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月的腹中胎兒,有50%可能得罕見病「肝豆」,怎麼選擇?


已經發現致病基因了大哥,趕緊流吧。別給自己找麻煩。想要健康孩子去做試管嬰兒,現在技術可以避免致病基因了。


肝豆狀核變性(hepatolenticular degeneration,HLD)[OMIM 277900]又名Wilson病(Wilson disease,WD),本病是由於P型ATP酶(P-type ATPase ,ATP7B)基因突變引起的。是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的銅代謝障礙疾病。

根據你提供的結果,理論上說雜合突變是不會導致該疾病的發生。而目前的情況是你表妹大兒子的確確診了這種疾病,因而理論上說,你表妹大兒子的ATP7B這對基因不只是報告裡面提到的p.Arg778Leu(c.2333G&>T)雜合突變,應該還存在其他的突變。簡單一點來說就是,對於你表妹大兒子,ATP7B這一對基因,其中一個是發生報告中所提到的p.Arg778Leu(c.2333G&>T)外顯子點突變,另外一個基因應該是發生其他形式的突變,比如內含子剪切點或者拷貝數等變化。根據提供的報告來看,該p.Arg778Leu(c.2333G&>T)突變應該是遺傳自其母親,另外一個未知的突變應該是遺傳自其父親。也就是說其父母應該都是該疾病的致病基因攜帶者,由於是常染色體隱性遺傳,所以攜帶者無臨床癥狀,通俗一點說就是不患病。

目前,個人建議將你表妹大兒子的這個ATP7B基因重新檢測一遍,這一次的檢測不應該僅僅是該基因的外顯子,應該還包括該基因的內含子、基因前端和後端的序列以及外顯子拷貝數等,從而確認另一個致病的突變位點。確認這個未知的致病位點後,針對該位點對其父親做檢測,看看這個未知的突變位點是否是遺傳自其父親。可能存在以下兩種情況,第一,該未知的突變是遺傳自其父親;第二,該未知的突變是新發突變。若是第一種情況,那麼需要做的事情就是,針對你表妹的胎兒做這個未知突變的檢測,如果沒有遺傳到,那胎兒就是致病基因攜帶者是不會患病的,可以生下來。若是第二種情況,針對你表妹的胎兒做這個ATP7B基因全測序,確認是否存在突變,從而做相關決定。


你以為孩子生下來孩子自己不會痛苦嗎


首先以倫理學角度肯定是不應該留掉的尤其是在美國 不過國內你要是不想要做引產也沒有問題。但是我想說這個疾病是autosomal recessive即常染色體隱性,需要兩個致病基因才會發病,但是我看報告的意思好像是孩子,孩子母親和先證者都只是攜帶者呢?那樣就是沒關係的。難道沒有遺傳學家給你們解釋這個報告么?可以去掛個遺傳諮詢的門診再去確認下。


都50%了你還問什麼?!跟上帝打賭嗎。。。

趕緊打了。為什麼要給這個世界增添一個非常痛苦的生命呢。你生下一個孩子是為了愛他為了讓他感受這個世界的美好,不是為了讓他痛苦來的。


華大基因也可以檢查肝豆。

網上商城鏈接地址:孕因寶-孕前基因檢測

肝豆是常染色體隱性遺傳,別亂說超過一半的幾率。常識就是 如果父母雙方都攜帶,常染色體隱性遺傳 病有25%的幾率後輩患病。50%的幾率後代攜帶,攜帶者是不發病的。 25%幾率後代不攜帶。

並且胎兒也可以通過絨毛、羊水或者臍帶血檢驗出來是否有此病。同意「王明民」的說法,此醫院的基因檢測不完善,肯定是漏檢了父親的一條基因。


謝邀。

1.在孕期對胎兒進行基因檢測,這個行為是有很大風險的且本身就不利於胎兒的。(國內檢測的手段落後)所以婚前檢測非常重要。

2.對於你做這個檢測所在單位的準確性,我首先表示質疑。建議去北京上海複查,再決定要不要孩子。

以上。


我勒個擦,居然是我們學校的醫院


目前國內婚檢,體檢,產檢都沒有這塊檢測內容,甚至現在這個報告都無診斷結論,只是概率:有可能攜帶那就沒關係,有可能是患者那就和大孩子一樣!此罕見病相關篩查醫學技術有限,或者說平常人身體好好的沒有意識做這類罕見病的基因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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