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不是弱勢群體的人,會為弱勢群體發聲,原因都有哪些?

原問題為:很多為弱勢群體發聲的人似乎大部分原因都是以防自己成為弱勢群體的時候沒人為自己發聲?

那麼還有其他原因嗎?

比如

1自己是弱勢群體一員

2在自己生命中佔有很大分量的人是該弱勢群體

除了利己的原因是否還有其他原因?

是否大家都在追求一個公平的環境是為了防止自己遭受不公的待遇?

那些不肯為弱勢群體發聲的人是不夠自私嗎?是想的不夠長遠?是他們堅定的相信自己不會成為弱勢群體?還是有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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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為同情和憐憫(但這種情緒恰恰好像是弱勢群體們所不想要的)

2為防止弱勢群體做出極端行為而傷害自身或殃及自身。@George Gao 回答

——————————更新3.19————————

把問題的標題換了一下改成:為什麼很多不是弱勢群體的人為弱勢群體發聲,原因有哪些。

問原問題的原因在於:

他們殺共產黨人的時候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

當他們殺工會分子的時候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人

當他們殺猶太人的時候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隨後他們向天主教徒而來我沒說話,因為我是新教徒;

當他們殺我的時候沒有人說話,因為已經沒有人了

—— Martin Niemoller, 馬丁·尼默勒,德國新教牧師.1945

很多人把上面這段當做自己的聖經或者指導自己行為的話。(我並沒有說這樣好或者不好。)

即便是出於自私或自利的理由,那麼還有沒有更多的理由,盡量的探討可能性。(我沒有說自私好或者不好,不探討自私的好壞,參考《自私的基因》《社會性動物》還有關於經濟學和博弈論的書。)

1.更多時候,不是防患未然,而是彌補遺憾,每個成人都曾是孩子。這是在問題評論里的,我覺得有趣的或者新鮮的角度。@Reek Zhang

下面有很多有趣的觀點,不再在問題描述里一一補充。

不要腦補我的立場,儘可能的關注問題。

回答里有些說公平與正義。可以深入探討一下追求公平與正義的原因?是正義公平的環境更有利(那麼對於特權階級來說還要不要追求公平與正義)?是與生俱來的正義感?是後天養成的正義感(可以談談教育與心理)?blabla

我們應該如何對待道德上的知識,這一系列對常識更深入一步的思考,才是「宗旨立意」所在,也是比老生常談更有意思的地方。

對每一位認真的參與答題者表示感謝。


其實為弱勢群體發出聲音的,往往並不是當下獲益的那個弱勢群體中的成員。或者說,弱勢群體之所以是弱勢群體,正是因為他們沒法發出聲音。

搜了一下知乎上關於弱勢群體的問題和回答,這個回答中王小波說的這段話很值得玩味:

什麼是「弱勢群體」? - 社會心理學

讓我想起了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數〉里說過的話,可以參考一下。

幾年前,我參加了一些社會學研究,因此接觸了一些「弱勢群體」,其中最特別的就是同性戀者。做過這些研究後,我忽然猛省道:所謂弱勢群體,就是有些話沒有說出來的人。就是因為這些話沒有說出來,所以很多人以為他們不存在或者很遙遠。在中國,人們以為同性戀者不存在。在外國,人們知道同性戀者存在,但不知他們是誰。有兩位人類學家給同性戀者寫了一本書,題目就叫做 word is out。然後我又猛省到自己也屬於古往今來最大的一個弱勢群體,就是沉默的大多數。

作者:Zhao Min

鏈接:什麼是「弱勢群體」? - 知乎用戶的回答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那麼為何要為弱勢群體發出聲音呢?

在自己生命中佔有很大分量的人是該弱勢群體(中的人)

或許是原因之一。

從自身獲利的角度來講,在自己生命中佔有很大分量的人會與自身互幫互助,如果他們成為弱勢群體,那麼對自身必然是不利的。而反之,如果能把他們從弱勢群體的身份中解救出來,對自身而言也會是一件很好的事。

是否大家都在追求一個公平的環境是為了防止自己遭受不公的待遇?

首先,並不是所有人都在追求一個公平的環境;或者說在追求一些權力關係中的公平的時候,有一部分既得利益者(並不是全部)可能會為了保護自己已經佔有的那些利益而傾向於阻礙追求公平的行為。但是同時,這部分人未必在涉及另外一些問題的時候就不追求公平。舉例容易得罪一些群體,就不舉了,意會......但不論如何這件事並不天然是非黑即白的。

