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在談論消費苦難時,我們到底在談論什麼?
01-12
不知道題主所問的「消費苦難」具體指什麼,我姑且認為是在新聞報道中突出悲情故事,刻畫悲劇細節吧。
前兩天,我去深圳採訪一個18年前因公負傷的警察,他出事的時候才21歲,因為追捕疑犯時遭遇車禍成了植物人,他的父母18年如一日地照顧著可能永遠也醒不來的兒子,從家財萬貫到一貧如洗,一直沒有放棄。直到今年秋天,這個家庭的事迹被立為宣傳典型,所有地方媒體開始一窩蜂地報道他,其中包括我的採訪。
我到他家時,見到了他的父母,他的父親今年已過六旬,是個堅強又樂觀的老人,他的樂觀不是在媒體前裝出來的,鄰居告訴我,如果不是最近媒體紛紛上門採訪,十幾年來,他們根本不知道這個沉睡的小伙是個英雄警察。他的父親用很平靜的口吻跟我說,「事後孔明沒意思,總把不幸拿出來說,不是一個警察該乾的事,我兒子要是醒著,他一定也是這麼想的。」可是為了突出這對父母事迹之感人,記者們圍著植物人警察和這對父母,一個個麥克風和鏡頭對準年邁的老人,追問著出事那天的每個細節、追問二人的感受,「你一定很痛苦吧?」某個電視台記者問,語氣之淡漠讓我頓感生理不適。和我這個新記者相比,他的稿子很可能寫的比我好,可我突然為自己的職業感到羞愧,因為我的腦海中也浮現出了「消費苦難」四個字。
把別人深重的、扭轉一生軌跡的痛苦,一點一滴地剖開、放大、修飾,告訴圍者「你快看!這個人多慘!但是他好堅強好感人噢!」隨後興奮地想,哎呀,這種雞湯故事讀者最愛看了,我的稿子一定有點擊率。我覺得這就是「消費苦難」。在那天下午的採訪中,這個警察當年的隊友們也到了現場,18年來,他們很少回憶出事當天的情形,那年他們都是還沒結婚的小夥子,卧談時吹牛扯淡,間或憧憬破一樁大案,可忽然,其中一個人醒不來了。其他人好像忽然夢醒了,又好像一直在做夢,夢外他們結婚、生子,夢裡他們還記得少了一個同伴,為此甚至也對警察這個職業有了抵觸。
為了配合採訪,有兩個男警察語速很慢地回憶起事發細節,後來,他倆都哭了。其中一個警察說,那天追捕疑犯的任務是他下達的,隊友成了植物人後,他每一天都在責備自己,每次分隊聚會他都坐在角落,覺得自己是個罪人,在微信群里也很少說話。「我恨不得出事的人是我,至少我還有個弟弟。」
訪談過程中,那名老父親也在一旁。當所有人都哭了的時候,他沒哭,他一改上午的樂呵,默默坐在座位上,兩手交疊放在桌上,背很直,像個不知所措的小學生。我想,這18年他可能難過太多次了,以至於連媒體都陪著他難過的時候,他反而不難過了。我也是哽咽的記者之一,但我想,這也是消費苦難。我們為了別人訴說的悲情,釋放著廉價而沒有實質幫助的感傷,為自己的善良所感動,卻沒有想過親歷者本身或許已經不覺得那是苦難了,我們卻追著要給它定性。消費苦難,就是明明不能感同身受,還要說自己感同身受。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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