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劉鑫,你當時會開門么?
謝邀。
這個問題其實不適合我這個男人來回答。因為大多數人在這個場景下的反應是存在男女差異的。
而我本人,由於經常練習古典摔角和美式踢拳,在生活中其實蠻好鬥的。我身高178體重150斤左右,曾經在夜市上暴揍調戲我們公司呆萌小前台的流氓。
這個場景下,我的本能反應大概是拎板凳或者金屬椅子出去制止他——懂點械鬥防身術的都知道,日常生活中,對抗砍刀匕首等利器最好的拒止工具就是椅子。周星星的電影里也有介紹,記不清是哪一部了。
但我不建議沒有格鬥基礎的人在這個場景下去見義勇為。最近劉鑫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我也收到不少答題邀請,但都沒有回答。
一是因為我沒有蹭熱點的習慣,二是因為我其實能理解劉鑫當時的反應。作為一個沒有任何格鬥基礎的女學生,在殺人現場選擇自保,這符合本能,也不違背人性。
她的錯誤之處不在於事中沒開門,而在於事後的逃避和隱瞞。
僅就「殺人現場沒有選擇開門」這件事而言,以我個人的價值觀來看,其實沒有什麼好苛責她的。因為即使她開門了,結局很可能只是徒增一具屍體而已。當然也有可能變成兩個女生重傷,這取決於兇手。然而把這種結局寄托在兇手身上,是不切實際的。
在這種場景下,開門與否,都是人性。如果我是劉鑫我不一定會開門發現自己安全但是江歌危險的時候,我會先喊著救命敲打牆,呼喚鄰居救人,一邊呼喚鄰居一邊報警,並且打要求警察打急救電話,之後馬上尋找家裡有什麼衝擊性武器,最好的就是滅火器,小型滅火器。如果什麼都沒有,在門內大聲喊話和兇手交流拖延時間。等待警察救援,我不相信鄰居所有人無動於衷,真的無動於衷就大聲喊著火了。就算我不認識江歌,我也會這麼做,或許你說我就是再網上說,現實中才不會這樣。我沒有多高尚,我幫助她就是為了自己不要良心不安。
這個問題男的回答似乎不合適,但其實更合適。
還是親身經歷,小時候經常隨父母搬家,轉了幾次學,小孩子的圈子都排外,所以小時候經常被欺負,我的性格也比較強硬,所以經常打架,直到高中和大學(本地上的高中和大學),自己成了坐地戶,就再也沒人敢欺負我了。
大家知道坐地戶的好處,其中之一就是有點「地方勢力」,所以外地的學生輕易不會惹你。大學五年也沒少打架,贏多輸少,很多都是以多欺少,或以大欺小,就不提了。
也打過幾次有規模群架,多的一次幾十人對幾十人,但學生打架還是很克制的,座椅板凳拖布把算是重武器了,當然最牛逼的還數暖水瓶。
插句話,從醫多年經驗來看,最容易出人命的就是打群架,建議大家遠離群架,我們打群架時也出過事,有朋友重傷,也有朋友被嚴重燒傷,以後有機會再聊這個。
記得好像是大三,我們寢室七個人在外面吃飯,也不知道怎麼就和鄰桌的三個年輕人懟了起來,其實無非就是你瞅啥之類的雞毛蒜皮的事。
我們人多,氣勢足,罵的也響,一般來說這種人數對比,對方早就應該慫了,撂幾句山高水長之類的話就散了。東北這邊打架,人越多有時反而越打不起來。
那時氣氛越來越激烈,小飯店老闆也不知道跑哪去了,老三氣勢洶洶跳出去指著鼻子罵對方,我們在後面拍桌子摔摔打打的助威,對方也不畏縮,倆人越走越近,鼻子碰鼻子的在那裡互噴,這麼近距離肯定會推搡,老三也不知道是不是喝多了,學著電影拿起酒瓶子啪的敲碎,握著瓶口的玻璃指著對方脖子撂狠話。
對方三個人互相看了一眼,當時的氣氛我現在還記得,是那種很違和的感覺,因為對方並沒有怕。現在想想,這應該就是那種表面氣勢壓倒對方但是要翻車的感覺。
果然,對方三人唰唰唰抽出三把刀,我們當時就愣住了,還沒等開口,老三對面的人抓住他衣領對著老三肚子就連捅三刀。