第二,追求公平的環境或許並不純然是為了防止自己遭受不公的待遇。這種因素可能佔了一部分,但是也有不少人受到後天的教育形成了認為公平是比較正確的社會存在形式的觀念,然後在儘可能不損害自己利益的情況下努力去維護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還有另一部分人就是哪怕自己的一些表面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失也要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但這未必就是因為這部分人絕對的無私,也可能是因為利益原本就是一個多層面的概念。比如說男性支持男女平等,從傳統的男權社會角度看起來,似乎男性遭受了損失:譬如導致夫妻從主僕關係到了朋友關係。但其實這麼做的男性也可能是想要擁有更有知識有涵養與自己勢均力敵可以交流的伴侶,而不希望找一個花瓶+保姆,也可能覺得男性結婚又要給彩禮又要買房子還要承擔更多的工作壓力實在是鴨梨山大,也可能是想要獲得更多的親子時間,或者想要讓自己心愛的妻子不再那麼受苦受累活的那麼憋屈。

因為同情和憐憫(但這種情緒恰恰好像是弱勢群體們所不想要的)

同情和憐憫的行為本質上也蘊含了從自身利益出發的考量:即同情憐憫可以向大家表現自己具有善心,因而讓自己的評價更好,在其他的許多人與人互相聯結的事情上更容易獲利。題主提到這種情緒好像是弱勢群體們所不想要的。首先同情他人的人未必真的是把自身放在一個高高在上的角度去幫助他人,但是即便如此,弱勢群體可能仍然在情緒上不想要。為何?因為二者的身份不對等。不論是出於何種情緒去關心弱勢群體,這種不對等的地位都沒改變,因此即便不是全部弱勢群體的成員都會這麼想,仍然無法避免有人會這麼想。畢竟誰也不是誰肚子里的蛔蟲,抱著善良與偽善所捐的錢的多少未必會有絕對差異。

許多富商會大量捐款去做慈善、明星也會為弱勢群體舉辦演唱會而發出聲音,相當一部分原因就是同情和憐憫,甚至他們自己都很難說清自己的情緒究竟是打心眼裡沒能看得起被捐款者,還是把他們一視同仁地對待而做出這樣的舉動。在這樣的情況下,想去判斷同情和憐憫是不是出於一種弱勢群體想要或是不想要的情緒,這往往是做不到的,也是不公道的。

但是單純從獲益的角度上來講,同情和憐憫往往能給弱勢群體帶來好的結果。弱勢群體的處境因此變好,有了更多的機會脫離弱勢群體的身份,因而也就有機會變成可以不用有想要或者不想要別人的同情憐憫的情緒的人。

從生物演化論和博弈論等角度,討論最簡單的群體組成形式,有許多研究給出了從自私的角度得出的利他行為的優化結果,研究了利他行為對個體和對群體的各種好處。比如這篇文章:http://www.pnas.org/content/108/32/13335.short

還有這篇文章:The Evolution of Altruism in Humans

看起來無私甚至有時被稱作」傻「的行為,背後可能有著非常「聰明」的原理。追求公平的人自己也未必能把各種因素(自私或是無私)的成分劃分得很清楚。外人又如何能(或者說如何有資格)從動機角度給出評判呢?

那些不肯為弱勢群體發聲的人是不夠自私嗎?是想的不夠長遠?是他們堅定的相信自己不會成為弱勢群體?還是有其他原因?

說不肯為弱勢群體發聲的人不夠自私,這不太可能。我們人類經過了漫長的自然選擇,如果真的具有不夠自私的想法,恐怕這樣的基因也會被淘汰掉。但若說不肯為弱勢群體發聲的人的人一方面也許是堅定地相信自己不會成為弱勢群體,或許可能。不過這種想法恐怕對於世界上的絕大多數人都是荒謬的。比如你說其他多數女性是弱勢群體,但你很牛很拚命也很漂亮,你不怕工作機會上受歧視,但是看看這個例子:豆果美食聯合創始人朱虹或將「被離職」?

弱勢群體是個相對概念,正如Yol叔所說:弱勢群體 - 搜索結果

但也有可能是因為自身的力量不夠強,或者環境中的阻力(既可能來自既得利益者,也可能來自其他)太大了。群體的角度而言,比如說這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一些問題:

http://zhuanlan.zhihu.com/p/20729522

個體的角度而言,我來給你講講自身體會到的為弱勢群體發聲這件事為什麼那麼難。

為弱勢群體發聲這件事,作為一個影響力沒有那麼大的個體,我做過許多不同形式的努力:

一開始是去學習相關的一些社會學知識然後跟身邊的人普及,包括跟室友指出一些現象中的不平等、寫一些普及性的文章、發表觀點等。雖然有理有據,但是一方面影響力太小,另一方面形式略顯枯燥,很難被接受和推廣。

後來了解到社會學方面關於文章的接受度的統計研究結果:有理有據的研究結果介紹很難引起大眾的興趣,一些感性的、有代入感的個例表述反而更能為之接受。於是嘗試過偽裝自己的風格,寫一些誇張的吐槽搞笑文,絕不提專業辭彙,卻出人意料地擴散得很廣,所宣傳的觀念也被許多人所接受。

