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生活中遇見過那些不負責的警察?如今的警民關係為什麼大多不和?
並沒有黑的意思啊~什麼都有好有壞,我只是想看看到底有多少害群之馬。警察不容易眾所周知,但只要當上了就要擔負責任 。如今的警民關係為什麼如此不和?
警察是個很大的群體,這個群體的成分也很複雜,一般來說以警校生,考公務員進來的,軍轉干這幾種類型為主,四十以上的還有當年調動進來的,複員回來的。我二十多年前剛從警的時候,還有半文盲存在。這麼大的群體各種各樣的人都有,裡面有害群之馬一點也不奇怪。和所有單位一樣,混日子的有不少,特別是一些人到中年又沒什麼希望提拔的,因為體制問題,公安屬於人多帽子少的情況,一個副科職位對其他公務員來說很容易拿到,但是對警察來說,那是分局的副局長,差不多是基本民警一輩子都達不到的位置,絕大多數民警到退休還是個民警,連個副所長都輪不到。而且警察隊伍接觸社會陰暗面多,負面的東西看多了,總有人會受影響。可能很多年輕人從警時是帶著滿腔熱血來的,但是時間長了,在歲月的打磨下會有種自己控制不了的漠視。就好像一個醫生不可能對每個病人都投入感情一樣,好些警察在接待群眾時有種祥林嫂鄰居式的冷漠。對群眾來說你怎麼可以這樣,我家可是被偷了,你怎麼可以這麼冷淡。可對這個警察來說,這可能是他今天出的第十個被盜現場。現在的警察隊伍和以前比,各方面素質都是幾何式的飛躍,當年的一些壞毛病也逐步消失,現在五年警齡內的民警可能連刑訊逼供都沒見過。文化程度提高的更快,三十年前一個警校中專生都是個寶,現在都是大學文化起步。
但是現在的警察群體和以前比,最大的差距就是榮譽感。我剛從警的時候,社區民警自己的轄區被連續盜竊是那種被小偷羞辱的感覺,自己帶著聯防能連續通宵蹲守幾天。前些年連續的負面報道真的是很打擊榮譽感自豪感,以前穿著警服上街是很驕傲的感覺,現在不上班時間誰還穿警服那是有病。
前幾年警察動輒得咎,基層民警都是有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內部經常說的就是我們是弱勢群體。警察這種隊伍和部隊一樣,如果那種對自己職業的認同感沒了,那就沒有了發自內心的動力,只是當成了一份謀生的工具,缺乏了主觀能動性。110接警中心是個很神奇的地方,魚龍混雜。
諮詢的時候呢,態度還不錯。比不上真正的服務台(比如12345),但有問必答。
報案的時候就十分隨機了。有一回我報警稱公交車上有精神病宣揚反動言論,言語激烈,情緒很不穩定,建議派民警前往查看。我把公交車名,車牌和剛剛經過的車站都告訴了對方,接警員表示只要車子還在動,他們就處理不了。
好棒棒。
與此同時,報警讓警察高速送廁紙的、報警要警察解救被拴在路邊的狗的,還有報警讓警察解救被困在樹上的貓的,統統都有出警的記錄。
解救被困在樹上的貓。那隻貓估計感覺自己日了狗了。
更棒的是,接警中心隨便浪,根本不用負責任。什麼都敢接,什麼也都敢推,沒責任。
警民關係吧,接警中心還是有一定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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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原因,是因為普法力度不夠。大多數群眾的法律意識還停留在約法三章的程度,想法十分樸素,根本不知道司法解釋和實踐中的各種《有關意見》能有那麼多花樣。
最簡單的,立案金額,很多人就不了解。於是群眾就只看到警察不抓人,或者抓了又放掉。親手抓到偷車賊,然後看著警察因為案值不夠把他放了,你讓群眾怎麼想呢?
