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鹿晗等台灣拍節目遭調查 或將涉及「非法打工」」這一事件?


我看了下鹿晗的貼吧,都還挺平靜的,都在呼籲粉絲不要激動,相信鹿晗,這點很棒!

這件事情比較大的可能是,人家故意舉報的。

首先,兩岸現在的關係不平常,台灣那邊對大陸人有意見的不少,加上現在台灣在炒作台獨議題

第二,以前台灣明星在大陸非常吃香,地位也高。但現在隨著大陸的經濟崛起,台灣明星顯然地位沒那麼高了。

而還有不少台灣明星在大陸拍戲,無他,不少導演和製作人都說了,台灣的明星便宜

地位落差明顯。

第三,拍攝地點是華岡藝校,培養台灣明星的。

大陸的明星去到台灣的明星學校肯定人員眾多,架勢龐大,粉絲前呼後擁。

他們心裡在酸吧。

事件爆發後,疑似華岡藝校學生會發了一則有意思的通告:

滿滿地兩國論,把事件上升到政治層面去了,措辭用得十分明顯。

而根據微博上花岡藝校的學生所言http://www.weibo.com/2872546494/DtQ7ScBej?type=comment

這個並不是他們學校的學生會發的通告,那麼,既然如此,該學校就應該及時發布一則學校名義的通告來以示正聽。

畢竟如果截圖不是學校學生會發的,不代表學校或學生立場,那麼就是別有用心的人故意在炒作議題,引起兩岸攻訐了。

這點希望該學校能及時出來說清楚,不然只會越來越發酵,到時候就百口莫辯了。

第四,誰最可能舉報?

首先,大陸這邊不可能,節目組不可能給自己惹麻煩。

大陸政府這邊更不可能拿自己的明星來搞這玩意,要搞也是拿對岸的明星不是嗎。

當然是台灣那邊的人最能拿到鹿晗究竟是什麼簽證信息。

可能是故意炒作兩岸議題的,可能是純粹看不慣大陸明星的,都有可能

第五,台灣當局做法對不對

依法處理當然對,但是於情於理,是否要做絕,需要自己掂量。

來大陸的台灣明星多多少少有違法的事情,但是大陸可曾大肆報道?

別的不說,就說柴智屏,涉及央視弊案,但是大陸這邊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故意事先發布通緝,暗示她提前回台。不然她回的了台灣?回去後不用被大陸政府要求帶回來?

大陸明星去台灣的待遇是怎樣?以李宇春為例:

典型案例,李宇春06年去台灣,台灣當局對李宇春的嚴苛要求有這幾點

  受台灣演義工會邀請,大陸廣電電代表團到台灣將和台灣藝人19日進行一場綜藝演唱會,超女李宇春也在其中,在台灣受到台灣超女迷的歡迎。但台灣行政當局做出幾條限制,違者5年不許來台灣。

1不許接近歌迷

2不許為歌迷簽字

3不許接受媒體採訪

4演出實況轉播,不轉播大陸演員的現場。

怕違反規定,李宇春出機場面對歡迎的歌迷的呼叫和熱情默默不語。李宇春計划下午到台北101參觀,因歌迷和記者為見她把飯店包圍,出飯店就要影響規定,所以取消參觀。

兩岸對比下,高低立現。

大陸去台灣的明星也不少,也有去過台灣錄節目,那時候都沒事,偏偏現在520前夕出事。

如果台灣當局對大陸的民間採取強硬的公事公辦態度,那麼大陸也可以對來大陸的台灣明星公事公辦。

有些事情民間的歸民間處理,但是如果要上升到政治層面,炒作兩岸議題,到底吃虧的會是誰?

大陸根本不在乎台灣這個小市場,但是台灣沒有大陸這個市場,本土明星還有多少出路?

第六、暫時告一段落?

現在台灣方面回應"非法打工"不成立。事情也就暫時告一段落了。

但是,此事事件,很明顯又是台灣媒體炒作出來的結果,順便連累了花岡藝校和鹿晗的名聲,如上圖。

所以,此事究竟是台媒一貫的無風不起浪還是政客有意而為之,還不得而知。

總之,事情算過去了。

節目組也好,粉絲也好都挺克制與冷靜的,沒有將事情引爆成大輿論,也沒有跟著對方把事情上升到政治層面,很好地保護了藝人。

另外,我要提醒下粉絲們,你們要清楚這件事情,節目組不應該背最大的鍋,是台灣方面。

按照正常情況下,節目組簽證不合要求,對,這是他們的一部分責任。

但是節目組安排了正確的簽證就不會有事嗎?

