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評價電影《大衛戈爾的一生》中主角以身殉道的行為?


到底是誰說大衛戈爾在殉道?我不認為他殉道而死。

我覺得大衛戈爾要求作為一個謀殺加強姦犯死去,是他對法律本身,法律的制定者,和他周圍的人事的嘲諷,而不是所謂的殉道。

殉道,我的理解是,狂熱的信徒以自身為獻祭來追求某信仰目標。但是仔細回想一下電影中,大衛本人其實不是狂熱的廢除死刑支持者,是的他是支持沒有錯,但是真的有狂熱到到要獻祭的地步嗎?

我不認為有。

事實上,狂熱地畢生追求廢除死刑並以此為人生目標的,是「被謀殺的受害者」康斯坦斯,也是她和那個cowboy助手比大衛戈爾本人更加激進,大衛只能說支持這個程度而已。

回想一下,當他第一次被起訴強姦,又被保釋以後,他周圍的人對待大衛的態度:

老婆本來就出軌,這下好了,徹底不回來了;

還帶走了他的寶貝兒子,(kevin spacy和兒子的互動真的太暖(雖然此時談演技太冷血了一點但是演技真是跪服,兒子被帶走的時候每個觀眾都能深切地感覺到他的痛苦;

打電話給老婆,有了名正言順的被拒接的理由;

再也不能探望甚至打個電話給自己的兒子;

周圍的女士在他打招呼的時候避之唯恐不及;

別人在電話里談論他的時候,稱他不能控制自己,甚至酗酒成性;

等等等等

試想,對一個哈佛畢業,名校教授,這樣高智商高自制力的人而言,能力和人格受到這樣的侮辱和蔑視,是什麼樣的心情,是什麼樣的感受,長久以來的成功和驕傲,一夜之間被一個誣告自己的女人顛覆,突然就成了強姦犯,突然自己就一文不值,接下來接連遭遇被工作單位解聘,應聘失敗。

那麼我想他選擇的是報復性的自殺,而不是殉道。

根據他和女同事康斯坦斯共同策劃這起事件來看,可以推測他和康斯坦斯是探討過然後才採取共同行動的,採取的方式是:偽造強姦女同事再謀殺之,致使他入獄並執行死刑,以證明確實有無辜的人因死刑而死。

又是強姦,為什麼非要又強姦呢,如果要達到被執行死刑,那麼直接偽造康斯坦斯的死亡就可以,這樣他直接作為一個謀殺犯死去。

所以這個強姦的部分,還是私以為他在諷刺和抗爭州政府和周圍的人對自己不公的待遇:女方身體里存留有自己的精液難道就能夠說明是被自己強姦?

甚至包括和康斯坦斯的sex,台詞上和上berlin的那次sex也有很大的相似之處,感覺就是導演很明顯地再暗示這兩次sex對大衛而言將會起到一個相同的效果,說是大衛和康斯坦斯兩個人精心策劃的也說不定。

大衛提到很多次,最希望兒子能夠理解他爸爸不是一個強姦犯,不是一個殺人犯,我想也在於此,強姦這個罪名對他而言真的是侮辱。

其實沒有必要爭論他是否應該殉道,是否以正確的方式追求信仰,事實上他只有suicide一條路可以走。促使他採取這個舉動的原因不是信仰,而是環境的壓迫。

簡而言之,殉道的是康斯坦斯,而不是大衛戈爾。


電影很好,但觀點不敢苟同。

以冤假錯案為由堅決擁簇廢除死刑的人,考慮的是死刑犯的利益;以殺人罪孽支持死刑的人,在乎的是手無寸鐵的老百姓。

像康斯坦斯這樣以身殉道的人,他們想原諒的是夠不上死刑的社會渣滓,是可憐蟲,是苦力,是貧民區的小混混,是癮君子,是精神病患者,是被陷害的大衛戈爾們。

然而真正的變態,真正的殺人犯,倘若沒有死刑,如何去界定他的罪惡?

法律應該是保護大多數,維護性少數。但這決不是廢死家們攻擊的目標,因為你我同在內。

儘管教育令我們同質化,但偶爾的發聲仍足以令人側目。

我們需要的是向上的力量,致力於廢除死刑不如完善法律,修補漏洞而不是將它撕扯得更大。

你覺得這樣充分考慮死刑犯利益的你足夠正義嗎?

也許你還不知道有種辦法叫特殊案情特殊處理。

我不支持廢死,更不支持像康斯坦斯和大衛戈爾這樣的行為。


大衛不是殉道沒錯,他是被算計了,學生第一次勾引大衛,大衛對其一點興趣都沒有,晚上party霸王硬上弓,使其身敗名裂,他也努力的想爭回兒子的扶養權,努力的變回正常,努力的找工作,但是同事鄰居包括醫院的醫生讓他屈服了,為了維護在兒子心中的榜樣,所以參與進了計劃之中。還有大衛的死在計劃之外,結尾很多鏡頭有顯示時鐘,找到碟片的時候45分,觀看5分鐘左右(自殺3分鐘,自殺準備跟牛仔出現不超過2分鐘)後面對話車程8分鐘,如果汽車不出問題就可以在執行死刑之前趕到,最開始的汽車引擎溫度高就是為這個鋪墊。記者在找到碟片的時候電話響了,那個是牛仔打來的,即使記者沒有發現碟片在牛仔那裡,牛仔也會在死刑執行之前想辦法公布影片,牛仔在死刑執行前2個多小時就開始關注時間。


大衛戈爾能不能算作以身殉道,這要從全篇故事來看,要看他是怎樣一步步走向死亡的。

首先這是一部絕好的電影,導演講了講了短故事,講了個長故事,講出來的半個故事是戈爾是一個投身致力於廢除死刑的人道主義者,再一次被學生的陷害後,妻離子散,一無所有後,選擇用自己和Constance Harraway的生命換取廢除死刑法案。

而長的故事是,在第一階段,妻子早已出軌甚至於他的同事都有耳聞,戈爾勉強維持著一個溫馨家庭的表象,這時兒子變成他最最重要的精神寄託,然而那個女學生的「惡作劇」把電影帶入了第二階段,妻子順勢提出離婚,他的兒子自然不能由一個有「性侵學生」前科的父親充當監護人,雪上加霜的是他還徹徹底底的失業了,落入所謂"萬劫不復之地"。他的「前科」讓他的學術,他的事業毀於一旦。這一切都是為他走出走後一步做出的鋪墊(港真,我看到主角與州長做電視辯論的時候就猜到結局了,就是州長說「你不能證明哪個死刑犯是被冤枉的,哪怕一個」的時候)。

順帶一提Constance關於這個角色的表現是最到位的,導演對她的情緒和性格刻畫絕對是超過大衛戈爾和女王大人(溫絲萊特)的,Constance是一個悲天憫人的女人,她對廢除死刑這個事業更接近於偏執和狂熱,她的白血病,廢除死刑的最後努力失敗後表現出的歇斯底里,又是一大鋪墊,可以說她是開啟了故事的第三階段,並且主導了那個「計劃」。她在表達感情上很笨拙,在和戈爾談到感情沾邊的話題時總種「一本正經的尷尬勁」,計劃實施的前一晚在院子里坐在躺椅上的Gale和Constance談到性,聊到和Gale做愛的假設(具體對話也是記不清了),Constance做出一個大大的「Oh,come on」的表情,她當時說什麼台詞想不起來了,反正只能給人一種被道破心事的小學生的感覺,Constance是愛著Gale的,而Gale早已在痛失一切中不能自拔,整個故事穿插著痛苦和零星的溫存,讓觀眾在起伏中融入故事。最後他們也沒有以愛的名義做愛,是為了執行計劃,可Constance的台詞出賣了她,對死亡的恐懼,對Gale的感情,對世人的悲憫,讓她說出了「please,help me,hold me,iam so scared,iam so tired」 (原話記不清了),按照故事線,接下來就是全片讓人最看得最不舒服的「死亡錄像」了。

最後第四階段就是溫絲萊特的調查階段,真相大白。太晚了不想寫了。

草草的說了一些,很多角色都沒有提,等補一遍電影再來寫。關於影片的名字life應該是個雙關,既是他一生,也是他付出的生命。

因為前面的分析寫的不完整,寫不動了。但是先把結論下了,其餘的以後再補。所以,所以他是被命運一步步推到那台電刑椅上的,這裡有他的主觀因素,但更多是命運的推手,你說他是以身殉道,我倒覺得他是被那推手慫恿著一件對他,對世界,都無所謂的事,無意義的事。(貌似導演是的廢除死刑的堅定支持者,這樣可能會讓你更明白「命運」的意思,但是這樣談就脫離故事了)

因為死刑是把雙刃劍,刃兩邊都沾滿了血。這也是關於廢死問題一直爭論不休的原因。

至於廢不廢除死刑,每個人看完電影都可能發出不一樣的聲音,每個人會有不一樣的思考這才是一部好電影的魅力所在。


其實戈爾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向世人證明,法律是有缺陷的,因為各種原因會把一個無辜的人推向死亡,還有一點不知道是不是在暗示之前的強姦柏林的案件其實是可以設計的,所以最後一段柏林的信件中柏林才說,她的愧疚遠超他的想像。


客觀講,我認為這個問題是沒有意義的,但最高贊的答案讓我覺得在侮辱這部電影,就答一下吧。

先講一下個人觀影感受,第一次看大呼過癮,故事緊湊高潮迭起,第二次看不能自已痛哭流涕。以高贊答案觀點相反,大衛戈爾才是真正的殉道者。

通過這部電影討論死刑廢除的對錯根本就是跑偏了,死刑是否應該廢除全世界都在爭,討論這個不是電影的主題,電影中大衛被誤解,重重打擊,可以說他一直對世界都很失望,但他卻還愛著這個世界,希望這個世界變得更好,在選擇死亡的最後一刻希望死後的世界能夠不會變得越來越醜惡。他們反對死刑的原因不單單是想救人,更重要的是他們認為以惡制惡是行不通的。在這個故事裡,從大衛選擇死看出他對世界失望透頂,而在最後卻又希望自己的死能夠給世界帶來一絲清醒。這是哲學家的選擇,蘇格拉底式的死亡,是真正的殉道。我無意討論死刑問題,我只想在這裡談談我看到的一個孤獨的哲學家在飽受摧殘後對世界居然還能保有這樣的善意,我知道無論死去多少個蘇格拉底,多少個大衛蓋爾都改變不了這樣的悲劇重複上演,從一開始大衛就是堅持了一個做老師的本分,然而人們沒有給他喘息的機會。冤不冤枉只是故事的外衣,我在這裡看到的是一個在生活中最終領悟哲學,對世間再無留戀的人仍然選擇對世間抱有善意,從大家的評價就可以看出,不管過多少年,,換多少人,有些事情還是徒勞。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明知道結局再去看會如此傷心,不是惋惜,不是責怪,就是單純的很傷心,覺得他們來這世間走一趟,辛苦了!


作為世界上最古老、最嚴厲刑罰的死刑已然走過了數千年的歷史,從古代的火焚炮烙和凌遲車裂,到現代由野蠻至人道變遷的斬首電椅以及槍決注射,不過死刑的目的卻不會跟隨執行手法而改變:剝奪犯罪者的生存權,並用以震懾及教育將來有可能犯罪的人。對於是否該廢除死刑的爭論不絕於耳,目前全球僅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國家還保留死刑,而仍有一半以上的州保留死刑的美國可以看作是「是否廢除死刑之爭」的典型。且不說美國審理死刑的司法成本有多高,單就一點就足以讓大多數人對死刑的判決保持距離——誰敢保證死刑犯不是被冤枉的?所以電影「大衛·戈爾的一生」始終堅持的主張卻是廢除死刑且拯救走在邊緣的生命。

故事發生的德州是美國執行死刑最多的地方,而男主大衛·戈爾和他的女助手康斯坦斯為死刑廢止奔走呼籲但收效甚微。然而偏偏有這樣一種堅定信仰並執著追尋理想的人不顧誤解唾罵,甚至不惜用自己的生命踐行「飛蛾撲火」,本片的主人公無疑就是其中之一。身兼奧斯汀大學哲學系教授外加慈愛父親的男主本應在反對死刑運動中春風得意,豈料有機會同市長據理力爭並時刻在課堂上言傳身受的他卻因雄辯中的曲高和寡而逐漸步入下坡路,甚至因女學生企圖誘惑不果後而反咬一口聲稱強姦被告上法庭。豈料從此一蹶不振的他又因昔日親密戰友康絲坦斯·哈拉維也被強姦並虐殺身亡而再次走上輿論焦點,最終因種種證據似乎表明其是最大的嫌疑人而再次以謀殺罪鋃鐺入獄並面臨三日後「問斬」的局面。

於是,曾經寧可坐牢都不妥協的女主被即將執行死刑的男主欽點做最後三天的追蹤,而她也不失眾望的在採訪過程中發現各種蹊蹺而各種找證據力求翻案。然而就在所有觀眾都急迫等待著女主憑藉證據為男主平冤昭雪之時,卻等來了男主已被處死的噩耗。其實因「死無對證」而拿不出現行死刑制度造成冤案實例的大衛·戈爾與得了血癌的好友康絲坦斯設計了一個驚天大冤案,而女主在無形中成了這場局中的一顆棋子。值得慶幸的是,兩個人最終用生命證明了死刑制度可能會造成冤案而給予反對派致命的打擊,並得到了民眾的理解以及對死刑的重新審視。

影片的懸疑結構非常嚴密,3天採訪形成的回敘將觀影者步步引入圈套卻又在逐漸引導下走向真相,而結尾抖開的最大懸念包袱也無疑具有震撼人心的作用。故事在表面上營造出冤假錯案的氛圍,然而未公開的真相卻是廢除死刑的支持者用激進的殉道方式也就是自殺的騙局,來假造死刑犯的冤獄案並藉以營造出死刑存在的爭議。很多影迷朋友都在導論大衛·戈爾的做法對他反對死刑的觀點的宣揚是否有幫助,亦或是這種「殉道者」的邏輯究竟能否值得提倡,不過我倒覺得對影片的思考不該停留於此。

要知道的是反對死刑並不是反對判刑,畢竟沒有人會不支持那些做了錯事的人應該接受懲罰的觀點,於是我們將法律作為審判的唯一依據。然而真正制定法律和最終判定結果的法官陪審團其實都是和我們一樣有著七情六慾的人,也就勢必會摻雜主管音色的結果也意味著會出現不公正不客觀的現象,而明知道有可能犯錯誤卻做出無法更改結局或是無法彌補的選擇也未嘗不是一種殘酷呢?於是得知自己身患絕症命不久矣的康絲坦斯與對生活失去希望的大衛·戈爾為了自己的理想奉獻出了生命。

顯然這種實現理想的方式激進到於外人看來近乎瘋狂的地步,可縱觀歷史哪一次的改革不是伴隨流血者的犧牲呢,而導演也藉助戈爾之口來闡述這種殉道的本質:其實殉道只是理想主義者為達成願望的一種極端手段。而心懷真誠、憐憫和理性的人在走投無路之時通過自我犧牲的方式來實現理想的做法,其實是值得稱頌與讚揚的。再者說來,倘若都能有這位哲學系教授一般為了理想信念而毫不妥協的精神,想必類似於呼格吉勒圖的傷心故事也就不會一次次重演了。

(圖片來源於網路,侵權可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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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貝茜看完了最後一幕心裡應該是非常震驚的,因為不是每一個衛道者都有勇氣用自己的生命去做引子的,但是很顯然,大衛選擇了這個方式讓自己的生命捍衛了自己的信念。究其一生來演繹這樣的夢想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可能完成的創舉。看完本片之後你就會產生這樣或者那樣的想法,但是所有的重點都是一致的。你會有勇氣捍衛自己的信念嗎?甚至是犧牲生命去捍衛?

