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為什麼在海外遇害經常被警察局判為自殺?
如題。
這個應該為警方說句公道話, 我自己是民事方向執法人員,自己有親戚和朋友是FBI,朋友里也有各種族的警察, 不少還是地方刑警(detective, 聯邦刑警一般是speical agent).
從我對他們的了解看,大部分警察接到案子還是會按流程辦理,不會因為是華人的案子就額外少放精力。 之所以能看到答主的問題,主要還是倖存者偏差。 我們換個角度想,如果把這些案子的主角換成其他族裔,會被中國國內或者華語媒體報道么。。。沒聽到等於不存在?
事實上,有興趣的可以來我們俄亥俄州哥倫布市的聯邦政府樓(地址200 N High St. Columbus, OH 43215) 到一樓的牆上看看,我們有一個像框每周更新一次,都是本地區的最新失蹤人口(被認為是很可能成為了各種犯罪的犧牲者)。 而這些案子無論失蹤的多離奇,是不會上華人媒體的。
當然,這並不能保證對華人的案子都會公正公平,華人自己也的確是讓執法人員很撓頭。 主要是政府要看自己的投資回報效費比。 簡單例子,勞工部案子A,罰金65萬,附屬賠償65萬,由於案子拖得很長(5年),當年的當事人已經四散在美國各地。 於是勞工部花大價錢全美國找四散的證人,結果5名華人,包括一名前台經理願意出庭作證,勞工部用飛機把他們從全美各地接到西雅圖,好吃好喝(食宿報銷,全部三星級以上酒店安排)就為了他們能出庭。 最後成功贏下。 當事勞工得到130萬的賠償。 雖然勞工部也花了這個數不止,但是能拿得出手。
案子B,同樣數額(65萬罰金,65萬連帶傷害),13名證人(8華5墨)無一人願意出庭作證,最後勞工部罰了2萬行政罰款,結案。
我們都知道華人里案子A多還是案子B多,然後抱怨執法不力。。。
這初中生來提的問題嗎?戾氣這麼大?我已經重新編輯了問題。我就是看著很噁心。你可以一腔熱血,但你不能髒話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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