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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蝙蝠俠不殺人的原則?


不殺人,對於普通人來說太正常了,但是到了蝙蝠俠那裡就變成了一條「底線」、一個「原則」。

這本質上是對於他力量的展現,就好像我國承諾「不首先使用核武器」。


蝙蝠俠不殺人,這是他給自己划下的底線。他為什麼要划下這個底線,為什麼他越過這個底線就不能再回頭,其他的答案也說了,但我個人認為還有更深層的原因。

樓主如果看過《致命玩笑》這部漫畫的話,應該可以了解到,蝙蝠俠和小丑是類似於硬幣兩面的兩個角色,都因為一場悲劇,家人的不幸死亡而徹底改變了自己的人生,蝙蝠俠是從此執著於打擊犯罪,而小丑是執著於報復社會,走上了截然相反的兩個方向。

在很多作品裡,都有描寫過老爺深夜裡在噩夢中醒來,再一次夢到他的父母在他面前死去的場景;他的漫畫也經常有大段的心理獨白,這些都能幫助我們了解到,蝙蝠俠是一個承受過很多心理創傷,並且並未從這些創傷中恢復的人,甚至可以說,他一直有著嚴重的心理疾病,只是他現在還能夠憑藉著自己鋼鐵般的意志,忍受這些苦痛而已。

他就像是一根緊繃的琴弦,說不定哪天就斷了。他自己對這點應該很清楚,所以他才會給自己划下不殺人的底線,前面已經說了,他和小丑其實是因為相同的遭遇而走上了不同道路的人,如果他開了殺戒,那這根琴弦就斷了,就會不可避免的滑向殺人狂魔的深淵,再也不可挽回。

但如果琴弦始終緊繃著,終究是會斷的,因此不殺人這句話里,也是有玄機的:

不殺人,注意,這句話可以解釋為不殺、人,以及不,殺人。

所以在諾蘭蝙蝠俠的第一部里,他看著岳父,說,我不會殺你,但我也不會救你,然後就看著岳父摔死了;

在貓頭鷹法庭事件里,他發現原來他的敵人不是活人,而是早已死去的殭屍後,高興得咧嘴大笑,大開殺戒;

他的兒子,達米安韋恩,因為憤怒,出手點了一個罪犯的死穴,罪犯當場死亡,然後對他說:「父親,原諒我。」他也原諒了兒子。

所以,只要他沒有親自出手殺死一個人,那就是他的不殺人,就不算做跨過了他的底線,在以上的情況下,他認為自己並沒有殺人,雖然結果或許跟殺人差不多,但琴弦並不會綳斷。

在「閃點」事件中,死去的不是托馬斯·韋恩,而是布魯斯·韋恩,於是布魯斯·韋恩的父親成了蝙蝠俠。這個蝙蝠俠善使槍械,並不忌諱殺人,還是一樣成為了那個世界最知名的超級英雄。為什麼?因為他的兒子死去時,他已經是一個成年人了,成年人對這種創傷的承受能力比一個十歲兒童強得多,因此對於老太爺版蝙蝠俠來說,殺人並不會使他失去理智,所以他不需要以不殺人為底線;

現任羅賓,達米安·韋恩,老爺的親兒子,從小被刺客聯盟養大,三歲就會殺人,等到他十歲來到父親身邊之後,已經是一個訓練有素的殺手。雖然他嚮往著父親,也立下了不殺的誓言,但是在漫畫中,他經常說的一句話就是:「今晚,我要打破一個神聖的誓言。」但是殺人之後,蝙蝠俠也會原諒他,為什麼?因為他知道,他的兒子從小接受的是刺客訓練,也沒有像自己一樣受到過那樣的心理創傷,偶爾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殺人,並不會使他滑向無底線的殺人魔,因此羅賓雖然也立下了不殺的誓言,但偶爾在極端情況下也是可以打破的。

綜上所述,其實蝙蝠俠的不殺,是因為他是童年父母雙亡的布魯斯·韋恩版蝙蝠俠,所以他才需要這樣的一個底線,並且,只要他認為自己沒有越過這個底線,他就還能保持理智,這是他與其他抱持「不殺」原則的超級英雄所不同的地方。


丑哥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了:瘋狂就像地心引力,有時候需要做的不過是輕輕一推。


