識時務的,在全書快要結束時,還講到了一個不識時務的人——黃道周。在那裡有這麼幾段抒情:

  有人曾對我說,文明的滅絕是正常的,因為麻煩太多,天災人禍、內鬥外斗,所以四大文明滅了三個,只有中國文明流傳至今,實在太不容易。

  我想想,似乎確實如此,往近了說,從鴉片戰爭起,全世界強國(連不強的都來湊熱鬧)欺負我們,連打帶搶帶燒帶殺,還攤上個「量中華之物力」配合人家亂搞的慈禧,打是打不過,搞發展搞不了(洋務),同化也同不了(人家也有文明),軟不行,硬也不行,識時務的看法,是亡定了。

  然而我們終究沒有亡,挺過英法聯軍,挺過甲午戰爭,挺過八國聯軍,挺過抗日,終究沒有亡。

  因為總有那麼一群不識時務的人,無論時局形勢如何,無論對手有多強大,無論希望多麼渺茫,堅持,絕不妥協。

  嗯,黃道周和徐霞客做的是完全不一樣的事,好像又有點相同,因為作者又總結了:

  面對冷酷的世間、無奈的場景,遇事妥協,不堅持到底,是大多數人、大多數時間的選擇,因為妥協,退讓很現實,很有好處。

  但我認為,在人的一生中,至少有那麼一兩件事,應該不妥協,至少一兩件。因為不妥協、堅持雖然不現實,很沒好處,卻是正確的。

  人,是要有一點精神的,至少有一點。


敢於衝破時代局限 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亦或是做自己喜歡的事,是值得慶幸的 是可敬 令人嚮往的 這是個關於人生自由的事!!


為了說明一個道理:並不一定只有參加科舉考試做官才叫成功,為自己喜歡的事情努力才是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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