僅僅是這個問題就值得我們思考很久。我們在每一個人作為一個基本的存在,就如同片中站在兩端分持不同理念的人們一樣。我們的口號喊的震天響,我們的教條說起來誰都不服。我們甚至是可以在電視機前同成千上萬的人展開辯論三天三夜。但是這些都不是考驗我們忠於理想的最直接,最純粹的做法。我們似乎忘了還有一條。「為了理想而獻身」。

能做到這一點的可以說就是非常難了。我們的所有的外在表現僅僅都是和大多數人一樣只不過是拍戲的不同產生的差異而已。就如同南方人喜歡吃米飯而北方人喜歡吃面。誰也沒有辦法讓對方臣服自己的觀點,類似這樣的爭論千百年來都會有,而且並不是爭論的重點。因為這個問題並不會因為我們的爭論而改變。但是如果有一天我們得到這樣的一個消息。如果說某一個人可以為了自己的論據犧牲,那麼這個問題則是會有可能發生變化,試問一下,重賞之下,誰會站出來。

而且犧牲僅僅只是一個最微不足道的事情。為了理想而讓自己背負千古罵名,甚至是有可能將自己之前的事業毀於一旦,然後將自己的名字永遠的鐫刻在恥辱柱上永世不得翻身。試問一下這個機會會有誰去把握?我們能想到的那些人都已經永遠的留在了歷史的長河裡。有的人甚至連屍骨都蕩然無存。這樣的事情千百年來也僅僅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完成了。但是今天如果有人讓你去做這樣的事情,而且是一件結果未知的事情,你會有什麼感想?你會怎們辦?

大衛用自己的生命給予了我們答案。

剛開始看的時候我們已隨著貝茜的角度出發可以清楚的看出來也許這就是一起簡簡單單的冤案。作為老師的大衛可能只是捲入到了一起自己無法洗清嫌疑的案件當中去了。但是隨著案情的發展,貝茜可能看到了更多,似乎所有的證據都將她本來的觀點所打破,而我們旁觀者看來一切都會在結尾處水落石出的,因為這所有的證據都在指示著大衛肯定是一個受害者。貝茜也漸漸的動搖了當初的那種心態,然後開始接受大衛是被陷害的事實。但是如果說故事這麼簡單的話,也就不會有著一些別的共鳴了。

當然故事並沒有這麼簡單的。如果僅僅是停留在冤假錯案的方向上那麼大衛早就應該去了,但是越往後貝茜就會越發的覺得大衛的初衷似乎並不是在這樣的結果上面,從第二次接觸開始似乎大衛有了一些別的變化,由於貝茜的能力大衛最後構建的計劃得以實施。而貝茜則是被大衛一步一步的引導到自己所構築的故事中去了。死亡來說並不是最讓人畏懼的事情。大衛似乎更加的珍惜真相的背後是什麼?

即使是在最後一次見面,大衛也僅僅是用一種非常壓迫的方式讓貝茜感覺到緊張,然後充分發掘出來自己的案件背後的真相。即使是最後自己付出了生命,但是自己的目的已經達到了。讓更多的人知道自己是無辜的,而且催生出來了自己終其一生的事業。大衛也算是死得其所了。而貝茜最終無意之中幫助大衛實現了自己的理想,只不過卻讓自己捲入到了一生的悲痛當中去了。

劇情並不是很複雜,但是期間透出來的精神卻是可嘉的,索然手段有點灰暗,但是這也拷問了我們每一個活在自己理想中的人們,我們是否有勇氣為了信念獻出自己的生命?


這片子為了批判死刑的荒謬,於是片中失意落魄的男主角,和另一得了白血病的女主角,偽造了一個假他殺而真自殺的場景。偽造男主角將女主角殺死的現場,而實際上是女主角自殺。於是警察以謀殺罪逮捕了男主角,最終判處他死刑並執行。執行完死刑後,再由關鍵人釋放證據,證明被殺的女主角其實是自願自殺,而不是被男主角殺死。他們為了證明死刑的荒謬,於是就偽造兇殺案,以兩人的自殺來達到這個目的。我一點都不認為他們偉大,相反我只認為他們懦弱,毫不尊重生命,也非常藐視法律!!

他們為了批判死刑對生命的不尊重殘忍和不人道,但是他們自己絲毫都不尊重自己的生命!白血病並非不能根治,而失意落魄就更不是徹底走上絕路的理由!!他們自己就非常不尊重自己的生命,對自己非常殘忍不人道,那麼更奢談他們能尊重他人的生命?這難道不是自相矛盾的??

所以我認為這是一部非常操蛋的片子!!


我一直以為廢除死刑指的是「有罪之人無論多麼十惡不赦,我們都沒有剝奪其生命的資格」。這部片子竟然變成了「廢除死刑是因為一些無辜的人會因死刑而失去生命」。

證明有罪無罪是調查和判斷是否嚴謹準確的司法問題,應不應該廢除死刑是一個能否剝奪一個人生命權的道德或者說價值問題。

用這樣一種設計的案件根本不能解決問題。因為就算沒有死刑,嫌疑人被判任何罪名都是不合法的,因為嫌疑人根本無罪。這樣一來,設計如此的一個案件很可笑地從證明死刑不合理變成了嘲諷司法機關偵探和調查能力捉急。

但最矛盾的還是,自稱「DeathWatch」的人本應是為了廢除死刑,為了人的生命權不被剝奪而奮鬥的人。然而他們就因為人生目標沒有達成、身敗名裂、身患絕症等這些理由就輕易放棄了生命,然後用與自身理念相矛盾的行動為自己所謂的理想而獻身。那是否意味著對於那些已經因為被捲入案件而名聲狼藉前途無望的死囚來說,死刑反而是一種很好的解脫?

所以個人感覺這部片就是純粹的懸疑片,廢除死刑不過是一個被選中的噱頭而已。


本來這類評價影片的問題我是一概不鳥的,因為在豆瓣上有大把的影評,或細細剖析內在的情節,或結合實際談些感想,都是相當精彩的,在知乎回答我覺得是多此一舉的。

但是我看到這裡還是忍不住說兩句,本身這部影片我是很喜歡的,個人認為大衛戈爾是一個為了信仰而義無反顧的殉道者。這舉動本身或許有些不妥,但作為電影,這個偏向於極端的做法卻是相當精彩的。

個人是不同意「但是他們自己絲毫都不尊重自己的生命」這個觀點的,人有生的權利,也有死的自由,並不牽扯到尊嚴。當然,懦弱就更加無從談起了,就像戊戌變法失敗後,到底是逃跑的還是不逃的懦弱呢?都談不上,這是信仰的不同,無關其他。


這部影片要從幾個角度思考:從生命而言他們不珍惜自己生命,尤其是大衛戈爾對家人也是不負責任的,但是最後死刑那刻他點的餐是兒子的最愛,不得說一種無奈。另外從理想信念角度,他們是理想主義的忠實代表,並努力實現。值得向他們致敬。


貼一篇看過的影評,理解很深刻。

《大衛戈爾的一生》:關於生命、超越和死刑
一個哈佛大學的高材生、羅德獎學金獲得者、某大學哲學系教授,卻因為強姦、謀殺同事被判死刑。他在死囚牢里六年始終一言未發,但在即將被處死時要求接受媒體採訪。以立場公正著名的女記者貝西布魯姆接受了這個任務,並在採訪過稱中發現這個案件存在諸多蹊蹺,於是,她採訪邊調查,然而調查結果卻出人意外,令人心碎-------

這就是《大衛戈爾的一生》,事實上更準確的應該是「大衛戈爾的生命」,因為這部電影的主題是「生命」以及「與生命有關的一切」,而不是戈爾人本身。而造成這種偏差主要因為字幕翻譯。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我們接觸絕大多數外國電影全憑熱心人,尤其是翻譯,如果沒有他們我們想看明白只能靠猜。但熱心歸熱心,水平卻大都一般,簡單的對話還好,一旦複雜問題就出來了。像這部電影,可以找到的字幕版本有六七個,簡單部分大都一樣,但在一些關鍵之處卻各唱各的調,有的翻譯結果竟然完全相反,從而誤導了觀眾對劇情的理解,使得他們在那些本不應該爭論的問題上吵個沒完。即使是翻譯質量好的,也會出現錯誤,比如接下來將要談到的「when your habits survive your dreams」,即「當你的習性(沒有因為夢想的需要而改變)在夢想中保存下來」,幾乎所有的字幕都把「habits」翻譯成了「習慣」,導致整個語義亂作一團。再加上高質量的電影通常惜語如金,致使某些台詞包含重要信息——這部電影長達兩個小時,但台詞包括「let』s go」「sorry」總共才一千二三百句,如果理解失誤,就可能失之千里。另外外語的語義語境和我們有很多差異,稍不注意就成了另外一個意思,所以看外國電影最重要的就是要找一個字幕質量高的,最好能懂一點外語。

但無論如何,《大衛戈爾的生命》都是一部高水平電影,一部完全可稱之為典範的藝術電影,一部值得關注、思考、分析的藝術電影。

說到藝術,很有必要對它的定義進行規範,因為當代漢語中的「藝術」意指太過寬泛,但凡想顯得「高雅」一點的都會給它戴一頂「藝術」的帽子,搞得現在「藝術」滿天飛,連塊石頭都成了「藝術品」。

但事實上,現代意義上的「藝術」來自西方,而「藝術」之所以吃香也正是這個原因,而在此之前,我們現在所說的很多「藝術」的地位其實很不怎麼樣,基本就是一「玩意兒」,比如相聲、比如京劇。正是西方的「文化入侵」,我們「藝術」中才有了「尊榮」味道。因此,在我們進行藝術鑒賞時,儘可能使用外來標準,這不是崇洋,因為我們的「藝術」基本就一標準——得到了政府的褒獎,而藝術最重要的一個精神就是「自由」,所以的事政府一插手,什麼都不要說了。

大致來說,藝術是這樣一種東西,它的核心是「美」,它的形式是「詩」,它的客體是精神,它的結果為「感覺、情緒、感受」。但由於它作用效果具有明顯的主觀性且涉及範圍太廣,所以很久以來儘管對它的解釋眾多,但始終無法形成一個明確、規範定義。但這並不是說「藝術」完全沒有標準,而是這些標準有些複雜。

到目前為止,被各方普遍接受的藝術特徵主要有這麼幾個:整體性、多樣性、曖昧性、以及獨一無二性。如果還可以加一條的話,那就是它的思想性。

說到思想性,我們很多人都會笑,因為這玩意------ 好像老外不搞這方面的教育。但有個現象必須注意,那就是但凡用來作用於精神層面的東西,無論作者有意無意或者願不願意,它都會表現出一定的價值取向,比如喜歡厭惡,比如歌頌憎恨,而這個價值取向就是「思想性」的重要組成部分。

那麼,什麼「思想性」的東東才可以「傍」上藝術?

這個比較敏感,所以不能亂講。但前面說過,藝術的核心是「美」——注意這個美是哲學上的美而不是冰冰姐長得好不好看,所以,藝術思想必須向崇尚美、尊敬美、表現美。一個極端的例子是,納粹時代德國許多宣傳品都具有的相當藝術品位,但因為它的服務對象是人類最醜惡的行為,所以所有藝術殿堂都把它排除在外。

具體到電影,一部可以稱之為「藝術」的電影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第一,敘事層面,它能夠完整或者相對完整地敘述一個過程、一個存在、一段感情。調度層面,它的段落、線索、表演、細節有序交織、協調統一,能夠完整地落實作者的意圖;第二,內容、形式、手段必須足夠豐富、多樣;第三,它能夠讓人產生複雜、曖昧、難以名狀的情緒。當然,這種情緒只針對那些「能夠看得懂的」、「感覺神經比較敏感的」、「多少知道什麼是藝術」的人,因為指望李逵看到薛寶釵後像寶哥哥那樣百轉千回是不可能的。
  
除了以上三點,另外就是,它傳遞的價值觀必須符合美學標準。
  
正因為如此,所以《納德和西敏》是藝術電影,而《史密斯和史密斯太太》不是;《教父1》是,但《教父3》不是;《小武》是,但《小時代》不是;《活著》是,《十三釵》不是;什麼什麼「大業」更不是,無論它有多少明星加盟最後賣了多少億,都不是。——但如果人家非說是也不要較勁,因為在唯我獨尊的背景下,任何「美」都是玩意兒。
  
看到這裡,或許有人會問了:那《玉女心經》是不是?因為我看舒淇大戰李麗珍時感覺也很曖昧的呀?
  

