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互聯網會告別廣告盈利的模式嗎,為什麼?

廣告模式本身就是一個偽概念,相較於傳統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的區別就是參與信息的碎片化,獲得收入的碎片化,提供服務的碎片化,整個商業模式不再像原來那麼單一,可能是多個商業交易的混合。所以,我說的移動互聯網要告別廣告盈利模式了,不能再用傳統的廣告思維經營移動互聯網。

移動互聯網告別廣告盈利模式吧,請專攻分成


廣告=廣而告之,廣而告之是尋找消費者的最原始手段,古代已經有廣告。

廣告最開始出現在公共的視覺空間里,後來出現在專業媒體上,再後來跑到新媒體上,再後來跑到純個人的視覺空間_手機里,貌似變得越來越有侵略性,貌似有點自取滅亡的意思。

我們都在想,廣告是不是該換個形式,融入產品中,融入到生活中,想想似乎挺美好,問題是,這樣的廣告還是廣告嗎?如果它成功了,那意味著要麼受眾沒有感受到它的存在,廣告的目的沒有達到,這是自取滅亡;要麼由於過度配合特定投放環境,受眾變窄了,對於廣告從業者來說,缺乏規模效應,對於做app的小公司來說也等於救命稻草斷掉了,這還是一種自取滅亡;還有一種可能性,消費者的喜好、購物意願被廣告平台時刻掌握,廣告精準到無以復加,對於廣告主來說它已經不是廣而告知的原始手段了,這個時候,廣告算是徹底融入消費者生活了,廣告從業者需要的規模效應也有了,但消費者也徹底喪失了隱私權,而掌握消費者全部隱私的必將是超大公司,廣告行業也會因壟斷而蕭條,最可怕的是超大公司將會試圖控制每個人的思維,試想如果你看到的所有信息都變成潤物細無聲的個性化廣告或者專治不服的軟文,你還能保持獨立思維嗎,基本上就是黑客帝國降臨了,所以最終人們必將起而反抗,廣告還是會自取滅亡。

所以,和這些自取滅亡的做法相比,目前移動互聯網廣告的侵略性還算好的,還不算真正地自取滅亡。手機屏幕小?明明變得越來越大嘛。

停止無效地入侵式展現,和諧地向真正的目標消費者兜售商品,實現徹底的cps,這樣做真的美好嗎?其實這樣是非常可怕的。

目前這種簡單粗暴的廣告無論在哪個領域都不會消失,

簡單粗暴的廣告雖然防害了消費者的體驗,雖然令廣告主浪費銀子,但它養活了小公司的夢想,使得後來者挑戰先行者成為可能,用免費的力量推動了產業的高速進化。

廣告說到底就是市場之手進行資源配置的一種手段,這種手段和很多其他手段比起來已經溫柔得多了。

廣告必須愚蠢,因為它一旦聰明起來,就會變成耍流氓。某搜索引擎一度很聰明地化廣告於無形,將廣告融合進產品,結果呢?消費者的損失可不是用戶體驗這麼簡單


我覺得廣告本身是移動平台上一個很好的讓開發盈利的方法(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應用提供商只負責開發好用的產品,廣告商只負責提供吸引人的廣告內容,而系統平台則收集各種用戶的操作、應用的數據進行分析,並智能的預測用戶想要的是什麼,再調用必要的廣告、應用介面進行數據展示(從軟體設計上這也符合依賴倒置的模式),我想這才是真正的共贏的生態圈。

但是現在的主要困難是當前的「智能系統」其實離智能還太遠,基本只能稱為「能裝第三方應用的系統」,所以包括應用開發者,廣告發布者,智能系統提供商都想在這塊提高自己的控制力和話語權來提高當前各自的盈利水平,所以造成了當前的「亂糟糟」的局面。

Apple和Google其實很早就發現這個問題,我想他們只是認為這個問題相對系統的完善程度而言還不是最重要的,隨著目前幾個系統(iOS,Android,WP)逐漸成熟,系統的「智能」缺陷也逐漸成為最重要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無論是iOS還是Android(也包括WP)目前都在試圖提供廣告平台供開發者使用。


移動盈利模式會不會告別所有形式的廣告模式我不知道,但現在這種硬廣告(單純的展示/點擊)模式肯定是會被時代拋棄的,因為移動客戶端有他獨立的使用場景(硬體受限、流量受限),用戶對於這種硬廣告的容忍程度可沒有PC用戶那麼高。

至於以後會有哪些盈利模式,那又是另外的話題了,在此不再贅述。


Facebook:

2016第二季度財報,日活躍用戶數11.3億,移動平台日活躍用戶數10.3億。營收64.36億美元,移動廣告營收佔總營收約84%.