不殺人這個原則,在我看來跟「正義」「不正義」無關,這是蝙蝠俠自己的底線。

這個底線對於別人來說沒有任何意義,但是對於蝙蝠俠來說必須堅守,因為一旦突破「不殺人」的底線,他就很難回頭。

所謂一步之差,或者成佛,或者成魔,就是這個道理。

蝙蝠俠一直遊走於光明與黑暗之間。

因為他做的事情是對的,同時他又十分明白他做的事情是犯法的,但是他心底的正義感、使命感令他無法不去抓壞人、無法不去救人。

同時他又明白,他也畢竟只是一個人,是人就會有弱點,會有軟弱的時候,會有感性的時候,是人就會犯錯。

他需要一個底線,可以將自己拉回來,這個底線告訴他自己——雖然你觸犯了法律,但是你沒有做任何有壞結果的事情,你在做一件好事。

這個底線是他對自己的交代。

只要不觸犯他自己設定的「不殺人」底線,他就永遠是「俠」。


超級長條圖,來自《蝙蝠俠:紅頭罩之下》

註:圖中持槍的是第二任羅賓 Jason Todd,曾經被小丑殺死【刪除線】(其實是被票死的……)【刪除線】。後來被暗影聯盟(League of Shadows)的BOSS Ra"s Al Ghul(也就是諾蘭電影里的忍者大師)丟進泥沼里復活。(順便夾帶一下私貨:Jason Todd的配音是Supernatural男主Jensen Ackles)

對於蝙蝠俠來說殺人實在是太容易了,但是他堅持他的底線,畢竟在他自身強大的實力下,這是一條不歸路。


從無限審判權到絕對不殺人的兩重極端:論簡單策略在現實世界的不可適用性

原文鏈接:從無限審判權到絕對不殺人的兩重極端:論簡單策略在現實世界的不可適用性 (蝙蝠俠:黑暗騎士 影評)(本人原創)

先給一個內容提要,不喜歡看大段答案的人看這一段就好了,想看完全文的,可以跳過開頭這一段。

蝙蝠俠的形象是「道德完人」,他和「至聖明君」,「絕對公正的裁決者」一樣,是反人性的,是絕對不可能存在的。更殘酷的是,如果存在「絕對公正的裁決者」,那麼他的存在對社會或許是有益的,但是「道德完人」的存在,對社會是毫無價值的。如果不是因為正能量電影里的壞人永遠廢話太多,蝙蝠俠已經無數次在能夠制止的情況下坐視惡性犯罪發生了。

為了懶得閱讀全文的朋友,我把「審判」和「正當防衛」的區別提前到這裡來說一下:「審判」的基本前提在於,被審判者已經處於對外界無害的狀態下

比如說,二戰結束後的海牙審判,那叫審判。二戰不叫審判,二戰叫阻止暴行。

再補充一句話:以上和以下對個人心理-行為的推斷,絕對不能夠被簡單地推廣到群體心理學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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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被樓上的主流觀點給洗了好長時間的腦。直到昨天,我才開始思考一個最最基本的問題。請大家就以下問題作出回答:

無論在哪個國家的法律框架內,無論你本人是什麼身份——甚至你本人是正在進行另一種重大犯罪的現行犯都無妨——無論你本人有多牛逼,你輕輕一動手指就可以幹掉現行犯也無妨——擊殺一個正在進行一起危害大於等於殺死一名無辜的人的重大犯罪的現行犯是屬於:

A 正當防衛;

B 正當防衛;

C 正當防衛;

D 正當防衛。

很好,很顯然大家都回答正確了。

於是「蝙蝠俠擊殺正在犯罪的小丑」從來都不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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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們都知道,只要你是一個人類,你就是有底線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底線。這條「底線」,說的其實是忍耐底線,而不是行為底線。如果你尊重人性,請你相信一件事:在被突破了忍耐底線之後,人是沒有行為底線的與其質疑殺人後你的道德框架是否會徹底崩壞,不如質疑以無上限的道德水平要求自己,你是否會徹底崩壞。以下是心理建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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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製作一個簡單的建模,正常人對仇恨的容忍框架是半徑為z1的圓,出了這個半徑後,人會反擊。人對仇恨極限容忍框架是半徑為z2的圓,出了這個半徑後,人會殺死傷害來源。殺死傷害來源後,人的行為是否能夠回到反擊前的圓(z1)內,還是會越走越遠,這是蝙蝠俠的疑慮和擔憂,他生怕自己出了圓以後回不來,於是他做的是什麼呢?