這個——不是,因為這個「曖昧」和「藝術」那個「曖昧」不是一回事,這個曖昧直通臍下三寸,而「藝術」的「曖昧」只停留在腦袋,而且它表現為「複雜「、「多樣」、「模糊」、「難以名狀」,也就是不太容易說明白,最起碼一時半會兒說不明白。
  

還有,除了爛到無語,大多數電影都有幾個具備「藝術」水準的鏡頭或橋段,只是這種電影更多的是非藝術的東西,所以沒有必要糾纏。
  

不過,如果想對一部作品完成最終的評定,僅有以上標準仍不夠,還需要對它進行分析,也就是必須講出它之所以是這樣而不是那樣的道理,不能僅憑主觀辦事。而電影分析常用方法有兩個,文本分析和敘事分析。
 

 
文本分析主要指對電影的用光、色彩、畫面構圖、鏡頭調度、節奏、情節設定等「技術」方面的因素進行分析,以找出這部電影或者某位導演的特徵項,進而發現、固定電影或導演特點和風格。王朔曾經說過,張藝謀就是一個好漆匠。此話雖然有些過分,但他所用的方法就是文本分析。但這種方法多見於專業領域,普通人不需要也沒必要了解掌握,所以對於大眾來說,見到更多也更容易理解接受的是電影的敘事分析。
  

所謂電影的敘事分析,簡單說就是影評,是指在對電影敘事的故事內容、邏輯可能、結構方法、場景段落、人物空間、表演配樂、思想意涵等等方面進行評價分析的同時,進一步完善電影中諸多元素的關係聯接,發現、尋找那些含有隱喻、暗指的鏡頭橋段,從而體會、體驗電影作者的良苦用心和駕馭電影元素的能力水平。進而提升影片的觀賞價值,並增加對電影的欣賞趣味。
 

 
但是,因為構成電影的元素太多,很難對所有元素都進行分析,所以大多數影評針對的只是幾個點或幾個方面。我們常見的影評基本都是這樣,雖然很多都是廣告。

回到正題。
  
《大衛戈爾的一生》就是一部符合諸多藝術標準電影作品,雖然它還有許多不足,比如過分注重商業考量,但無論它的主題、敘事、結構還是鏡頭都很有藝術水準,而最重要的,它讓我流了三回淚,而且我看完後思如泉湧,欲罷不能,所以才有了這個「觀後感」。不像《變剛》,雖然當時看得我荷爾蒙分泌急速加快,但看完就完了,我甚至懶得說它為了吸金而不擇手段。
 

 
但這部電影最重要、也是最有爭議的部分在於它所傳遞的價值觀,即「生命價值」以及「死刑制度」,所以以下分析也將圍繞它展開。

進入電影。
  

電影一開始,美女記者貝西一路狂奔,這組鏡頭很具吸引力,但很快就進入了倒敘。
  
電影一開頭,就用大約一分鐘時間傳達了大量故事發生背景的信息——大衛戈爾因姦殺女同事、大衛即將被處以死刑、這件案子已經引起了全國媒體的關注、死囚守護者組織、激進分子、戈爾死定了、他的要求貝西在他臨死前對他採訪三次每次倆小時、只允許貝西一個人採訪其他人不行等等等等。
  

看起來雜亂無章,但因為每個鏡頭都有所指,不可或缺。
  

接著是貝西接受任務,並通過表演和台詞暗示了戈爾找貝西的原因——公正、獨立、反應敏銳——上司調侃了她一句她立馬還以顏色、性格堅硬,為了真相連法官都敢不鳥,只有這樣的人才可能幫到戈爾,才能驚天逆轉。

之後就是貝西帶著男助理前往死囚監獄。路上,通過那個漂亮小男助理的話交代了一下戈爾的背景——哈佛大學的第一名、羅德獎學金獲得者、27歲就成為大學教授、出版過兩本書、學術精英,老婆是美國駐西班牙大使的女兒,他反對死刑但老把選票投給支持死刑的共和黨、案件存在諸多疑點等等。
 

 
這些內容看似是為了讓觀眾了解戈爾及案件的情況,但其實它卻傳達了一個極為重要的信息,戈爾不僅聰明而且是個及其聰明的傢伙,然而這種智力水平的人卻做出那種連一個剛入行的小記者都能看出「不對勁」的案子,肯定有膩歪,至少有隱情。這樣處理有利於激發觀眾的好奇心,從而形成較強的推動力。
  
但貝西對小男孩的「絮叨」卻顯得很煩,並且表現得很不客氣,這樣的設置再次強調了貝西的獨立和理智,她不想因為別人的想法影響自己的判斷力。

此時應該注意這個實習生小男孩,雖然他進入劇情的理由有些不充分,但他卻十分重要。
  

是他首先對案件提出了疑問,是他一次次有力幫助了貝西對案件的調查處理。可以這樣說,沒有他貝西就無法完成最終的任務。他還很有思想,比如他那個「強姦就是『shit』」的觀點就很有見地,從而使得他每次懷疑都有一定的說服力。但這僅僅是一方面,對於電影作者來說這樣的配角卻有更大的作用,即帶領觀眾進入電影。在電影中,他是唯一的一個參與了這個調查過程卻不會因為調查結果影響自己的旁觀者,也就是說,他只是一個「觀眾」。但正是這樣的「觀眾」,把大屏幕下的觀眾和電影緊密聯繫起來,讓觀眾不自覺地進入電影,忘記自己身處何處,隨他一起思考求證,和他一起跑來跑去,從而增加故事的吸引力和參與性。這就是電影藝術追求的一個重要目的,通過打破電影空間和現實空間的屏障,讓現實和「幻影」成為一體。

  
這也是這部電影很「藝術」的一個特徵,每個配角都很重要,都不可替代,像那個一開始看上去並不像個好人的「牛仔」,還有那個被人罵了無數次廢柴的律師,從而使得電影顯得精妙準確而又充滿良苦用心。
  

再往後就是貝西抵達目的地,第一個重點段落結束。
  

其實,對於電影想表達的觀念來說,貝西並沒有實質性意義,她存在的最大理由就是讓這個故事充滿緊張感和吸引力,提高了電影的觀賞性,不然無法想像這種主題的電影如何能夠避免晦澀難懂,至少,觀眾會少很多。
  

因此,在接下來的分析中不再對這種「過場戲」過多提及,而將集中於貝西採訪戈爾的那三個段落,而之所以要對上面的內容進行點評,主要是想表達一個意思,我們有好多地方需要向好萊塢電影學習。
 

 
從貝西第一次出現到到達採訪目的地只有大約八分鐘時間,但電影竟然把故事發生的時代背景——1994年至2000年、人物背景、人物性格、目的任務以及線索包袱全都裝進去了,並且看不到刻意安排的痕迹,以騰出時間說「正事」。這種高密實度處理信息的能力,我們差太遠。另一個是通過一個內容表達多種意圖以最大程度拓展電影空間的能力,我們更是望塵莫及,因為我們就沒有這樣的意識,包括一些著名導演。雖然我們話裡有話、話里套話、指桑罵槐的能力全世界第二——日本人第一,但在這個方面,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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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貝西見到了戈爾,第一次採訪開始。

既然這個採訪不同尋常,所以必須要有所交代,比如交流的「規矩」——不準錄音,不準問戈爾的家庭,比如戈爾為什麼不找別人找貝西,但很快,電影就出現了這樣一句台詞,那就是戈爾說:「You"r here because I wanna be remembered as much for how I led my life,and the decisions that I made as for how my life ended.」。直譯為:你在這裡是因為我想同樣被記住的除了我是個罪犯外,還有我是怎麼主導我的生命、以及我是如何做出了送命的決定,而轉換過來就是,我之所以叫你來是因為我想人們記住的我的除了我是個殺人犯,還有我是怎麼眼睜睜就這個樣子並且最後把自己搞死的。也就是說,戈爾接受採訪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展示自己是怎樣「玩命」的。

  
這句話很重要,因為它通過直指電影題目——《The life of David Gale》,講明了這部電影最重要的主題是「戈爾的生命」而非其它。但絕大多數人都忽略了這個問題,導致幾乎所有的評論都偏離了這個重心而集中於「死刑制度」,由此產生了大量附會和理解障礙。因此,這個問題必須予以就澄清,那就是,這部電影主要講的是「生命」,一個不同尋常的生命,而非其他。死刑問題雖然也是它想重點表現的內容,但僅僅是「之一」。也只有從這個角度切入電影,才可能理解某些劇情,不然就會緣木求魚,越說越說不清。

那麼,「戈爾的生命」應該從哪裡開始呢?是不是他的呱呱落地?

  
不是,因為電影講的不是「戈爾的一生」,而是他的生命,而他的生命最重要的一個特徵就是「哲學」,所以他的故事就開始於一個哲學課堂。在此之前,請注意「哲學」這個符碼,因為能玩哲學的大都不是普通人,至少某一方面的智力水平遠超於常人,像柏拉圖,都過了幾千年了人們還記得他的思想,像笛卡爾,數學天才,賭博好手,花花世界玩膩了才去搞哲學。還有卡爾馬克思,一個「階級」理論就死了幾億人,不服不行。 課堂上,戈爾正在講授拉康的觀點:「 幻想必須超越現實,因為在幻想成真的那一刻你沒辦法也不會再想要它了,為了繼續幻想,慾望的客體必須永遠無法達成。你要的不是「它」的本身,而是對「它」的幻想,慾望與瘋狂的幻想相輔相成-------(這時遲到的柏林進入課堂,打斷了戈爾的講課,暗示了有人會因為這句話而倒大霉)這正是帕斯卡所謂的真正快樂來自對未來快樂的白日夢,不然我們怎麼會說「獵」比「殺」更有趣,或者「小心許下的願望」。不是因為你會得到它,而是因為一旦得到它你就再也不會想要它。所以拉康給我們的教訓是:心想事成的人絕對不會快樂。最符合人性的真諦是盡量活在你的想法和理想中,不要一句你實現了多少慾望來衡量你的生活,而應該以獲得多少真誠、 同情、 理性、 甚至自我犧牲的時刻來衡量,因為到頭來,衡量我們生命的意義的唯一標準取決於by valuing(這個有人翻譯為「重視」,有人翻譯為評價,也有「尊重」,我傾向於重視)他人的生命------」
  
很繞吧?很亂吧?很不好懂吧?這就是哲學,把「簡單「的問題搞得很複雜,但這段話的表面意思主要有兩個:
  
一個相當於我們的「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到手不如偷不著」。
  
其實人活一輩大都是為了一件事——找樂子,無論是吃飯、睡覺、看電視、玩手機都是為了得到快樂或者為了避免「非快樂」,如果幹什麼都覺得沒「意思」,感覺什麼都那麼回事,那麼人離死也就不遠了。
  
但大部分時候,快樂來自於對認為能讓自己得到到快樂的東西的幻想,比如餓的時候就想紅燒肉,想那想那濃厚醇香的味道,想那入口綿軟的感受。比如我們憋得不行就會想把那個誰按到床上,上下其手,變換花樣-------- 這個「想」就是戈爾所說的「幻想」,它能讓我們感到快樂興奮,並激發我們生存或者奮鬥的慾望,而且在達到目的之前我們一直會延續這樣的幻想。
  
但是,當我們吃飽喝足爽快之後,紅燒肉帶給我們的快樂就結束了,我們轉而去尋思著到哪弄倆錢花花。而縱觀整個過程,紅燒肉帶給我們的快樂其實很短暫,幾分鐘吃完就消失了,而與紅燒肉有關的快樂更多的來自於從想吃紅燒肉到紅燒肉入口的那段時間,這個時間通常會較長,最起碼也比吃肉的過程長。但更重要的是,如果廚師太屌做出來的味道太差,或者吃肉時腸胃正好不佳,真實的紅燒肉給我們帶來的愉悅反而遠不如幻想。還有,更多的時候一晚清湯餄餎面也可以給我們帶來和紅燒肉一樣滿足感,只要確實餓了,這就是為什麼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往往結束於結婚,而且只是儀式上的,因為當王子脫了公主衣服後,媽啦,腿毛竟然一尺長,那麼所有與「幻想」有關的快樂就會一掃而光。
  
於是結論就出來了,快樂的產生並無關乎「慾望的客體」,也無關乎「慾望的達成」,更多的在於幻想本身。
  
因此,如果想讓自己一直快樂的話,「幻想就必須超越現實」,也就是弄一個永遠實現不了的幻想,然後一直保持這個狀態。
  
然而這個辦法效果如何呢?沒有人試過,所以不知道。但它與另一個命題緊密相連,如果解決不好那個命題就無法超越「現實」,那就是究竟什麼樣的快樂才是真正的快樂?什麼樣的快樂人值得人「一生守候」?
  
這就涉及到了另一個命題,人應該怎樣活著,即如何看待生命,或者生命的態度。
  
第二、關於生命。
  
到這裡,就有必要提一下拉康了,因為後面的結論就是建立在他的精神分析學說的基礎上。沒有他就沒有「in the end, the only way that we can measure the significance of our own lives------ is by valuing the lives of others.」而這個結論,相當重要。
  
拉康,全名雅各-馬利-艾彌爾-拉康,法國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最具獨立見解而又是最有爭議的歐洲精神分析學家,哲學家,被稱為「法國的弗洛伊德」,在歐洲他也是自尼采和弗洛伊德以來最有創意和影響的思想家。他有一個著名的鏡像理論,其核心是指將一切混淆了現實與想像的情景都稱為鏡像體驗。

  
之所以要專門強調這個「拉康」,是不知道為什麼幾乎所有關於這部電影的評論扯的都是康德。不錯,康德也是個哲學家,也有關於人類認知和死刑方面的理論,但對於人類的精神狀況和認識機制來說,拉康更在行,因為他就是搞精神分析的,研究精神病的,對於幻覺、幻想、現實、慾望這些雲遮霧罩的東西他了解得更清,也只有這樣的知識,才能幫助人看清真相,讓人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而這一點,康德不行。但最搞的是,康德是個死刑支持者,讓一個反死刑的教授去傳授支持死刑者的哲學,純粹是胡來。

  
關於拉康理論,我們不必去研究它,因為看電影是為了找樂子,如果陷入那些枯燥乏味的哲學理論就沒意思了——不過主要是因為拉康的那些東東鬼都看不懂,所以我們只需要知道一個問題就行,那就是拉康的理論說服了戈爾,讓他相信了生命中有一種快樂值得一生追求,而這種快樂來自於一種認識,即「盡量活在你的想法和理想中,不要一句你實現了多少慾望來衡量你的生活,而應該以獲得多少真誠、 同情、 理性、 甚至自我犧牲的時刻來衡量,因為衡量生命的意義的唯一標準取決於by valuing他人的生命」。

  
需要提醒的是,戈爾不僅僅是相信,而且應該是堅信,不然他也不會給學生傳授這套理論。
  
美國教育部不管意識形態,大學也沒有什麼「委」,大學教授全憑能力吃飯,教什麼內容完全可以自主決,而影片中也沒有說戈爾是個衛道士——事實上他的道德感很一般,不然就不會幾秒鐘就把學生幹了,更沒有跡象表明他受到了強迫或者因為宗教影響從而教育學生「與人為善」——而事實上,他根本不信上帝,而且拉康也是個無信仰者,因此,戈爾這樣講完全是出於他對這個理論的相信,而非其它。 還有,相信該理論的不僅僅只有他一個,她的同事、同樣也是哲學教授的康斯坦斯也是這個理論的信仰者,並且比他走的更遠,她身患絕症卻毫不在意卻為一個執行了死刑的女孩哭得一塌糊塗,這樣的女人,簡直沒法說。

  
於是,這就涉及到了那個關乎於人類存在的根本問題:人生在世,究竟應該怎麼活?是應該「利他」還是「利我」?

