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好多火起來的作家都被曝光抄襲?

例如唐七公子還有fresh果果郭小四


因為目標受眾認為腦力勞動的成果不值錢 + 出版公司唯利是圖。

=腦力勞動成果不值錢篇=

當年郭小四抄襲庄羽,結果是對郭小四來說這一頁輕輕揭過,雖然受到了一些非議,但是書依然大賣,電影依然長紅。因為對很多人來說,寫文章不需要太高的成本,只要動動腦子就可以了,這樣就算是動腦子的成果被偷走,也理應不疼不癢。

現在對抄襲喊打喊殺的都是些什麼人?全是靠賣腦力產品換錢的。原創作家恨抄襲,因為抄襲者破壞了市場的規則,自己花了10天絞盡腦汁寫出來的精彩情節,抄襲者10分鐘就抄好了,最後換到手裡的錢都是一樣多。程序員恨抄襲,好不容易想出了個一定會火的好點子,產品經理喊破了喉嚨,程序員搞優化debugging頭髮一把一把的掉,投放市場,終於積攢起了一點點口碑。碰見了抄襲的,改了改UI,投放市場,營銷,火了。

被抄襲是什麼樣的體驗啊?就是自己的大腦生了個孩子,直接被別人抱走了,沒準還被打扮的很醜。

郭小四,唐七,果果,他們目標受眾的特點是什麼?是年輕啊。大多數都是些學生,還沒到靠自己掙錢的年紀,還以為大腦生娃很輕鬆呢,「搶走了你大腦生的孩子有什麼大不了的,你看你大腦的娃現在多出名!」

PS:現在想想,有點同情郭小四。郭小四隻是抄了庄羽的部分片段就被罵的狗血淋頭,唐七抄了大風的文風+大綱+無數片段,卻沒有引起當年郭小四那麼大的轟動,悶聲大發財啊。

=出版公司唯利是圖篇=

就算是讀者不在乎抄襲,理論上,假如出版公司愛惜羽毛,保護自己珍貴的作者,也可以對抄襲者起到一定程度的約束作用。

不過現實里是什麼樣呢?我不清楚現在如何,但是起碼幾年前,某些出版公司真的完全不在乎作品的版權問題。他們在意的只是能賣錢的雞蛋,至於是哪只母雞用什麼方式下下來的,他們才不在意呢。

你們知道筆名買斷制嗎?筆名買斷就是說筆名不屬於作者個人,而是出版公司的財產。比如當初寫《香初上舞》的藤萍(糟了,我覺得這個例子一舉出來我就暴露年齡了)離開了花雨,但是那之後花雨依然以作者藤萍的名義出版了好幾本書。不懂行的讀者怎麼能明白此藤萍非彼藤萍呢?

而除了筆名買斷以外,出版公司要求作者簽的合同里還可能會包含如下的內容:

沒有完成的作品,編輯,出版機構,文學網站有權請其他人完成。

該作品的全部版權,包括署名權歸出版機構,文學網站所有。

出版機構可以請人對作品進行修改,修改後根據完成部分由出版機構決定署名權。

委託作品,這個構思是我的,你來寫,我給你報酬,但是署名權只能是我的。

看,從根子上來講,有些出版公司就已經爛掉了。為什麼我說是有些出版公司呢?是因為雖然我知道的出版公司都這麼搞,但是我不知道是不是還有業界良心存在。

如果抄襲得來的作品可以讓出版公司獲得更多利益,那麼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唄。


我覺得你在影射我!


我對於這個問題有自己的一些看法

首先現在確實存在著很多抄襲現象,但有一些問題確實不在抄襲的範疇。我經常看到一些人指出個別句子相近,卻並非相同。其實我認為哪怕個別句子相同,也無可厚非。怎麼寫書?首先你要讀很多書,可當你讀過書之後,你自然而然就知道一些句子,一些詞語適合這種情況。就像你在學校學習,學會了成語,老師教你了優美的詞語和句子,就是為了你在寫作中用到。你看書,同樣也是一種學習,學習是一種熏染,你不由而然的就會使用這些東西。畢竟寫作、文學。是沒有規定的範疇的,就像某位製作人,常被指責抄襲,他說,就像灰姑娘的梗被其他人使用一樣,雖然強詞奪理,但確實有些道理,如果一本書,一個劇的主人公一開始毫無心機到後來心狠手辣。一開始姐妹情深,但後來姐妹反目等就會被指責抄襲某某作品,你難道不會發現就是這樣尋根溯源的話,到底就會有許多作品受牽連,那麼就證明作品們就都是抄襲的么?到底抄襲的範疇是什麼,誰也不能準確的給出標準。而我認為抄襲,如果一個作品針對一個作品進行是一定比例複製粘貼,梗的一定比例採用,一些框架比例採用(這個比例是多少呢,在我看來,如果一個作品40%比例出自同一個作品,就是抄襲)只要這三方面,句子,梗,框架有一方面就屬於抄襲。如果說一本書「抄襲」幾十本書的話,除非特定情況,那麼很有可能是黑的。畢竟所有的梗,框架,語錄完全自己想,並非不能,只是不太理想,這些作家也要掙錢,尤其網路作家幾乎每天都要更文,那麼完全自己構思,確實強人所難。

那麼回歸這個問題,抄襲現象多。一方面大家並沒有真正認識到抄襲,或者存在黑的現象。另一方面,確實,只能說世風日下。寫作環境不好。你想寫好文,沒個裡面磨,磨不出來。可你還要靠這個盈利,就不得不為滿足大家需要來降低效果。現在網路寫手,更文速度必須快,這樣才能滿足大家的需要,滿足市場需要。市場一過,你這文絕對受打擊。像玄幻,修真,宮斗,言情,這些題材沒有沒有幾萬部也有幾千部,競爭這麼激烈,必須要有速度和質量,為了質量,也許就要提取一些素材。

可是,理解這些作者,並不黑這些作品,並不代表這些是好作品。因為在它們汲取別人精化,並為追求利息而追求速度的時候,它們就失去自己的東西,沒有個性,沒有特別的作品,只會被埋在人海里,很快淘汰。

這就是我的看法

弊見淺識


抄襲?什麼叫抄襲?難道是不能和前人一樣的才叫做抄襲嗎?寫作來源於生活,有時高於生活,寫作不是光憑空想像就可以的,所以有相似在所難免。


以為耽美界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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