不可能。從這件事情可以看出,人家就是故意拿大陸藝人來炒作議題,即便你萬事具備,他們依然可以從其他方面來大做文章。

台灣方面故意在炒作這個議題,鹿晗被舉報,被報紙黑,包括被勒令管制,這些本來就可以通融避免。

舉個例子:泰囧劇組。

據天涯網友透露,泰囧劇組在泰國拍攝的時候,也是手續方面出了點問題,但是泰方並沒有因此而為難劇組,劇組得以順利拍攝。電影出來後,效果很好,赴泰國旅遊的中國遊客增多,打造了良好的旅遊形象。泰國政府還因此跟徐崢見面並嘉獎他為中泰發展做出貢獻。

而與此跟台灣當局對比呢?差別不要台明顯。

鹿晗現在被勒令稱為管制對象,簡直不可思議。

與此同時,華岡藝校那些為了節目,認真排練,努力想要展現學校的良好形象的學生因為上圖那個疑似學校學生會的兩國論通告和台灣當局的行為,所有努力徹底泡湯。

台灣當局的做法無疑是為了炒作議題而犧牲掉大陸的藝人和華岡藝校的學生

大陸這邊在喊兩岸一家親,台灣在一邊喊話要大陸再多釋放善意,另一邊又為難大陸的藝人來滿足自己的政治利益,到底誰對不起誰?

希望粉絲們能夠清醒知道該注意些什麼,台灣這個地方現在泛政治化,政治娛樂化,為了維護明星的利益與尊嚴,能不去就不去吧,誰知道會不會成為台灣當局炒作的下一個犧牲品?要更多的鹿晗變成像周子瑜那樣嗎?

台灣當局想要拿大陸明星來開刀,炒作兩岸議題。那就真的是不作不死了。

最後附上華岡藝校學生們的留言,他們是台灣當局政治炒作的犧牲品之一,難怪華岡藝校的校長昨晚會痛哭,他在為學生們的努力白費而不值。

最後感謝邀請。


5月2日晚間,鹿晗貼吧臨時發博。

5月3日,早上大批微博大v發博,大多數圍繞在,鹿晗非法打工。

上了熱搜

我去上學啦官微發博

新浪在這條微博後發了申明

依然是以鹿晗為標題

晚間,我去上學了官微發了長申明

內容大致就是我們感到很抱歉,但我們已妥善安排,希望大家不要多說。

事情的大致過程就是這樣。

第一,灣灣現在也是厲害,鹿晗非法打工海關已證實此事不成立,這麼多年的優越感到底哪裡來的,我只能送灣灣一圖。

第二,大批國內媒體今天一早直指鹿晗,標題都是鹿晗非法打工,完全不提節目組。節目組申明中提及全組的簽證都是旅遊簽證,但輿論矛頭都只提到了鹿晗,現在的新聞為了賺噱頭還有多少真實度。


簡直是匪夷所思,超乎正常人理解的規定。

各位先看大陸怎麼對待台灣人的,超國民待遇,半個洋鬼子。

大陸的節目採用了太多了台灣藝人了,現在哪個節目沒有台灣人啊?台灣那些二流,三流的小明星,過氣的大明星,甚至所謂的金牌製作人全都堂而皇之地來到大陸,各種上節目,各種代言,各種賺錢,我們彷彿也沒有說過什麼吧。即便不是這些大明星,普通的台灣民眾,在大陸上班創業討口飯吃的也有幾百萬人吧,搶了我們多少飯碗,我們也沒說過什麼吧。知乎最紅的台灣人Yol叔,拿著台胞證就能在大陸賺錢養家,雖然經常以奇怪的立場為台灣說話,經常招黑,知乎的用戶也未曾攻擊過他「非法打工」吧。相信各位身邊已經有不少台灣人了吧,說我們是蝗蟲,起碼我們只是去旅遊的人多而已,最多極個別不文明現象,可是,台灣這些蝗蟲們,可是真正搶了我們飯碗的。我們有抱怨過么?反而視他們為同胞,座上賓,給予高規格的禮遇。

而大陸人在台灣遭受到的待遇又是如何呢?先不說我們的陸生過去不能打工,沒有保險這種歧視的事情。連大陸女孩嫁到台灣都會遭到各種歧視打壓,甚至大陸女孩跟台灣人所剩下的小孩,也因為媽媽是大陸人而遭到唾棄,歧視,甚至是暴利。前一陣,不就有一個這樣的小孩因為媽媽是大陸人,受到歧視自殺了么?

你們台灣所謂的人權呢?你們台灣人所謂的自由民主呢?

為何台灣會有這樣詭異的法律規定呢?

當然,就事論事,鹿晗如果真違法了,就應該受到制裁,驅逐出境也好,丟到海里餵魚也好,這個無可厚非。不過,這也就意味著,一個普通的攝影師,拿著各國自由行或者其他旅遊簽證,到全世界採風旅遊,拍攝風景照片,來到了我們美麗的寶島台灣,拍了一組照片,回來後做成了出版物,寫了一本台灣遊記的書,或者做成了明信片,是不是就違反台灣所謂的法律了,變成了「非法打工」。按照這樣的邏輯的話,如果我們公司福利,組團到台灣旅遊,還發獎金,那是不是也變成「非法打工」了?