  
「利他」的話我就要付出,付出的話我就不舒服,不舒服基本相當於不快樂,不快樂的話我活著就沒意思,萬一碰上個不知道感恩回報的白眼狼,說不定還會把我氣死,更不要說「利他」還會被更「利我」的傢伙利,最後把我玩死了我都不知道,所以,「利他」不行!
  
但「利我」呢?如果人人都那麼自私,都只考慮自己不考慮別人,那麼物競天擇弱肉強食叢林法則就會重新開始,沒出息的就只能受苦,而誰也保證不了自己就能出息,這樣的日子依然找不到樂子,所以還是不行。

  
這個問題都充滿爭議並且似乎永遠不會有正確答案,因此,懷疑那個「尊重、同情、理性、犧牲、重視生命」的結論就是必然。當然,這些問題對於咱中國人來說根本不是問題,只需一句「好死不如賴活著」就能讓一切的一切煙消雲散。

  
因此,這個理論雖然聽起來不賴,但讓人去做卻十分困難,因為人們無法把「利他」與「快樂」聯繫起來,更無法想像「獲得尊重、同情、理性、犧牲」能夠像吸了「藍色玫瑰」那麼嗨,還得完全出於本心,還不能是為了入黨陞官,所以,真難。

  
不過有一點必須肯定,那就是「利他」是正確的,因為判斷「文明」的一個重要指標就是看距離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有多遠,如果一個社會一直是強者通吃而弱者只能認命,那它基本還屬於原始社會。

  
——「愛瘋」不是衡量指標,天宮一號也不是,航空母艦更不是。這一點,西方人認識更深。在戈爾告訴康斯坦斯他睡了柏林後康姐說了一句「權力差別等於強迫」,能講出這樣的話,她就絕對不會默許總統養情人。

  
然而,「正確的」不一定就是能做到的,事實上,絕大多數人做的絕大多數事情都是在明知「不正確」的情況下做出來的,而原因還在於追求「快樂」的慾望主導一切,無法將「個人的理想與解放人類的偉大事業聯繫起來」。包括堅信這個理論的戈爾,他一開始也不行,他也是經歷了諸多苦難後才認識到了「人性的真諦」,才成了一個「fully humen」。

  
而且還可以肯定,在「尊重他人的生命」中確實可以找到「持續、強烈、永久的快樂」,就像江姐一樣,這頭受完酷刑那頭紅歌就唱起來了,並且每一個都可以做到。這不是說教,而是人類發展的方向,只要我們有足夠的知識、足夠的認識、足夠的經歷就能自覺完成這個轉化,因為說來說就是一個觀念的問題,而改變觀念太容易了,不信看看土豪,五十年前我們恨之入骨現在卻恨不得讓他睡,這個轉化,嘖嘖------
  
說了這麼多,其實只有一個意思,那就是這部電影就是圍繞著「幻想」「現實」「超越」「生命的價值」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展開的,死刑問題雖然也很重要,但對生命的思考才是它的重中之重。這些如果弄不懂這些,那就會造成許多理解上的障礙。比如有人說這部電影是借理想主義宣傳美帝國主義的什麼價值觀,因為理想根本就不存,甚至比狗屁更虛幻;也有人認為,戈爾最後那樣做是被逼無奈,根本和超越無關;還有人說死刑雖然殘忍,但戈爾和康斯坦丁們的做法更具原教旨主義意味,同樣殘忍,同樣不值得肯定。
  
關於這些質疑,解釋起來很麻煩,這就相當於你問馬克思為什麼共產主義搞了這麼多年大家卻還站在門外遠遠看看,估計他只能笑笑說:「我也沒法辦。」
  
課講完了,該說戈爾了。
  
戈爾當時活的很不錯,作為一個很牛逼的教授——後來他的一個領導說他「獨具原創性的思想堪比黃金」——兼哲學系主任,年薪至少美刀十萬。他還出書,在美國出書通常都能賺不少錢,不像咱們一樣經常倒貼,所以他住著豪宅——和康斯坦斯家一比就出來了,還雇著個小姑娘給他看小孩,兒子很漂亮也很乖,一切看起來很幸福很完美。

  
另外,他下了班後還會到同事家放縱一番,喝點小酒,講個黃色笑話,糊弄一下不懂事的學生。然而,正是在這樣的聚會上,他惹了個大麻煩。
  
關於他誰柏林的事就不說了,而柏林這樣做的原因也不說了,「蔑視權威」、「展示聰明」、「被開除學生的復仇」(——戈爾語),都可能,但不一定就是,總之他稀里糊塗就上了。但現在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戈爾當時的動機,他那麼聰明,又知道「幻想與瘋狂的慾望相輔相成」,還懂得「理性」,怎麼一分鐘不到就上了鉤了呢?
  
這得問他老婆。
  
前面有交代,他老婆是外交官的女兒,但這位老婆已經紅杏出牆了,儘管起初戈爾只是猜測。
  
在這個段落中,電影總共提了他老婆兩次,一次是他兒子說媽媽再四天就要回來了,可他對此表現冷淡。接著在他同事家的聚會上,同事問他「另一半」到哪裡,他「看來我太太的事已經不是秘密了」,這時他同事為他老婆辯護說他是「解釋學上的偏見」,但實際情況又是什麼呢?
  
這一點在後來表現得很明白。
 
他被柏林陷害後,他老婆兩個禮拜之後才把他保釋出來,搞得貝西男那個助手都替他鳴不平,說沒法想像他老婆能因為這件破事讓他在監獄蹲兩個禮拜,因為無論在東方在西方,偷腥都不是件太大的事,鬧歸鬧,但過了界限就不對了。所以結了婚的都要注意,一旦你的另一半真不想跟你過了,趕快離,不然到最後你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但這只是開始,他這頭剛出來他老婆立馬把孩子帶走了,並且不聽解釋要求離婚,並且還把他掃地出門。更恐怖的是,此後她還一直故意設置障礙不讓戈爾和兒子正常交往,並且把兒子帶到了西班牙,最後戈爾想和兒子打個招呼都不行。這些做法已經遠遠超過了正常女人對丈夫偷腥應有的反應,相當過分,甚至有些殘忍。而影片的結尾更是直接點明了這件事情,那就是當「牛仔」把柏林的封道歉信和五十萬美金的給他老婆時,當時在場除了他老婆和傭人還有一個男人,起初我以為那是他當外交官的老爸,但年齡差太遠,所以只能認為就是他老婆的後老頭。這些都說明,他老婆早在他偷腥之前已經出軌了,並且已經準備好找機會發飆。
  
任何男人碰到這件事情都會不爽,戈爾也一樣,所以他基本沒怎麼想就把柏林給幹了,還玩了輕度虐待。這個場景設計得很香艷很刺激,但不是為了「商業」,它主要用來表現戈爾當時的心態:報復、報復背叛了他的老婆。 正是這樣的「瘋狂慾望」使他掉進了不測深淵。
  
——但這事不能怪他老婆,要怪只能怪編劇,因為他老婆不這樣冷酷他就不可能陷入絕境,如果有退路的話他就不會去實踐拉康的那個人生觀,不實踐的話這部電影就完了。這就是這部電影的一個不足所在,有些設置目的性太強,甚至超越了合理範圍,這對於藝術創作來說屬於大忌諱,但考慮到它的傳播意圖,這些瑕疵還是可以接受的。
  
不過戈爾酒醒之後對這件事就後悔了,以至於康斯坦斯和他說情時他老走神,最後乾脆忍不住說了出來,火得康姐直接就「fuck 」上去了。那麼,康斯坦斯和他說的是什麼事情?康姐為什麼對他的不上心十分生氣?
  
——死刑制度,也就是這部電影第二個核心問題。 但這件事在這裡就不說了,因為電影對於死刑的立場已經很清楚了,無關乎正義、無用無效、所有的宗教都反對、國際特赦組織對此也很關注,所以沒必要再強調。尤其是在我們這樣一個除朝鮮之外每年以法律的名義處死人數最多的國度,討論死刑問題純粹是吃飽了撐的,而慈禧太后也說過,電影就是一玩意,誰較真誰就是棒槌。所以,無論電影怎麼說,在在咱們國家一切都按領導的指示辦。
  
回到電影。
  
在電影里,反死刑組織提出了大量廢除死刑的理由,但它同時也指出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在支持死刑的權力者面前毫無意義,任你講得頭頭是道,十分在理,他們就是要讓死刑犯一個個去死。而其中的原因也相當複雜,這一點後面會專門提及。
  
戈爾顯然也看到了這一點,所以他在和州長進行電視辯論時並沒有按照事先的安排擺事實講道理,而是夸夸其談大玩政治家那一套,結果被州長抓住了把柄,導致反死刑組織精心準備的辯論失敗。
  
那麼,難道對死刑就沒辦法啦?難道廢除死刑就只能等到人類文明發展到高級階段啦?
  
不是,有辦法,而且有個辦法立馬就有效,那就是康斯坦斯在給戈爾交代辯論事宜時說的,只要能證明死刑制度可能濫殺無辜,就能通過制度渠道將其廢除,而且為了說明這個辦法確實有效,她還提到了伊利諾斯州,意思是這個州就是通過這個辦法把死刑制度廢除掉的。
  
然而這個辦法很不容易操作,因為要有人為此而犧牲,還不能玩玩就算了,還必須最後真的死於毒針之下。
  
可讓誰去送死呢?戈爾肯定不會,他雖然被戴了綠帽但整體情況還不賴,躊躇滿志,事業有成、家有愛子,要啥有啥,如果這樣的人說「犧牲我吧」,那才需要引起注意。康斯坦斯也不行,她作為當地死刑守護者組織的負責人,需要她的地方多著呢,更關鍵是這事不能只死一個人,還得有人賠,一死就得死倆,就算她願意別人也不一定干。那「牛仔」呢?他倒是可以,但他的名聲那麼臭就算搞死殺他的人也不一定會被判死刑。更重要的他們不是政治家,還要講道德良心,不然隨便找倆傻瓜鼓動糊弄一番或許就成了。因此,這個辦法雖然具備相當的可行性,但操作起來相當困難,所以倆人只是說了說就算了。尤其是戈爾,或許當時根本就沒有聽。
  
但是,這幾句對白很重要,因為它是這部電影最重要的一個伏筆,一個重量級的包袱。
 
說到這裡,有人肯定就會說了:這個破法子就想廢掉死刑?簡直是胡扯!所以,在這裡有必要提醒一句,這事講的是美國人特別是德克薩斯州的事,與咱沒有毛相干,況且咱們對老美的法律幾乎是兩眼一抹黑,根本無法無從知道這個辦法的可行性,因此,電影說怎麼樣就怎麼樣,如果非要較真慈禧又要出來說話了。不過,根據我對美國法律的了解,這個辦法可行。
  
然後電視辯論就完了,出來後康斯坦斯十分生氣,指責戈爾毀了這場辯論。此時戈爾顯得有些無恥,竟然說「我本來就不想去」,火的康姐又「fuck」上了,還揭他老底,說他太自私,連一封募捐信都沒有寫過。
  
由此可見,那時的戈爾雖然身為教授,但也就是一普通人,喝起酒來沒完,動不動就自我膨脹,還有些自私,還沒有責任感,既不真誠,又不值得同情,更不理性,不然也不會通過下三寸發泄怨恨——很多男人都有這毛病,至於自我犧牲,門都沒有,所以,他在課堂上那一套對他並沒有任何影響,信歸信,但主要是用來混飯的。
  
但是正是因為這樣的設置,才使得他後來的轉變成為可能,同時也暗示了一件問題,那就是「普通」和「神聖」之間並非高不可攀不可逾越,只要心懷真誠和理想,就一定能夠成蛹為蝶鳳凰涅槃。
  
但這是後話,現在,警察出現了,說戈爾涉嫌強姦,把他帶走了。
  
這時採訪時間到,在戈爾離開會見室的過程中他說了那件事情的結果、柏林的動機以及柏林後來給他的那封道歉信——「I』m sorry than you can know」,第一次採訪結束。
  
可就在貝西準備離開之時,戈爾突然來了一句「我沒時間了」,以引起貝西的注意,從而為第二次採訪戈爾聲稱自己無罪做鋪墊。

離開監獄後,貝西去了一趟案發現場,儘管她沒有出現異常反應,但明顯能看出她對戈爾產生了興趣。
  
之後就是第二次採訪。
 
令所有人驚訝的是,戈爾這次一見面就說自己沒有犯罪——雖然用詞很含糊,並暗示遭到了陷害,然後直接要求貝西幫忙查證。這大大出乎了貝西的意外,她儘管沒有立即答應,但對於一個對真相有著偏執迷戀的記者來說,她肯定會就範。
  