比較複雜的,比如案件性質的認定。我也是昨天才知道,原來拿走無人看管的包(比如籃球場上),騎走忘記上鎖的車,法律上不算偷,只要歸還就行了,除非案值超過2萬元。
群眾管你這個?你就是包庇小偷了!
警察也煩啊,他們也想抓人啊,但檢察院都是青天啊。
這就引出第三大原因,其他有關部門不配合。
檢察院各種往回打案子倒也罷了,畢竟前些年冤假錯案那麼多,這幾年多放過幾個壞人就當是還債吧。而且說起來,打回重審都有法律依據,這個就不批評了。不過群眾理不理解嘛,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但其他部門拖後腿,這就不能忍了。剛才提到了案值問題。比如你被偷了手機,那麼手機值多少錢呢?物價局說了算。物價局可不管你發票上寫了多少,他們自己核算成本、折舊、還有雜七雜八。最後得出一個結果,作為認定標準。
我也只是聽說,聽說經常鑒定出來1980元這種結果。
你們怎麼不去當老師呢?
群眾不管啊,群眾只知道自己快3000的手機被偷了,好不容易抓到人,警察拘留幾天就給放啦!
於是江湖中盛傳「報警一點用都沒有」的傳言。警民關係怎麼好得了?
一小部分黑警依然在人民群眾面前作威作福;一小部分刁民學會在警察面前作威作福。群眾看自己的事,都是群眾利益無小事,警察看群眾的事,只是很多事中的一件事。人民群眾希望得到幫助的時候,希望警察權力無限大,人民群眾面臨處罰的時候,希望警察權力無限小,但其實警察正常執法的時候,權力是一定的。每一方都只強調自己的不容易,並沒有真正的普法行動來構建雙方的和解平台。幾個具體例子吧。2001年,人生第一台手機在某經濟發達城市步行街被盜。立即往派出所報警。那時候還年輕,還問警察,我手機還沒關機,你們三角定位找啊!警察回答:先填表吧。當然案件至今未破。那時候一台手機抵我兩個月生活費。警察可算不負責了。但後來我知道了,三角定位不是小小派出所可以隨便玩的。我竟然感覺很好!去年,坐標特區。信用卡被境外盜刷。第一時間報發卡行凍結,報警。警車接到派出所立案。民警態度很好,清楚要求第二天自帶一些銀行出具的文件補充材料。銀行要求報警回執複印件後正式受理異議,幾個月後通知我交易撤銷。案件至今未破。在我這個事情之前,一個北京的朋友差不多同樣的事情。半夜第一時間報警,警方要求銀行對賬單,朋友要求警察凍結交易,警察說做不到。朋友電話銀行,銀行要求報警回執。朋友電話境外某購物平台,成功暫凍交易。於是抱怨警察不作為。個人認為,警察不能隨便凍結交易,讓我很安心。這確實是銀行該做的事情,而不是警察。說得白一點,出來兩部分裡面的害群之馬,大部分的衝突的根源是,我們的社會文化基因里沒有法治的因子,因此雙方對警察權力邊界的認知基本不一致,更別提屁股決定腦袋時的雙標多標了。解決的希望是話語平台的共同努力。
這次正經答題。
法律對於普通人而言,叫法無禁止皆可為。只要你的行為,沒有觸犯法律,法律就不能制裁你!
