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麼是精英治國(Meritocracy)?
維基百科上的定義是,meritocracy=任人唯才,即有才華的人來治理國家。
但不是很能理解這個概念,難道民主不是選出有才華的人來治理國家嗎?這和精英主義是否是一個或者相似的概念?meritocracy和democracy是否是對立的關係?還是屬於不同的政治類型?為什麼美國說自己是democracy而不是meritocracy呢?
為什麼中國是meritocracy?百度上還有人說這和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相關,可我覺得並沒有直接關係?
加州旅遊車上隨手一寫。
我們對於民主政治的理解基於一個共識,即民主的存在將權力下放於多數(majority)和公眾(public),具體而言,政治參與人數決定政體。第二,寡頭與暴政作為民主的變體,我們傾向於將其作為不同的政體加以區分和討論,而非把它們繼續保留在民主框架之內。
精英治國(meritocracy)相對而言不是一種政體亦不是一種變體,它可以是一種模式(pattern)。模式的作用是細化和指明,比如在民主之中,因為多數這個概念比較模稜兩可,我們可以把它細化為精英多數進而形成精英式民主(meritocratic democracy),即在政治決策上,群體為精英,參考意見遵循多數精英。因而,精英治國作為模式必須被置於某個框架體系里才能得以被討論。
精英治國同樣可以被理解為一種方法method,即選擇領袖的方式。民主化精英選擇(democratic meritocracy)和民主時常被划上似是而非的等號是因為我們傾向於認為民眾選拔領袖人物時選擇的即是有才華的人群,事實上並非如此。比如,美國民主很大一部分倚賴在兩個社會概念:popularity和social recognition。民眾在選擇時實質在選擇他們喜歡的人和其所提出的政策,即公眾印象中的精英。有時候這種選擇的結果是選出的人群並沒有能力勝任,其列出的空頭支票反而成為社會負擔。究其根本,這是民主選擇的弊病,而非精英選擇的問題。
如果我們把meritocacy既作為pattern又作為method考慮,在民主框架下一個理想模型可能如下:A先生作為公民一直有良好的政治參與,同時作為一名公共管理學教授,他對於政治的理解足夠充分和深入。作為精英群體的一員,他直接參与到政治決策和政治領袖的選拔。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如果存在一種這種政體,參與與決定政治形式的不是某個社會階層(social class)而是某個社會職群(social profession)。由才能劃分的群體人數,收入,地位可能大相徑庭,但其社會角色基本一致。如果我們把民主決定於一個單元的社會群體,這和民主所訴求的多樣性和多元性構成矛盾。
精英選擇的難題是在於對talented這個詞的難以界定。我們可能會有想到,我們選擇精英時,選擇的是有才之士(talented),還是受過教育的(educated)?中國式精英治國試圖將talented這個概念進行有效限定,其形式為,選擇educated作為政治參與者,像公務員考試就是這種選拔過程。我們只稱呼這種模式為meritocracy而不是democratic meritocracy的原因是中國的政體不符合西方描述下的democracy原則,但另一方面,中國的精英治國與確實使用標準化考試(公務員考試)選拔有才華和受教育人群。
小結一下,現實意義上,精英是一種職稱(profession),與之對應的是其他社會群體。民主可能由於側重面不同對於某些群體會有偏好,但不妨礙其關心和負責任於全體的本質。白話講,如果國家是款養成遊戲,民主就是個資料片,而精英治國充其是這個資料片的大補丁。
非專業。精英主義可以導向民主或者威權,而任人唯賢充其量只是一種策略,而談不上什麼主義,封建帝王照樣可以任人惟賢,這並不影響所有關係。精英主義其實質是一種按照某種標準實現的圈子內的權力和財富傳遞,精英主義走向極右就是寡頭,經濟上表現為財閥,傾向於進一步鞏固精英的圈子,減少圈內震蕩;走向極左就是競爭激烈的多黨內閣制度,在經濟上則會表現出部分社會主義。
像我們中國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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