這就是戈爾的高明所在,通過把貝西拉入局內,讓她從事件旁觀者變成參與者,從而為他以及「他們」最終的目的做準備。
  
注意這個段落中的出現的那個「鑰匙」、「自由鑰匙」,它總共在這部電影里出現了兩次,一把是康斯坦斯吞下的手銬鑰匙,一把是最後貝西收到的那盤錄像,但實際上另外還有至少兩把,如果誰能找出來,那麼他藝術鑒賞力就真不是吹出來的。
  
接著就是講戈爾倒霉了。
  
他先是被老婆掃地出門,接著被學校開除,整個生活頓時陷入了困頓。更要命的是他老婆一直在他和兒子之間設置障礙,不讓他們正常交流,不讓他們父子相見,最後乾脆帶著兒子去了歐洲。這件事情很嚴重,因為戈爾唯一的愛就是兒子,而且還愛得那麼深厚,那麼令人心碎。
  
他以前應該是一路順風,至少也沒有受過重大挫折,所以三下五除二整個人就垮了,於是他開始酗酒,毫無節制地濫飲。
  
也就是在這時,他說起了蘇格拉底。
  
原文就不引用了,太長太費事,而且翻譯也差不多。
  
不過,老蘇並沒有干過拿錢贖命的事,他確實說過拿錢換命,但那隻開玩笑話,因為當時如果他不願意死,完全有機會逃出雅典。這件事戈爾應該知道,所以他的這番話別有用意。
  
關於應該如何解讀這段話,至今仍然眾說紛紜,有人甚至考證出30個「Minae」大約值後來的五十萬美金,也就是戈爾向貝西所在的新聞集團開的那個價,並據此認為導演在暗示戈爾最後會向蘇格拉底學習,拿命換真理。這種觀點是否正確有待商榷,但這種鑒賞藝術品的精神值得尊敬。而已有的觀點我也不列舉了,網上都有,動動手指頭就能查到。
  
而我想說的是,這段話並不是像某些高人認為的那樣主要是用來暗示,而有著更特別的用意,甚至可以說這段話就是畫完龍後點的那個「睛」。
  
回放一下這個段落:一個被辭退的哲學教授,走在大街上,喝得暈三倒四,卻對著熙熙攘攘的人群大談哲學,他難道是出現了幻覺把大街當成了課堂?抑或感覺憋得不行只想發泄一番?——因為他強姦柏林的事情已經了結,而且情況也不是「群眾」們想的那樣,但他卻受到了遠遠超過「公平」意義的懲罰,發泄不滿似乎也說得通。要麼乾脆就是發酒瘋,他平生最自負的就是哲學,所以喝暈後大講蘇格拉底也說得通,就像我的一個朋友,一喝多就說英語,而且說的都是別人聽不懂的英語,原因是他特別羨慕帝國主義那種糜爛的生活,可一直弄不成。
  
但這樣安排有什麼意義?他發泄不滿和主題有什麼關係?為什麼不能讓他在家裡對著鏡子「fuck」一陣而非得要把這個場景安排在大街上?又是公共場所,又是大量群眾演員,這樣拍可是很費錢的。而且戈爾這時還沒有打算獻身,他還準備把兒子強行弄回來,所以「學習老蘇」一說有些勉強。至於暗示結局的意圖,不能說完全沒有,但這時就暗示導演難道不怕「劇透」?
  
所以,更靠譜的解讀應該是,他是在批判人性,批判人類的非理性。
  
他自己的遭遇就不說了,對於我們來說屁大一點事情竟然搞得又是丟工作又是見不到兒子,這是領導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普通人紅幾天臉就完了,甚至還可能成為風流韻事。
  
但這種懲罰確實夠重,因為事實上他並沒有做那種人人得而誅之的破事。而這種懲罰既有來自國家的又有來自社會的,很多人都參與了,誰都脫不了干係。更關鍵的,這些懲罰並非出於理智,更多的則只是出於情緒。
  
比如剝奪他對兒子的監護權,就是建立在尚未查明真相的事實上,這並不公平。而戈爾被「自願」辭職,則是因為校方擔心別人會指責他們雇了個強姦犯,而這樣的擔心並不具備說服力。更有意思的是,校方解僱戈爾的另一個理由是他們認為別人會這樣認為,戈爾之所以逃避了懲罰只因為戈爾的律師比柏林的厲害,事實上那事戈爾還是幹了。
  
這簡直荒唐至極,因為大家認為戈爾犯了罪是因為法律指認他實施了犯罪行為,言外之意就是大家對法律是相信的,但現在法律說戈爾無罪,大家卻不相信法律了,並在對真相毫無了解的前提下胡亂猜測依然認為戈爾有罪,這難道不是自相矛盾加主觀臆斷?這難道不是管不住嘴任由情緒發揮?這也是為什麼戈爾說蘇格拉底準備拿三十個銀幣贖命時投票贊成處死他的人比原來認為他該死的人更多,開價太低,三十塊錢就想換條命?太他媽摳門了吧!好!管你他媽犯什麼罪,老子今天就拿這件事說事,於是,人們的情緒上來了,非理性的一面被挑動了,從而做出極其荒謬的事來。
  
聯繫死刑制度。
  
事實上死刑制度的存在理由很大一部分並不是它所能起到的作用,而是來自於一種可怕的情緒——復仇。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似乎看起來天經地義,但實際上只是情緒發泄。為什麼呢?殺人償命其邏輯基礎的是你把我弄死了你也不能活,其產生機理是對等原則,但如果這種邏輯合理,那小偷為什麼要判刑呢?你無非就是損失了一些財物他給你還上就可以了,為什麼還要對他剝奪他的自由?難道自由還可以用物質衡量?這時有人會說了,盜竊破壞的不僅僅是財產擁有權,還有社會秩序,這個更嚴重,如果不對他實施額外的懲罰,他將會因付出成本太低而再次盜竊,從而導致徹底的無序。這話聽起來很有理,但懲罰、成本與無序之間是否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如果有,那把小偷也處死怎麼樣?是不是盜竊行為就徹底根除了?社會就能永遠穩定啦?顯然不是,因為事實已經證明,犯罪原因雖多但根子在社會、在教育、在分配、在公平、在制度,不信去挪威丹麥芬蘭看看,那裡的很多監獄都荒廢了,而原因是幾十年沒有收押過罪犯。而《秦律》規定了成百上千條死罪,可到頭來全天下全是罪犯。
  
具體到殺人償命,它除了滿足人們憤怒、仇恨的情緒外,基本沒有什麼太大作用。當然要說完全沒有也不對,通過死亡恐嚇——即所謂的「震懾」確實也能抑制部分惡念,減少一部分犯罪,然而這個效能和它帶來的副作用來說簡直不值一提,因為這些後果太可怕了。
  
死刑帶來的第一個負面後果是自相殘殺。
  
困擾人類獲得徹底解放的不是幾個人被殺害,而是自相殘殺,並且往複循環。但這個命題在這裡也不說了,因為它也太大了,大到和「生命的價值」差不多。但「人類不應該自相殘殺」這個大命題絕對沒錯,不然厲害的種族早就把不厲害的殺完了。不要以為美國放著一大堆原子彈不用僅僅是因為不敢,如果他們的民粹主義和某國一樣泛濫,科幻電影里的變種人早就出現了。死刑制度雖然有國家意志作為支持,但其本質也是一種自相殘殺,你殺了他,然後法律再把你殺了,實際上相當於他把你也殺了,還是互相殘殺,還是「人吃人」,只不過讓不相干的人多了一堆事而已。
  
第二,死刑制度必然帶來這樣一種後果——縱容乃至鼓勵仇恨。
  
說到仇恨,我想多說幾句。
  
仇恨的產生機理不明,但到目前為止,沒有證據證明除人類之外的生物能產生這種情緒,即使大猩猩也不會因為非生存原因報復殺戮同類。這種心理極不理智,更談不上理性。因為一旦心懷恨意,人就會漠不關心、互不信任,冷酷無情,一點小小矛盾就會大發獸性。
  
歷史上很多數人道災難都來源於這樣的心理。像當年納粹滅絕猶太人,就是因為人為製造的集體仇恨,而南京大屠殺也有很明顯的報復的意圖。至於普通刑事案,很多也和仇恨引發的行為失控關係緊密,你睡我老婆,好!我殺你全家;同學讓我不爽了,我就往水桶里投毒,毒死誰算誰,根本不操理那個對等原則。
  
但人類對此這種可怕的情緒卻從不在意,反而有著偏執性的著迷,無論是電影、小說、還是話題,只要有復仇元素的都能引起強烈興趣,具體的例子就不舉了,七八十年年代港台的絕大多數人武俠電影講的都是「殺父之仇,奪妻之恨」,原因是好賣。而很多人也都有這樣的心理體驗,一旦遇到不公平不公正,就會在意念里用最無情、最冷酷最殘忍、的手段折磨給自己帶來傷害的那個人,直到把自己折騰累了才會稍稍平息。另一個現象同樣說明了這個問題,即很多人一旦提到仇恨,就會像打了雞血似得興奮起來,哪怕仇恨的指向和他沒有半根毛的關係。
  
仇恨催生瘋狂憤怒,讓人思維混亂、喪失理性,仇恨激發了人的獸性,使人冷酷、殘忍並充滿攻擊性,
  
因此,玩弄仇恨一直是文韜武略經天緯地的不傳秘笈,日子過得太乏味了,好!製造一個敵人,讓大家享受仇恨帶來的興奮刺激,讓大家忘了自己還光著屁股吃不飽飯;想收拾誰了,好!把他塗抹城敵人,不需要自己動手那幫憤怒的小鳥就會把那傢伙給消滅了;都把矛盾指向我了,好,製造一幫敵人,讓孫子們在仇恨的怒火中不管是非、互相攻擊,死一個少一個,最後自然就沒有我的事了。而死刑制度是在秩序正常的情況下人們唯一能夠體會最直接、最真實、最強烈,同時又最「安全」、最「合理」、能夠避免自己愧疚自責的復仇快感的渠道,所以無論權力者還是普通民眾,都對它態度曖昧。
  
而人一旦被複仇的情緒所控制,不見血恢復不了理智,所以反死刑者說的那些道理並不是不正確,而是支持死刑的那些人根本不打算講理,所以只有從制度本身入手,才能動搖死刑存在的基礎,所以,康斯坦斯講的那個辦法是破解死刑難題的鑰匙,也是當下所能看到的唯一辦法。
  
這也是為什麼康斯坦斯在抗議集會上要說:「當你殺了人、你搶掠了他們的家,你奪走的不僅是他們的所愛更是他們的人性,你讓他們因為仇恨而心腸堅硬,你奪走了他們接受文明客觀的能力,你激起了他們的殺戮欲,這是一件殘忍恐怖的事。但沉迷於仇恨毫無意義,因為傷害已經造成,而一旦人開始吃人,就永遠不會滿足,我們繼續在死囚牢里打毒針,正好投了他們的喜好」。而電影中幾乎所有反死刑人士都沒有提到「尊重生命」,而這正是普通人認為死刑不應該存在的理由,這說明他們對死刑的理解更透徹更深。
  
這就是這部電影最偉大之處,它揭示一個之前從來沒有被發現的真相:死刑除了和仇恨緊密相連外,基本一無是處。
  
當然,這個結論仍值得商榷,因為死刑的存在還有其他原因。但它給我們提供了一種看待死刑的全新視角,那就是我們隨時都可能變成撒旦,為什麼要用殘酷的手段對待犯下嚴重罪行的人?
  
關於上述結論,並不是臆想猜測,更不是強拉附會,因為電影中曾無數次出現「hate」,並且在戈爾說完蘇格拉底之後很快就進行了強調。
  
用蘇格拉底嘲笑完世人,電影便安排律師找他戒酒。
  
此時需要注意那個律師,一臉橫肉,兩顆齙牙,一看就不是什麼好東西,而且影片通過貝西的話說他是個「joke」,是「big hat」,是廢柴,並有故意弄死戈爾的嫌疑。但就是這麼一個人,卻是戈爾多年好友,而且不是一般關係,因為他讓戈爾戒酒戈爾二話沒說就答應了。後來他還陪了戈爾六年,在戈爾等死期間是戈爾唯一可以親近的人,甚至在有眾多知名律師願意免費為戈爾打官司的情況下戈爾也沒有換他,顯然,二人關係不是一個「鐵哥們」就能夠說清。因此,讓這種傢伙出現並非只為了敘事,而又特殊有排。
  
之後戈爾就戒酒了,還找了一份工作。戈爾的戒酒效果應該不錯,因為很快(電影時間)康斯坦斯看到他後就說「you look good」,而戈爾也說「I feel good」。之後就是說那個殺死警察的小女孩的事情,戈爾說救小女孩會和反死刑衝突,但康斯坦斯說她先要救命等等。
  
在這個場景中,電影傳遞出了兩個信息,一個是康斯坦斯胳膊上有淤青,另一個是康斯坦斯正在發燒,這兩個信息很重要,因為它將避免康斯坦斯患癌症的情節過於突兀。
  
再往後就是強調,強調仇恨和非理性。
  
在戈爾見過康斯坦斯後的緊接著的段落中,他端著一堆咖啡從咖啡店出來,遇到了兩個坐在車裡的女孩。應該認識,所以戈爾看到後便和其中的一個招呼起來,但那小姑娘不等他把話說完竟然慌忙關上車窗迅速離去,彷彿再遲一分鐘戈爾也會把她幹了。
  
這個情節最直接的意圖是表現戈爾經受的窘困,但另有其意。
  
首先這個情節很有意思,因為我們很多人遇到所謂的「壞人」時大都會表現出有意無意的排斥,尤其小姑娘,反應會更加強烈,雖然「壞人」如果真的勾搭她們會讓她們感覺很刺激。
  
但問題是,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我們會明知道那個「壞人」不可能給我們造成傷害,這樣的反應毫無必要,但為什麼依然會排斥?這究竟是出於什麼樣的一種心理機制?
  
