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嚴打高利貸嗎?
刪了很多情緒化和關於案件細節的描述。主要是當時看到辱母殺人案的曝光再與自身遭遇聯繫產生了非常強烈的共鳴,無法控制激動的情緒。我的標題起的很不恰當,我說,遇到這樣的事該怎麼辦,求大家幫助我。其實我比誰都清楚,沒人能幫我,我最終能依靠的,也只能依靠的,還是律師、法院。歸根結底是法律的公正性。
事件曝光後有很多人為他們家庭的遭遇感到同情,對高利貸的危害性也有了認識。但也有不少人持存在即合理,被高利貸陷阱所害的人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自己找死,不值得同情。但其實,高利貸的可怕往往不僅止於高額負債的產生。能操作高利貸,尤其是巨額高利貸的公司在當地都有深厚的黑白背景(詳見我原帖中一曾經在行業內的匿名用戶揭秘),他們經驗老道,對於如何規避法律約束,甚至運用法律反制你非常有手段。專門針對企業放貸的高利貸公司就像甩不掉的吸血蟲,目的是侵吞你所有的價值、財產。(可查上海的「套路貸」)一旦你選擇與它們接觸就相當於把自己的所有信息曝光在它們眼前,你的企業資產負債、所有過往的商業活動信息。它都能調查的一清二楚。這無異於把自己的軟肋和錢袋的位置都告訴給對方。它能帶來你遠想不到的滅頂之災。
拿我父母的案例來說,對於我們個案遭遇你可以認為是我的一面之詞,選擇懷疑,但你不妨把它作為一個經驗教訓來看。有人天真的以為高利貸無法在法院受到支持,因為超過規定的利息無效,且不論它們在法院是否有關係。現實中它們常採用提前付息的方式來繞過這一約束。比如你借100萬,它們會預先收取30萬利息,你實際只能收到70萬,而後期計利它仍以100萬本金計利。可想而知,你講以多麼高昂的代價拿到這筆貸款,而法院不會幫你算得那麼清楚,他只看你簽下的欠條。
高利貸是無底洞,它對你的索求遠不止於你們發生的貸款和利息。當他們發現能從你手中榨取更多時,它不會輕易鬆口,甚至會利用自己的債主優勢便利對你動用極端手段。下面根據我們的遭遇來談:
在了解到我們公司銀行放貸被卡,正在進行的項目資金周轉困難,但企業名下有800畝土地資產後,它們通過中間人介紹表示可以在銀行放貸前可以為我們提供周轉便利。借了4000萬(有轉款記錄),後我們陸續還了4330萬(有轉款記錄),對方以還款逾期未由計算高額複利和違約金。要求我們以土地做抵押。我方當然不肯。從此開始受到一系列打擊報復。毆打、派百來人洗劫公司,這一時期我們多次報警求助,並提供視頻和醫學鑒定,而警方均以經濟糾紛不便插手為由拒絕管轄。那是我最恐懼的一段時期,正值高三,每天從放學到回家的那段路上被開白色麵包車的一個胖子跟著。實事求是地說它沒有喪心病狂地對我動手,但我知道這是對我父母的警告。後來我上學都只能爸爸很早起來送。我們一直等不到派出所立案,對方失去了耐心,於是發展到我標題所說的把我父母囚禁了起來逼他簽下共13張總額6000萬的現金收據和同意用土地作為抵押的協議書。
它們終於如願以償,肆無忌憚,一紙訴狀將我們告上法庭。法院只認欠條,不顧新司法規定超過三十萬以上借款要有轉款金錢流水憑據,判我們敗訴。(具體案子細節和真偽可看我原帖,在這裡不詳述)我爸媽怎麼都不相信這樣都會敗訴。於是當然要積極上訴。結果此時更大的災難發生了。對方動用檢察院關係以一樁四年前企業承接政府的項目涉嫌合同詐騙為由。逮捕了公司負責人(我的父母)。此後事件的發展可想而知。公司失去了控制人,迅速崩潰,上訴期限截止判決生效,公司包括我父母名下所有資產被凍結拍賣。到現在,我已是分文不剩居無定所,而父母還被以嫌疑犯的身份關押在看守所。
不論是從我的遭遇還是辱母案來看都有一個很大的共同點,高利貸方利用其「債主」的身份獲得了社會同情甚至認同。其中最大的支持來自警方和法院對其討債過程中違法活動的默許縱容,比如人身傷害、搶劫。在我的案例中,判決書上堂而皇之的寫著對方在為保全財產的情況下才搬動了公司的一些財物。這相當與美化並准許了它們的不法行為。讓他產生既然這樣拿回我的東西是可以的,那我為什麼不乘機多拿一些的想法。在我們多次報警求助的時候,如果警方能恪守職責,不帶有偏見對我們的人身安全給予保障,我的爸爸也不至於被脅迫簽下6000萬莫須有的債務。