但法律對於警察和公安機關而言,叫法無授權皆不可為!警察執法,需要法律授權,沒授權的,警察真管不了!比如,警察抓賭博,賭博的大媽罵街:就知道欺負老百姓,有本事你去抓貪官啊!貪官歸紀委和檢察院管,公安局管不了。比如老婆和姦夫偷情,被丈夫抓姦在床,丈夫痛打姦夫,構成輕傷甲級。警察抓了丈夫,丈夫說:他搞我老婆你不抓,還抓我!難道婚姻法是保護姦夫淫婦的嗎!婚姻法是民法,您打傷人是刑事犯罪。當前最大的矛盾,是我國現行法律體系的認知(法學精英等法律制定和解釋者)與廣大人民群眾(包括廣大一線沒文化的民警)的認知,存在不小的分歧。比如說,他先動手打我,我還手,為什麼是打架鬥毆,而不是正當防衛。為什麼精神病人殺人不犯法。為什麼他砍死人,是故意傷害而不是故意殺人。為什麼……當然,我不否認,有些警察真的很不負責任,敷衍搪塞,我也遇到過。但是,往往引發投訴上訪的,還真不是敷衍搪塞的,往往是那些有爭議的!就像上面所說的。其實根源很簡單啊!相同的話在知乎上在線下都聽人說過。
有人說:你看警民矛盾都集中在治安管理層面,也就是派出所啊,交警啊之類的整天被罵,你看刑警禁毒什麼的有幾個人罵?
根源在哪?有的輕微違反違法的你們就不該管,不管不就沒矛盾了嗎?
我問:你說哪些輕微違違法行為的不該管呢?
有人答:什麼闖紅燈啊,超速啊,違停啊,嫖娼啊之類的你們警察就不該管。
我:噢………… 666666
原答案中,我認為不存在警民關係緊張這種說法,但是通過近年混跡知乎的經驗,也是確實感受到群眾對警察群體的質疑。
警察自身違法犯罪的情況除外,確實有這種情況,我工作後幾乎每年單位都有處理幾個同事。 但是大部分質疑都無外乎以下兩種情況: 1、出警和稀泥;2、報案不作為;
我兩種情況都給說一下。 一、出警和稀泥。 其實我在從警之前也感覺警察就是在和稀泥。從警之後,本以為自己能當個包青天,事事斷的清楚明白,而後來才發現,很多警情確實就是需要和稀泥。 所有的報警,只要沒有一方夠得上違法犯罪的,警察確實是沒法處罰誰,但凡糾紛都是雙方認為自己有理,都希望警察幫自己講個理落個心裡舒坦。 但是你想想,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當事的成年人自己都搞不清,你讓警察怎麼去幫你講理?到最後還是安撫一下這個,在稍稍批評一下那個,最後了事就行了。 調解么,本來就是大事說小,小事說了,本身就是個和稀泥的工作啊,解決矛盾的秘訣不在於分出對錯而是各讓一步,這可不就是和稀泥么。 剛工作時,很多糾紛吵架應付不過來,總想自己插兩句說說公道話,結果越插越亂。後來師父教我:你就看他們吵,吵累了,自己就想走了。 不過有些糾紛,確實有一方是存在明顯過錯的,但是行為很輕微,警察也最多批評教育一下,不過現在這個執法環境,你告訴我警察敢批評誰? 二、報案不作為這些案件,全部都是小額侵財案件,什麼錢包、手機、電動車。
大家為什麼說警察不作為呢, 1、警察沒有立刻做出實質反應。 明明都報警了,就做個筆錄啊,監控也不看!也不去現場追!不是該立刻衝出去抓小偷么!這是在幹啥!不作為! 這就是工作流程的問題了,接待你的民警,就是當天值班的接處警民警,除非突發應急事件,他的工作就是把當天所有的警情都處理一遍做個記錄,記下了轉給刑事民警立案,然後他們按照筆錄上的時間去調監控,分析線索進行串併案,因此除非你的案情十分緊急,不用指望那個給你記筆錄的民警會立刻給你調監控去,即使調了,除非現場抓住,不然絕對不會馬上進行下一步工作。 2、報案後沒有下文。 沒有下文的原因,並不一定是因為沒破案,而是因為你的被盜物品沒有被追回,所以只要是沒有追回,根本不會有民警通知你。 其實不難理解,比如錢包被盜了,裡面的錢肯定被花了,你還指望小偷給你留一點?還指望偷錢包的小偷會賠償你損失? 至於手機之類的,基本就是走一條線路快速銷贓,即使民警最後查到了,追回的贓物也只是小部分沒有銷出去,大部分都已經處理了,不要指望能追回原物,也別指望犯人能賠償損失啦。 解釋完畢,我能做的只有這麼多了。————————分割線—————————————
我是不同意題主的問題的,警民關係根本沒有想像的那麼緊張。 我做警察至今,雖然被一些披著「人民群眾」外衣的刁民罵過,但是幾乎所有需要和群眾接觸的工作都是正常開展的,大家嘴上罵著,身體還是很誠實的嘛~ 真的沒有啊,不論到哪裡開展工作,聽到的都是「辛苦了」,「沒想到你們還這麼辛苦啊」之類的話~遇到很多陌生人,只要表明身份,都是表示歡迎的,沒見過哪個群眾平白無故出來懟我,如果有,那肯定是他兒子要被我抓走了。告訴我,在網上,哪個和群眾打交道的職業是好的?