這裡我這是想說,鹿晗拿著「自由行」的簽證,到台灣拍攝風景,錄的是大陸節目,薪水又不是台灣人發的,機票酒店也不是你們台灣提供的?搶了你們什麼飯碗?甚至節目如果拍攝出「台灣最美麗的風景」,說不定還能促進台灣當地旅遊呢。結果,變成了非法打工,這條法律當真是不要臉的很。

對此,只能說,台灣真是「廟小妖風大,水淺王八多」。

節目組帶著鹿晗去華岡藝校錄節目,說不定還能捧紅幾個順便上節目在學校讀書學習表演的台灣小孩,這下他們連機會都沒有了。剛開始還覺得這些小孩成了政治犧牲品挺可惜的,但是看到該校學生會的聲明後.........

當真是蠢蛋到滷肉飯里了。不過,看到台灣人這樣作死,也挺好的。


聲明!我只是單純地學術交流!!

大寫的補充下內容!

誒我又來了!今天又看了幾篇報道,主要是我去上學啦官博的說明、環球時報[大陸藝人鹿晗被台列為管制對象 5年內恐不得入台]和新浪娛樂[節目組聲明:鹿晗赴台非法打工為不實報道]這三篇,其實摸著我的良心說,我對這些網路報道都是持五分真五分假的態度,因為動不動就相關人士、劇組人員、一手途徑、獨家渠道,讓我翻個小S白眼,誰知道呢!當然有些媒體可能也很委屈,因為他們真的有可能是真的呢!Anyway我對於任何媒體的報道都是存疑的態度。

But我們獲知信息來源的途徑就是這些嘛!所以秉承著擺事實說道理的準則,我又過來扯淡了!

這三份證明力最強的無疑就是官博發的聲明了,因為我是個懶惰的人就不貼圖啦!我就劃個全篇最重要的重點就是第2條,[在這次證件問題中,不單鹿晗一方,整個節目組藝人的證件都由節目組統一負責辦理,藝人方只是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因為節目組的工作失誤,涉及到無責任方藝人,我們深感抱歉。]

這句話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節目組承認了己方的責任唄。其實我對這句話是有點不明白的,因為我覺得它表達意思不清楚啊!完整的句子表達應該是[不單鹿晗一方簽證有誤,其餘藝人皆出現相同問題],節目組這樣的表達方式很容易讓人有兩種理解:(1)整個節目組藝人的證件都由節目組統一負責辦理,鹿晗的證件也是由節目組辦理的,只是鹿晗的簽證出了問題 (2)整個節目組藝人的證件都由節目組統一負責辦理,大家的簽證都出了問題

好了我們先來看下報道再分析!因為我是個擺事實說道理的人!

新浪娛樂:新浪娛樂隨後獨家連線了相關知情人士,對方透露,並非是鹿晗一人的證件出了問題,由於《我去上學啦》主辦方與台灣當地地陪溝通失誤,主辦方為整個節目組的大陸人員辦的赴台簽證都是個人旅行簽。也就是說,除了鹿晗,其他幾位嘉賓大張偉、張丹峰[微博]、薛之謙[微博]、張慧雯的簽證也存在同樣問題。

環球時報:自由電子報稱,此次鹿晗團隊來台,共有8名藝人與十多名大陸籍、台灣籍工作人員,只有鹿晗一人持觀光簽注來台。「移民署」官員稱,想不通鹿晗的經紀公司怎麼會出這種差錯,「整團都沒事,只有鹿晗違規」。

上面短短的兩段話涉及到三個媒體!這三份媒體的背後很值得玩味噢朋友們!有興趣的可以去查一下新浪娛樂、環球時報和自由電子報的政治立場傾向啦!我反正不是學政治的所以我就懶得深究!但是我很清楚地知道一點,媒體肯定因為其供職機構的不同所報道的新聞立場也就不同啦。

新浪娛樂說[大家的簽證都有問題啦 幹嘛怪小鹿一個人啦] 環球時報說[這件事和我沒關係 我就是隨便引用各個報紙的觀點] 自由電子報說[就是鹿晗一個人有問題!就是他就是他!]

先插一句題外話,有興趣的去看環球時報的報道,因為我覺得它們的立場相比之下最中立了!

然後是我的分析了,我是基於法條分析的!政治這玩意兒水太深了誰搞得清楚,法律就簡單了!請看2001年8月14日台灣當局頒布的修正「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第三條

第3條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申請來台從事專業活動,應於預定來台之日二個月前依下列規定提出申請:

一、在大陸地區者:由邀請單位代向主管機關申請。

二、在第三地區者:由申請人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它經政府授權機構申請,核轉主管機關辦理。但該地區尚無派駐機構者,得由邀請單位代向主管機關申請。

大陸地區大眾傳播人士申請來台參觀訪問、採訪、拍片或製作節目,應於預定來台之日一個月前提出。但因採訪特別需要者,不在此限。

另外我參考了知乎[台灣商務簽證辦理流程?]這一問題的答案。有興趣自己去看!我就不複製黏貼了!