再後來到知乎,常常看到一些觀點裡對弱勢群體以及他們所遇到的困難本身的無視和潑髒水的行為。除了在知乎上發起提問引導大家討論以外,作為一個目前在一些特定語境之中不屬於弱勢群體的人,屢次站出來以有代入感的親身經歷去告訴人們:即便是在你眼前、總是在網上蹦躂得挺開心、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情、看起來一點也不弱勢的我也曾是弱勢群體中的一員:窮(並不單指經濟方面)、不漂亮的女性等標籤一樣壓在身上,而脫離弱勢的過程會因為種種被許多人無視的困難的存在而異常艱辛,這種艱辛,如果不是具體地道來,沒經歷過的人是無法體會的。

從一開始枯燥的普及,到激進的偽裝,再到溫和有代入感的方式,種種嘗試,不能說沒有效果,甚至我看到效果是在變好的(隨著關注者漸漸多起來,寫文章的能力漸漸增長,三觀漸漸豐滿)。但是作為發出聲音的個體在這些年裡承受了太多的冷漠、謾罵、侮辱、惡意曲解,甚至是造謠和誹謗,然而知乎並不總是(或者可能是沒有足夠的精力去成為)一個公正的平台。我相信知乎上的其他一些人,尤其是相對更容易被暴力對待的女性,對此也有所體驗。作為一個十分不喜歡嘈雜的環境、不喜歡網紅身份的個體,熟悉的人都知道我總在有意避免被過多地關注,然而這與想要為弱勢群體發出聲音這個目標,有時卻是互相矛盾的。

很長的一段時間,我對這件有意識地努力了六年的事情感到十分沮喪。我跟我那位說:」我在網上玩,除了玩玩感興趣的話題愉悅心情以外,最想做的事就是為弱勢群體發出聲音。但我現在覺得,是不是這事註定是一個普通的個體無法做到的?是不是一定要等到我們拼盡全力且外加足夠好的運氣,有朝一日萬分僥倖地在承載著千軍萬馬的獨木橋上成為了饒毅老師那樣的學術權威,才可能有力量地發出聲音,同時免受其擾?」

但是我並不甘心。在一次次看到那些事情仍在發生時,我責問他:"你為何沒有去為這件事轉發一條新聞,為何沒有為這件事在朋友圈發表一條狀態?" 他跟我說了他的想法:「我覺得我們就幾十個好友,恐怕起不到什麼作用。」我:「我們的好友少,但是其中有不少人也是大V,所以我們也可以成為信息傳播的關鍵節點吧?」「有道理,其實我不認同你關於必須成為權威才能發出聲音的看法;其實我一直想要做一個發出聲音的公眾號,匯聚不同領域人才的力量,讓它成為一些事件、一些觀念的宣傳中的一個關鍵節點,那樣或許就能起到一些幫助作用,甚至可能在許多次許多不同的聲音源發出過聲音之後帶來一些本質的改善。不過是你提醒了我這件事應該現在就開始做。」 我說:「好,那麼不要低估困難的程度,也別以為一定能做到什麼樣,努力去做應該就會有益吧。」

所以就有了這篇文章:

http://zhuanlan.zhihu.com/p/20724454

以及他的「蚍蜉種樹」:http://zhuanlan.zhihu.com/p/20742345

我不知道他的公眾號能做到何種程度,他也不可能去寫很敏感的文章。不過我相信這樣的公眾號會為一個個不能發出聲音的弱勢群體中的人,以及在發出聲音這件事上遇到很多困難的個體掃清一部分障礙:一方面群體的力量比個體的大,因此影響力更大;另一方面個體所承受的壓力也會被分擔,可以得到較好的保護,因為匿名的文章也可能因為一個發聲平台的存在而具備足夠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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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為弱勢群體發出聲音這件事的動機多麼複雜,過程多麼困難啊!與其僅僅是思考發出聲音或者不發出聲音的人的動機,不妨大家一點一滴地做起來,如何?


我說我是為了公平和正義有人不信啊,非要說我在圈粉,博眼球。

你們開心就好⊙▽⊙

好吧,我承認,我真正的目的是洗粉。


感覺其他的回答都很有道理了,不同角度都很有趣。於是我從社會運動的角度來回答一下。

既然題主的問題是「很多為弱勢群體發聲的人似乎大部分原因都是以防自己成為弱勢群體的時候沒人為自己發聲?」,那麼在此我將針對的對象設為非弱勢群體。那麼這些人為什麼要參與到這樣的為弱勢群體發聲的社會運動中了?

