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平均律也有協和音程和不協和音程嗎?
協和這個概念是不是只針對五度相生律和純律,因為十二平均律里,除了純一度和純8度,其他音程的頻率比都是無理數?
謝邀。。。
其實,三種律制,在樂音關係的性質分類,是相同的。也就是說協和音程總是協和音程,不論是在十二平均律下,還是純律、五度相生律下,這個性質是一樣的。
在音樂中,有時樂音間的頻比關係,並不是要求100%的精確,而是基於人類的聽覺,有一個寬容的範圍。
首先,對於音程這個概念,是對音高關係的直觀表述。實際上,是將音頻的頻比關係,轉化為自然音列排序上的空間關係。是兩個不同的視角。這種描述對於音高的頻比關係而言,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模糊性,並不是那麼精確。
這種視角的轉換是可行的,因為音樂並不是如數學、物理這些學科,要求得那麼精確。而是依賴於人的聽覺經驗,允許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近似性。
音程關係所表達的,不僅僅是頻比關係帶來的協和性問題,還有音關係上的親密性問題。協和性本身,也表示著兩音關係的密切性。這種密切性實際上是樂音的血統(來源)問題。即一個特定調中特定的樂音是怎樣產生的。這關係著特定樂音存在於某一調內的合法性。就象一個家庭,成員相互間需存在有合法的親緣關係。比如等音程中的純四度與增三度,如果僅僅用十二平均律下的音頻比來看,這兩個音程是完全一致的,但為什麼前者是協和音程,而後者就是不協音程?其根本原因就是兩音程中的樂音,有著各自不同的來源,所以它們之間的音關係有著本質的區別——這就像親兄弟與把兄弟之間的差別。所以程音的協和性關係所表達的含義是一個更寬泛的概念。
其次,十二平均律並非天然的律制,而是一種適應性的人工律制,是為了適應音樂中的複雜轉調與多種器樂協作的需要而制訂「近似律」,雖不如五度相生律、純律那樣貼近人的審美感受,但也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比如以純五度而言,五度相生律兩音的比值為1.5(3/2),十二平均律的比值約為1.498,相差0.002左右;這就好比把一個頻率為1000Hz的聲音與一個頻率為998Hz的聲音放在一起,對於人耳而言,根本就聽不出其中的差別。所以這種微小的差異,是允許的。
音樂中樂音頻比關係,只是音關係原理的基礎,而非全部。所以樂音音程的協和與否,不能用象數學、物理那樣嚴苛的精確標準來描述,否則,十二平均律真的喪失了存在和應用的合理性了。
謝邀
woodoo001的回答從樂理上已經相當完善。我補充一些物理角度的分析。
所謂「協和」與「不協和」,它首先表現在人耳聽到的感受。那為什麼有些音程聽起來很融合,而一些卻很相衝呢?這其中是有一些物理原理的。
弦的振動會產生泛音列,比如彈響C音弦,會依次出現:C、C(高八度)、G、C、E……這些泛音。C、E、G,看著是不是很熟悉?這就是我們C大三和弦的組成音。我們覺得很穩固、很和諧的大三和弦之所以存在,不是因為人類想出了一套三度疊加法,而是因為這是在自然界客觀存在的「自然音程」。
在純律和五度相生律中,純五度的G音與C泛音列上的G完全一致,十分融和;而在十二平均律中卻稍有偏差。但誠如woodoo001所說,這種偏差是可以容忍的,從樂理上講它們依然是「協和音程」。
職業的弦樂手其實會因應情況適當在純律與十二相生律之間切換,從而獲得更完美的音程。
Trams
iyamusic
音程的協和與不協和取決於頻率比,數字越小,就越協和。
從律法上來講,音程的協和程度都由純律定義而來,就形成了純一度、純八度、純四度、純五度為協和音程,三度和六度為不完全協和音程,二度和七度為不協和音程這種說法,久而久之就固定下來了。
判斷協和的時候都以這個定義進行。
在平均律里,頻率比除了八度以外都是無理數,聽起來是「不協和」的,但是通常說的「協和音程」卻不是從平均律定義而來。
這是我寫的有關的文章:
https://zhuanlan.zhihu.com/p/23039640
https://zhuanlan.zhihu.com/p/27028014後面還會不斷更新。並不是說無理數就代表不和諧。如果無理數接近某個簡單的有理數,人耳仍可以將其認為是和諧的音。其原因詳見以前寫的一篇回答(需要一點數學知識):十二平均律的各音程之間的頻率關係是無理數(除了2倍關係),為什麼沒看到有人說各個音之間相對不和諧?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8229187/answer/15642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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