老三當時就跪下了,手裡的玻璃瓶早掉了,捂著肚子不出聲,也不知死活。
我們六個也嚇傻了,從來沒見過這樣上來就真捅的人,這場仗已經不是我們能打的級別了。
對方啪啪扇了老三兩個嘴巴,後面倆人也過來,挾著捅人的人揚長而去。我們這時候才緩過神來,過來查看老三的傷勢。
再後來,參加工作,在急診幹了一年多,見到了很多因為打架來的傷者。有一次本地某大學十多名學生(有男有女)和本地另一所大學的學生(好像是四個男的)兩伙人,在一家飯店吃畢業散夥飯打了起來,這四個男的持刀把十多個人砍的人仰馬翻,這些人里,有情侶,有兄弟,但面對殺紅眼的人,只能號哭逃竄。
後來傷勢比較輕的送來了我們醫院,重的去了另一家醫院。
看著那幾個坐在急診椅子上驚魂未定,眼睛發直,尿都快嚇出來的男生,和一直在哭,哭到抽了的女生,我突然想起了當年的自己。沒有想嘲笑他們慫的心情,有的只是可憐而已。
當然,那天的事,新聞是沒報的。
說了這麼多,我只想說,面對威脅生命的恐懼時,人類大多是沒有想像的那麼勇敢的,所有本能,生存本能是第一,君不見,四十萬趙卒被坑殺無人反抗,打架這種事本來就超過了鍵盤俠的見識範圍,更別提殺人現場了。
所以我和鍵盤俠不一樣,我一點也不奇怪劉鑫不開門,外面是用刀噗噗噗刺入人身體的殺紅眼的男犯,耳邊聽著江哥用最後的生命撕心裂肺的哭喊,我都能想到劉鑫當時嚇傻的樣子,別說救人了,她當時應該是拜各路菩薩求殺人犯不要破門而入。
當然我不是在給劉鑫開脫,她和她家人的後續作為詮釋了什麼叫沒良心,我在心理上支持江哥母親的行為,對殺人犯要用極刑,對壞人就要用惡法。
估計有人要問,你說這麼多,你到底開不開門?
不知道大家看沒看過王千源,余男演的「夜色撩人」,王千源飾演一位走不出恥辱回憶的警察,看過的朋友知道我在說什麼,挺好的片不劇透了。
我站在自己現在的角色里,我相信,我一定會找一些武器,菜刀,凳子之類的出去,我也經常在噩夢中見到大三時的事,每次想起我都後悔當時的懦弱,每次我都後怕老三要是死了怎麼辦?我再也不希望看著室友死在我面前而我無動於衷。
如果我沒經歷過大三時的事,我就是一英俊陽光(呃。。。)的學生,那我可能不會出去,可能會像那時一樣被嚇傻,也可能頂著門打幺幺靈。
如果我是女生,那我肯定不會出去。有這個意志和勇敢的女生,我可能只能從評論里見到了。
當然,勇敢的女生們也不用給我留言說你們以前如何如何義氣的幫朋友出頭打跑流氓之類的了,我說的是面對殺人現場,被害者不是你們父母和孩子,「只是」室友。
回答完畢,一點半了,我得給老三發個微信,他那時雖然毫髮無損,對方只是捅破了衣服,但他還是做了一個月的噩夢。我得問問他現在睡的好不好,姿勢不好起來重睡。
未必會開門;也未必不會開門。
在絕對安全的情況下假設那種危險的情景,是很不現實的,此時說出來的「會開」或者「不會開」都是不可信的
但是,
我可以確定,如果我的朋友因為我的膽小而死,我會對此愧疚一生,又或許人是健忘的,時間會抹淡很多,但至少短暫的五年之內痛苦內疚,絕對不會躲著藏著試圖裝出一副受害者的模樣。
另外,我媽也許出於對我的絕對保護,會做出與劉鑫媽媽相同的選擇,但絕對說不出那樣的話也不會那麼自私的想;我爸,如果我像劉鑫一樣的事後行為,應該會給我一巴掌告訴我當做沒生過我這樣的人。