他把自己的極限容忍框架放到了無窮大這是一種更誇張的,否認自己的心理承受極限,試圖在道德上使自己成神的行為

我想指出的是,其實,一個心智健全的人,他/她的心理穩定區域是非常大的。換言之,即使出了z2,也是可以慢慢回到z1內的(呃,學過系統學的人就能夠理解)。我做個簡單的比方好了,正常人的心理承受,在很大範圍內是U字形的。即使被外力推到了很邊緣的位置,它仍然會落回來。是否殺死傷害來源,並不見得是U字形的邊緣——它的邊緣可能更靠外,也可能更靠內。以是否殺死傷害來源作為自己心理承受能力的邊界,是一種想當然的行為。把z2設得無窮大,對防止你的心理崩壞,沒有半毛錢意義。

舉個實例:

假設你的心理承受能力是這樣的一個函數:

dz/dt=y

我想大家都看得出,以上建模和你給自己劃的界限z1,z2,沒有半毛錢的關係。實際上,z1,z2的劃定,其實是給你自己用來給自己設定的維護自己心理平衡、自我保護的機制,直接控制的是x值,而不是z值。z為你心裡的怨念,y"為你受到的實際傷害,x為你做出的反擊,β為個人道德感係數,道德感越強,β值越大。在一定範圍內,你受到傷害後,只要做出報復,或者得到補償,你就可以平息憤怒。當憤怒超出一定範圍後,仇恨會開始自我滋養,無需受到傷害,就會增長。而且,如果沒有得到克制,仇恨就會像一隻怪獸一樣越長越大,最終把你吞噬。到了我列的最後一個公式,對數學有點概念的人都知道,這個人基本上沒救了。(學過系統學的朋友可能會覺得,這也沒什麼嘛,只要y"(t)+x(t)≥z(t)就好了。但在這個建模里,我們假設1000是一個非常巨大的數字,打個比方說,正常的父愛母愛的設定值是100)。

這個模型在很大程度上應該是符合個人心理學的。對外界做出發泄和報復是人維持心理健康的重要途徑之一。

我再把這個模型做得再複雜一點點。正常人的容忍/極限容忍框架的大小,應該是與他/她的個人能力相對應的。為什麼我在以上的模型中要設定一個y"為受到的心理傷害呢?是為了引入以下這個模型:一個人的個人能力p:

y

y(t)是外界對你輸出的傷害,α是一個分段函數,其策略由個人設置,由z決定,這裡才開始用到了z1,z2這連個參數,說到這裡學過控制學的人大概會有些概念:在這個心理模型系統中,x是輸入值,y是干擾量,而z是輸出值。這個模型很好理解,你搶走一個有錢人的1元錢,和搶走一個窮人的1元錢是完全不同的。一個對他人懷著巨大惡意,但卻又窮又不聰明的傢伙(俗稱屌絲),可能拼盡全力也就是散播謠言,噁心了他懷惡意的對象一下。

所以,理論上而言,一個p值很高的人,確實不容易產生仇恨,因為他沒那麼容易被傷害到;也確實需要設置一個比較低的α,和比較高的β,否則他很容易帶給他的傷害來源以成倍的傷害,造成防衛過當。但是,只要你的p值不是無窮大,那麼你就不可能把α設置為0。

而合理的建模,是根據自己的個人能力,以及自己生活的環境中的y值,設定一個合理的α,在這個α值下,你既不會進行過度報復,也不會因為不能夠有效地排解仇恨而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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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模完畢,我們回到蝙蝠俠和小丑這兩個角色上來。從他們個人情緒控制的角度出發,說說「蝙蝠俠策略」必然毀滅一個人的原因。

小丑和蝙蝠俠很顯然都不是正常人。小丑的不正常有兩種可能性。

第一,他的報復社會x(實際上已經不能稱為報復了),與z值完全脫聯。換言之,反社會人格,無政府主義者,他的x值是與他的幸福值而不是仇恨值掛鉤的。

第二,他的z值高到了可視作無窮大,他對待這種自我仇恨和對世界的仇恨的出路是將別人也變成自己,這並不會減少他的z值,但這會減少他的孤獨感。

而蝙蝠俠的不正常在於兩個方面:

第一,他的能力值確實非常高,對於他的直接攻擊很難對他造成y"值的變動。但很顯然,他的p值遠遠不是無窮大,他仍然無法防止小丑殺死他摯愛的女人。

第二,他是個道德完人,α等於0。即他的反擊輸出值x(t)恆等於0。

但是要注意的是,雖然他的x恆等於0,但是他的z值並不恆等於0,想依靠不輸入來使一個系統穩定是非常扯淡的行為。韋恩是有正常人的情感的。他會為自己愛人、戰友甚至於與自己毫不相關的平民的犧牲感到無比地痛苦。即使他剋制憤怒的能力很強,比正常人強十倍,百倍,千倍,理論上來說,總有一天他會徹底崩潰的。因為他所受到的y的積分幾乎是正無窮大。

以上分析,我其實已經很清楚地說明了,不根據自己實際能力p而隨意地調低α,並不是維持心理正常的正確方法。也就是說,韋恩把α強行設定為0,並不是維持他心理正常的方法。

任何人都是有自己的界限的,人因為有限而偉大。韋恩的做法,既不合情,也不合理。不是正義,也不是非正義,而是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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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說「蝙蝠俠理念」的誕生土壤,從社會的角度說說「蝙蝠俠理念」的錯誤之處我認為蝙蝠俠是美國人在對無限權利的神的恐慌狀態下,而打造出來的同樣扭曲的擁有無限道德的神。把Don"t Judge提升到了沒有上限的程度。由複數的人構成的國家機器才有資格進行裁決,是「蝙蝠俠」形象背後的理念。

但是,審判正當防衛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這兩個概念的混淆,是以上蝙蝠俠謬論的產生來源。

審判的定義是被審判者處於無力反抗、無法造成威脅的狀態下,被迫接受審判者所做的一切決定。在罪犯停止犯罪、受到制服、暫時不能再造成危害的時候,以私人的、非法的力量對其進行審判、裁決和處刑,這是將審判權攬於個人之手,是非正義的,可能是極權的胚胎。

正當防衛是指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通過自身的暴力來制止甚至消滅正在發生的犯罪,是每個人——即使是蝙蝠俠也如此——被賦予的權利,是正當的,必須受到保護的權利,是對自身,也是對社會的尊重和保護,放棄這項權利,是對犯罪的屈服,是對自身和社會的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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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說蝙蝠俠的存在是毫無價值的?

影視作品裡,總是給了蝙蝠俠一個雖然更難,但是仍然有可能可以在不殺人的情況下制止犯罪的機會,避免了最殘酷的道德困境,使大家對蝙蝠俠保有認同感。

《黑暗騎士》中,由於蝙蝠俠不願意直接殺死正在施行恐怖行動的小丑,而導致小丑擁有了引爆兩艘船的機會。我們都知道,電影里壞人在幹壞事之前都是屁話多得不得了結果最後壞事沒做成的。如果最終兩艘船上的人通通命喪黃泉,蝙蝠俠的地位,實際上與任何一個僅僅由於懦弱而沒能夠做到及時拿起武器制止惡性犯罪的懦夫是完全相同的

設若有一天,小丑抓住了蝙蝠俠,把他關在一個憑蝙蝠俠的力量無法打破的牢籠里,蝙蝠俠赤身裸體。小丑給了蝙蝠俠一把該固定好的,瞄準小丑的後腦勺的槍,背對著蝙蝠俠拿著一個遙控的炸彈引爆器,說,

我給你五秒鐘時間用來開槍殺死我。否則,我將炸死一整個幼兒園的孩子。

簡而言之地說,就是蝙蝠俠要麼殺了小丑,要麼眼睜睜地看著小丑殺死一整個幼兒園的孩子。此時蝙蝠俠仍然堅持自己不殺人的理念,對蝙蝠俠大加讚美的你,是否還能夠站在他這一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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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暗騎士》的最後,布魯斯·韋恩老爺亮明了自己「神」的身份。哈維·丹特是人,所以他會崩壞;詹姆斯·哥頓是人,所以他也有可能會崩壞。只有老爺是神,他幫助你們這些人類承擔了他本不應該承擔的罪名,並且無辜地背負著這個罪名被你們人類追捕。這特么不是《聖經》里的耶穌才做的事情么?別再跟我說老爺不是神。他把自己當神看,別人也把他當神看。只有小丑,一心想要把他從神壇上拉下來。在我看來,把神還原為人,這不失為一種救贖


昨天看了《猿球崛起:黎明之戰》,對這個回答補充一下,謝謝點贊的小夥伴們~~!