醫生、警察、老師三頭狼對吧? 可事實是,三甲醫院天天爆滿,警察出警忙不過來,也沒聽說有大波群眾不願意把孩子送去上學啊。我想問一下,在咱們日常生活當中,一個人,得要做到多好,才會讓你真心的說他好?
以醫生這個職業為例,從小到大,總有給你把病治好的醫生吧?給你打針吊水的護士,有的吧?這些認真工作,正常履行職責的人,你記得他們的名字么?沒有吧,恐怕連自己何時去看過病都忘了吧。
但是你會記得什麼?你只會記得哪個護士打針時比較凶,哪個醫生給你多開了一些葯。簡直坑人,是吧! 人么,只要是人,感恩都是掛在嘴上的,哪怕是再造之恩,而仇恨都是記在心裡的,哪怕是睚眥之怨。 家裡曾有一個親人,在我小時候,被一幫黑車司機拖到野外差點打死了,被巡邏至此的警察救了性命。時隔多年,救他的警察他不記得,只記得當年醫藥費賠得太慢,一直念叨對方是找人了。 就是這樣,一個派出所一個戶籍警,幾乎要管幾萬甚至十萬的戶籍,你不管,只你的那次慢了,那肯定是要破口大罵的~ 當年我巡邏的時候,一條長路,從東到西,來來回回走了半年,終於有個群眾來和我搭話了,告訴我休息時不要在他家門口站著,影響生意~ 每天上下班,那個交警不管春秋冬夏,風吹日晒的站著,你知道他名字么,恐怕警號都不想去看一眼的吧,你只會記得某次違章了,那個交警看上去好凶,簡直該殺! 其實說實話,真正見證警察工作的,只有壞人啊~你們這些好人怎麼能看的到。 凌晨兩點,城市街道遊盪的破普桑和破麵包知道是誰在開么?哈哈,你們不知道。只有那些大晚上不睡覺,趁著夜幕幹壞事的才知道。 三年前的夏天,我們鑽進一片小樹林摸了一個重傷害嫌疑人一宿,他被逮到是第一句話就是:警察原來真的會抓人啊~ 醒來十點多,我去單位門口買雞蛋餅,被一個老爺爺罵不按時上班~ 你看,警民關係多緊張,又被群眾罵了~可是,那又有什麼關係呢~我有一回在lolvsdota吧與人爭論
結果遭到人肉搜索,而且是直接從公安系統查詢的人肉搜索。
報警之後好像也沒有後續了。
該人人肉還挺頻繁的,對公安系統所謂的人人都能查詢,卻沒有監管不由得深深的感覺到無力。
聯想起某位明星戶籍系統被人查到,警察馬上被停止,又有一種非社會公眾人物的弱勢感。
評論區已關,真是什麼玩意都有。
以下為原答案:
說白了就是沒碰見好警察,
然後看新聞或者聽說壞警察的事多了,就覺得警察這個群體都不是啥好人,反也是,有幾個報道好警察的,報道完事你說有幾個關注的?還不如說幾個警察怎麼欺負老百姓,官官相護來的流量大,一個壞警察,能抹黑一個警察群體,碰見一個壞警察做的事,也就能嫁接到所有警察身上,就像你看到 一笑風雲過 收錢為百度點贊,你還會覺得知乎的警察是個好群體嗎?在知乎或者微博上常罵警察那群人,有幾個是真被壞警察禍禍了?非黑即白,哪有那麼簡單?不是愛聽故事嘛,我給你講,
