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讀"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認定"的取消?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4]50號


實際含義是取消政府對一級註冊建築師的審定權。而非一級註冊建築師的頭銜。

so,一注的考試難度會降低,但是這也會成為建築師的職業門檻,就如同當下的律師,從業門檻提高了,但含金量降低了。

另外,小事務所會因此越來越多,形成風格多樣百花齊放的格局。那種不健康的掛靠拿錢的方式將會逐漸得到改觀。


不可能和律師一樣成為行業准入制度的,還是按執業資格,項目必須有註冊師的蓋章承擔責任,而不是說從事這行的必須是註冊師,建築這一行的責任比律師大多了,建築物出事了也要追究建築師的責任,律師敗訴了和被告一起承擔罪責嗎


查了一下,應該是住建部不再做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認定,以後改為由行業協會管理。

證據:

2014年7月關於國務院督查組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新聞:督查組批住建部:審批權下放進度太慢 含金量低

這條新聞中:

在住建部的23項行政審批事項中,可以分為三類:「管企業」、「管人」和「管其他」。「管企業」包括建築業企業資質認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級資質核定等;「管人」即建築師、規劃師、物業管理師執業資格認定等;「管其他」則包括部分城市規劃審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審批等。

督查組建議,根據國外經驗,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審批都由協會幹,住建部可以考慮將這部分職能剝離出去,騰出手來「強化城市規劃等的管理。」

在這條新聞的倒數第三段:

經督查組意見反饋和約談後,7月14日,住建部黨組研究決定,對涉及8項人員資格的審批事項將「全部取消」,今後由行業協會自律管理。

而住建部這8項人員資格審批事項為:

[14003]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

[14004]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認定

[14005]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

[14006]一級建造師註冊執業資格認定

[14009]物業管理師註冊執業資格認定

[14010]房地產價格評估人員註冊執業資格認定

[14012]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

[14014]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

總之,對於考證掛證什麼的,目前看來沒有影響。對於考試難度是否會降低,從住建部放權這件事完全看不出來(否則其他那七項執業資格考試難度也得降低嘍?)。


看文件應該是取消政府對一注的審批許可權,看網上說應該是類似律師一樣,成為行業准入的標準,由協會進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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