加州大學歐文分校的社會學教授David S. Meyer在他的書中,將刺激人加入社會運動的誘因分為了三類:目的性誘因,物質性誘因,團結性誘因(我就這麼翻譯一下,如果有知道具體學術名稱的請告訴我一下)。

目的性誘因(purposive incentive)可以理解為一場社會運動我們想要實現的最終目的。為了實現這樣一個目的,大家聚在一起、發聲、渴求改變。譬如說美國的同性戀終於可以全美國合法結婚了,這麼一個目的達到了。這樣可能是題主在問題里所問到的誘因,因為只有實現了改變,大家也無需害怕成為弱勢群體了。

可要注意的是,與之後我們要討論的兩個誘因不同,目的性誘因是一種集體性誘因(collective incentive)。言下之意是,當任何一個小的社會團體在通過層層努力煎熬獲得成功後,他們的勝利果實將被所有人分享。這便會理所當然地出現搭便車問題(free-rider problem),希望不勞而獲地獲取他人的成果。這樣的心理無可厚非,可這註定會降低他人參與的積極性。

目的性誘因是非常關鍵的,可是但是這樣的原因很難促使其他人加入社會運動當中來。除非社會環境的改變,導致相關形勢變得格外緊張、加劇人們的抱怨與不安,否則這樣的誘因很難動員大家加入進來。

物質性誘因(material incentive)是實實在在的給予參與運動者(發生者)的具有吸引力的東西。並不一定是物質(金錢/權利)上的獎勵。這種誘因是選擇性誘因(selective incentive),則這是只有參與活動、發聲的人才會獲得的,可以有效動員大家加入。

1.有些人靠這個發大財(或者少繳稅),有些人靠這個謀生(比如職業的NGO工作人員等),金錢上的回報肯定是一種物質性誘因。

2.履歷上的漂亮。在國外念書的各位一定頗為了解這樣的社會活動履歷對於申請大學的重要性,聽說在國內也越來越受到重視了。

3.為了內心的道德感和信仰。就像我曾在另一個回答里說的那樣,一個人的態度和行為達成一致時,會達到內心的平衡,人是願意這樣做的。

4.為了圓滿自己對於自己的定義、達成自己的期待。這和上一點挺像。每個人都有對於自己的一個期待和想像,通常都是比較正面的,是希望自己可以有能力去改變一些事兒,讓自己為自己驕傲的。那麼參與這樣的社會運動,可以達成這樣的目的,讓自己增加信心,為自己而自豪。

回到題主的問題,實際上參與社會活動的大部分是中產階級及以上。他們的生活不至於為柴米油鹽奔波得喘不上氣,有一定的時間。他們有一定的經濟條件,當他們參與社會活動時,他們不需要及時的物質性反饋,相比較而言,他們獲得反饋更多是具有延遲性的、具有投資意義的。

另外一個方面,他們的受教育程度通常比較高,因此他們會對自己所身處的環境有更高的要求和期待,並且他們對於自己改變環境的能力更有自信。相較於弱勢群體或者是說生活上困難的人相比,他們會更有意願參與進社會活動的潮流中。

物質性誘因是促使大部分人不僅是關注事件,而是真正投身進來的一個主要誘因。

最後一個誘因是團結性誘因(Solidarity Incentive),與物質性誘因一樣,屬於選擇性誘因。只有參與的人才會獲得。其實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和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相處的快樂了。通常參與進同一個社會運動的人多多少少會有相似的地方、持有相似的信仰,那麼可以和這些人一起努力,想必是非常過癮的事情。

其實這個回答很不完全,只是從社會運動一個狹窄的角度,還有很多文化等方面的考慮。不過我覺得無論是為弱勢群體發聲的努力的人,還是冷眼旁觀不去參與的人,都沒有必要進行太多地要求或者是苛責。大家都挺不容易的。

在知乎上看到過一句很喜歡的話,引用一下「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那就別去照亮別人。但是,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洋洋;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更有熱量的人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可以真正投身進社會運動中、去為弱勢群體發聲的人,很了不起,可許多情況下,這樣的他們本身就已經是社會中很幸運的一部分的人了。不是誰都有那樣的精力和機遇去做這樣的事情。只要不去與黑暗為伍、那麼沉默和不作為,是值得尊重的選擇。

Reference

Meyer, D. S. (2007). The politics of protest: Social movements in America.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因為想讓這個社會減少信任危機,從而變得更有效率一點。

普及一個經濟學小常識:研究表明,一個法制嚴明,政府腐敗指數低,信任問題少的國家,其資源流通效率要大大快過有嚴重信任危機的國家。而且因為經濟總量與時間並不是簡單的線性關係,很多時候甚至是指數關係。所以慢慢地,國與國經濟總量之間的差距只會越拉越大。關於效率這一點,很多出國在外的人應該深有體會。活生生的例子也有一個:解決了法制與腐敗的問題,最終得到了國際資本信任,經濟得以極速騰飛的新加坡。

往小了說,相信沒有誰會喜歡一個騙來騙去的社會,這樣普通人會活得很累。往大了說,這樣的社會沒有希望。不光在道德方面,經濟方面也一樣。

所以為弱勢群體發聲,實際上就是為自己發聲,為社會的未來發聲。關於這一點,相信每個階層每個職業都看法一致(除了騙子與腐敗官員)。在這一點上,拿「階級屁股論」去揣測人的動機,徒傷人好心。

References:

