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席董事是什麽?

這個職位是幹嗎的?爲什麽最近發現幾個超年輕的美女居然是聯席董事。。


強烈反對那個說N個總部的百度答案,錯得離譜。

其實國外根本沒有聯席董事的說法,只有聯席董事長(聯席董事局主席)的說法。聯席董事是對associate director的一種錯誤翻譯,有人提到的co-director也是根本沒有的職位。associate的確有聯合這一翻譯,但是在職位中更多翻譯為副職或助理。而director也要根據其具體情況區分,一種翻譯為總監,在某些總監爛大街的外國公司其實就相當於小主管或者科級幹部,詳見高盛有12000名VP?為何如此之多?,而另一種翻譯為董事,如果是董事會/董事局(board of directors)的成員。因此associate director更為準確的翻譯為副總監或總監助理,而非聯席董事。

補充一下:

1、如果director之下,有deputy director和associate director兩個級別,那麼deputy director為副總監,associate director為總監助理。如果director之下,僅有associate director這一級別,則可以直接翻譯成副總監。

2、有人提出是「總監助理」還是「助理總監」。我的看法是,既然翻譯成中文,也就是給中國人看的,那麼約定俗成應該遵循中國的慣例。XX助理符合中國的職位體系和稱呼,政府機構里有省長助理、部長助理、市長助理,公司企業里有總裁助理、總經理助理,這些都是把助理放於XX之後,是明確定性為比副XX略低的一個級別。而在一些小公司對職位頭銜不太慎重,會把秘書和私人助理也叫做XX助理,以致產生誤解,這並不規範。而助理XX的確也有,比如美國的助理國務卿、助理教練,實例中並不常見。

下面曬個錯誤範例。

康宏金融集團

這裡可以看到,上面的deputy director對應副總監可以理解,而下面的associate director卻對應成了聯席董事,完全不知所謂。

既然題主著重提到了年輕的美女出任的聯席董事,為何不直接點名出來呢?靠「美女+聯席董事」出名的不外乎兩個,1、上過《非誠勿擾》的邢星,據說是某投資公司聯席董事,關於其背景,網路已經扒了不少,總之別當真就是了;2、申萬香港的王雅媛,去申萬香港的官網就可以找到,SWS,執行董事:儲曉明(主席)、陸文清、郭純(行政總裁)、李萬全,非執行董事:張平沼、張磊,獨立非執行董事:吳永鏗、郭琳廣、卓福民,這幾位才是進入董事局的成員,可以掛董事頭銜,而那位王雅媛,沒有進董事局,怎麼能翻譯成董事呢?

說個題外話,「聯席董事」是子虛烏有的錯誤翻譯,而「聯席董事長」或「聯席總裁」倒是確實存在的。舉幾個常見的例子:1、董事長經驗不夠,需要聯席董事長協助,比如新希望的劉暢和陳春花,劉永好在決定女兒接班之時,也提了陳春花一把,既解決了劉暢可能壓不住董事局的困境,又有助於劉暢的快速成長,這算特例,不知道以後「二代」們接班會不會參照這種模式;2、夫妻檔,比如噹噹網的李國慶和俞渝,SOHO的潘石屹和張欣,都掛過聯合總裁的職位,一起創業開公司,公事家事兩不誤;3、好友幫,一種是共同創業的如7天的何伯權和鄭南雁,富力地產的李思廉和張力,一種是挖朋友來幫忙的如京東的劉強東和趙國慶,都是重在強化董事會的戰略決策能力;4、合併產生,比如亞信和聯創合併時,原聯創董事長孫力斌和原亞信董事長丁健共同出任新的亞信聯創聯席董事長,基本算是一碗水端平,平衡兩方勢力。


聯席董事,指大的集團設有N個總部,每個總部都有獨立的董事會,這樣每個董事會的董事就是聯席董事,每個董事長就是聯席董事長,集團也由兩個董事會掌管,比如一般的大的會議則選擇輪流召開,這雖然每個集團每個股東都有選舉權,但只能選擇由他們推薦的人選。


Associate Director,一般用於金融相關機構。通常情況下金融相關機構的title都給得比較高,VP只不過是比Associate高一級的苦力。在VP翻譯成副總裁的情況下,比VP更高的Director翻譯成總監顯然不合適,所以通常是翻譯成董事,相應地AD翻譯成聯席董事或者副董事。通常情況下金融機構由低到高最完整的序列如下,相當數量的機構缺少其中相當多的級別:

Analyst, Sr. Analyst, Associate, Sr. Associate, AVP, VP, SVP, Principal, AD, Director, ED, MD.


associate director,金融界初級的搬磚工,根據公司不同級別略有浮動,基本處於食物鏈底端,不超過最後三層的職位。


這個,是中外公司管治架構不一樣帶來的誤解。

在外國或者香港的成熟現代管理體制下,公司的最高權力掌握在董事會手裡(沒錯,比股東大會權力高)。而董事,則是董事會的組成人選,在香港公司條例中是法定的,作為公司的代理人存在,英文叫Director。這個和總監什麼的或經理之類的職位不是同一個角度說話,並不重疊也不衝突(很多都是董事兼財務總監,或者董事兼公司秘書,或者董事兼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當然也會有財務總監或者公司秘書不帶董事銜的)。什麼什麼總監或者什麼什麼總裁經理之類的,理論上來講,都是董事轉授某部分權利給這個職位。那麼有時某重要部門的頭頭,為表示其職位重要,但又到不了進董事會對重大事項投票表決的時候,就有 Associate Director,中文翻譯過來叫副董事,但是,「副」不大好聽么,所以修飾一點的叫法叫聯席董事,這在香港公司結構裡面是約定俗稱的。另外,同一家公司,聯席董事可比VP職位高多了。開會的時候,對方是個聯席董事我們就會客氣三分,他離權力中心僅一步之遙,但如果只是個VP,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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