我嘴上會開門的。但就我這種看到別人打架,打電話報警都會結巴的尿性,我不敢保證事情發生時自己會怎麼做。這種問題說的時候大家總願把自己往高尚勇敢處想,但真到了那個時候做出什麼反正別人又不知道,也沒法指責我。我一直覺得劉鑫行為雖然自私(微信里有些話過激了,但威脅歸威脅,她也在日本警方那裡留筆錄作證了),但是是可理解的。首先開不開門,我覺得人到那種極端害怕恐懼情況下是很難掌控自己行為的(男的另說,可以出去拼一拼),腦袋一片空白,腿嚇軟了,不都是很正常情況嗎,即使現在網上都指責她,我覺得指責她的人遇到那種情況不一定做的更體面。其次,她回國後的行為。大家在指責她的時候可能都忘記了,她也是受害者之一,看到那種衝擊力極強的兇殺案現場場景,任誰都是不願回想的,特別是本身內心就很愧疚的情況下,還被人一直問你為什麼不開門,很容易崩潰的,所以我覺得她躲起來的行為雖然看起來很自私,但能理解。我唯一覺得有問題的是劉鑫父母,他們把劉鑫保護起來可以理解,但他們應該出面安撫賠償江母,他們也躲起來,這事就非常不道德了。
如果是我,我開門就是干。
但如果我是劉鑫,一個女的,我可能會害怕,全身僵硬,不敢開門,但我至少在門裡會報個警。就算我忘了去報警,等到警察來了,我不會滿口屁話,狺狺狂吠,說自己什麼不知道。就算我在警察來的時候想到自己沒有開門要負次要責任,對警察說了謊,但我還是會心裡有愧,不會理直氣壯拉黑威脅她的家人。上述做法,就算做到最後一步,也就算是個廢人,至少還能算是〈人〉的範疇,我自認為我還算是個人,就算我當時腦子進的水再多,道德品質再差,最多也就做到這一步了,而且做的越多,越吃不下飯。當我知道有人做了這些還吃的下飯的時候,我是驚訝的。後來我發現它不止吃的下飯,還能吃的特別高興,還能去聚會和別人吃飯,還能自拍剪刀手換個微信頭像,拍完還修了圖…
我不知道,什麼樣的家長可以教出這麼神奇生物,但當我看到劉鑫它媽說的那些話,我突然理解了。耶穌是他媽在馬棚里生出來的,所以耶穌他媽叫瑪利亞,我猜劉鑫它媽應該原名是叫茱莉亞,就像周星馳〈濟公〉里的七世惡人一樣,帶著它的石頭心投了最後一胎,在豬圈裡生出了它的女兒。我原不是一個噴子,即使在遊戲裡面對天坑嘴賤的隊友,在貼吧裡面對腦迴路抽筋的睿智,在知乎面對滿嘴噴糞的三無小號,我也從沒動過氣。因為我知道他們在網路上對陌生人戾氣都如此之重,現實中必然心靈空虛,沒有B數,這樣的人成不了大事,更做不出大壞事。但當我看到現實中有人說出這些腦殘的話,而且還能逍遙法外,甚至逍遙海外的時候,我發現自己除了做一個噴子,也做不了更多的事了。
我沒有強大的家庭背景,能夠動搖法律,而且還是日本的法律。我只是個學生,沒有太大的社會影響力,甚至我連意淫都不會,不像某位知乎大佬,兩個月前還跟大家講述著畢業拿2W薪資的偉大理想,兩個月後就要動用父母的背景和兩三百萬資金,以維護法律的名義去破壞法律。同樣的,這件事也影響不了我什麼,我交朋友自有B數,能讓我幫忙擋刀的人,他們不會讓我枉死,細節見人品,劉鑫這樣的人不會出現在我的朋友圈子裡,我自認為這樣的事不會發生在我身上。但這條新聞就是讓我突然間消極起來,不是因為這件事發生了,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大的惡意去揣測任何人的。真正讓我充滿戾氣的,是因為這樣的事發生了,卻沒有人能把這樣的人給怎麼樣,這是對執法者和法律的失望;這樣的事情發生了,卻還是有小部分人對著一個沒有心的人跟大家嘩眾取寵:〈拒絕網路暴力,把人家逼自殺了怎麼辦?〉為你擋刀的朋友都被殺了,你還能舉著剪刀手自拍,我們不罵你,還要防著你用剪刀手自殺?這是對社會的失望。劉鑫這樣的人不會出現在我的圈子,但如果以後有別的類似事情發生在我身上,社會和法律會站在我這一邊,為我伸張正義么?會,這是我身為人的本能。
問這種問題的人目的何在?為劉鑫洗白嗎?
劉鑫的惡,根本不在於她當時沒有開門,而是她事後的所做所為。
但凡有一點良知的人,都不會像她和她的家人這樣冷漠自私。
事後那麼久,劉鑫既沒有去看望江歌媽媽,也沒有去祭拜江歌。江歌媽媽想了解女兒被害的情況,劉鑫卻一直躲避不見,拉黑江歌媽媽。劉鑫的家人說,江歌的死與劉鑫無關,是江歌自己命短。
這樣的人不應該受到譴責嗎?