Paul J.Zak Stephen Knack, Trust and Growth, July 1998


因為恨啊。

因為痛恨這個社會,所以我們要報復。

你沒有過恨嗎?你沒有被騙過嗎?沒有被偷過嗎?沒有被人欺負過嗎?被偷了、被騙了,就會心中有氣,心中有氣就要發泄、就要報復。但是小偷和騙子已經跑了,你又沖誰去報復呢?有人會留意罪犯的某一屬性,然後找這一屬性的人報復。被某一口音的人騙了就報復操這種口音的人,被某種長相的人偷了,就報復這種長相的民族。被某個性別傷害過,就痛恨這一性別的所有人。但這種報復的精確性顯然是太低了,那我們又當如何呢?要我說,這些壞人身上最大的屬性,莫過於「壞人」本身。所以最準確的劃分,應該把人分成好人和壞人,我們要去報復壞人。

這個時候主張寬容是沒有用的。「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與他接近。」一個人之所以心中有恨,是因為有損失,是因為事發當時沒有得到公正的待遇,所以事後才耿耿於懷。面對這種情況,單純強調寬容是沒用的。真正想要從根本上解決這種問題,還是要讓每個人在「出事」的時候,能夠得到公正待遇。能夠有執法、司法部門站出來,維護大家的合法權益。反過來如果只是單純強調寬容、息事寧人、維護穩定、不了了之,到頭來只會助長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讓法律的尊嚴蕩然無存、讓法律的權威顏面掃地。

可是問題來了,能夠使用暴力的,只有公安、法院和監獄這些機關。如果我們使用暴力,那麼我們也成了犯罪分子。那麼我們又如何報復呢?一方面,我們可以向各地政府施壓,要求他們加大對治安的投入,不要把錢都投到面子工程,大興土木,甚至是「資敵」,給基層工作人員漲工資才是正事。另一方面,讓我們順著「資敵」往下說,現代法律秩序和封建父權是此消彼長的關係,現代教育和封建殘餘也是此消彼長的關係。作為並不掌握國家暴力機關的普通人,我們能夠做的,就是利用這種此消彼長的關係,對壞人進行報復。說到底,幫助好人,就是在報復壞人,這就是本文的核心邏輯。

為弱勢群體發聲的人,有些現在依舊是弱勢群體,有些已經不是了,但曾經是,曾經受過欺負,至今有氣難消。不管哪種情況,我們胸中都有恨,所以我們要報復社會。如果這很難理解,請閱讀我國著名老一輩女權主義漫畫家——夏達同志的著作《哥斯拉不說話》與《長歌行》。《長歌行》是一部關於復仇的漫畫,但第六卷中,主角在流雲觀的經歷使其意識到了——「生逢亂世,誰能倖免。若只殺一人便能遂願,那可真是輕鬆太多了」。


我不這麼認為。談不上「以防自己成為弱勢群體」。

而是實際上,除了那一小部分人以外我們每一個人本身就是弱勢群體。

『那些人』可以被掠奪,你也一樣。只要「他們」願意,我們中的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被掠奪,被侮辱,被污衊,被蒸發。

這種幫助不是人們想像中的高高在上的知識分子或者偽善的中產對境遇不如自己的人所發出的居高臨下的道德援助。

只是在自救而已。


最底下一、兩層本來就是弱勢群體。包括上他們,每一層都有著為弱勢群體發聲的動機。


為了防止自己成為弱勢的時候沒人發聲,這才是正確的想法啊,每個人做事情都應該為了自己,如果真的做到這個,世界該有多美好?

不亂丟垃圾是為了我們的環境更乾淨,善待動物能得到小動物們的治癒,愛護花草樹木能讓空氣更好,遵守交通規則是保護自己的安全,幫助別人有一天也會被別人幫助。

我覺得好多事情,如果真的為了自己好,都能朝向最好的方向發展。可惜很多人根本不明白怎麼才是為自己好,盯著眼前那一點點小情緒(有時候連利益都算不上),義無反顧的把之後的人生都搭了進去。


  在各種荒廢智力的表現中,有一種是在迫害他人或為迫害他人搖旗吶喊時,竟然想不到:其實「他」也可以是我。
  ……
  「他也可以是我」,是普遍人權理念的倫理前提。

  ……
  「怎麼能給『壞人』權利?我反正又不是『壞人』,所以剝奪『壞人』權利跟我有什麼關係?」。
  知識分子們在「鎮反」中萬馬齊喑,因為他們不是「壞人」,結果「反右」來臨時他們就成了「壞人」;
  農民在土改鬥地主時鬥志昂揚,因為他們不是「壞人」,結果人民公社運動中他們有誰想藏私糧,就成了「壞人」;
  幹部們在歷次肅反中火上澆油,因為他們不是「壞人」,結果「文革」一來,他們就成了「壞人」;
  造反派在打倒走資派時聲嘶力竭,因為他們不是「壞人」,結果清理階級隊伍和「一打三反」時,他們也成了「壞人」。
  這麼看來,每個人離「壞人」都只有50 米遠,說不準哪天就會「失足」。