微博:

2016第三季度財報,2.97億月活,89%為移動端用戶。凈營收1.769億美元,廣告和營銷營收1.567億美元,佔比88.58%.

百度:

2016第三季度財報,移動搜索月度活躍用戶6.60億。總營收人民幣182.53億元,網路營銷營收人民幣164.90億元,佔比90.34%.

以廣告為收入主力的互聯網公司還有:谷歌、阿里巴巴、360、新浪……很多。廣告是互聯網最重要的盈利模式,沒有之一。

廣告之外的盈利模式,目前看,主要還有兩種:一種是騰訊、網易為代表的遊戲。一種是YY、陌陌為代表的直播。直播抽成還真算這幾年爆發的新興盈利模式,而且是YY、陌陌的最重要盈利來源。如果虛擬現實社交普及,以後還會有多大潛力,不可想像。

因為有今日資本加持,今日資本又是京東投資人,所以有人寄望知乎向電商方面要效益。這有沒有可能呢?不能說沒有可能,如果有可能,大概會是類似美麗說、蘑菇街的導流方向。如果知乎向京東導流,其實也是廣告。如果自己賣貨,目前看不太會賣實物產品,而是賣服務,比如電子書閱讀服務、語音講座服務,姑且也算電商吧。

除了廣告、遊戲、直播抽成,其他盈利模式還有會員付費。比如騰訊會員、愛奇藝會員。內容付費,比如起點付費閱讀,得到付費訂閱。之前不是傳說微信公眾號要搞付費閱讀嗎,一直沒做,所以羅輯思維鑽了這個空白市場。

以前我們經常說電商也是主流盈利模式。是不是呢?也不能說不是,低買高賣賺差價,這一商業模式運行了幾千年。

不過很多人誇大了這種盈利模式的作用。亞馬遜、京東從誕生算起,一直虧損十多年,這期間依靠差價模式並未實現盈利。阿里巴巴倒是盈利了,但它主要賺的又是廣告費。亞馬遜現在盈利,主要賺的雲服務費。唯品會這些倒是在盈利,但利潤率極低,跟線下零售商類似。

電商可能不該叫互聯網盈利模式,而是互聯網基礎業務。

基礎業務的意思是說,憑藉這一業務吸引用戶,但依靠其他方式(廣告、遊戲、會員、服務等)真正賺錢。就像你使用QQ免費,玩騰訊遊戲時會付費;你使用微信免費,玩微信遊戲付費、朋友圈有廣告商付費、微信支付提現付費。


廣告宣傳永遠存在, 它本身也是提問者所說的多個商業模式其中之一。 硬廣在移動互聯網應該是沒有生命力的,只恨屏幕太小, 手太小,但廣告宣傳被注入到用戶使用過程中是肯定不會消亡的。 再說現在界定廣告越來越困難了, 一項很實用的服務,本身他可能就具備很強的廣告效應。 就好像團購到底是服務還是廣告, 比價到底是服務還是廣告。。


BAT都靠廣告盈利,怎麼會告別呢,只有廣告模式的顛覆,沒有消失。


我感覺不會,除非等什麼時候三家合為一家,就這麼地,你愛用不用,也就不需要打廣告了。不過要真到那時候,就闊怕了。。。。


不會,因為逃不脫盈利目的


聯通造嗎


不會


感覺現在這種粗暴的橫幅廣告、彈窗廣告會逐漸的淡出舞台,但是像一些廣義上的廣告應該會持續存在,比如說淘寶、天貓手機端里搜索某一項商品時各種形式的付費競價展出、導購app為了抽成或者是返點而進行的商品選錄等。


廣告是一種植根於流量上的增值模式,可以說,任何一種利用流量達到宣傳目的的行為都可以稱為廣告,那麼,除非,這個APP是公益性質的,否則,廣告將無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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