劉鑫現在的可憐,只是裝出來的。只是黑暗中的蛆蟲,被拿到太陽下暴晒,無處隱藏,才不得不裝出可憐兮兮的樣子。
面對陳世峰這樣窮凶極惡的人,你害怕,不敢開門,可以理解。
如果當時是我在門後,我也不知道我會不會開門。這個世界上有沒有別人的生命,是高於我自己的,我不知道。也許我會開門與歹徒搏鬥,也許我會躲在門後淚流滿面。
可是,生而為人,你的朋友為你而死,你不應該替她討回公道嗎?你不應該善待她的家人嗎?
應該不會,但我會馬上報警。
去救溺水者的時候不能從正面過去,因為溺水者會抓住任何東西往水下按,這不能怪他,這是人類求生的本能。
潛水的時候也學過如果和同伴走丟,原地等待一會兒然後升水,不要冒然去找同伴,我看過很多去找同伴最終都死掉的案例。
我可以理解劉鑫不開門,但是事後逃避現實的確不應該,她現在唯一應該做的就是承認錯誤說出事情真相再謝謝江哥的媽媽。
都別雞巴扯這個扯那個的,該幹嘛幹嘛,手裡都沒活嗎?
真到了那種時刻,大部分在這裡喊著「會開門」的,估計就會躲在門後面刷知乎吧?——我跟一個「絕對會開門」討論過,建議他/她隨便去個拳館,戴好護具打一場,人家兜來兜去就是不幹,連這點力量都不敢面對,在這裡喊啥子虛頭巴腦的「會開門」?借人家一句話:你們的鍵盤開不起!
這學期選了心理學的選修課
問了老師這個問題,老師說如果她是劉鑫她也不會開門,因為這個是人心理上的本能
有可能當時劉鑫在高度緊張的情況下只會想到自保,這是很正常的,也有可能江歌讓劉鑫進屋後劉鑫關門就進到裡屋了根本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
話說關於事後江歌媽媽讓劉鑫說出事情經過,我覺得雖然於情江歌媽媽得不到想要的答案會憤怒但是於理劉鑫在開庭前對警方調查的口供進行保密並沒有不對。
所以我憐憫江歌並認為她善良、理解江歌媽媽、不指責劉鑫
題主你這個問題在網上問沒什麼意義。「都會」。現在上知乎的人都很安全的。
會,我會立馬抄傢伙出去。但按照我的性格,根本不會存在把自己的私事扔給閨蜜去幫忙解決這種情況。根據我的習慣不會跑去閨蜜家躲避,也不會和閨蜜說太多對方的事,而是事情過後一段時間心情平復過來了才會告訴閨蜜一句:我失戀了。然後她:你想喝一杯嗎?所以,我會被捅死在小區或自己家門口,而家人和朋友都不知道我為什麼被捅死。
給一個另類的答案
這個情景中 陳非預謀殺人最好的可能性開門抱住陳穩住陳待事緩一輩子遠離陳至少一開始就不是在門內讓事情這樣發生兩個人都活著問題是 在門內開不開門
很俗的答案第一反應嚇傻和恐慌吧
以我的性子反應過來會出去拼因為 這個兇手在可以拼的範圍內但誰知道呢主要看當時的情景江歌事件一直在關注因為我不希望自己是江歌第二太寒心了開門可能兩個一起死,也可能兩個一起活:不開門,你死我活。
不會 我還不能死 我會想方法逃走
會啊。因為那時候真的想不到那麼多後果,所想的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可能出事在外面了要死了,打開門讓她進來。真的我想只能想到這些吧。怎麼能做到眼睜睜看著一個人死在自己旁邊。
出於恐懼或者自私我當時很有可能會做出和劉鑫一樣的選擇,我內心意識到這個答案的時候我才發現原來我這麼怕死。發現自己內心的懦弱自私庸俗真的是很可悲的事情,我也想試著成為一個善良的人,我應該怎麼辦?
記者:大伯,如果你有十畝地,你願意把你收成的一半獻給黨嗎?
大伯:願意
記者:如果是兩幢別墅呢?
大伯:願意
記者:兩部車呢?
大伯:願意
記者:如果你中了一百萬元大獎呢?
大伯:願意
記者:那如果是兩頭牛呢?
大伯:不願意。。。。。。
記者:為啥田,別墅,車和獎金都願意,而牛卻反倒不願意呢?
大伯:我真的有兩頭牛!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近日一些媒體指責江歌劉鑫案咪蒙等自媒體在用輿論殺人?
※如何看待江歌媽媽開放捐款,並拒絕澄清來源和去向?
※二十年後陳世峰出獄會不會有人幹掉他?
※如何看待江歌案某些忽視劉鑫隱私的觀點,例如「江歌母親人肉他人是不對的,但人肉劉鑫就下不為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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