重點來了我要用白話文總結了!辦台灣商務簽證分有台灣公司邀請函和無台灣公司邀請函兩種,節目組顯然屬於無台灣公司邀請函這種了,他們辦商務簽證肯定是找代發代辦公司了,[整個節目組藝人的證件都由節目組統一負責辦理],所以我肯定(萬一不是我也不負責誰讓他們不按照套路來呢哼!)[大陸藝人和節目攝製組的簽證都出現問題了。]

而節目組為什麼不明說呢,我對節目組這樣官方的表達理解為,[大家都挺不容易的,新聞報道沒提及其他藝人我們聲明也不要夾帶其他藝人了,本來這事就夠煩的啦!到時候媒體又報道其他藝人多煩啊!]

恩我又要來做個總結了,台灣移民署接到關於鹿晗的舉報並審查簽證問題從法律角度上來說是沒錯的,其背後的政治意義我就不分析了因為我最討厭政治了!

這件事告訴我們一個什麼道理呢!簽證找代辦機構一定要靠譜啊!否則分分鐘出事被列為管制對象!其實鹿晗有什麼錯呢!可能就是辦簽證沒有親力親為了吧哈哈哈哈哈哈!其實節目組有什麼錯呢!瞎了眼找了個不靠譜的代辦機構啊!

大家有沒有發現我寫了那麼多通篇都是廢話呢哈哈哈哈哈。最後只證明了一個問題[大陸藝人和節目攝製組的簽證都出現問題了。]

最後!這件事對我們這些普通圍觀群眾的教育意義是什麼呢!劃重點!簽證一定要找靠譜的代辦機構啊!!

手動記錄發表於2016年的5月4號青年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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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媒體報道鹿晗「非法打工」這一事件沸沸揚揚,我終於手賤點進去看了報道,再手賤順手查了下「就業服務法」這部法律,發現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網路報道的原文是這樣的[台「移民署」證實接獲檢舉,檢舉人指稱鹿晗持「自由行」觀光簽證赴台,根本不能工作,竟拍攝節目,違反「就業服務法」。]

而台灣當局在2002年1月21日發布的台灣就業服務法第一章第二條第一和第二款的法條如下: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就業服務:指協助國民就業及僱主徵求員工所提供之服務。

二、就業服務機構:指提供就業服務之機構;其由政府機關設置者,為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其由政府以外之私人或團體所設置者,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好了依我的語文理解用白話文來說就是,《就業服務法》針對的對象是[為台灣的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服務的非台灣國民者],適用到鹿晗這件事上來說,我很疑惑的一點是:鹿晗啥時候就職於台灣就業服務機構了?我怎麼不知道!他不是自己開了南京鹿晗影視文化工作室嗎!人家不是個個體戶嗎?!演出經紀公司也是大陸的啊!拍攝的節目是浙江台的啊!不管從他個人工作室、經紀公司還是節目組來說,都和台灣就業法定義的「就業服務」和「就業服務機構」沒一丁點關係好嗎!

好了如果我的信息來源沒有誤的話,鹿晗「非法打工」這件事的性質就已經定性錯了,性質都定性錯的新聞怎麼還傳播的那麼起勁啊!

那關於鹿晗持「自由行「觀光簽證赴台拍攝節目這件事的性質到底是什麼呢?!我也想知道!有沒有大神來給我普及一下!

好了接下來是我不負責任地分析,權當法律探討,不上升藝人和工作室再或者經紀公司!我們是嚴肅的學術研究!

好了我們先來看新聞報道ETtoday星光雲中是這樣表述的:台灣移民署3日召開說明會表示,@M鹿M 過去來台都是以「專業人士從事大眾傳播活動」名義,所以沒有問題。這次卻只是持自由行許可證,但拍攝活動疑似與觀光行程不符,目前節目組僅鹿晗有此情況。

「專業人士從事大眾傳播活動」是個什麼意思,我又去查了,它是2001年8月14日台灣當局頒布的修正「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中的一個專業術語,修正「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中第27條的確是有[七、違反其它法令規定者。有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情形者,自出境之日起算,其不予許可期間為二年至五年;有同項第二款或第三款情形者,自出境之日起算,其不予許可期間為一年至三年。]條款。

這則《辦法》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因為我不是專業分析法條的啊!我也分析不來!好了我們來做個邏輯題目:作為「專業人士從事大眾傳播活動」的鹿晗先生要去台灣從事大眾傳播活動了,他應該怎麼辦!作為一個個體戶老闆需要親力親為嗎!用我的腳指頭想想他都是應該層層委託的!比如說工作室委託經紀公司,經紀公司委託節目組,節目組再委託赴台簽證機構!好了這時候出事了!作為「專業人士從事大眾傳播活動」的鹿晗先生辦的是個人自由行簽證!責任追究在誰!是鹿晗先生嗎?我只能說可能是。好的下面我會分析的!其實我也不知道怎麼分析!