我家小時候住的地方地痞流氓多,那都是群混不吝,動輒就打架鬥毆,自己人打,還跟外頭人打,就兩人算是挺好的,都考上大學了,但是一個沒錢念就去學開車了,那群從小光屁股玩大的,親兄弟似的,上大學的當了警察,沒上大學的當了司機,後來那司機在外地跟人搶生意,下黑手把人打傷了,跑了,警察親自把他抓進去的,因為警察知道他犯得這事,包不住,當他兒子面抓走的,說得好聽叫大義滅親,那司機兒子恨死警察了,天天沖警察和警察家的兒子吐口水後來司機出來了,這兩從小玩到大的哥兩,崩了,司機乾脆不搭理警察,見面就走,鄰里撮合幾回,警察也說好話,司機撅,不幹,那幫從小跟著玩大的也說警察不仗義,但也不給警察惹麻煩,警察這十幾年在社區兢兢業業,鄰里和他管那片都念他好,司機嘴上不說,但是也都知道這老夥計幹得好,兩人關係也緩和了,但是終究警察沒等到司機跟警察和好那天,留下還在上初中的孤兒寡母,警察走那天我們都去送了,老人跟我們說,看著沒,你周叔是好警察,誰也沒對不起過,百姓念著好呢,司機在他靈堂前哭成傻逼,我真沒見過哪個漢子哭成那樣,就那幫地痞流氓老混子訛人的傢伙們,逢年過節去看這對孤兒寡母,還接濟他們,後來警察他兒子也當上警察,下到基層兩年,就回到我們這,那幫小偷小摸,喝多鬧事,訛人罵天罵地罵警察的賴子、痞子、混子,就那群小周得管叫叔叔大爺的那幫老爺們,兩年沒給他惹過一回事,後來小周要調走了,請了這群老爺們吃飯,最後司機說那句話我到現在都記著,一句不差,「當年你爸對咱們不薄,咱不能沒良心,沒你爸抓抻我們,我們現在說不定都得進監獄,做人再渾也得講良心,叔別的不多說,跟你爸一樣,當個好警察,注意身體。」當天晚上,小周和一幫多少有點前科在當地派出所掛得上號的老炮們喝多了,你覺得我怎麼看警察這個行業?怎麼看如今的警民關係不和?就你們所有人跟我說警察都是壞人,我也不信,
這個群體是有害群之馬,但我依然相信在中國絕大部分警察都是周叔那樣的,哦,對了,那司機是我爸。既然你也說了什麼都有好有壞,那要不你也談談生活中遇見的那些不負責任的公民吧,我也僅僅就想看看有多少害群之馬,大概也就能解釋警民關係為什麼不和諧了。
昨天處理了一起交通事故。
中午,天氣晴朗,一名青年女子A駕駛一輛二輪電動車(無號牌)沿機動車道直行(踏板處放著一張小椅子,上面坐著一名幼兒,該車還加裝了類似橄欖型的遮陽傘),行至事發路段時,與從其行向右側路口駛出一輛由一名老年男子B駕駛的二輪電動車(有號牌)發生碰撞,造成A膝蓋擦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傷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B駕車逃逸。A隨即報了警,我到現場後查到B的信息,並打電話讓他回來處理,A也打電話叫了家屬過來。A家屬和B一碰面,哎呀,雙方都是認識的,表親關係。A、B揮揮手讓我走,說他們自己處理就好。我長了個心眼,讓A先打電話給110撤案,再登記AB信息讓AB給我簽了自行協商處理的聲明書後就離開了。(離開之前我看到A家屬從B手上接了一百元給A,A也收了)沒過一小時,A打110報警(打了三次之多),說B不配合她,沒協商好就走了,現在B又不接她電話,希望我再次出警並打電話叫B回去跟她協商。110讓我跟A解釋清楚我為什麼不再出警。我跟A說這是非常小的事故,他們已經共同寫了聲明書不希望交警部門插手,所有後果都是自負的,我無權插手,也無權強制對方來跟她協商,她處理不了只能去法院起訴。A投訴我不作為。