整個事件中高利貸步步為營,環環相扣,完成了由加害方到受害方的轉變。站在了正義的高台上捧著勝利的獎盃,把我父母死死踩在腳下。他們贏了嗎?看起來是的,只剩下我一個人有自由行動能力,成為我父母唯一的希望。可我既無錢財資源,更無人脈關係。我還有什麼呢?一條命而已,這也是我目前身上最值錢的東西。我不可能去傷害別人,去殺人。我曾想過寫一份長長的申冤書,抱著在學校自殺吧。在校大學生的死亡能引起社會的關注、媒體的報道,這樣或許我的父母就有救。但如果我這樣做了,就代表我對國家的司法系統徹底絕望,那是不是所有有冤屈的人都要通過流血的方式來申訴。都要靠微博、媒體的力量來獲得公平的機會。但是我一直都強調,我始終都相信法律是有正義的。也相信公正哪怕遲些他會到來。既然希望收到規則的保護,自己就不應該破壞規則。我也找到了願意無償援助的律師,得到很多親戚和父母朋友的幫助,神救不了我,我要自救。
說到現在,我已經不再尋求建議了有報復,如果有也是通過正當的手段。所以我的觀點是,高利貸其毒就像鴉片、毒品,你可以譴責吸毒者不自律,但是毫無疑問的他們也是受害者,為此他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高利貸是對一個國家實體經濟、民營企業的蠶食,造成社會動蕩的禍端,是對不勞而獲的縱容,應該堅決打擊。
最後,說一點我個人。吃人不吐骨頭的惡魔,你知道沒有家的感覺嗎?每當期末考結束,同學們都期待著回家過假期,興奮地討論要去哪裡旅遊,要約ktv······這是我最失落難受的時候,我能去哪呢?遠方再沒有做好飯菜等我回家的人,沒有人在我考後安慰依據辛苦了。大家都走了,只剩下我,宿舍也很冷清,擦擦眼淚我還要賺新學期的生活費
原貼地址
http://zhihu.com/question/35379191?utm_source=weiboamp;amp;utm_medium=social
細節補充:我想很多人可能會抓住,為什麼你和政府的項目會被合同詐騙罪逮捕,你肯定不是什麼好鳥。被打上有罪的標籤,在輿論上確實處於劣勢地位。但是,要強調的是,這個項目自始至終包括到現在,該合作的政府部門從未向檢察院報案說受到詐騙。檢察院方面在距離08年的六年後,在我們六千萬案子敗訴後,自己發起公訴,指控公司在這個項目中涉嫌詐騙。理由是什麼呢?該項目主體部分是緊急調運蔬菜向受冰凍雪災的北方降價供應,比如市場價一塊五的蔬菜以一塊的蔬菜賣過去。直到雪災結束後,該政府部門以補貼的形式給了560萬元。蔬菜供應這部分合同任務沒有受到質疑,因為相關事迹當時已經圓滿完成,還上了報紙。而問題是,合同中還有一個要求建立冷鏈倉庫,並給出了一些要達到的標準。當時時間緊,企業需要調動大量資金完成項目,於是在這部分比較倉促,租用了倉庫,購買了設備。但是任務完成後,政府相關部門已經組織了專家團對項目進行驗收,驗收通過才發放的補貼。沒想到六年後,檢察院認為該項目不應該驗收通過,認為我方企業在履行合同時僅做了簡單的投入(租用冷庫)詐騙了國家的補貼。於是派出所立即對公司的兩個主要負責人進行了逮捕,第一次開庭的時候強硬表示必須退還補貼,而當時公司由於六千萬敗訴,資產被強制凍結,兩個主要負責人均被控制,無法按法院要求退還。期間我們多次質疑檢察機關自己直接否定項目驗收合格性的做法,並要求至少重新組織專家團認定,均被法院無視。而且此項目的成立也並非我方主動要求,而是作為省級任務直接指定的。總結來說,這個案件既沒有受害方報案人,也沒有犯罪主觀,同時合同完成與否也沒有新的有效否認。況且假使政府方面認為收到詐騙第一不應該通過驗收,第二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退還。而不是在六年後由檢察院「閑來無事」翻閱歷史卷宗決定政府部門遭到了詐騙。
我知道事以至此,重重重壓,我們已再無翻盤可能。我感激依法治國的提出,不然這個案子不會從14年徘徊到現在,不會這麼舊還在看守所羈押,不會被事實不清發回重審,我敢發出來是因為問心無愧,事實就是如此。要置一個人於死地永世不得翻身不再是你一句話的事。現在,我為了讀書,吃飯也跟親戚借了一堆錢,窮的叮噹響,孤身一人留在我曾經以為美好的社會上。但是我就是不放棄掙扎,你關4年也好幾年都好,如果你能保證自己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否則我會推翻你。
我像是一個精神分裂者,有時候因為這個國家一個部分的強大而欣喜,有時候,我卻為目睹那些黑暗的現狀而哽咽。在網路上,我看見無數種說辭,他們把事實切下一片拿出來證實自己,我漸漸不知道社會是否真的黑暗,還是只是受害者的一種臆想。在判決,聲援,安慰這三者中,我只能拿出最後一種。一個人的生活很可憐,考慮到題主的年齡,尤其讓我覺得傷心。近來一系列引發輿論紛紛的案件縱然傳於眾口,卻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圓滿報償。實際上題主的問題能否得到迴響還未知,我很有可能只不過是憂心未來遇到這種事而起的物類之傷,語言只讓我感到凡人的無力。題主保重。