   ……


  人權這個概念被長期污名化,原因之一大約是很多人將權利看做任性的代名詞。
但這恰恰將普遍人權的倫理基礎理解反了:普遍人權保護的不僅僅是「我」的自由,而且是作為「我」的他人的自由——在這種價值觀里,社會由無數個尊嚴對等的「我」組成,而不是由一個身處頂點的「我」、數個身處中層的「你」、以及無數身處底層的「他」組成,也只有將社會理解成無數個尊嚴對等的「我」,普遍人權才變得必要和珍貴。換言之,人權觀念的倫理基礎不是任性,而是博愛。
  ……
  心理學「認知衝突」理論認為,追求邏輯一致性幾乎是人類的本能,類似於餓了想吃飯,渴了想喝水,有汽車衝過來時想躲閃一樣。所以只要一個人肯定自己的權利,根據邏輯一致性,尊重他人權利就具有「引力」。換言之,普遍權利觀念之所以有力量,不僅僅因為它美好,更因為它是一種均衡。
                             ——《他也可以是我》

以上摘自劉瑜《觀念的水位》一書。


不全是這種情況。

1

弱勢群體分很多情況。

有的時候,醫生是弱勢群體,那麼知乎這裡很多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的醫生們已經是了。這說的是「已成為弱勢群體」的情況;

有的時候,患者是弱勢群體,那麼無論高低貴賤,都可能會成為一名患者。這說的是"將來可能會成為弱勢群體「的情況;

有的時候,銀行是弱勢群體。但有很多人,基本沒有機會成為銀行從業人員。這說的是」不可能會成為弱勢群體「的情況;

2

為弱勢群體發聲,假設是理性的發聲,應該立足的是一種普世的價值觀,或者叫」全人類共同價值觀「。用這個標準,來考慮哪個群體有遇到不公平,應有的權利沒得到保證。再為他們發聲,為他們的群體爭取權益。

3

為某一個群體發聲爭取他們生存或生活的尊嚴/保障,很多時候並不是因為我們會變成那個群體。而是希望,這個群體在有了基本的保障和尊嚴後,能夠正常的生活,可以不為生存/生活的壓力而去鋌而走險。

4

作為大多數人,總能接觸到一些」弱勢群體「。如果這些弱勢群體真得活不下去了,當他們要向社會反抗時,受影響的往往是跟他們有接觸的一些人。

如果用階層劃分,某個階層為了錢物或尊嚴去鋌而走險時,往往會選擇他們的上一個階層的人作為對象。對於最頂端的距離他們太遠的階層,他們夠不到。

5

就像醫生如果沒有職業尊嚴,去轉行也好,為了不出錯極力保守也好。受影響的不是醫生這個群體,也不是將來會成為醫生的這個群體,往往是病人這個群體。現在兒科醫生緊缺,孩子們會受影響。而大多數人都有了,或將會有,孩子。

6

就像一些「底層人士」,如果他們沒辦法生存,想搶個劫,偷點錢。他們不會選擇最頂層的那些高官富豪的,因為成本太高,過了小區保安,進了防資盜門,弄不好還被人家保鏢摁了。如果是帶警衛的那些,更是不可能作案。

所以他們選擇的對象,可能就是另一些弱勢群體,也可能是我,還有可能是知乎上年薪不夠百萬的普通人。

7

人天性都有自私的一面,據說自私也是人類進步的動力(之一)。所以很難說為弱勢群體發聲無關利已行為。

但人類天生又有追求美好的一面,美好的事物慢慢的會形成一些普遍的價值觀,我們可以管它叫「全人類共同價值觀」。按照這個價值觀去作,我們又應該給受到不公正不公平對待的群體發聲。所以很難說不是為了一個美好的理想。

8

所以,我認為「很多為弱勢群體發聲的人似乎大部分原因都是以防自己成為弱勢群體的時候沒人為自己發聲?」這個分析得不全面,不完全是這種情況。


這個問題很簡單啊,很多時候為所謂的「弱勢群體」發聲,追求的是「公平規則」本身。

比如你們5個人一起玩遊戲,有一個特彆強壯的孩子專門欺負一個很瘦弱的孩子,正常情況下其他人是不能坐視不管的,因為這關鍵問題在於你在「破壞規則」,那麼遊戲就沒有意義了,誰最強壯、誰就贏好了,我們還要什麼遊戲?

但文明社會必然是有規則的遊戲的,因為社會多元,你要生活、要工作,個人與社會的接觸點如此之多,我們自然感覺到規則是重要的:因為幾乎必然存在自己弱勢的方面。我們追求公平、並不是因為高尚,恰好是因為膽小和自利。

為何越大、越發達的地區群體越強調公平與契約、越願意援助弱勢者?因為生活接觸面太多:你身體強壯是個擠地鐵的強者、但開車時候可能被人欺負;你工作上獨當一面業界領袖、但生個病去醫院可能就是弱勢了;你家住東直門橫行街里、去了牛街難免被欺負……