人民警察為人民服務是對的。但不是「揮之則來,呼之則去」的這種服務方式吧?看到這個回答你在生活中遇見過那些不負責的警察?如今的警民關係為什麼大多不和? - 知乎,深有同感。
不過我覺得這是普法工作的失敗。
時至21世紀第二個十年,竟然還有那麼多人以為,警察的職責里包括幫你找東西。
竟然還有那麼多人不知道,警察能幫你的個人私事越少,他的權力對公民權利的侵犯就越少。
我啊,在某些當事人看來,我挺不負責的,真人真事啊——
上周,剛出了十幾天差回來,一個信訪案件轉下來,說是合同詐騙,然後詢問了當事人雙方,詢問了旁證等等,最後查下來就是個普通的商事違約。信訪人要求警方責令對方清償,賠償多少多少。最後好半天跟他講,說這不是刑事案件,請到法院起訴,信訪人說自己問過法院,按照他的訴訟標的需要繳納三、四萬元的訴訟費。我說這個我管不了,他說我不負責任,我把警號亮給他,請投訴。
年初,一老頭在馬路邊的綠地里私自種樹,被人拔了丟在一邊,以損毀公私財物案報警。我出警,分析可能是城管做的,然後聯繫所里,讓值班室聯繫城管隊,核實是否是城管執法。期間,現場跟老頭講清楚管轄分工,講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等救濟途徑。最後,值班室沒回復(當時城管已下班),我看老頭也急,直接拉他到城管隊,輾轉半天找到個人,又聯繫他們隊長,最終查明是城管執法行為,而且通告自行剷除的公告牌再半個月前已經插在相關地塊,但被人故意拔走丟棄。最後我說這事城管也有行政執法權,我管不了,救濟途徑已經告訴你了。老頭說,那我打區里110沒用,我打市裡110可以吧。我說你打部里110都沒用啊。老頭說我不負責任,我亮了警號,請投訴,然後出下一個警。否則下一個警的受害人真的要說我出警慢,不負責了。
本周三,一老頭老太,自己推個三輪車到所里,到了大廳門口就開始自說自話的卸貨,什麼被褥啊,碗啊,鞋子啊,鍋啊的。問其所謂何事,答曰房子租給一個租客,這個租客因為犯罪被抓了。現在不想租給他了,要租給別人了,他的東西送到派出所,派出所留下來給他。
問,確定我們所抓的人嗎?答,不確定。問,租客是誰?答,我沒記他的名字和電話,反正他按月交租給我就行了,別的我要知道幹什麼。問,租房合同到期了嗎?答,到不到期有區別嗎,反正他也出不來。問,你覺得派出所以什麼理由,有什麼權力和義務要收下他的東西?答,你們能不能講點道理。問,合你的意就是講道理,不合你的意就是不講道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事情,讓法律來裁決,你有什麼準據要派出所做你所要求的事?答,別跟我講法律,我不懂法律,你不負責任。警號給你,請投訴。但我要告訴你,請你聽勸,針對你的無理要求再胡攪蠻纏下去,你很可能會涉嫌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我這麼不負責任的人,動不動就主動亮警號,你覺得我被投訴了嗎?