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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過物品檢查的時候檢查機響了,這種情況超市一般是怎麼處理的?合理合法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原題主的問題上補充一下:

如果無意的帶到身上忘記付款,被檢查機查出來,超市等要求的偷一罰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可否拒絕後付款或者歸還?


消費者和超市之間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關係,偷一罰十中的罰屬於行政處罰的範疇,超市並沒有這樣的權利。因此對於消費者來說是無效的。此外,對於消費者是否實施了偷竊行為,超市也無權力進行這樣的判斷。

關於題主的這個問題,有一個99年屈臣氏的案子有參考價值。

案情:

當事人離開屈臣氏某門店的時候警報響了,保安就上前阻攔,先是不讓她離開,然後帶著她走過了三處防盜門,一直都是響的。接著當事人就被保安強行帶到了門店的辦公室里。進了辦公室後,一開始是女保安拿著手提的探測器檢查當事人全身,確定髖部帶有磁信號。女保安就要求當事人解開褲子檢查(這裡雙方有爭議,當事人說是被迫解開扣子的,保安說是當事人自願解開扣子的)。最後的事實是,褲子扣子解開了,當然沒到脫褲子的地步,什麼都沒找到。整個過程持續兩個小時左右。然後當事人離開後,就把屈臣氏給告了。

判決結果:

案子經過兩次審理。二審判的比一審輕,判決結果是:屈臣氏應向原告賠禮道歉;屈臣氏應對原告精神損害賠償人民幣1萬元。

接下來答題:

從題主提問的方式來看,這個答案應該從超市的角度出發。

如果發生了儀器報警的情況,一般來說,超市可能會採取的手段有:

1. 用器械檢查購物車;

2. 用器械檢查顧客;

3. 以協商的態度和顧客合作,找出可能由顧客攜帶的未掃描商品;

4. 採取一定的強制措施(包括言語上的、身體上的)檢查顧客的隨身物品甚至搜身;

5. 求助公權力部門,等等。

超市在此後對顧客所能做的一切事情,都應該在私力救濟的範圍內。國內法律沒有對私力救濟有一個明確的定義,但一般都會引用《民法通則》的128條和129條(2010年新的《侵權責任法》也照搬了這兩條)。超市警報響了,也屬於超市可能被盜的「緊急險情」。

  • 第一百二十八條 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 第一百二十九條 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因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從法理的角度,私力救濟的應當和受到的危害程度相符合,過分的自保,就可能會構成對別人的侵權。

結合上面的案子,如果僅僅是門報警,考慮到儀器非常有可能出問題,其實超市並不確定顧客就是拿了或誤拿了超市的東西。這種情況下,強制搜包、搜身這些屬於公權力部門範圍內的行為肯定是不能做的。超市能夠要求顧客配合,讓顧客主動配合開包檢查,或用儀器再進行一下掃描排除。若以上都無法解決,則應儘快報警,說儘快是因為以上的行為都不宜拖的時間過長,時間一長,吵架罵人什麼事都會發生,難保不會動手,若到最後查出來顧客沒有偷東西,對超市很不利。

如果超市的保安看到顧客偷東西了,或者監控錄像拍到顧客偷東西了,那麼超市能做的事情會更多。可以採取一定的強制措施不讓顧客離開並報警。但是即使是這種情況,小偷的人格權(《憲法》第三十八條)、名譽權和隱私權(《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相關法條)等也受法律保護,過於暴力、搜身等行為都不能做。

特別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一些搜包、搜身的爭議,例如案例中原告主張被迫解開褲扣,超市主張是當事人自願的。法院採信了原告的說法,因為根據常理一般人不會願意被別人搜身。當然,前提是雙方都承認有「搜身的事實」。所以,最好儘快報警,讓警方來處理這些需要作出強制性行為的事情。