綜合多種解釋,比較靠譜的一個是:當人面「是非對錯」的時候,會不覺地站到自認為「正確」「正義」的一邊,並對「錯誤」「罪惡」採取抗拒姿態,但更重要的是,如果有機會,還會以「正確」「正義」的名義對我們認為的那些「錯誤」「罪惡」實施懲罰,輕則厭惡排斥,重則付諸各種方式的暴力,用以滿足體驗復仇快感的慾望。
  
這個結論很邪惡,但無法否定它就是真相。
  
如果這還不能說明問題的話,那另一個設置就更加明顯了。
  
當戈爾絮絮叨叨說「兩個猶大」時,康斯坦斯暈倒,戈爾互送搶救。但在醫院,一個身高馬大的黑人護工卻擋住了他死活不讓他跟上去。那傢伙不僅向玩小孩一樣把他推來搡去,還威脅道:「你是不是還想進去?」戈爾問他你認識我他回答我看報紙,關鍵是這時他用充滿仇恨的眼神瞪著戈爾並不客氣地讓戈爾一邊等去,那副架勢,如果戈爾再不聽話他就敢要戈爾的命。
  
這位黑哥為什麼要這樣呢?難道他是法律道德正義的守護神?可主持正義也得依據事實,他為什麼只看了半截報紙就成了這個樣子?結論只有一個,不知道從哪裡來的仇恨感已經讓他喪失了人類最基本的理性。
  
因此,仇恨是人類獲得終極安寧的最大障礙,也是人類實現自我解放的重要羈絆,正是有這樣的理解,康斯坦斯們才要反對死刑。
  
廢除死刑雖然不能徹底解決仇恨問題,但可以弱化仇恨產生的機制,從而改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降低人吃人的現象發生的幾率,從而促進社會朝更文明、更美好的方向發展。
  
那麼,咱們中國是不是也應該廢除死刑?這個-------不可以,因為我們仇恨心理和反應機制不同於老外。我們恨小日本,但打砸的卻是中國人;我們恨美帝,但侮辱痛罵詛咒的還是自己人;我們恨老無所依,但一把怒火燒死的卻是給自己辦不了事的百姓;我們恨「女神」的媽媽不讓自己和他女兒交往,可最後倒霉的卻是路人,一刀一個,瞬間九人斃命,簡直是「九把刀」回大陸。所以,死刑守護者組織那一套不適合我們,因為如此複雜的人性,莫說康斯坦斯,就算神仙也不行。
  
關於死刑的主題到此為止,下面該「超越」了。

不過第二次採訪還沒有完,有些情節還得強調,因為後面會用到。

戈爾的熱臉被小姑娘的冷屁股撞了後,很快便又受到了一個刺激。
  
康斯坦斯在和死囚守護者組織的的一個高層人物談營救黑女孩的事時,那人提到了戈爾,他讓康姐把戈爾逐出組織,並且說了一些明顯帶有侮辱意味的話。而這些話剛好被戈爾聽到了,他沒有想到自己的事情都傳華盛頓去了,還是那麼不堪,這讓他十分憤怒,之後便沖沖而去。
  
這一連串的侮辱讓他又撿起了酒瓶,並且喝得酩酊大醉,喝高之後又給兒子打電話,結果又被他老婆從中破壞,搞得他大發酒瘋,結果把自己的手弄傷了-------
  
這一刻,我的眼睛濕了,儘管我認為戈爾因為這點事狼狽若此相當牽強,但我依然被不可遏制的舔犢之情給感動了。
  
但這些都不算什麼,因為當康斯坦斯第二天在門口見到他時,他立即便承認了「錯誤」,這說明他還沒有就此自甘墮落,他還打算重新再來。
  
然而就在這個時候,他說起了「兩個猶大」的事:一個好,一個壞,好猶大是失意者的保護神,但除非絕望到頂沒人向他求助,plapla。
  
這段話說得很奇怪,因為前面說了他根本不信神,所以無論找哪個猶大對他來說都沒有意義,因此影片這樣安排肯定有用意,可不容觀眾揣摩,康斯坦斯就倒了,趕緊送到醫院,竟然是癌症,而且活不了幾天的絕症。
  
頓時,戈爾崩潰了。
  
回憶到此停止,之後戈爾又哭著和貝西說了幾句康斯坦斯,說她是唯一可以幫助他的人——「不知道我需要一個人的幫助有多難」,說她生命的意義就是讓世界變得更美,說她做的事儘管很小但相當不容易。雖然只有短短几句,但完全表明了康斯坦斯在戈爾眼中基本屬於聖母類的人物。
  
第二次採訪到此結束,貝西被打動了,她介入的動機產生了。
  
在這個段落中,戈爾一步步陷入困境,遭受到的打擊一次比一次強烈。他的生命中痛苦遠多於快樂,他面對這一切表現出來的也和普通人一樣,無奈、無助、逃避、哭泣,他的那些「猶如金子」般的思想在冷冰冰的現實面前毫無用處,甚至不能幫助他和兒子正常地聯繫一次。至於「幻想」、「慾望」、「超越」、「價值」,更縹緲如煙,一點也聯繫不上實際,那麼,他在課堂上講的那些哲學是不是就是拿來騙小孩的?
  
答案,在後面。
 
結束採訪後貝西的助手給她帶來了那個律師的情況,然後他們回到了旅館。可就在貝西準備休息時,她發現自己的門被打開了,進去一看,裡面竟有一盤康斯坦斯死前最後一刻的錄像帶。故事就此峰迴路轉,貝西正式介入真相調查。
  
可半天幹不了多少事,於是,第三次採訪開始。

這個段落十分短,除了戈爾和貝西前後的對話外,只有大約八個場景,時間也不長,總共十二分鐘,但就是在這短短十來分鐘內,容納了及其豐富的內容,有敘事方面的、有思想方面的、更有生命的主題的實現,並且相當藝術,所以十分重要。
  
貝西與戈爾見面後的對話主要講了這幾件事:1、貝西表示她會幫戈爾,不然她就不會對「牛仔」產生的懷疑;2、簡單介紹了一下牛仔,這個牛仔很暴力;3、暗示了康斯坦斯們反對用極端手段對抗死刑,用以說明戈爾和康斯坦斯最後的選擇不是同歸於盡,而是經過了理性考慮。
  
接下來是七個場景。
  
第一個場景講的是死囚守護者組織抗議對殺死警察的女孩執行死刑,在這個抗議集會上,康斯坦斯發表了那段精彩絕倫的演說。
  
第二個場景是康斯坦斯為抗議失敗悲憤難忍,發出了一段感人肺腑的質問。
  
——這兩個場景中的台詞寫得太好了,好到幾十年之內我們的電影也不會出現,不是因為筆力不逮,而是缺乏足夠的認識和高尚情懷。
  
第三個講的是戈爾和康斯坦斯聊天。電影關於生命的主題將在這裡徹底解決。
  
第四個是做愛,其敘事作用主要是為了交代那個最重要證據的來源,另外還有表現對抗慾望、恐懼、或者死亡的意思。
  
第五個是戈爾枕著兒子留給他的紀念物——絨毛玩具羊仰面草地上,然後起身撫摸玩具羊。這是在暗示他已經準備和兒子訣別,而言外之意是他已經和康斯坦斯商量好了。
  
第六個場景是牛仔來到康斯坦斯家,在等待開門時被一隻被老太太牽著的狗注意上了,沖他狂吠,牛仔回頭看,臉上一片兇相。這是事發前的一刻,牛仔正準備進家實施計劃。這組鏡頭很傳神,準確地把握住了牛仔在布置「殺局」之前的複雜心態。
  
第七個場景是戈爾在玩別人的鞦韆,被人發現微笑離去。
  
這個場景的設置含義相當豐富的意指,是這部電影極具藝術水準的鏡頭之一。他在敘事上的作用是暗示戈爾已經「殺」了康斯坦斯。
  
最後一個就是天下大雨,警察發現了睡在車裡的戈爾,意味著他被捕了。
  
但由於這個段落中的每個設置都有著多重目的和複雜意指,一旦講起來就沒有盡頭,所以在此只分析第三個場景,即戈爾和康斯坦斯躺在涼椅上聊天那一段,因為戈爾後來講的「那一刻」就在這個段落中。而「這一刻」正是從「普通人」走向「fully humen」的轉折之處,是完成生命超越關鍵之處,是生命價值的頓悟之處,所以有必要細細解讀。
  
回放場景。
  
戈爾躺在門口的椅子上,康斯坦斯探從家裡出來,見面就問:「你讓它參加你的會議沒有?」戈爾說:「是,我覺得我得找一個『less guru-like』」。
  
這兩句我不知道在說什麼,因為這兩句所有的字幕翻譯都有很大出入,而且我不知道「it」是指什麼,更有意思的是,「guru」居然是個百度敏感詞,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應該和「靈魂」有關係。
  
接著康姐坐到了戈爾身邊,戈爾問「吃藥了嗎?」康哼了一聲。戈爾又問:「好一點了嗎?」康又哼了一聲,這說明康的情況很不好。
  
二人沉默片刻——其實這是電影在強調康情況不好的事實,康問:「你知道庫伯-羅斯的生死學的幾個階段嗎?」
  
——庫伯-羅斯全名「Elizabeth Kulber ross」,美國人,是探討死亡和臨終經驗的大師級人物,她的一個重要結論是,一個人如何死,取決於他如何生;死亡並不真正存在,生命唯一的意義在於愛。她所著作的《生命之輪》蜚聲世界,被稱為「關於探索、信念、奉獻等理念的啟示錄」,和《聖經》一個級別。
  
庫伯認為當人遇到諸如面臨死亡這樣的重大挫折時會經歷五個心理階段——憤怒、否定、討價還價、沮喪、接受,即當我們遇到超級爛事時,第一反應是生氣憤怒,我怎麼這麼倒霉?這種事情為什麼會落到我頭上?接著就是否定——不會不會,這種事情根本就不會發生,是別人弄錯了或者別人在騙我的,是假的。當確定事情就是確實不可更改時,又會「討價還價」——有人也把「bargaining」翻譯為「談判」,我這樣做是不是會好一些?我那樣做是不是能夠挽回?有人甚至會後悔以前干過的許多事,還往死里悔,「病急亂投醫」就是這種心理使然。然而事就是那事了,已經無法更改了,這時人就會陷入沮喪之中,情緒低落,抑鬱寡歡,幹什麼都沒勁,對什麼都無所謂。而最後就是接受,徹底接受事實的存在,然後等死,無可奈何地等待最壞結果的降臨。
  
到這裡肯定有人會說了,確實如此,但這些又有什麼意義呢?難道知道了就不會死?
  
這個------ 一下子還真不好回答,因為這又不是個一句兩句能說清楚的問題,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既然悲劇已經不可避免,為什麼不能坦然愉快地去面對而又是生氣又是談判?而「談判」的另一個含義就是「折騰」,折騰家人、折騰醫生,搞得大家都急著想讓你去火葬場,這又何必?人活著不就圖個樂子?折騰來折騰去還有什麼意思?反正沒幾天活頭了,為什麼不多樂一會算一會?這完全是一種非理性行為,最後把自己搞得和豬一般。
  
如果不知道這個心理歷程,十有八九會重複「折騰」的過程,但如果知道了這個理論,至少死也能死個明白,說不定心情一好,小病大難什麼的就沒了。
  
當然,這只是針對普通人,對於「特殊」人來說,他不僅能克服這些黑暗情緒,還能夠讓自己超越死亡,讓生命發出璀璨的光芒。
  
戈爾應該學習過這些理論,所以當康問他時他立即作了回答。可說著說著突然猶豫起來,最後還重複了兩遍「接受」「接受事實」。這說明他以前雖然知道但並沒有認真想過,但經康姐一提,他有想法了。
  
於是戈爾問康她現在屬於第幾階段,康說「否定」,然後戈爾說「good」,說這個階段還不錯。於是一個問題出來了,明明都是臨死前的掙扎與無奈,怎麼還有什麼好壞?難道第二階段比第四階段死得慢?戈爾的話為什麼會這麼怪?
  
聯繫前文。
  
當他被解職以及被老婆拋棄時他感到無比憤怒,接著便用「蘇格拉底買命」表達自己對生命人性的懷疑和否定,之後又是和命運之神一連串的「討價還價」——戒酒、找工作、謙卑、寬恕,最後甚至都準備向「好猶大」祈禱了,這說明他希望通過「悔過自新」回到正常生活。至於沮喪,自從倒霉開始,他就幾乎沒有「不沮喪」過,因此,雖然他離死還遠,但一系列的打擊他已經體會盡了這些撕心的痛苦和難言的傷痛,所以當康斯坦斯說這些痛苦不要說這親身體驗「光想想就覺得累」時,他才會說這個階段不錯。
  
於是,另一個問題出來了,那戈爾對這些來自命運之神的打擊「接受」或者「認命了」了沒有?
  
當然沒有,不然這就是另外一部電影了,但這個不是關鍵,關鍵是他怎麼就突然「想通」了,他怎麼完成了這個「死亡超越」。
  
接著繼續看。
  
康斯坦斯說完「光想想就夠累」後繼續說:「作為將死的人我很不稱職,讚美草葉?勸告人們珍惜生命的每一刻?」這時戈爾接了一句:「原諒別人?」康繼續道:「對,原諒別人,承認後悔的事?------」這時,戈爾又問了一句:「怎麼,你沒有感到後悔的事?」康想都沒有就說「沒有」,然後戈爾就「哇」了一聲,很驚訝的樣子。
  
那麼,戈爾為什麼會對康斯坦斯「無悔」如此驚奇?難道人生無悔真的那麼厲害?
  
這又是個十分複雜的問題,但答案毫無疑問是「確實值得驚訝」。因為既然活得無怨無悔,說明把該辦的事都按照自己的意思辦完了,這樣就算死了又有什麼遺憾?人又不能永遠不死不死,只要沒有遺憾,面對死亡時就坦然多了。
  
這一點康斯坦斯也知道,但她更知道戈爾還有許多憾事,尤其是對兒子的思念是戈爾心中最撕心裂肺的痛,為了避免戈爾想這方面的事,所以她趕緊說了一句「我收回剛才的話」,之後又好像隨便說了一句「我想要個孩子」,結果又很快意識碰到戈爾最心痛的事,所以她趕緊「sorry」。最後她只能把話題遠遠引開,說起了「冒險」。
  
後面的就不說了,因為答案已經出來了——正是因為康斯坦斯的無悔生命,讓戈爾豁然開朗,發現了超越生命的大門。
  
聽到這個結論有人肯定會感到不服氣:不是吧,一個「無悔」就能讓一個大男人「頓悟」,並他去送命,這個說法未免有些太鳥爆了吧?
  