我要說的是,你們都罵錯對象了,該嚴打的是「套路貸」,而不是高利貸!
幫大家理一理事情的本質
高利貸是什麼?高利貸就是以承擔更高風險獲取超額利息收益的貸款。注意,真正的高利貸者是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本質上與借款人之間是一種建立在自願基礎上借貸關係。
之所以說套路貸根本就不是高利貸的原因就在於,套路貸獲利的模式基礎並不僅僅是超額利息收入(合同上利率並不高),而是通過設置一個金融詐騙陷阱,打一開始就沒想讓你好,然後一步一步地把借款人逼上絕境,榨取全部財產。對,其本質就是帶有黑社會性質的詐騙(說是黑社會是因為他們在催收的時候用的手段是非法惡劣的,因此即使財產是在借款人父母名下,很多時候也會不勝其擾無奈賣房還貸或者以房抵貸),因此這個事情就應該是公安來解決,而不是法院。當然,這裡也會有一個立案還有證據問題。
據說,江浙一帶那些真正的高利貸從業人員都恨死這幫搞套路貸的孫子們了——好端端地被人糊了一臉屎——本來就不怎麼招人待見現在更是有苦說不出,還可能嚴重影響生意。所以,要說真心想嚴懲套路貸的,除了受害者和家人外,就屬高利貸了。
這個世界上,利用暴力來殺人是很容易確認並得到懲罰的,但是利用法律來殺人往往就會很無奈。套路貸可怕之處就是壞人在動腦!我們不要怪法院站在借款人那邊,誰讓我們是法治社會,講證據的,法律就是這樣,只能這麼判。(有些學法律的律師也真xx,大部分套路只有他們才懂得如何設計)或許,引入陪審團制度有助於解決一些問題,但誰能知道,會不會引發更大的問題?
還有一個解決方向是引入個人破產制度。破產的核心本質就是對債務風險進行前後隔離。債務人宣告破產就意味著接受生活中的法律限制(對破產人法律上會有衣食住行很多方面的限制,差不多只能過最低保障生活的樣子)以及個人聲譽的損失,從而換取債務減免/重組的機會。當然,我國遲遲未出台《個人破產法》的主要原因還在於我國的信用體系差那麼點意思,說白了就是我國的信用不值錢,害怕萬一出台個人破產法會引起很多人的惡意破產。《企業破產法》頒布了,其實也很少實施怕也是這個原因。但對於解決類似此類套路貸問題,個人破產制度倒還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至少在法律層面對債務人起到一定的保護,不至於讓套路貸有法律保護地騷擾逼迫。
不是該不該而是能不能禁止。下面幾個問題都是本朝各路媒體不說的1.高利貸求的是財
他們才是最怕死人的。
2.但凡能借到銀行貸款, 誰會去借高利貸哪?3.國家對高利貸是默認的。所以這個口子已經打開, 已經受不住了2005年、2006年兩個中央一號文件都提出要探索建立更加貼近農民和農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業發起的小額信貸組織,增加農村金融供給,解決微小企業和農民貸款難等問題。根據這一要求,人民銀行、銀監會、財政部、商業部等部門就開展小額貸款組織試點問題多次進行調研和政策研討。2005年10月,開始在山西、四川、貴州、內蒙古、陝西五省(區)各選擇一個縣進行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由人民銀行進行業務指導。同時提出,試點以外省政府搞試點的,可自行組織。 2008年5月4日,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以下簡稱《意見》),對開展小額貸款組織工作提出了更加具體明確的指導意見。 (一)性質和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金不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不低於100萬元。 (二)資金來源。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主要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但融入資金餘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三)資金運用。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要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同一借款人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0.9倍。
