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給文章來源付錢嗎?

就像文摘報刊給來源付錢一樣?


據我所知,許多稿件應該是付費的,我需要就此多說幾句話。

參考消息上許多稿件來自外電報道,是國外通訊社的稿件。打開參考消息,會發現使用了大量的美聯社、法新社、路透社等世界主要通訊社的稿件。按常規,媒體用這種形式刊登通訊社的稿件,應該都建立有固定供稿關係,通訊社使用專門的線路,向用戶供稿,用戶按合同付費。通訊社與通訊社之間,也可以互相供稿。參考消息是由新華社辦的,是由新華社付費,還是直接由參考消息付費,我不清楚。

新華社向國外供稿,如果有固定的供稿關係,也收費。

在計劃經濟年代,新華社由國家全額撥款,天天要向國內報刊、電台等發稿,那時,當然只有純粹的黨報黨刊,不收費。隨著形勢的發展,現在一般都是收費的。

所謂通訊社,是媒體現代化共同需要的產物,通訊社具有覆蓋面最廣的採集網路,向各媒體提供具有通用性的各類稿件。有的,直接就是由新聞媒體的聯合組織,如美聯社,是1000多家報紙和3000多家電台、電視台的聯合組織,既向組織成員供稿,也向世界上1萬多家媒體供稿。其他通訊社,不一定是媒體的聯合組織,但同樣承擔向眾多媒體供稿的任務。例如,新華社已經建立了幾乎遍及全球的站點,這樣,當中東或某個國家發生戰事或其他重要動態,通過新華社向國內各媒體發布,當時就被電台、電視台廣播了,第二天就見報了。如果都由媒體自己派記者常駐,成本就太高了。

參考消息刊登的基本上都是外電外報的消息和文章,只有極少數是新華社駐外記者寫的。既然新華社自己有那麼多駐外機構和記者,為什麼要專門辦一個報紙,來集中採用外電外報的稿件呢?1957年,根據最高領導人的指示,有必要使我們的幹部,及時地知道我們的敵人的情況和敵人的觀點,以及我們的朋友的那些與我們有所不同的觀點,參考消息由只供少數高層領導人參閱的刊物,改版為報紙,擴大發行。由於有這樣一個背景,當時變為報紙的參考消息的訂閱還是有範圍的,後來訂閱範圍放寬了,還標明是「內部發行」,現在已經取消了。

通訊社每日發大量各類稿件,供媒體選用,其主體部分,是具有通用性的重要稿件。有些幾乎所有的媒體都會用,有些則由媒體按自己的特定受眾選用。

按照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其中第三款規定,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其中第四款規定,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這應該是國際上的通例。

因此,參考消息上還轉載有不少國外報上的消息、文章。這部分估計是不付費的。

現在,各通訊社播發的稿件,不少會上本社的網站,但一般不會是全部,而且時點上通常要晚一些,比如,你如上新華網,會發現不少就是當日播發的。但付費訂通訊社的稿件,一是時點上好把握;二是通訊社專線的稿件,是組合性的,裡面還有大量圖片有的通訊社還有電視稿;三是網上的稿件難免會出錯,同時專線上有時還會有些說明,媒體對擬用的稿件不明白處或者發現差錯,還會有業務上的聯繫等等,故媒體仍採用付費訂專線的方式。

附帶說一下,採用國外的稿件,往往還涉及大量譯名,極易出現混亂。50年代初,周恩來明確指示:「譯名要統一,歸口於新華社」。後來就形成了制度,新華社還專門成立了譯名室,有很強的專家團隊,並聯繫有權威專家,承擔了統一和規範全國譯名的工作。2008年,奧運會舉辦,涉及數萬個外國運動員和體育官員的名字,最後也規定,由新華社來承擔。參考消息近水樓台,當然也按譯名室的譯名使用。所以,有時對外國譯名不清楚時,找參考消息看看,也是一個幫助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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