——

雖然老爺是守護高譚的黑暗騎士,但我一點都不覺得他會自詡英雄。

堅持不殺人不是因為正義感,就像神夏裡邊的夏洛克辦案並非出於正義一樣。

老爺不殺人,從道德層面上來說,DC是比較偏現實向的漫畫作品,不是說洗白就洗白了的,現實不是武俠小說、不是童話,壞人死了就萬事大吉,罪惡是無法根除的。就算是打著正義的旗號,誰來評價正義,誰又能評價和判斷英雄的所作所為是正義而並非仇恨。

蝙蝠俠的誕生源於布魯斯韋恩年幼時雙親被人殺害,在諾蘭的電影里他起初是想復仇,並因此認為自己所作所為出於正義,但青梅竹馬的一席話讓他理解了復仇跟正義的區別。

蝙蝠俠不殺人不是出於正義,因為正義非常容易被濫用也非常容易被人操縱,稍不留神就變味,正義就變成了階下囚。當對抗的罪惡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那些純粹的殺人機器,比如小丑時,殺了他真的就大快人心了,生命是非常寶貴的,很多人剝奪別人的生命因為他們的生命曾遭受過威脅,所以這個世界在剝奪他人生命的時候要抱著至少說是清醒的態度,我們需要法律是為了避免有一天我們遭受不公。

昨天看了《猿球崛起:黎明之戰》,對比了一下Caesar對Koba的見死不救,我比較理解了一下兩個人的立場,又結合了豆瓣上這篇影評感想 (猩球崛起2:黎明之戰 影評),Caeser是猿球的領導,他是為了維護集體的利益進行取捨的,但蝙蝠俠是義警,某方面來說是為了維護人類跟法律的尊嚴,間接維護了內部律法權威,所以說蝙蝠俠不殺人在我看來,因為他沒有資格,去剝奪別人的生命。


每次蝙蝠俠抓了反派送給警察,你該問為什麼法院不判死刑。


因為殺人之後,漫畫作者需要永無止境去編排新的反派。

而蝙蝠俠不殺人,作者只需要讓反派無限越獄就可以。


這個原則其實是很經不起推敲的,尤其是在蝙蝠俠做了這麼多超出一個普通市民所擁有的權力的事情,但是如果殺了小丑,小丑這麼多年所積攢下的人氣也付之一炬,是dc不小的損失,所以才會有編劇和粉絲們這麼努力地為dc用各種牽強的理由把這個謊給圓回來。其實說到底就是人氣太高,dc不會輕易把他寫死的


樓上幾位已經答得都很好了,實際上不管DC還是Marvel,超級英雄幾乎都不殺人。

其實從漫畫公司的角度來說,不殺人原因很簡單。反派也是有人氣的,都死光了重新編倆出來太費事,讀者還不一定樂意看,弄這麼個設定可以一直騙錢。


因為他是個偵探。


首先不理解什麼叫錯位的正義感,單就不殺人的原則來說,不是不想殺,而是不能。

為什麼?

因為蝙蝠俠戴上面具是為懲治人的罪惡,這裡的「人」不僅僅指小丑、企鵝等反派人物,更還包括蝙蝠俠自己。在漫畫世界裡現行懲治罪惡的規則與力量已經被各種變態大反派踩在腳下(特么不按套路出牌啊~各種黑科技、超能力,怎麼愉快的玩耍?),這就是背景設定,於是對於不按套路出牌的人只能以不按套路的玩法玩了,也就是之所以蝙蝠俠產生的原因。

既然不受規則約束(也就是法律制度等」套路「),那蝙蝠俠所做的就是「違法「的,更不用說不經審判就殺人,即便是罪大惡極的人,那麼問題來了,挖掘機....不對.....問題是如果」我「為了懲罰罪惡而打破規則的底線不就成為了更大的罪惡?試想如果所有人都以自己的標準來判斷(參見黑暗騎士中各種模仿蝙蝠俠的路人.....),肆意制裁殺戮不就與懲治罪惡初衷完全相悖了?這點在雙面人黑化之前,蝙蝠俠打算退隱就可以看出,他自己是有很強的內心掙扎的,」我「做的到底是對的還是錯的?但是劇本是不能就這麼愉快的ending的,漫畫要繼續畫,電影要繼續拍,錢要繼續賺......於是雙面人成功被小丑黑化了,於是小丑、企鵝人等每次都被蝙蝠俠海扁一頓後丟給警察蜀黍們關小黑屋了,而不是宰了,這也是為什麼警方能與蝙蝠俠愉快合作的基礎,就是不能越過的底線。