諸如此類,生活越多面,我們會越意識到:不是我們不喜歡特權、不喜歡欺負人,而是權衡下來,在多元的結構中還是契約與公平比較好。

這樣再來看所謂的「支持弱勢群體」,實際上是很「佔便宜」的事:所幸災難還沒落到我身上,我還有更大的空間去爭取公平。這種情況下,你能不去支持他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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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話題可以說得再寬、再地攤文學一些:

上面我們只說了個人生活與社會的一些接觸面,實際上你考慮到統治階級的話,這個問題幾乎是就發生在自己身上的:

房產交易稅上升30%,無論你多了不起、只要你買房,瞬間你變身弱勢群體。

單雙號限行,這件事固然有很多可討論的層面,但確定的事實是:如果人家做,你掙扎都沒得掙扎。

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很多時候我們看到某些新聞,說到「看到我們的國家這麼流氓,我就放心了」。這句話說的時候確實心裡會爽爽的。但你考慮到否?如果有一天他要對你流氓、你一樣束手無策的。而如何能保證他不會對你流氓?你會發現你毫無辦法的:這隻取決於社會意志對你的「想法」、只要他願意——你會發現這件事兒幾乎無解到讓人感到羞恥:就算你跪下來舔他的腳,也不是一定能保證他不會「願意」,因為你不知道人家喜不喜歡這個啊。

似乎我們唯一的生機僅是「期望這是一個『好狗護三鄰』的流氓」……我覺得,這不是特別讓人安心、尤其是看到了他對我許多其他鄰居的作為之後……

綜上考慮,我覺得爭取一個公平的規則,還是好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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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談到「那麼不支持者是為什麼呢?」

這個話題也比較複雜,上面你舉的例子都是有可能的。同時,另一方面來說,很多東西一旦「固化」到你的生活中了,你很可能會停止思考它、而只去遵從它、甚至維護它——因為它已經是你生活的一部分了。

比如每個人可能初期都意識到維護公平的重要性,但當你被一些不好的時代、不好的環境挫敗過幾次了(比如站出來說話被一起搞了);或者被誘惑、嘗過幾次甜頭了(比如自己往往能作為欺負別人、佔便宜的那個群體),你或許會停止思考「要不要追求公平」而直接將這個結論固化到你的生活中,甚至去維護它。

比如我看到有答案就寫了一行字「因為自負」——他還說這叫「通病」,注意,是「病」。這句話,很值得玩味。


先頂一下@AL EULER的答案

再一樣安利一下 王小波的 沉默的大多數

很多弱勢群體之所以稱為弱勢 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們沒法發聲 前陣子母校120周年校慶 晚上帶老婆去兜了一圈母校 看到那麼多青春的學弟學妹 各種教學樓圖書館修的霸氣側漏 各種草地小河打理的完勝大部分公園 心理自然各種回憶和感觸 都想回學校再住幾年宿舍了

其中最有感觸是準備離開的時候 在人不多的凱旋門附近 有幾個不像學生的年輕人有說有笑在河邊逛 非常年輕 穿著有點土 用著不標準的普通話 互相聊 大意是 沒想到這個學校裡面這麼美 一直在附近 也沒機會進來 (一般學校里不會放行非學生進來 尤其穿著氣質不是那麼體面) 這次有機會機會沒人管 進來兜兜 很開心 有一個人貌似帶路的 說以前送外賣的時候進來過幾次

我想他們可能是附近飯店的服務員 或者網吧的網管 或者超市的小工 除了必要的時候 大部分時候如同隱行的一樣 沒有人會想起幫他們發聲 甚至他們自己也覺得理所當然

當年在學校的時候 我們在bbs上爭論的還是外賣快遞能不能進學校 還是只能送到校門口再去取 關心的點在於要不要暫停遊戲去取快遞 還是擔心有沒有壞人進來偷我們的電腦 八竿子想不起把校園哪怕是一部分校園 開放一些給到更多人

而周圍的隱形人當然沒法發聲 不說校長信箱 連bbs一個發牢騷的賬號都沒有


弱勢群體不是階層,應具有同樣社會地位卻少有話語權的小眾無公害群體,本著人道主義精神,我們應該適度支持和尊重他們的存在(比如同性戀)


我願盡我所能讓這世界變好一點,畢竟我還生活在這個烏七八糟的世界裡。我更願意認為弱勢群體是被客觀原因所限,更多的是運氣不好。這是個物質過剩的世界,憐憫的代價真的非常低廉。


一路看下來,感覺答主提到的幾種情況實際上是一回事情,我先分析一下~

人類是社會性動物,每個社會都有各式各樣的秩序來維護,這個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是這個社會穩定的環境的既得利益者,絕大多數人的都是希望這個社會能夠穩定地發展下去的。當這個社會有弱勢群體遭受不公時,看著其他人表面上沒有受到影響,實際上這會對這個社會造成危害,輕則減緩社會的發展,重則影響社會穩定、動搖社會的根基。這個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是受害者(從長遠來看),即使他甚至可能是正在欺壓弱勢群體的人。

表面上,無關的人為弱勢群體發聲,他們是在聲張正義,或者說是維護這個社會的秩序;他們內心可能也是因為同情或者「看不慣」弱勢群體被欺壓;而導致他們這樣想的深層原因,應該就是我上一段說到的,他們同為受害者、既得利益者,也算是為了利己??

