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歷史上是死刑先出現還是監獄先出現?以及人類是如何選擇了死刑作為終極懲罰手段的?

昨天和男友討論了死刑的問題。總結出如下觀點:

一。 死刑是不人道的,我們沒有權力決定誰該死誰該生,且死刑解決不了實質問題,並不能讓犯罪之人「償還」什麼。

二。 死刑是未發展完全的社會所必要的且行之有效的司法手段。安撫因罪行而遭受傷痛的人的悲傷和憤怒,威懾從而阻止更多犯罪行為的發生。因為民眾忍受不了「親愛的無辜的xxx死了而兇手卻好端端的活著」的心理,所以需要血債血還。而如果司法體制不這樣做,很多人會選擇親自來。

三。 所以死刑某種程度上是一種維穩機制,某種程度上它的唯一實質性作用就是穩定生者的情緒以避免社會動亂,而當社會發展到所有人都可以自己穩定自己的情緒,理性而充滿人文關懷的看待問題時,死刑就會失去存在的必要。

於是我們又討論到了為何人類最初「選擇」了死刑作為終極懲罰手段,而非關監獄。

是因為人性中的原始野性嗎?是因為復仇是人性的一部分嗎?

(我們的觀點都不成熟,望不見笑。)


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就有死刑和監獄的記載。但根據出土文物和人類學家對原始部落的考察,死刑誕生應先於監獄。

多插一句,個人支持死刑,原因不在於認為死刑能夠威懾罪犯,或者滿足被害者家屬的報復心理,而是在於死刑是對人類尊嚴的尊重。

理由有二:

一、死刑是對生命的尊重

無論活著如何痛苦,其價值遠超過死亡。而正義的懲罰要求按比例承擔刑事責任——一個盜竊犯被判死刑是不正義的,一個強姦犯被處以幾百塊的罰款也是不正義的。如果生命的價值遠超死亡,那麼除死刑之外,不存在其它能夠使死刑犯承擔相稱責任的刑罰。

二、死刑是對理性人尊嚴的尊重

一個理性的存在者是這樣的人,他能夠對他的行為進行推理,能夠在他自己關於"什麼是最好的"的觀念的基礎上自由地決定他願意做什麼。他有這些能力,所以,理性的存在者要對他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一個人殺了人,如果我們把他當做貓、狗之類缺乏理性的小動物,認為他殺人只是出於衝動或愚蠢,就像貓狗尿了床也不能跟它們生氣一樣,我們就是在蔑視他作為理性人的存在,蔑視了他的理性選擇,蔑視了他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謀殺他人的覺悟。

以上觀點僅為一家之言。


死刑源於同態復仇

在原始的部落時代,不同部落之間如果一個人殺死了另一個人,另一個部落勢必要報復,如果雙方不想用戰爭來解決問題,那麼殺了人的部落要麼交出殺人者,要麼提供足夠的其他資源來贖罪(比如牲畜糧食什麼的,直到現在一些社會形態很原始的地區還有這樣的情況)。如果交出了殺人者,另外一個部落當然也不會養著他白費糧食,肯定會殺了。(奴隸的產生是生產力有所發展之後的事情,畢竟養奴隸也是要資源的,監督和強迫奴隸勞動更需要成本)

這樣的同態復仇,在進入文明時代之後,就自然變成了死刑。類似的例子可以在一些很早期的法典中看到,比如漢莫拉比法典就規定,如果蓋房子的建築師蓋得房子不牢固塌了,砸死了房主,就處以死刑;砸死了房主兒子,就對建築師兒子處以死刑。這就是同態復仇,只不過從私刑變成了國家機器執行的刑罰。

死刑的出現肯定比監獄早,中國在西周的五刑是墨(臉上刺字)、剕(剁腳)、劓(割鼻子)、宮、大辟(死刑);到了唐朝變成了笞(用棍子打)、杖(用大板子打)、徒(監禁)、流(流放)、死。

當然,古代有的是比死刑更殘忍的刑罰,各種酷刑和族誅連坐什麼的,死刑只能說是現代社會的 終極懲罰手段。死刑是如何產生的已經回答了,至於該不該廢除死刑,這是另一個話題,我就不多說了。


死刑,部落戰爭中,失敗的一方不是歸順就是死亡。


說告訴你人類最初的終極懲罰手段是死刑啊,,,,古時候那麼多的極刑被你吃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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