你覺得我把管轄分工講清楚,把救濟途徑講清楚了,你去投訴,我會怕嗎?就因為你你要我做我無權去做的事,拒絕你,你為此去投訴,我會怕嗎?有時候亮的當事人一愣——你不是應該把警號藏藏好嗎,怎麼還主動亮出來了,你還能不能按照劇本走了?去年夏天的某一天,我在列車上值乘的時候,有列車員傳乘警,說硬座車廂某旅客突發疾病,需要執法記錄儀記錄情況。我和師傅趕到事發車廂,發現一女性旅客突發疾病,什麼疾病我不知道,只記得她當時在哭,是抽搐的哭,上氣不接下氣的哭。通過與周圍旅客溝通,大致了解她在登車前曾與她丈夫吵過架,自己在車上也說過丈夫要跟她辦離婚。我們猜測大概是因為這件事導致她哭,因為哭導致現在這個狀態,具體什麼情況,我們也不能斷言。這期間對她的安撫不表,可惜的是當次列車並沒有旅客從事醫務工作。按照規定,列車長、我師傅乘警長決定移交前方站,並請求前方站聯繫當地120。列車到站後,一個問題擺在眼前,她已經哭到脫力了,怎麼下車?列車運行時間不能耽誤,她的情況也很著急,怎麼辦?在請示師傅以後(乘警長為乘務班組指揮長),我在周圍旅客的幫助下把她背下列車,交給車站站務員(小站,120大概還沒來得及進來,只能由車站的人先送出車站)。此時,周圍的旅客口中說的是:「這個小警察真好,二話沒說就把人背下去了。」「乘警處理的真好,這要是報警不及時,都有可能出危險。」
同樣去年夏天的某一天,在我值乘的列車上,北京站始發時,車長過來跟我說,老弟,這趟有個麻煩事。我的內心是沒有一絲波瀾的,淡淡的問,咋的了?「昨天回家的車長(昨天的這次列車的車長)告訴我,北京站有個老頭子,專門買幾站地的硬座票,上車訛人。」????過了一會,車長過來找我,老弟,來了。隨著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一個老人。在他上車以後就表現了強勢的一面,強烈要求周圍旅客全都走開,茶桌周圍的四個座位(小面坐席)都是我的,不給我就犯病(原話)。列車長在得到其他車長「任務提醒」後,果斷與周圍旅客說明情況,周圍吃瓜旅客也紛紛表示理解。一夜平安無事。第二天一大早,車長傳乘警,「那老頭犯病了!」我趕到以後,看見老人躺在地上,一動不動。周圍兩個醫學院的學生妹子圍在老人旁邊進行簡單的急救措施。在與老人簡單的溝通之後,列車長下令,所有人,散開!前方站移交!我偷偷問車長,啥意思?車長告訴我:「老頭說了,必須給500塊錢,不給錢就躺著不起來。」在列車到達前方站之後,那兩個醫學院的姑娘哭著跟我說,為什麼車長不讓她們急救了?我不能告訴她們真實情況,只能說,「你倆別在意,車長狗屁不懂,剛才多虧你倆了。以後再出門,也別著急幫忙,先把情況搞清楚再說。」說完以後,成功收穫白眼×2,不解×2。
第一個事,過後跟哥們喝酒的時候,他問,萬一那個女的在你身上……咋整啊?
說實話,真的沒想過,當時只覺得,不趕快把她背下車,她更容易出危險。
第二個事,過後跟哥們喝酒的時候,他問,你那麼說,那倆姑娘不得恨你一輩子啊?