在美國,類似的情況法律規定的更為明確一些。根據判例,商店有「Shopkeeper Privilege」,即「A shopkeeper is privileged to stop and search a customer that the
shopkeeper reasonably believes has shoplifted where the search does not exceed
a reasonable amount of time.」具體的可以看Quora上的這個答案:If the shop security alarm goes off when you exit the store, are security staff legally allowed to stop you if you know you have paid for the goods?。一些州還有專門就商場的這些權利的成文法,效力高於判例。具體看Quora的這個答案:Law: Does store security have the right to detain/delay you in order to compare your cart"s content with your receipt if you don"t wish to comply?。


有一些知友說到雖然什麼都沒拿,但是路過還是很害怕響起來,有被害妄想症。

為什麼每次我過得時候都期待響起來,然後看我怎麼大展身手來解決呢??(快來害我妄想症)

我早就思考了好多次遇到該怎麼辦,說出來大家討論看看是不是可行吧,等哪次我「幸運」的響起來就這樣做!

出門的時候響了起來,首先應當放鬆,咱又不是小偷,緊張什麼。(什麼?你真是小偷?你問我該怎麼辦?還不快跑!)

服務員或者保安會過來向你詢問:

1、先生(女士),請問遇到什麼問題?

答:我剛剛路過檢查機就響了,我什麼都沒買啊。(我買的東西都在這個袋子里,小票在這呢,你要對對看嗎?)

遇到了講道理的服務員,咱們本著解決問題的原則,說清楚了情況,一般對方都會理解,順利解決。

2、先生(女士),是不是有什麼沒付賬,或者消磁沒消乾淨的?

答:你幫我對一下小票吧,我也看看是不是什麼沒注意裝在衣服包里了,不好意思啊。

對方有懷疑的情況下,比較好的解決方式是讓他來對小票,都是對應的貨物就去消磁好了,自己也檢查下是不是什麼東西在挑選的時候裝錯地方了,趕緊拿出來去付賬就好了。這樣很客氣的解決也可以讓對方不會認為你是惡意偷東西,而把事情弄複雜了,誰都不想在超市裡為了一點誤會和人吵架吧。

3、你這個小偷!你偷什麼東西了!!快拿出來!!我要搜身了!(我要報警了!)

答:我沒有偷任何東西,現在就報警,調監控錄像。不要碰我的身體,不要動我的包包,否則我將控告你侵犯我的隱私權!如果你再叫我小偷,我就要控告你侵害我的名譽權!我哪裡都不去,我就在這裡等著警察,我不會和你去辦公室(任何房間),強制我的話,我將控告你侵害我的人生自由!

遇到這樣蠻不講理的人,首先要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這一大段話糊上去,對方一般都不敢怎麼囂張了,不論超市要求任何檢查,都拒絕,等警察來了以後,由警察來解決,配合警察就好了。(警察叔叔,就是這個人!)

以上~


真實的故事。

我有一隻小提包,裡面有個防盜扣。有一天我心血來潮背它去趕集。

防盜扣是釘在包裡面的,買包的時候售貨員粗心忘記取了,但是商場里所有商店的檢查機都會對它進行無差別攻擊呢!進門叫出門也叫,我都不明白髮生了什麼。

我先是進了一家HM,一進門檢查機就開始叫,我和小夥伴就等在門口,有店員過來交涉,態度還挺好,問的是「發生什麼事了」,沒有做任何有罪推定。我解釋說我也不知道為啥,然後店員沒說啥。我走的時候檢查機又叫了,店員看見是我就揮手讓我走了。我以為是他們機器故障。

之後我進一家玩具店,還是叫,店員問我是不是遇到什麼問題(而不是「你是不是拿了東西」),我還是說不知道,店員也沒有管我了。出玩具店之前我發現了包裡面的防盜扣= =,然後我恍然大悟,就去跟店員解釋。

之後每次進商店檢查機響了我都會等店員來然後主動給他們看我的防盜扣,走的時候機器響他們也不會再管。

一般有檢查機的店鋪都是有閉路電視的,檢查機本身的威懾作用也擺在那裡,特地到這種地方偷竊= =我覺得這智商也不要做小偷了。商店一般是不會對你做有罪推定的,我反正一次都沒遇到過。店員都很客氣,我不知道他們心裡是不是覺得我是小偷,但是沒有人表露出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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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為啥沒及時拆防盜扣,其實我在去逛街幾天之後就拆了,當天逛了一天進了很多店,可能給大家一種我把防盜扣留在身上很多年的印象= =。買包的地方不在本地,我也不知道在哪裡可以拆。所幸防盜扣是釘在內袋上的,我直接把那個內袋的線拆了= =。


