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養天和起訴葯監總局?

藥店起訴國家食葯監總局:要求停止實施藥品電子監管碼

原文網址:藥店起訴國家食葯監總局:要求停止實施藥品電子監管碼

藥品電子監管碼到底有什麼意義?


嘖嘖,阿里走上層路線,得到的利益就是比開天貓淘寶賺的多的多了,騰訊什麼的落伍了

我們來看看起訴書裡面說的內容:

鏈接在此國家食葯監管局被訴推廣電子監管碼違法

實行藥品電子監管工作後企業面臨庫存系統、銷售系統及共享數據等操作流程的改進,需要支付軟體開發費用;硬體設施方面,倉庫及門店需要配備電腦、掃碼槍、加密狗等設備,按現有營運規模,原告需一次性投入約300萬元(不含後期維護費用)。上述人力成本和軟硬體投入成本兩項合計,需增加成本1260萬元,店均攤銷成本2.333萬元。截至2015年底,全國零售藥店共計453038家,實行電子監管碼後全國零售藥店將增加運營成本初步估算為150.7億元,而且此項成本增加僅為一次性的,若加上以後每年連續增加的人力成本與後期軟硬體維護及更新費用,則運營成本數額增加更多,給藥品零售企業帶來更大的成本壓力。而這些增加的成本無疑都將轉嫁給消費者。這還只是零售企業成本增加的情況,而零售企業銷售藥品僅占藥品銷售量的20%。80%的藥品是通過醫院銷售給患者的,而目前醫院並未納入電子監管,對銷售藥品無需掃碼上傳,如果將來對醫院也推行電子監管,其成本增加將非常驚人。本來就面臨看病難看病貴的患者負擔將更加雪上加霜。

中信21世紀對成立合資公司的公告表明,註冊資本為人民幣60,000,000元的中信國檢由中信21世紀電訊擁有50%權益,中國國家質檢總局信息中心擁有30%權益,其餘20%權益則由中國華信郵電擁有。合資公司中應由中國國家質檢總局信息中心以現金出資的人民幣18,000,000元是由中信21世紀墊付的。(中信21世紀的墊款以日後從合資公司收取之股息償還,不收取利息,還款方式為國家質檢總局信息中心將應用其於合資公司每次溢利分派之30%償付有關墊款,直至清還全部墊款為止。倘根據合資協議終止合資公司,而倘中國國家質檢總局信息中心又未償還所有墊款,則於合資公司清盤時,其不得索償合資公司之剩餘價值,而其亦無須支付未償還之資本墊款

而被告2013年在發放第一個「第三方網上藥品交易資格證」上的表現,更進一步加深了原告對被告推廣電子監管網正當性的懷疑。2013年11月12日,全國第一張「互聯網藥品交易B2C第三方平台試點」的牌照,被告既沒有發給業內實力靠前的京東醫藥城或者天貓醫藥館,也沒有發給其他知名醫藥企業,而是發給了毫不知名的河北慧眼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的所謂95095醫藥平台,令輿論嘩然。可是通過信息查詢可以發現,這個河北慧眼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是發放牌照前幾個月的2013年4月26日剛剛註冊成立,是一個叫陳文欣的自然人出資300萬設立的。而該公司取得所謂的95095醫藥平台的工信部備案的時間竟然是2014年5月19日。這也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消息傳出後媒體去採訪卻找不到公司在哪裡,網站都還沒有建好的局面了。這樣一個剛成立的小公司,一個明顯達不到被告制定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的標準的小公司,竟然取得了這樣令業界垂涎的牌照。而取得牌照後不到兩個月,2014年1月,阿里巴巴集團就以13億的天價入股中信21世紀公司,並在2014年3月12日取得了河北慧眼醫藥公司的股權。那這個「天賦異稟」的河北慧眼醫藥公司與中信21世紀公司有什麼關係呢?根據上市公司阿里健康的公開信息,河北慧眼醫藥公司的原股東、法定代表人陳文欣,是中信21世紀公司的重要股東、原執行主席陳曉穎的胞弟。

那些罵黃牛的快來看啊,阿里這個大黃牛直接從源頭掐著葯企的脖子收過路費,比醫院裡面專家號黃牛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怎麼不見你們罵呢呵呵


養天和告的有理,總局確有不當。但是,凡事都有但是,這是在中國,依法治國還只是一句口號。改革和革命差不遠,會流血會犧牲,最終取決於決策者的勇氣和大眾的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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