好了在這裡我要先總結下個結論![鹿晗「非法打工」,違反就業服務法]這句話就是錯的。「非法打工」和「專業人士從事大眾傳播活動」辦錯簽證完全就是兩個概念。

接著我們要分析責任追究問題了!其實這部分我覺得沒什麼好分析的,主要是根據合同來。但是有一方的責任肯定是逃不了,就是辦赴台簽證的機構,那機構和保證人要承擔什麼責任,在修正「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都有,有興趣的可以去查查,我是沒啥興趣。

其次就是鹿晗工作室、經紀公司和節目組的三方責任問題了。我還是那句話,其實沒什麼好分析的,根據合同來。

首先鹿晗是有自己的工作室的,他是自己工作室的老闆兼藝人,而這種工作室基本上都是與經紀公司合作的,工作室和經紀公司肯定會簽合同!當然什麼合同我怎麼會知道!舉個栗子啊,可能是《xxxx演出合同》,這種合同的性質多數是委託合同或者是行紀合同。合同的內容就是雙方的權利義務啦、違約責任、免責責任、保密協議、不可抗力和其他一系列的條款。說得簡單點就是,在鹿晗工作室和經紀公司這對法律關係中,關於[鹿晗持「自由行「觀光簽證赴台拍攝節目]這件事的責任追究要依據合同而定。

好了同理可證,經紀公司和節目組肯定也會簽一個什麼合同或者協議啦,那麼在經紀公司和節目組這對法律關係中,關於[鹿晗持「自由行「觀光簽證赴台拍攝節目]這件事的責任追究也要依據合同而定。

好了說了一大堆,來個總結:鹿晗啊薛之謙大張偉張慧雯張丹峰太可憐!躺著也能中槍!鹿晗好像更可憐,躺著已經中了一槍還要被拉起來再打!

Anyway,我的願望是世界和平!

手動記錄發表於2016年的5月3號16:19分!


我看有些回答里的評論說鹿粉政治敏感度差這是黑台灣的好時機啊,鹿粉跟台灣人口差不多為什麼nc粉不立馬撕逼的人簡直是把自己的臉丟地上踩,完了之後還要再往上面撒尿一樣。就是因為太清楚了才剋制自己避開敏感的政治話題,不管是誰扯上這個都是一身騷更何況鹿是公眾人物,粉絲口徑都是說希望節目組儘快處理好。

明明是一伙人去錄的節目,新聞通稿關鍵詞齊刷刷的都是「鹿晗」「非法打工」「被約談」「限制入境」,至於其他藝人你們當啥了?鹿粉斥媒體用心不良,每次都單提鹿晗來躺槍(我紅怪我咯╮(╯▽╰)╭)也要被某些人批評說關注點不對(把握機會黑灣灣才是正事)我也是服了。

事件一出,鹿晗有影響力的貼吧,資源博,粉頭之類的第一時間就自發的寫好通告好好去引導粉絲的言論了,實際上也確實做的很好,比大多數藝人專業團隊做得都好。

至於大多數看熱鬧不嫌事大的路人們來說講話就沒啥顧忌的了,沒有所謂粉絲行為偶像買單的條框架著,自以為都看透了就評論隨便扯灣灣怎樣怎樣的實際上才是被當槍使了,至於微博上有人說「大陸那麼多學校給你選為什麼偏去台灣的,現在打臉了吧」我想說你是真傻還是假傻?背後黑手最愛看的就是你們這類的行為,分裂兩岸,互相敵視,關係越僵越開心


不得不驚嘆,鹿晗粉絲質量之高,紀律性之強,肅然起敬。


各位別忘了,現在執政的是國民黨,而不是民進黨

很難說這不是炮黨把綠黨架到火上烤的動作。鹿晗別說5年不來台灣,就是50年不來,也影響不到他的利益分毫。可是你讓台灣明星五年不來大陸試試,估計連上廁所都會忘了關門。

另一方面來說,有了這麼個由頭,大陸要整治台灣那些胎毒明星就名正言順了,子曰來而不往非禮也,你能整鹿晗非法打工,我還能治你個隨地大小便呢!別忘了咱還有朝陽群眾,舉報你吸毒分分鐘的事兒。

只是可憐SHE中我最喜歡的ELLA(我口味重),莫名其妙被台獨分子利用了,這下可有得瞧了。

對了,yol叔,麻煩把你的證件拿給大夥看看,既然你說你在大陸賺錢養家,是不是也涉嫌非法打工啊?


首先,非法打工這一點不成立,純粹屬於部分媒體捏造。估計是惡跡斑斑的蘋果或者自由時報的,然後中天、東森也就信了,接著大陸傳媒也跟著發了。所以節目組已經和「中華民國」移民署溝通清楚了。非法打工不成立!