不管這原則怎麼樣,事實上蝙蝠俠害死了很多人

Proof Batman Kills, A LOT! | The SCIENCE!... of Batman -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IJwdcj4rlM

視頻里說的很明白了,就是不算遊戲里倒掛敵人的設定,只是靠拳頭把人打到深度昏迷,也會有17%的死亡率,身為格鬥大師的蝙蝠俠不會沒有這種常識

人的生命其實非常脆弱,理想化的「打人而不殺人」幾乎是不可能的

那麼重點就在於我們怎麼看待這個原則了

當然,你可以當做這是漫畫情節、虛偽、自欺欺人

不過真正合理化的解釋應該是一種自我約束,阻止犯罪,殺人並不是目的,不能被自己對惡棍的憤怒、痛恨操縱而變得沒有節制、忘記自己的本性

至於這過程之中害死了多少混混……怕死還出來當壞蛋?這種唧唧歪歪的破事不是他應該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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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順帶說一句,最初蝙蝠俠用過槍、殺過人,只是編輯主任為了迎合當時的戰爭局勢下的美國理想主義、做到政治正確、把超級英雄與軍隊劃分開,才去掉了槍的情節,而且為解釋他「不用槍」才加上小時候父母被槍殺的設定,所以糾結於「不殺人」「不用槍」的設定真的沒什麼太大意義


蝙蝠俠只是不殺有名的怪…

沒有名字的雜兵就無腦AOE掉…

至於死沒死…

蝙蝠俠:"說出來你可能不信,他們只是在各種爆炸中睡著了"

什麼?你要問為什麼?

"Because I am Batman "


這個問題可以從蝙蝠俠的自我定位上來看。

蝙蝠俠最區別於其他超級英雄的地方在於他維護的不是正義,而是秩序。

在哥譚市,則是哥譚市的法律。

總得來說他的自我定位是一個維護秩序的義警,而不是一個刑罰的執行者。所以他沒有殺人的權利或者義務。

定罪量刑的是法庭,不是警察,這也是蝙蝠俠的自我定位區別於一般俠義觀的地方。

他只是破案的義警,而不是犯罪的裁判者。

所以經常看見的是犯罪嫌疑人被他直接綁到警察局,而不是他自己的私牢。


萬事始於一


因為他是超級英雄

引用百度百科

其實在DC和漫威的世界觀中能夠使用超能力的人有很多 但是能稱為超級英雄的人很少

超級英雄並不是很完美的存在 他們都或多或少的有各種缺點 但是 永遠有一條最重要的準則 那是是不能殺人那麼 為什麼不能殺人是超級英雄的準則呢

現實中英雄很多 比如項羽,成吉思汗,我朝太祖。甚至元首也算得上是英雄

現實中的英雄往往善於以暴制暴 當然 以仁義感動天下的也不少 但是遇到一些相當棘手問題 以暴制暴絕對是相當靠譜的選擇(此處指殺人)

那麼超級英雄就是就是英雄中的英雄 他具有一般英雄所沒有的能力更具有一般英雄所沒有的絕對正義的是非觀 能力可以後天給予 但是是非觀錯了那就是BOSS了

在DC的世界觀中十分直白的就顯示出來 一般來說只要是殺過人的都不是超級英雄

在超能力者面前 人本身不值錢而且過於脆弱

如果 超能力者殺過一次人(不管好人壞人) 那麼下一次殺人就容易了

殺人這種事 是越殺越順手 最後難免回有所誤傷 所以這是重中之重


英雄的之所以稱之為英雄除了有超人的能力之、鋤強扶弱之外,還要遵循某種不被常人理解的原則,也要遵守法律,向世人灌輸個人能力再強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等。美國大部分的英雄都是杜撰的,也是統治階級精神統治的手法,與中國的武俠不同。


對自己力量的控制,越過底線就會變成夜神月了,當然這是這部漫畫的邏輯,其他漫畫里大殺特殺的英雄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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