目前我感覺所有說法本質上都是一回事.....


我只知道公知所謂的為弱勢群體發聲,不過是煽動民粹,放大社會矛盾,造成官民對立,他們把吃瓜群眾當炮灰使,然後領著美分。

好在這幾年,吃瓜群眾已經看透了他們骯髒的嘴臉,不會再被他們片面誤導,也會公正客觀地分析問題了。

普通人為弱勢群體發聲,有些是因為憐憫弱者,有些是為了給自己樹立形象,但無論怎樣,能為弱勢群體實在做些事,也是好事情。


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

安全需求→避免自己成為弱勢群體,沒人為自己發聲

社會需求→人人都希望得到相互的關係和照顧。懶得解釋

尊重需求→內部尊重→道德滿足感

→外部尊重→社會認同

自我實現→改變一個群體的生活狀態和命 運

大多數人都會因為某種或某幾種需求去幫助弱勢群體。我們並沒有無私的基因,但我們是社會性動物,我們同樣厭惡自私。

利人利己的雙贏比捨己為人的奉獻更適合作為道德。

至於那些不肯為弱勢群體發聲的人有兩種,一種是他和你認同的弱勢群體不同。

你呼籲尊重愛護狗,他吃著狗肉用手機捐款給失學兒童;你呼籲男女平等,他坐在支援災區的車隊里和你在網上吵著架。他並不是不善良,而是get不到你的點。

而第二種窮的只是在活著。


大多數所謂的為弱勢群體發聲的人,其目的是將自己的利益包裝成弱勢群體的利益。當然不是說這樣做就很卑鄙,而是說我們要分清楚他們的真實目的,大概有以下幾種:

1、「發聲」本身會帶來利益。比如傳說中的選票,當然了,因為人口關係,為弱勢群體發聲可以獲得選票,為另外一群人辦事則可以獲得贊助就是了。另外因為自認為是弱勢群體的人很多,所以這種發聲會帶來的一些額外效應,比如可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比如媒體可以賣更多的廣告等等。

2、扭曲弱勢群體的需求,實為自己的利益發聲。這就很多了,比如有人說狗狗好可憐呀(狗也算弱勢群體吧),我們成立個救助站養活他們吧。其實他就是個賣寵物用品的(當然也有蠢死的)。比如我家門口要修個變電站,我說我是弱勢群體被欺負了,結果要求把垃圾站修到隔壁家門口去,我又享受了變電站的便利,又不用擔心風險多好呀。比如拆遷來了,我自認弱勢群體痛斥強拆暴行,結果是要求拆遷辦按天價賠償,讓全國人們(大多數是真正的弱勢群體)為我的個人利益埋單。

3、為自己的觀點找人背書的。比如我提出個什麼方案,不管是不是狗屁不通,都扯上為弱勢群體說話的大旗,你反對我就是ZF的狗腿子。資本家要壓榨窮人了,又害怕窮人暴力造反,就給人民洗腦,痛斥農民起義的反人類特性,只有資本家才能救窮人。


因為我不想成為奴隸,所以我不會去做奴隸主。


朱律師,一直行色匆匆,大家都忙。今天難得都有一點點時間,說了幾句。他跟我說了幾件事,分享給大家。一件事,是他為一個打劫計程車司機的搶劫犯辯護,該搶劫犯,是民工。在工地上賺取的只有生活費(很低),孩子出生了,他沒有錢,所以搶劫。朱律師請求法官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為其從輕判決。另外一件事,一個人在地鐵上逃票,被工作人員攔住質問,朱律師看到他衣衫襤褸,就上前對工作人員說,你應該了解,他是否真的窮困潦倒,如果是,也只能提請公安機關處理,羞辱和謾罵不必。如果像我們這樣的人,逃票,是錯誤的,接受指責,因為我們沒有那麼窮困。但是社會中有的人,就真的是窮困到走投無路,作為一個社會的人,應該為他們留一條活路,給他們一點點溫暖。他特別提到,一次一個小女生,13、4歲,藉手機給陌生人打,對方打著打著,趁機拿走了。報案之後,公安機關沒有立案,他與記者寫信到市長那裡,請求公安機關立案,原因是——「我們對社會已經不抱希望,但是請救救孩子」,街道上都是監控,請警察打開監控,立案。案子能否破看天意,但是孩子的利益受到侵害,應該為他們爭取,他們是社會的未來,如果他們對社會不抱希望,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我們以後老了,也都會變成弱勢群體,大家如果不是家產十幾億那種,不高興就移民到美國,那麼任何人都有為社會正能量吶喊的義務,他一如既往客氣的稱呼著我,對我說,我們的工作都是有意義的,雖然很辛苦,大家一起給這個社會帶來正能量吧。

因為人人都有一天會變成弱勢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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