我不知道 但是我每次過那個東西都覺得好害怕 雖然我沒拿東西 我有被迫害妄想症


有一次買完東西走出超市的時候檢查機響了,被保安攔下,詢問包里裝了什麼東西,是不是什麼商品沒有消磁,並且讓我自己把包里的東西取出來一一排查。最後發現是某電子產品的包裝上有磁條,幸好該超市並不銷售此設備。整個過程工作人員態度還不錯,沒什麼懷疑,倒是旁邊有幾個看熱鬧的讓我覺得尷尬。

聽同學講過一個遭遇,就沒這麼幸運了。同學和她媽媽去超市買東西,包括一把傘。結算的時候忘 了掃描傘,大概傘這種商品很容易讓人忘記,然後同學和媽媽就被帶到辦公室里問話,她們拚命解釋這真的不是故意的,不過工作人員不依不饒,講話非常難聽,情況很糟糕很難堪。事情發生在幾年前的八線小城市。

前幾天在無印良品,一位顧客結完賬拎著袋子出來,檢查機響了,然後一位店員就走上來取走顧客的袋子走向收銀台,顧客說:「哎,你幹嘛!」店員微笑著說:「幫您消磁。」


關於偷一罰十、概不退還的告示,這是無效的。消費者可以忽略這樣的條款。


說個身邊的例子,雖然是我室友在美國發生的事情,但是還是有參考價值的。

我室友有次下雨去CVS(當地的一個超市,以買葯出名),然後因為背了一個大包,在裡面呆了很久,然後他出來的時候什麼都沒有買,人家就懷疑他偷東西,把他叫住,跟他說明了情況意思是懷疑他偷東西。我室友說沒偷,而且示意店家可以搜他的包。店家反應是馬上叫了警察,並且說我們無權搜身,只能等警察來了再說。不過我室友還是把他的包打開把所有東西拿出來給店家看了之後人家才放走。

我覺得碰到這種情況的話還是不能侵害他人權利,最好還是等警察來解決。


有次個小夥伴和我逛屈臣氏,她包里有一隻準備送人的沒拆封的屈臣氏買的唇膏。


我們當時什麼都沒買 走到門口那個響了。


然後男保安把我們帶走,有個女的來開始問一些細節,什麼時候買的之類的去查銷售記錄以及查庫存有沒有少。這個時候男保安就開始拿話刺我們,說你們這些小妹兒不學好,小小年紀手腳就不幹凈之類的話。當時小夥伴膽子小臉皮薄,都要哭了,我一看就生氣了,特別大聲問保安你什麼意思,你這是說我們偷東西么你有證據么之類的話


然後保安愣了愣,語氣瞬間就便和藹了,解釋他沒那個意思,我就從頭到尾瞪著他。

後來女店員查完回來表示沒有問題,我們就被放走了。


當時其實進去的時候也響了 但是沒人說我們。小夥伴買了幾周了,小票都丟了,所以查了一會兒。


後來還是這個屈臣氏,有個男的被攔下來了,那人買了很多大盒的費列羅。


那男的就很生氣的把費列羅一盒盒往店裡丟。。。後來怎麼處理的我不知道了。


我和小夥伴再也沒去過這家屈臣氏,每次路過的時候小夥伴都很生氣,會順便意淫一下當時應該怎樣怎樣的跟那個討厭的保安鬥智斗勇。。


當時我們初中,現在已經大學了。


也是說我小時候的一件事!

沒響,但是那個門口會查小票,給小票上劃一道印才能出去。這是背景。。。

那個時候小學吧,窮了吧唧的,去超市買一塊香皂一根筆然後付款交錢出門

但是不知道把小票塞到哪裡去了!