一點都不突兀,請看解釋。

首先,戈爾是個哲學教授,前面說過,玩哲學的大都不是一般的聰明,而他玩的又是拉康,一個全世界沒有幾個人能搞明白的精神分析大師,說明他對人以及和人相關的一切的理解異於常人。更重要的是,他相信拉康關於「人性真諦」的理論,即「更多的真誠、同情、理性和自我犧牲能夠得到永恆的快樂」,從而形成了他作出最後選擇的主要動機。
  
這同時也解釋了當他在遭受一連串打擊後為什麼沒有像普通人一樣「憤而反之」而是默默忍受。
  
其實他還有更多的選擇餘地,比如找那個當律師的哥們謀一相關的差事,憑他那聰明勁最後法律界肯定有他的一席之地;比如寫一寫和柏林風流韻事,憑他的年少有為名氣肯定還能再火一把;要麼「此地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既然德州呆不下去乾脆一拍屁股走之,天下之大,難道還容不下個哲學教授?說不定哪天就會「東山再起」,然後找一殺手把她老婆滅了,名正言順地奪回兒子。
  
然而戈爾哪都沒去,就是在德州接受命運對他的打擊。儘管受不了的時候他也憤怒、也彷徨、也沉淪、也逃避,但他並沒有像常人那樣尋找「轉機」。這說明,他一直對那個「人性真諦」牽掛在心,而且他知道這一些都是超越生命的必經過程,所以表面上是忍受,實際上是在品味人生的點點滴滴。
  
但把理論轉化為實踐並不是通過「個人修行」就可以實現,還需要幫助,還需要指引。這一點古今中外認識基本一致,像我們的「武林高手」或者「半人半仙」,主人公都會遇到世外高人,而且只是一個,而那些人還恰巧願意當他師傅,他不願意也不行。最不地道的也能撿到一本什麼秘籍,裡邊全是「唯我獨尊,一統江湖」的「真理」,這樣他才能打遍天下,睡遍女人。
  
戈爾也一樣,雖然他懂得的很多,也可能已經接近了「真諦」,但他還需要啟示,還需要指引,以幫助他找到超越的契機。
  
而提供這個幫助就是康斯坦斯,一個天生就獲得了神性的女人。
  
關於康斯坦斯,簡直沒法提,她美麗、聰慧、思維敏捷、精力充沛,年薪十萬,如果在我們中國,早就去傍名流嫁富豪甚至在名利場上和男人們肉搏去了,但她卻把有限的生命投在了和自己沒有半根毛關係的死刑制度上,並且為此不辭勞苦、全心付出、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尤其當那黑女孩被執行死刑之後她發出的那段悲憤之聲:「Just look. Look at those losers.,Rednecks、ghetto hustlers、drug addicts、schizophrenics,They"re murderers, and who cares if they die? Who cares if the cycle, if it just goes on and on and on and on and on? Who cares?------」這分明是神,這分明是只有「聖母」「聖靈」才會有博大的悲憫,搞得當時我就淚如泉湧,還有鼻涕。
  
她正是那個按照「人性真諦」生活的人,雖然她那樣做只是在順從自己的天性,但這正是戈爾所需要的人,因為只有這樣的「標本」才能讓戈爾更多地思考人性。
  
戈爾最初並沒注意到康斯坦斯就是他的引路人,不然他也不會不把康姐交代的辯論不當回事,但他後來意識到了,所以他有事沒事都會和康在一起,聊聊天、說說事,最後還徹底加入了反死刑組織。而他們的關係也很能說明問題,當戈爾看到康斯坦斯胳膊上的淤青後竟然開起了康和牛仔的玩笑,而事實上牛仔對康只是尊敬,他們之間並沒有太多故事,不然最後絕不可能眼睜睜看著康死去,這都是在說戈爾和康的關係並不親密。不僅不親密,甚至連一般意義上朋友都可能不是,可就是這種關係卻天天膩在一起,充分說明戈爾和康斯坦斯交往另有意圖。
  
而另一個更直接的證據是第二次採訪結束時戈爾對貝西說那一句——「你怎麼能這樣對我?你應該知道我要別人幫助有多難」,這說明戈爾已經把康斯坦斯當做了唯一能夠幫助他的人,並且完全屬於精神層面的,至於後來的「被死亡追趕著,但希望幫助別人逃脫死亡的追趕,她活著的意義就在於讓世界變得更美。她做的雖然都是些小事,但依然很難」則是解釋他為什麼會這樣,康斯坦斯偉大的人性感召了他、吸引力他、使得他徹底相信世界上確實存在拉康說的「符合人性的真諦」。
  
因此,戈爾一直在觀察、分析、並從中吸取康斯坦斯偉大人性力量,所以他對康斯坦斯的一舉一動都很在意,於是,當那天晚上康說出那個「沒有後悔」時,引發了他對幻想、慾望、現實、超越等的一系列反應,再加上他的知識、體驗、思索、探尋,使得出了那個他追尋多年的結論:慾望是可以超越的,生命是可以永恆的,獲得真誠、同情、理性、自我犧牲是可以獲得巨大快樂的,衡量生命的唯一標準就是重視別人的生命。
  
正因為有了這樣的思想認識,他才設計了一個永遠實現不了「慾望」,然後利用死刑制度這個平台,讓自己的生命在死亡的那一刻得以超越。
  
所以,正是因為康斯坦斯的一個「無悔」讓戈爾瞬間覺悟,使得他徹底走出了關於慾望和「利他」的迷局,並最終和康斯坦斯設計了那樣一個驚天的案子。
  
但如果認為這些理由還不足夠充分的話,請看下面這個證據。
  
當貝西快結束最後一次採訪時,戈爾說:「我們花了一輩子時間企圖阻止死亡,吃飯、發明、相愛、祈禱、搏鬥、殺戮------ 但我們究竟對死亡了解多少呢? 沒有人回得來(所以我們知之甚少)。但在生命的某一點、某一刻, 當你的思想超越了慾望、對慾望的迷戀,當你的習性(沒有因為夢想的需要而改變)在夢想中保存下來,當你失去-----(沒有說的部分應該「失去生命並不感到後悔」,)也許死亡就是一個禮物。」
  
那麼,戈爾說的那個「某一點」「某一刻」是什麼時候?毫無疑問,就是康斯坦斯說完「無悔」的時候。因為這個時刻太重要了,重要到如果沒有它與這個主題相關的敘事就會斷裂,所以電影必須有所體現。而縱觀這部電影,只有在那個時間、那個時刻才有機會呈現這個「時刻」,因此毫無疑問,那一刻就是康斯坦斯說完「無悔」的時候。
  
至此,關於生命主題的主體部分已經完成,不過並沒有結束,因為後面還有精彩內容。
  
經過最後一次採訪,貝西終於認為戈爾是清白的,於是她滿地亂跑,到處尋找能夠阻止戈爾死刑執行的證據。最後,她終於找到了記錄康斯坦斯自殺的錄像帶,然而一切為時已晚。
  
在眾多記者雲集於死囚牢外的喧囂聲中,在行刑官對死刑的執行的介紹聲中、在支持死刑者和反對死刑者的集會和衝突之中、在一群媽媽對一個將死生命的祈禱聲中、在貝西心急如焚的拚命奔跑之中、在我不可遏制的淚水之中,戈爾吃下了兒子和他離別前想讓他準備的早餐,進行了最後一次思考,完了脫下囚服認認真真洗了一個澡,出來後和他那律師死黨打了個招呼,然後坦然走向刑場。
  
那一刻,我的心比眼淚更加痛。
  
而就在這時,戈爾的「白日夢」終於成真了,貝西把案件的真相發了出去,讓本已相當熱鬧的輿論頓時火上澆油,一時間,爭議四起,沸反盈天,一切都倒向了有利於死刑廢除的方向,搞得州長狼狽不堪只能喊口號。正如最後一個記者說的一樣,戈爾的死或許會促成他未竟的事業。
  
但這只是他構築的「永遠無法達成的慾望」的一部分。
  
他從電台得到一大筆錢,然後連同柏林的道歉信一起給了前妻——注意,他把那封信給前妻的原因不是請求她的原諒,而是在解釋真相,有這封信、貝西的報道,再加上那五十萬美元,她前妻再不是東西也不會再黑他,也黑不了他,所以,他「拯救一個兒子對父親的記憶」的慾望實現了。
  
還有,他還給死刑制度留下了一個超級炸彈,即那個一臉橫肉,兩顆齙牙,一看就特別難斗的律師。他是戈爾的好友,卻眼睜睜地看著「死黨」走向刑場,連一滴淚都沒有流。為了實現戈爾的願望,他任人嘲笑,根本不在乎什麼「joke」「big hat」,要知道,美國的律師全靠名聲混江湖,像這種拚命把「客戶」往死路上送的水平基本相當於自絕門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這傢伙曾經因為違規被處罰過兩次,說明他根本不是一個膽小怕事規規矩矩的人物,所以真相就是,當戈爾死後:這位強忍悲痛、忍辱負重的「大齙牙」將對死刑制度發動進攻,他將用伊利諾斯州成功經驗向德州的死刑制度發起衝鋒,他是律師,這一方面他最拿手,所以可以預見,德州的死刑制度將在因為他而走向終結。
  
——這就是這部電影的牛逼之處,它完全突破了文本限制,將電影空間擴展到了電影之外更廣闊之處,正所謂「餘音繞梁三日不絕」,只有真正的藝術才有這樣的穿透力。
  
然而,廢除死刑和「拯救兒子的記憶」只是他「白日夢」的一部分,他選擇「自我犧牲」最主要的目的還不是這些,而是最先講到的那個命題,即世界上是不是真的存在通過「利他」而獲得終極快樂的生存方式,以及生命是否真的可以超越。
  
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上述命題一旦成立,它就意味著:人——每一個人,包括普通人,都可以獲得「悲天憫人,拯救蒼生」的神性,而且這個神性並不需要神來賜予,只要擁有足夠的智慧,只要經過不懈地努力,都可以超越慾望,超越死亡,都可以把自己的快樂和創造更美更好的世界緊密聯繫到一起,讓生命之光燦爛永存。同時它也可以證明,哲學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服務於鮮活的生活,如果它不能讓大多數人受益,如果它就是為了讓普通人弄不懂,那它就是一個巨大的陰謀。而這個意義,要遠遠大於死刑是否廢除。
  
而電影給出的答案是,「人性真諦」真的存在,「永垂不巧」可以實現。
  
一個人,一個明知自己沒有犯下滔天罪惡的人,一個只要不想死一分鐘就可以重獲得自由的人,一個有著和普通人一樣複雜慾望的人,卻在死囚牢里一呆就是六年,而且始終默默無語,從容淡定,甚至看不出死牢生活給他造成過什麼影響。這樣的生命過程,如果沒有一種強烈的快樂作為支撐,簡直無法想像他去如何克服那些難以逃避、如影隨形、直透靈魂的壓力、焦慮、和恐懼。
  
但戈爾做到了,直至走向死亡的一刻還依然保持著從容淡定,這充分說明那種快樂確實存在,「人性真諦」確實強大,拉康的哲學確實偉大。
  
而當死亡來臨時,「白日夢」終於夢想成真,兒子的記憶得以拯救,死刑制度遭到重大打擊,超越慾望、凝固生命的實踐也得以圓滿完成,而在那一刻,「尊重、同情、理性、自我犧牲」也同時降臨,而且還是永恆的。是死亡讓一切夢想都變成了現實,因此戈爾才會說「或許死亡是件禮物」。
  
只有戰略高手才能設計出這樣的生命之局,沒有白學了哲學。
  
但到了這裡,有個不容迴避的問題就出來了,因為網上對這個問題吵吵得很厲害,甚至成為了主流,而這個問題就是:反死刑最大的理由是「尊重生命」,但戈爾和康斯坦斯最後卻自殺了,這難道不是對生命的不尊重?這難道不是對他們所堅持理念的嘲諷?他們以自殺對抗死刑,難道不是一種極端?
  
事實上,這是個可能只有在中國才會出現的問題,因為首先,沒有人說過「尊重生命」是死刑應該廢除的最大理由,不僅電影沒有這樣說,甚至連現實中的世界上主要反對死刑組織都沒有把「生命神聖,必須尊重」都沒有把這一條作為他們反對死刑的重要依據,有疑問的可以查一查。他們反對死刑最重要的依據是無效無用、可能成為濫殺無辜的工具、產生黑暗政治以及其他,而這部電影則在此之外又加了一條——製造乃至放縱仇恨,加劇人類的自相殘殺。當然,「尊重生命」的說法也不錯,但這個命題太大,缺乏可操作性和直指本質的力量,而且主要是為了團結宗教。
  
其次,就算廢除死刑的最大理由是「生命神聖」,但如果犧牲者在經過了理性的考慮後願意拿自己一個生命去換一千人的生命,那這樣的行為是否具備合理性?
  
其實,這個問題無論在文明之地還是自稱為文明的地方都毫沒有第二個答案,不然耶穌就不會上十字架、釋迦牟尼就不用以身飼虎了,宣傳部就不會讓大家學習董存瑞黃繼光了。因此,這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只有無知或者心理陰暗的人才會拿這件事說事。
  
相反,正是因為對「生命的尊重」——包括自己的,所以康斯坦斯們才沒有用政治方式解決德州的死刑問題,直到康斯坦斯的生命只剩了幾個月,她才做出自我犧牲的決定。而戈爾,根本就和「生命神聖」論沒什麼直接關係,他只是在實踐一種更高級的生命存在方式,而剛好出現了那樣一個平台,所以他才選擇了「自殺」。而且這種行為並不是什麼「殉道」,因為他們的指向很明確,而且有直接功效。
  
而「極端」,就更談不上,因為前面的回答已經把這個問題解決了。如果非要再加一句的話,那就是,我們在使用「極端」這個詞的時候太隨便了,誰讓我們不舒服我們就喜歡用這個詞來一句,不辨是非,不講道理,基本和「操蛋」一個意思。
  
這就是這部電影最重要的主題——關於生命、關於真相。
  
然而到此仍沒有完,還有倆個問題需要解決,因為這正是電影所希望的。
  
第一個,現實中是否真的存在那種由無功利「利他」產生的強烈快樂?
  