(四)監督管理。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範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經省主管部門批准後,到當地工商部門申請辦理註冊手續,並向公安機關、銀監部門、人民銀行報送相關材料,接受監督檢測。 (五)發展方向。小額貸款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可在股東自願的基礎上,按照《村鎮銀行組建審批指引》和《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規範改造為村鎮謝邀,應該
因為這是違法的,而且可能滋生其他嚴重的刑事案件
比如綁架、搶劫、謀殺、黑社會等等
其實與其說高利貸有多麼大的危害,不如說一下中國現階段食利階層瘋長的現實。當然不光中國,整個世界經過近百年的和平擁有了數量龐大的食利階層,這些人是實體經濟上的蛀蟲,卻掌握著龐大的社會資源。他們才是經濟真正的敵人,是發展的起敵。嚴厲打擊高利貸,小額貸款根本上要嚴厲打擊這些食利階級。
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權利,法院起訴要求有證據,保留人和物證據,就有勝算。不然誰都說自己有理,無法判斷。
所有替高利貸說好話的人,不是沒腦子就是沒良心,二者不可兼得。
別說什麼借錢是自願的。
賭博也是自願的,吸毒也是自願的。
所以是否開賭場,販毒就是合情合理的。
也別說什麼高利貸能幫到急需用錢的人,
高利貸幫到一個人是以害死十個人為代價的。
一、什麼叫高利貸?很多人沒有搞清楚的情況下,就發表回答,不是不負責任嗎?
二、你要人家的息,人家要你的本。這句話貌似都沒有聽過?
三、不要說高利貸,就是無償的民間借貸,又有多少可以能夠正常回收?你們有數據嗎?
我的經驗數據是:幾乎為零。至少也要延期!
四、不考慮金額,收息與不收息的民間借貸都是覆水難收!
借錢容易,還錢難!借錢的是孫子,欠錢的是大爺!
五、不用你們呼籲,按照目前的趨勢,民間借貸(包括無償的)不出五年,都會滅絕!
六、除非出藉資金是偷的,搶的,套利的,否則,出藉資金都是金主的血汗錢!
七、對於強迫借貸等暴力涉貸現象,主張狠狠地堅決地打!
絕對應該嚴厲打擊!高利貸就像毒品和賭博,社會危害性太大,其實最讓我費解的是那些鋌而走險的借貸者,到底因為什麼非得去借高利貸?銀行審批嚴格,放款慢,對客戶資質要求比較高,你不符合借貸標準就不要借啊,親戚朋友沒人借給你錢,就不能忍了?做生意資金周轉不開,轉讓公司可以吧?大不了生意不做了行不行?買房子沒公積金,不買能死?家人生病急用錢,沒有醫保,那就讓你家人去見上帝吧,這是命,有人偏偏不甘心,借了高炮無力償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既可憐又可悲,如果沒人借,國家都不用專門出台政策監管,高利貸從業者自己就混不下去了。
如果說是你父母是因為賭博虧的錢大概你就沒這麼大的怨氣了,但事實上跟高利貸借錢養公司跟賭博相差不大的,遊走在法律邊緣為了賺錢。
你現在是生活落差太大了,以前的富家子弟現在類似個孤兒,所以一下子適應不了。 努力適應吧,為了關心你的人。
別以為你傷害了自己就能改變法律,犯罪份子比平常百姓更理解法律,他們乾的就是鑽法律漏洞的活!同情題主的遭遇。長期大額債務如果不是公開募集的債券和銀行貸款寧可關廠也不去找民間借款公司,頂多去找高利貸去過個橋。
中國很大很複雜,人性之黑暗,就算嚴打也束縛不住套利團體,但這不是不嚴打的理由,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因果循環,總歸有到來的一天
九進十三歸 只能說高利貸這種東西碰不得
每天從放學到回家的那段路上被開白色麵包車的一個胖子跟著
就是噁心你的
很好很好,我反正是沒辦法,我看我們都他媽沒辦法。坐以待斃或者。
1.高利貸應該嚴打;
2.借錢找銀行;
3.走投無路的情況下自己思考清楚,沒有後悔的機會.高利貸難道不是國家明令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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