在門口就被劃小票的蜀黍攔住了,在口袋翻了很久都找不到,藍後就被工作人員帶到後面的辦公室去了

估計看我是小孩兒,而且拿的東西確實沒什麼偷的意義,大概不到20塊吧

按照一般的詢問,是不是你偷的啊什麼的,我付了錢什麼的巴拉巴拉小票找不到了之類。。。

然後蜀黍說你東西留下,人走吧

我不肯,為什麼啊,我付錢買的啊

後面僵持了一會兒

蜀黍讓我帶著東西從後門走了。。。

現在想想挺善良的蜀黍啊,。。

ps:那個超市是先劃小票後有報警的啊。。。= =


我就是在書店裡工作的,而且也是防損的位置。每天都要接觸這個東西,我來說一下我們書店是怎麼樣處理的:一般我們是要求讀者重新走過防盜器,如果沒響,那麼就算了,如果還響,就要溫柔地提醒讀者還有沒有什麼東西沒有買單。


下面,我來說說看有什麼東西可能會讓它誤響:手機(最常見的就是三星的i9300,我曾經懷疑是不是裡面的nfc,沒有考究,諾基亞),電腦(什麼iPad啦,e人e本了),書(其他地方圖書館的)。


回到上面,如果也不是忘記付款,我們就提醒是不是攜帶了什麼電子設備或同類商品,通常這時候讀者都會很配合,拿出電子設備或者同類商品,再重新走過一次防盜器。這樣已經解決了很多問題。


但是我時常這樣想:這樣的設備對孕婦或者是對於8個小時距離不到20厘米的我們有怎麼樣的影響?


北上廣大型書店或者國外書店是怎麼防盜的,難道也是用這種低端且識別差的防盜器?


但是我同事和我說,她朋友在超市上班,那種出門會響,是有人看見你偷東西了,手裡捏著個會響的,然後你走到門口的時候,他捏一下,於是響了。

我曾經在大潤發偷過一塊巧克力,我把條形碼那裡撕破,放口袋,出門沒響。

那種買一送一的商品,也是只掃其中一包的條碼,但是另一包你帶出去也不會響。

對不起我不該偷東西。


在超市沒碰見過這檔子事,只在圖書館碰見過。

「嘀」的一聲

管理員就衝過來了......

意思就是要檢查一下包唄

但是,除了警察以外沒人擁有合法的搜身權。即便是警察要行使搜身權也是有很大的限制的。

所以,這種情況最好是在有監控的地方主動把自己身上攜帶的物品展示一下以示清白。

這種處理方法比較省事,但是隱私權什麼的就......

如果一定要堅持走法定程序會比較麻煩,不過為了維護自己的隱私權可能也是比較值得的吧。

誒~ 跑題了......


對 就是今天 樓主在學校里買了包妙芙 學校的收銀員磁就象徵性的磨了磨 並沒有消乾淨 因為買完東西出去的時候響了 並沒有說什麼 畢竟我付了錢 然後樓主就把妙芙放到了雙肩背包里

然後 去找家人正好逛了逛附近的超市 想去個廁所因為沒有如果那家超市 進門的時候我痘沒有發現有小推車之類的 然後樓主背著包包進去了 沒有人查竟然我還很納悶呢 然後逛了一圈超市沒找到廁所 就要出去 然後出去的那一刻防盜器響了 我跟一個老太太 過來兩個人 一男一女 把我倆叫過來讓我倆再走了一遍 看看誰的響了 當然樓主心裡就想到了那包零食沒有消磁 果然 我走過去打開包說是這個響的 但不是從你們這買的 然後那個女的說你把包放這看看是不是卡多了 然後都沒響 只有我的妙芙響的徹底 然後 那個男的拿過妙芙來問我在哪買的 我說在學校 無奈學校超市沒有小票 我說我至於偷你們一包零食嗎 你們查監控吧 那個男的一遍看磁一遍說但是你這個東西我們超市也有賣的 樓主火了 你們查監控 看看我偷你們家東西了嗎 我在學校買的磁沒消乾淨賴我了? 然後那個人說這是個教訓以後別這樣了 樓主覺得好丟人啊 說的我知道嗎 ! 拿著零食就走了 。