@yueraxx 所提到專業人士訪台的法律條文,已經併入到了大陸人民入台許可辦法中了。至於,鹿晗這次違反我的估計就是觀光許可中的條文。目前看來,是節目組和台灣當地接洽機構沒有搞好,所以,所有藝人拿著旅遊簽就進來拍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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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來回顧一下,與台灣的娛樂圈交流歷史。畢竟娛樂圈是人之天性的產業,是與意識形態交集最小的產業,也是兩岸三地融合最緊密的產業,現在馬雲爸爸是準備進行大中華圈和韓娛圈的大整合。也就是說娛樂圈產業合作比其經濟合作、政治合作遠遠處於前面。

台灣娛樂圈在80年代開始蓬勃發展,一開始,由於政治對抗,所以,像鄧麗君這樣一輩子悲劇沒邁上大陸的土地。也有像張家輝那樣拍了一部末代皇帝,就五年內拿不到台灣約片,處於失業狀態的悲劇。但87年,開始兩岸關係緩和,於是,台灣和大陸在娛樂圈的交往開始了,並且交流的廣度和深度一點也不比香港差。87年,費翔上了春晚,隨後潘安邦、潘美辰也上了春晚,89年,蔡幸娟來杭州、上海拍mv,這是最早來大陸取景的台灣歌手。隨後,台灣各種8點檔的電視劇,也開始火遍大陸。兩岸在電視劇、綜藝節目製作、音樂等領域合作非常密切和廣泛,逐漸才形成了如今的娛樂圈的格局。

可以說正是大陸方面積極開放的心態,才使得台灣的各位有才華的藝人、製作人有了廣泛施展的舞台。雖說大陸有主持人限制令,但是歐弟在天天向上節目里還是獲得很多的機會,並且逐漸成長為綜藝達人。蔡幸娟的前夫就是長期在大陸擔任節目製作和監製的綜藝製作人。小虎隊三個人,如今也都在大陸開公司,建立起了自己的產業。比如吳奇隆,一個人就在大陸有幾十家公司,產業從餐飲、影視製作到地產無所不包。可以說,台灣藝人在大陸只要有能力都找到了自己的合適的舞台與機會,反觀台灣自己,雖然有多年的文化的積累與沉澱,但是,在這些優勢卻在一次又一次的政治運動中被消磨。

直到現在,我也理解了,為什麼齊秦、李宗盛他們如今選擇定居北京的原因。因為台灣不再是過去,他們正當紅的樣子,而北京恰恰可以給他們帶來當年生活的氛圍。其實,像這種錄製節目的機會,對於大陸各地方而言,恰恰是推銷和展示自己的最好窗口,但是,只能說台灣越來越封閉的心態,犧牲的是未來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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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綜合微博和天涯台版的內容,真實性不保證,我只是信息的搬運工。

一、微博以及臉書上出現了大量的華岡藝校學生賬號,都說,所謂fb華岡藝校學生會是自治組織,只有三個人,其中那個所謂的主席,周子愉是把這個事件捅出來的關鍵人物。而這個周子愉呢,還沒成年了,呵呵人家已經是我大時代力量的黨員了,和黃國昌主席關係好的不要不要的,和freddy林昶佐更是稱兄道弟的。

現在華岡藝校的學生對「周主席」怒不可遏,其實這次選擇華岡藝校,其實對華岡本身也是一個好機會,華藝的學生好不容易逮到了一個在大陸娛樂公司、新媒體公司展示自己的機會,也許這一次可以徹底改變自己人生的機會,就被某些人給毀了。而華藝的校長更是心疼,連連對學生說對不起,畢竟為了這個可能的機會,華藝的各專業的學生已經努力排練了很久了。

其實,華藝不是一個高校,級別應該是中專,或者五年制大專之類的。你也可以理解為中央音樂學院附屬中學這種類型的。因此把華藝和中戲、北電、上戲之類類比簡直是無知。其實,華藝畢業的著名校友不少,很多都是在兩岸都很知名的明星。辛曉琪是第二屆畢業生,當然她上的專業是西音進修班,相當於中戲80級那批進修班,接下來,就是金志娟、林龍璇、林志穎、蘇慧倫、蘇見信、大小S、王心凌、楊丞琳,這些偶像明星都是華藝畢業的,所以華藝在兩岸三地還是很有地位的。估計節目組也是認可華藝的招牌,才選擇其作為節目拍攝點。

二、天涯八卦系列

天涯台版這是描述了一個小說化的場景來描述這個事件。這個版本認為,周主席只是把這個事件to public的人,真正的舉報人另有高明,而且甚至就是一個大陰謀。

整個段子就是說,某一個陸生一起到華藝門口圍觀,而旁邊媒體記者很多。但是,那個陸生卻聽到,某幾個記者偷偷對話,大概就是說,中國最近太霸道(肯亞案、馬來西亞案、甘比亞),我們應該要搞個大新聞,來顯示我們台灣不是好欺負的。那些大陸明星,鹿晗來台拍攝肯定手續不全,我們去舉報,讓他們吃一次虧……於是,接下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吧。

