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提出婚前財產公證,我覺得內心很不舒服?

男友家庭條件比我好,在交往階段也會買單這些,我也會給男友送一些小禮物,聊天時聊到關於婚前財產公證的問題,男友說一定要做。我雖然也不抵觸可是總覺得心裡涼涼的。這個問題跟母親交流過,母親說一家人算得那麼精總是不太好。但男友說這是十分必要的,我應該怎麼看待這個提議?


換一個角度,互相體諒,關鍵是你不能什麼都往你媽媽那裡傳,這樣會影響你們自己的將來感情生活。

從他的角度來說,目前,離婚率這麼高,而婚前財產本身就沒有你的貢獻,所以,他選擇這麼做也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從你的角度來說,如果將來你們一直一起過,婚前財產是否公證並不會影響你的實際權利。將來若離婚了,婚前他的個人財產本身你也無權參與分割。

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公證,是你們私下可以完成的事情,你完全可以和自己的男朋友商量,你沒必要傳達給父母。包括在未來的生活中,如果你什麼都是照搬照傳,這樣勢必會影響你們將來的夫妻感情生活。

所以,如果你和你男朋友感情很好,盡量在你父母面前說他的好,買點東西給爸媽,說是他非要買的。說在家裡,他總是對你如何如何好。這樣,你爸媽也會對他好。也許如果你們一直這樣相處,他就根本不會想著做公證或類似想法。


讓感情歸感情,讓財產歸財產,先小人後君子的做法其實挺光明正大的。

女性今天不斷喊著自主,並且呼籲著兩性平等,你的提問也是真正考驗我們內心的時刻,這時候你是否仍然會願意堅持平等。

男友婚前的財產,可能是受之他的家裡,也可能是個人創造,都沒有你或者你們的婚姻的貢獻,所以他保留那部分的財產歸屬於你並無損失;同理,你的也不會成為他的。

結婚後如果沒有約定分別,都成為了共同,這是你們一起保有的果實。即便男友想婚後分別財產那也是一種不錯的觀念,不見得就是利他不利你,也許你的未來不可限量呢。不過操作起來是有點小麻煩倒是真的。

講個故事給你聽,有個丈母娘說借50萬給女婿買房,要求一要打借條,女婿個人將來要還,要求二是房子要在婚前買還是寫自己女兒的名字,你說這個女婿得多大肚量才不計較,這個丈母娘的心機多坑。


如果你是有錢的那一方也會想做,而且一般想做的都是有錢的一方,還沒見過沒錢的那方主動提出做的。


你有分手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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