存在,而且很普遍,不信去問問那些無國界醫生和在戰亂、貧窮、荒蠻、落後之地實施人道救援的人士,這樣的人很多,非洲大陸到處都是。還有巴菲特比爾蓋茨,活著就把辛辛苦苦掙了一輩子的錢全捐了,除了因為這種行為能夠帶來巨大快樂,其它很難解釋。
  
而之所以要提這個問題,是因為我們基本不相信人生還有這樣的快樂,結果搞得人人都想當皇帝,人人都想窮奢極欲,並為此爾虞我詐坑蒙拐騙,禍害完了卻覺得啥都沒意思。如果照此發展下去,生命就只剩了焦慮和恐懼。
  
第二個,「人性真諦」是否對普通人有意義?戈爾的「超越」是否可以複製?
  
有,因為「尊重」「同情」「理性」帶來的快樂要遠遠超過買了寶馬或者又搞了三五套房子,那玩意得到的快樂是短暫的,不然開賓利的和住宮殿的牙早掉完了,為什麼呢?樂的。但「尊重」產生的快樂能夠持續很久,而且強度很高,不然「馬屁」就不會大行其道,讚美領導十分鐘比送他五萬塊錢還頂用。尤其對於胸懷夢想但身處無奈的人來說,「人性真諦」至少可以為看不到頭的日子提供這樣一種安慰:我們正在讓理想和夢想活在幻想中,我們正在體會「慾望無法達成」帶來的快樂,這不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而是世界上有太多的啥都不懂但自以為是的憨憨。
  
而戈爾的「超越」完全可以複製——當然不是讓大家去送命,而是這樣的「超越」不僅能夠極大提高生命質量,而且能讓世界變得更美好——只要能夠認清生命的本質,再多一點生活體驗,這樣的「超越」就可以完成,至少,當遇到倒霉事時不會像「一般人」那樣又哭又鬧晚上還睡不著覺,都已經倒霉了還再折騰自己一頓,而是會用從容坦然的心態直面人生,這樣的生活態度,正是很多人所想。
  
至於「人人都奉獻一點愛」,其實大家每天都在做好事,只是完成了「生命超越」後善行就會成為自覺,說不定一不小心就做出標榜千秋的大好事來,這樣,就算只活了一百歲也相當於活了一萬歲,成為真正的「萬歲」。
  
說來說去,又成了「弘揚主旋律」,可人家的「主旋律」為什麼就和咱的不一樣呢?
  
最後,貝西拿到了那把「自由鑰匙」,不僅揭開了所有真相而且讓貝西因這起案子所引發的憤怒、悲傷、內疚、自責等等情緒得到了釋放,從而實現了戈爾對人生的完美追求。
  
這就是「戈爾的生命」,這就是戈爾的生命,一個為了驗證「人性真諦」而苦苦求索的生命,一個通過自我犧牲以拯救人性的生命,一個獲得了終極自由的生命,一個值得尊重、同情、榮耀、乃至模仿的生命。
  
好了,感謝《大衛戈爾的生命》,讓我看到了死刑制度的另一面以及人的非理性,讓我理解了「慾望」「達成」和「超越」,讓我認識到了「人性真諦」和生命意義;
  
感謝藝術,不僅讓我獲得了許多複雜、多樣、曖昧的奇妙感覺,還激發了我大量的思考和靈感,這種感覺,相當於談了一場戀愛。
  
感謝哲學,它讓我知道了什麼是理性、什麼是真相,什麼是智慧,並且讓我堅信,無論現實有多麼無奈,但總有一天,人類一定會走出黑暗。

下課!

來自天涯


看到主角醉酒街頭就猜完了全片,然後看到女主得了白血病就更加印證了我的猜想。一個失去一切的人和一個將死之人,能特么是正常人嗎?

不談白左,就是那句話:正常人干不出這事。


之前我也做過「中國應不應該廢除死刑」的辯題。現在才看到這部影片,真的覺得相見恨晚。

裡面對廢除死刑的說辭其實很有深刻意義。

在美國保留死刑的州里通常是嚴重謀殺罪才會被判死刑。而中國也在逐漸減少死刑罪行類別,大有向此靠攏的趨勢。那麼這就是闡述廢除死刑的必要性的大前提。

首先,死刑又拖了一個無辜家庭下水。這個家庭不止要承受痛失親人的悲哀,自己也因被冠上殺人犯的家屬的頭銜而在社會裡備受議論和排擠。若要說得殘酷一點的話,其實被害人的家庭和殺人犯的家庭都承受著失去親人的痛苦,而前者卻因為自己是百分百的弱者而被同情、憐憫著,後者卻像過街的老鼠,不被人待見。人們這對弱者的善意,對「強」者的惡意,反而在長此以往的時間裡逆轉了他們彼此的角色。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弱者呢?

第二,死刑案的判定里總免不了冤假錯案,即使這概率非常低,但有誰願意成為這百分之一的錯誤呢?倘若不說這些誤判案,就是真的殺了人的人,就可以這麼輕易判定他是渣滓嗎?渣滓,即對社會是無用的、多餘的。殺人犯里有不少高學歷者(不好意思,此處無數據),高收入者,難道就因為殺了人就迅速把他們划到渣滓行列中去嗎?如果有人是這麼判定的,那我無話可說。

說死刑具有威懾力?我笑了。這部電影里也有說到其實有沒有死刑威懾力是相當的。我也有查到這方面的事實,確實是真實的。而且死刑在某種程度上還會加深犯罪吧。如果是恐怖分子,因為已經殺了一個人,死刑是套牢的了,那就更可以肆無忌憚地展開殺戮了不是嗎。

此外,不要有那麼天馬行空的想像力。不是所有殺人犯都是心理變態的瘋子。大多一時被迷了心竅從而做出這些事來的人不在少數。他們渴望救贖,渴望原諒,渴望新生。然後你一棒子打碎他們的願望,自以為是為正義謳歌地叫他們去死?嗯,不是你殺了他們的,是一群人借正義之手用法律來切割他們。沒錯。切割。粉碎他們祈求原諒與救贖的心愿,逼著他們承認自己是萬惡不赦的惡人,折磨著他們的心與身體。

啊,我想起了一個故事:有一天一群人躲到廟裡去避雨。外面雷聲大作,還響起了一個聲音,他們當中必須有一人從廟裡出去,廟才不會倒塌。於是大家一致決定把罪孽最深重的人丟出去。在那個人被丟出去後,廟也轟然倒塌。看似是一群人的正義,其實是最強大的惡意。


其實大衛不是無辜的,得州政府才是。電影一開始,大衛跟州長在電視節目中辯論,大衛輸了,他激烈地說被判死刑的人是無辜的,州長讓他給出一個名字,看看哪個死刑犯是無辜的,他給不出。因此他們這個激進的反對死刑的組織在公眾面前出了丑。

好 ,他們就想扳回一局。正好,這個女的,CONSTANCE,得了白血病,反正日子不多了。而大衛,背著一個強姦犯的罪名,丟了教授工作,老婆離了,兒子見不到,也覺得活著沒意思。於是,這幾個激進分子湊在一起,自導自演了這齣戲,以此來向公眾表示:被判死刑的人里也有無辜者。

問題是,這是他們設計陷害政府,好嘛,所謂的無辜是他們自找的。再說,即使有無辜者,那也只是萬分之一。他們這些激進分子在竭力保護罪犯時,有沒有想過那些無辜的受害者?

我真受不了這些激進分子。


電影里廢死組織要求廢死的理由是尊重生命,可是兩個主角卻不尊重自己的生命。一個得了白血病沒幾天活頭,另一個老婆帶著孩子跑掉自己被炒整天酗酒無所事事生無可戀,與其說是為了理想犧牲還不如說是臨死前玩票大的。 而且電影邏輯也有問題啊,完完全全就是偷換概念。有誤判可能就要被廢止,要是這樣,依電影里的觀點,任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拘留管制都要廢止才是。


莫名想起來電影里的一句引用自希特勒的話,「為了消除邪惡,一個健康發展的社會必須不擇手段」。

大衛戈爾的殉道無比切合這句話中的 「不擇手段」。

這種「我為了大家好所以破壞掉規則,只為了讓大家過得和我想像中一樣好」的行為是一把雙刃劍,很可怕但有時候也很「有效」。

然而話又說回來,是否廢除死刑從來都不是一個對與錯的問題,

罪大惡極的人需不需要給他們第二次機會?

給他們機會之後會不會繼續犯罪導致傷害到社會上的其他本可以不被傷害的無辜的人?

等等種種可能性也不是電影里所說的的一個廢除死刑州的犯罪數據少就能證明對與錯的。

遺憾的是,電影里並沒有對是否廢除死刑進行比較深刻的解釋和根據論據提供觀點。

對於這種並不能在世界上被簡單證明對與錯的問題上,以殉道來支持一方的人,稱之為活在自己世界裡的狂熱者並不為過。

另外,電影里絕症女每次看到有人被執行死刑都會情緒失控,讓人懷疑她反對死刑的原因,究竟是出於理性角度判斷出廢除死刑對社會發展更好,還是出於個人太過感性看到死亡就難過的聖母心。

並且再加上導演通過男主剛開始時候的講課內容和最後殉道後的一系列行為試圖將反對死刑和無私奉獻之類的高尚節操聯繫在一起,結合整篇內容,讓人懷疑導演是被反對死刑組織充了值。


因為朋友的大力推薦看了這部片子,情節每一環出人意料,結局令人震撼。

然而給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對死刑的探討,而是真實的人性。

許多人給這部電影貼上了殉道的標籤,一旦貼上這樣的標籤似乎隱隱透露著這樣的信念:這是現實中不應存在的,是只有耶穌這樣虛構人物的選擇。什麼是殉道?是為了一個目標放棄本可以生存的機會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而事實上,這部影片里,沒有誰是純粹為理想獻身的殉道者。也正是因此,它更顯得真實。大衛和康斯坦斯的選擇是偉大的,是值得欽佩的,但這並不是因為不顧一切的獻身。

一開始我也陷入對大衛和康斯坦斯為信仰獻身而熱淚盈眶的感動與敬仰中,然而待洶湧的情緒逐漸冷卻,細細思考,不禁感慨真相確實總流失於涕淚交加中。

我們總是懷著美好的願望與期待,我們喜歡造夢,我們只想看到自己相信的,而不是真相。

大衛戈爾,一個大學哲學教授,一個反對死刑組織的發言人,影片中對於大衛反死刑的態度其實很少展現,幾乎都是他生活的不如意。妻子明目張胆地出軌,被學生引誘誣告強姦,面臨離婚喪失孩子撫養權,被學校辭退,尋找工作屢遭拒絕。他頹廢消沉,而命不久矣的康斯坦斯是他唯一的依靠。他的一生充滿了悲劇色彩,最終他選擇用死亡為生命賦予別樣的意義。許多人讚歎他為信仰獻身,但那真的是因為信仰嗎?影片中有一個細節,和康斯坦斯討論電視辯論時,他心不在焉,辯論中他更是不顧一切發泄自己的情緒。我想他的轉變應該是從自己真切地成為這個法律體系的受害者時,被誣告強姦衍生了後面所有的悲劇,而最終他以再次被誣告強姦甚至殺人被判處死刑,只是這一次的誣告者正是他自己。正是因為自己的遭遇,他對法律摧毀生命的殘酷性的認識更加深刻,人往往對與切身利益相關的事情念念不忘,選擇去行動去反抗。所以經受過苦難的人更願意向苦難中的人伸出援手。

大衛在課堂上說過,一個人生命的意義最終取決於你如何看待別人的生命。正是他的悲劇賦予了他意義,所以有人說幸福只能通過痛苦得到。

而康斯坦斯面對的是死亡,正因此,她更懂得生命的可貴,她把自己對生命的渴望轉化為對他人生命的守護。面對一個個被處決的生命,她充滿悲痛與憤怒,她走上街頭去吶喊,反抗。最終,她選擇了提前離開,用自己的死亡作為反抗的證據。

事實上,大衛和康斯坦斯面對死亡都是無路可走的,大衛即將失去他存在於這個世界的所有聯繫,於他,這是一個絕望的世界。而康斯坦斯微弱的生命與死亡僅一線之隔。他們的偉大在於,他們把自己的痛苦和絕望轉化成了喚醒這個世界希望和改變的力量。

我認識一個阿姨,在經歷過家人去世打擊後選擇成為臨終關懷的義工,去陪伴生命盡頭的人,去安慰失去親人的家庭。我曾遇到好幾個可愛的老人選擇在死亡後捐獻自己的身體,為其他人帶來生命和希望。他們的選擇與大衛戈爾與康斯坦斯並無差別,這讓我想到this is us里的萬能雞湯金句~

Took the sourest lemon that life has to offer,and turned it into something resembling lemonsad.


不是很贊同高票答案,如果從你的邏輯來分析,那麼如果 康斯坦斯 沒有得血癌,她會願意炮製出這麼一場謀殺案么?她是否也不是一個純粹的殉道者呢?

在我看來,如何為一件事情定性,往往需要考慮的是當事人的動機與手段,而不是在一個假設下的條件分析。大衛戈爾的落魄與他最後的獻身並沒有一個直接的因果關係。如果你無法否定小偷因為要餓死了而去偷東西是錯誤,那麼同樣你也不能否認大衛戈爾的殉道行為。

接著說一說我對大衛戈爾殉道行為的看法。我的內心是由衷的敬佩、羨慕這些極致的理想主義者的,包括電影里的 康斯坦斯 ,律師好友,cowboy。並不是說我們這些每天為了柴米油鹽醬醋茶奔波的人沒有理想,沒有意義,但是想到自己有的時候涉及自身利益都無法勇敢站出來發聲,不由得對這些為了自己的理想,為了他人利益奔波犧牲的人產生深深的敬意。

如果讓我回想自己走過的二十多年,我最喜歡的自己是在高中,一心為考一個好的大學而拼搏,早出晚歸,每天吃完飯後能夠看看《青年文摘》都是莫名的幸福,因為當時僅有的讀物是《作文素材》。雖然現在想想,當時根本不需要這麼拼,很多力氣用錯地方了,但是在那以前,我想要的基本都能得到,從那以後,對於失敗的害怕讓我畏葸不前。很少有那種為了一件事拼勁全力去做的感受了。在我看來,他們就是這麼一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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