當然,這個段子真實性存疑。依照天涯一貫的尿性,大家還是把這個當電視劇情節看吧。

其實,這個事件吃虧最大的還是華藝。華藝首先就被大陸媒體和民眾,打上了政治化、甚至「獨派」標籤,尤其是在目前政黨即將更替的大氛圍下,而且,現在華藝已經上了熱搜,以前不知道華藝的現在都知道了,而且,都知道華藝畢業的各類名人了,現在要求制裁華藝校友的提議已經在微博、網易、天涯這些民粹泛濫的地方已經開始出現了。(雖然個人極其反對這個做法,當然,這些也只是少數人)。現在,大陸文娛產業已經過了需要港台技術扶貧的狀態,大量的資本,活躍而且潛力巨大的市場,以及龐大的人才基數。現如今發生了反轉,反而是台灣的人才更需要,大陸的舞台來施展自己,這也是為什麼華藝各個專業學生為什麼如此看中這次愛奇藝和節目來拍攝的緣故,說不定這次能被看中呢?而且,華藝學生不光失去這次機會,由於標籤化的東西被打上了,以後,要是去大陸、香港混會更加艱難。

另外,雖說天涯這個段子,編纂成分較多。但是,這件事情不排除是台獨勢力的陰謀。首先,這種行為,在台灣純屬民不舉官不管的行為,其實過去不少大陸節目組入台,也都是這麼「黑」進去,只要低調一點,也可以安全的渡過。可這一次,偏偏卻出了大新聞呢?而且,這次「移民署」直接約談,然後做出處罰,而不是按照以往的慣例,在不耽誤事情的情況下,補辦手續呢?只能說這次事件遠遠沒有我們看到的那麼簡單,我覺得肯定是有預謀的。

另外,我支持鹿晗粉絲的做法,盡量與風波切割。而且由於媒體只報鹿晗,不管其他藝人的做法就已經讓陰謀的可能性增加了。鹿晗粉絲為了保護偶像,不受到政治紛爭干擾的行為很正確,畢竟,鹿晗只是藝人,他只是為了工作,而至於統獨的事情,還是交給國台辦和陸委會去解決吧。

另外,隨著兩岸交流越來越深,台灣藝人,娛樂圈各類大咖到大陸已經很方便了,尤其是如今台胞免簽的情況下,幾乎可以自由自在的工作。而我大陸明星們,拍個節目都要拿專業簽證,簡直了……要知道,現在明星生活極度碎片化,通告非常多,再加上像鹿晗這樣的都是工作室為主的藝人,根本沒有專門人手花在申請專業簽證上。幾年前,當廣電出台對港台主持人的限令時,一群人都在罵廣電,誰知,港台mc依舊混的很好,而大陸人想去台灣不說主持節目,連拍個節目都怎麼多限制,而且這次某些人最蠢的是,他們根本想不到這樣的行為恰恰給了大陸有關部門打擊港台明星的口實。這對產業融合分工已經非常成熟的華語娛樂圈真的有幫助嗎?還是希望台灣有司,放過大陸明星和娛樂圈人士,減免專業簽申請手續,或者開闢綠色通道。

PS:志玲姐姐居然曾經是華藝的老師!!!!!


強行打個預防針。

雖然我不是鹿晗的粉絲,但是我想提醒你們一句,千萬要剋制!!!如果翻了牆,留言要有理有據,不要灌水,千萬不能說髒話!!即使只有少數人在台灣的網上罵人也很可能被台灣媒體炒作!!然後被一群反中的台灣人說中國人怎樣怎樣,消息再傳回大陸,又要引戰了。最後引出一大推討論謾罵,對兩岸,對鹿晗都是麻煩事。鹿晗不差台灣這個市場。

鹿晗到底有沒有違反「台灣法」還沒確定,就算違反了也不是他個人的錯啊,這種事應該是公司管的。

不管怎麼說,這次的事件都不適合用帝吧式的「出征」來解決,也不能把這件事的焦點轉移到「台獨」上,再用出征方式解決。我就怕有的粉絲頭腦一熱去搞出征,鹿晗的粉絲有這個能力,但這麼做會適得其反。


台灣當政有心人士看準鹿晗名氣,決心掀起兩岸風波。還好鹿晗粉絲理智沒有過激回應,目前此事件沒有重蹈周子魚覆轍,是大陸粉絲和鹿晗方的氣量。

反觀台灣,對大陸經濟和人事近乎苛刻的標準,讓我輩大感失望。想想現在在陸的台灣明星,忘恩負義四個字形容台灣人是否過分?

在西方媒體和金錢政治的洗禮下,台灣人民的智慧和眼界已經為負,就算不被收回祖國,也會在弱肉強食的世界競爭中沒落吧?


這事吧,嚴格講也不能全算是節目組的錯,最多是節目組不太謹慎,對兩岸之間的一些灰色地帶不太清楚。台海問題連職業政治家都無法順利解決,難道要藝人們解決嗎?噁心的是,拿這些議題惡意炒作的台灣媒體吧。

這件事發展到目前來看,台移民薯甚至發表了對鹿晗的「處罰」,本來一個說大不大,完全可以默許的事情為啥被大大喇喇地撕破臉捅出來了呢?