唉 總之真的感覺百口難辯 很無奈


這樣的事情,我發生了三次,至今不知道怎麼回事。事實上我今天是來找答案的。

第一次是和朋友逛街,我們去逛的時候壓根沒其他顧客。然後我進去的時候機器就響了。店員都特別禮貌,她們一看我們就覺得可能出現了什麼問題,想幫我們解決,然後我反覆在門口走進走出,發現還是有聲音。店員幫我把東西一件件排查,然後,發現當某些東西放一起時才會響。(事情過去很久具體事什麼我已經忘了)

第二次是和男票逛街,背的小包,只放著手機、錢包、無比滴、紙巾、鑰匙,穿的衣服也不是新購入的。然後也是剛進去警報就響了。店員也只是過來問一下,就不管我們了。然後我就叫男票在外面等我,太心酸了。之後換了一家店,店員主動問我們是不是有東西沒消磁,想想,可能吧,然後就讓他幫我們排除,後來又很神奇的,他背就沒事了。

再說今天,我背的包,平常也帶去逛街的,除了剛入了雙鞋,其他也都沒問題。然後很開心的跟我媽她們去逛了,去熱風,沒事,優衣庫,也沒事。去pullbear就有問題了。然後我把包和剛買的東西給我媽,讓她在外面等我。放心的進去了~後來她們也進來了,沒事!!然後要走的時候,我媽先走沒事,,我出去的時候又響了。。。我身上什麼也沒有啊!今天進去PB的時候,店員就問我是不是我們的問題,然後就撤了。。

其實吧,一般一進去就發生警報的,店員明顯知道肯定不是他們家的店,也就不會在意什麼,人好點的就問你是不是 有東西沒消磁幫你消掉。


我有個包包裡面有個防盜磁條,經常會在過安HM那種檢門的時候響,一般進門時如果安保人員示意過來詢問,我就解釋下可能是包的原因。如果進門時候響了他不問,出門時候報警他再管,浪費一秒鐘解釋我都不耐煩。 而且絕對不配合打開包看,可以看,等警察叔叔來了,一起看. 後來我把破詞條剪掉了.


有時候身上難免有一些會讓檢測器【姑且這麼叫】滴滴響的東西,一般我個人分兩種情況處理。

1,出口和入口是同一個,所以進出都有檢測器。比如HM啦ZARA啦優衣庫啦。這種情況扭頭就走。我不是學電子學的,作為一個老百姓,我認為是你的檢測器設置得比較敏感,有時候身上有家裡的門禁卡啊之類的都會響。那麼你就是防顧客如竊賊,我們兩個人在你的主觀上已經不是平等地位了。

2,出口和入口不是同一個,只有出口有檢測器。我有一次在物X超市買東西,買完以後在出口的時候就滴滴響了,一個大媽讓我分別將超市買的東西、我自己、我自己的包包分別過機,最後證明是我自己的包包才會想。我就主動問她,要不要打開看一眼,畢竟身正不怕影子歪嘛。萬萬沒想到,她老人家一撇眼,甩出一句話說:「我們又不能強制什麼,全靠自覺。」我扭頭就走了。也沒人攔我。

超市防損的確是個難以兩全其美的話題,但是絕大多數的顧客都是善意的。作為享受購物過程的一方,我當然不希望被處處當個竊賊來防。


呵呵,幼兒園的時候偷過這個。原因是「不明覺厲」


遇到過,被要求再走一次,沒響就走了。

以前學校里圖書館遇上書消磁不幹凈響了的話會檢查借書記錄嘛,為了避免麻煩,在機器上借書的時候都會拿到門口晃一下。不過我有個同學倒是每次出圖書館都想體會一下警報器響…


很久以前在一個挺大的超市裡經歷過,響了之後也沒有搜就問我買了些什麼,我把手裡的單子遞給他,結果發現是一本在櫃檯交過錢的書,我把櫃檯的小票給他看了,我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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