來台灣錄個大陸節目,辦個旅遊簽證,這事其實說起來多違法,好像有點上綱上線了。

大家還記得前段時間,極限挑戰第二季去墾丁取景的事情么?台灣著名的民視對此有所報道,其報道角度之詭譎超乎尋常:極限挑戰在墾丁的鵝鸞鼻燈塔上插了面極限挑戰的旗子,偉大的妓者立馬採訪了兩位呆灣父子遊客,粑粑說旗子上簡體字好醜,餓子說插旗子會影響燈塔的功能發揮。

好吧,你在逗我么(ΘдΘ;),丑不醜另說,大白天影響毛線燈塔照明指引啊!

民視果然名不虛傳,當然了,還是略遜於三立(;`O′)o

本次事件基本上反映了呆灣媒體的「高素質」:只要是你大陸新聞,不管好壞,我都酸你一遍就是了。

這次更是扣上了政治的大帽子,反正蘋果日報都說了「強國巨星打黑工」嘛。

反正我覺得,就是灣灣在舉報,搞鬼,然後輿論帶風向,這符合它們一以貫之的沒水準。

藍綠媒體都一樣。

大家覺得我這是在撩起兩岸對立咩⊙▽⊙我覺得是呀,反正對岸又沒把我們當朋友,對立就對立好了,難道我還怕你呆灣郎么*(?? ? ??)


評論里一堆看熱鬧不嫌事情大的我不想說什麼了。你們有那麼想看兩邊撕起來嗎。說實話,作為粉絲,我們也幫不了他什麼,只能力求把事情的影響度降得小一點,不給他添亂。而且這事上升到zz,誰惹上就是一身的麻煩。所以事情一出,鹿吧還有一些粉絲大大都發博,引導粉絲正確言論,不要把事情擴大。如果真的因為某些粉絲的偏激言論點燃了某根導火線使事情失去控制,那這個場子誰來收,這個責任誰來負。我想,首當其衝,矛頭指向的肯定是他。他還年輕,他真的擔不起。他現在已經回家了,我們就安安靜靜等待各方能夠給出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ps,今天有點火大,如有說得不得當的地方,還請指出。)


鹿晗的微博關注量和台灣地區人口差不多多


我現在都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被大陸媒體蒙蔽視聽了囧

這種制裁大陸明星來台的作法,明顯就是傷敵一百自損一萬嘛...2300w人的市場去和14億的硬肛,你到底是在幫我們迅速拿下自己還是怎樣啊?

真的,你說一個人偶爾做點腦殘事也就算了,可他再蠢也不至於每天都自己拿頭撞牆,每件事都是搬石頭砸自己腳的吧......

然而台灣就能這樣

從周子瑜到討論對大陸遊客限行,到肯亞事件,到火速救援馬來西亞的詐騙犯,到台日共同體,再到乖乖交給日本保護費...

講真,你們是想用瘋狂的自殘來嚇人么?

就這點而言你們做得還挺成功的,感覺台灣作到我不想吐槽的那天越來越近了...

所以...別邀請了,每次想吐槽詞也是要耗腦力的...


先聲明,看到鹿晗才過來的,不關心政治

這事一直是圍觀中,為大部分鹿飯的反應點贊,對於有關tw的,雖然不關心但也知道那是沾染不得的,,,什麼鬼。從鹿晗的角度來看,他委屈,鹿飯也心疼,但是,就像他自己說的,力量越大責任也越大,他現在名氣高點了,粉絲又多,偏偏又沒有什麼大背景靠山(不是我陰謀論,換個有大背景小鮮肉,搞事的是不是會更掂量下),最適合給別人放炮了。所以,心疼他,是因為這無妄之災,也是一種責任了。尼瑪


皿煮滋油的台灣正在1984化,想來也是好笑。


距離520越來越近,在選舉前整出個周子瑜,現在又以鹿晗之名氣大作文章,對於我從08年開始熱愛的台灣有點失望了呢。話說現在台灣地位逐漸下降,不只是娛樂產業,經濟地位也如此,內地的綜藝節目錄製地點完全不受限,資金充裕到歐洲 澳洲 北美隨處可去,台灣真不是必選之地,況且大陸本身960W已經足夠消化的了。這次鹿晗事件無疑是一種政治上的非善意,看接下來當局如何應對兩岸關係。


沒啥信息。

直覺大陸那些不看政治看娛樂的,也被台灣招來撕逼了。

台灣可能感覺大陸善意不夠,多搞幾個新聞,多覆涵幾個領域。


我在天涯看到的分析 不知道有沒有幫助


加把勁,再鬧騰,板凳都端好了,就等著看彎彎的作死大戲啦。

啤酒花生飲料礦泉水啦。

說實話,我相信要是鹿粉和詐騙灣撕逼,受傷的肯定又是彎彎人民不值錢的感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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