恨我總比對這個社會失望了好啊……
這兩個事,我沒看出警民關係有多麼差,我也沒看出故事中的警察(也就是我)是多麼的差勁,那是不是可以說警察都是好人呢?我不否認哪個群體都有害群之馬,這是實情。畢竟人有七情六慾,哪個情、欲佔了上風都會造就一個不一樣的人。但是,請別用有色眼鏡看待警察,別用一個個例代表警察。總會有想著吃拿卡要的人,也總會有記得我是警察的人。我今天不說氣話,我就想說,穿了這身衣服,我連隨地吐痰都沒有過是吼,我在離家兩小時車程的地方工作,挺近的吧。兩個月才回一次家,平時都在加班出警辦案。確實感覺對不起家庭誒( ?Д?)ノ,老爸老媽年齡都挺大的了。然而事實是報警的人比你想像的多,但大部分是本不屬於警察管的糾紛。什麼?你說不去?萬一「歪,警察嗎?我在xx和誰誰鬧土地糾紛,你必須來一下。神馬,土地糾紛不歸警察管。哦,那我一會兒打人了,先給你報個案。你愛來不來。」
我啊,剛發生的事,還熱和。
今天接到指揮中心報警,說一輛計程車上顯示「我被打劫,請報警」讓我們迅速出警,作為一名小焦警,我趕忙設好我的卡點,手裡緊攥著我的防身武器伸縮警棍。
遠遠的看到該車,擋停,大聲讓其熄火,車上人員下車,出示證件。駕駛員一句「你吼啥」「啥態度」,我直接蒙逼,wc,你被打劫,我救你,駕駛員小年輕問我啥態度???啊???
據他說他誤碰了報警系統,沒有被劫持,說著還和車上人員靠近我,我趕忙大聲一吼,跟我保持距離,車上兩人頓時開啟了大招,指著我說「你這個警察什麼態度」「有這麼對納稅人」「怎麼服務群眾的」「警號多少」「我要投訴你」,我說給我們報的是涉刑案件,只能這樣,「那你們也不能對我們這麼大聲」
我虛了,群眾無小事,何況「自己做錯了」?給指揮中心報告了下說明了初查情況,沒敢繼續詢問或帶到大隊,趕緊給手續放行,看著兩人喊著我要投訴你,駕車飛馳,我覺得我的警徽更加閃亮了!
以上,我覺得我挺不負責任的,就算是嫌疑人,也得輕聲細語,吃了經驗的虧,三嚴三實未學好,群眾路線也未學好,政治教育沒有入腦入心,我一定加強學習,請群眾看我的表現吧!(? ̄▽ ̄)?師傅曾經和我說過:
當你選擇要做一個好警察的時候,就做不了一個好兒子,一個好丈夫,一個好父親。甚至都做不了一個好人!這麼多年警察做下來,一身戾氣滿滿。在這與世間極惡打交道的環境中,難免身上會沾染一些痞氣,脾氣暴躁和一不小心滿口髒話連篇。我也受過高等教育,甚至不才也讀過研。我也嚮往一切美好事物,只是人間百態事與願違。見過太多爾虞我詐,見過無數血腥淋淋,直面人性醜陋和陰暗。早已練就一副鐵石心腸,刀槍不入百毒不侵。在罪惡的邊緣遊走,用盡一切手段碾壓犯罪。生活所教會了我的,遠遠不止是正義和善良。一腔熱血是我在邪毒中最後的護身鎧甲!至於所謂的警民關係,說實話。我是真的不怎麼在乎的!我所做的工作,甚至是我的家人都無法理解。我要是在乎這點警民關係早就熱血盡涼。我在乎的和想做的很簡單找到罪惡,然後碾碎它!去他媽的友善和和諧我沒時間去關注因為我每天睜開眼看見的都是無處不在的罪惡我還是覺得一個好人是沒辦法做一個好警察的!所謂歲月靜好就留給你們吧!以上 去他娘個腿的警民關係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謂我何求!任何職業都有害群之馬。由於過去的工作原因和公安民警多打交道,也知其不易。至於題主所說的警民關係多有不和,很多人對警察也有偏見,我想與公安民警以往多參與非警務工作關係較大。比如:我們經常聽到公安民警截訪攔訪,也時常看到公安民警出現在征地拆遷等現場……而人民警察的職責是依據國家法律,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只要上訪群眾合法表達訴求(申訴上訪是權利),不滿被拆被征戶正當維護財產權益,就不存在影響社會秩序,即非警察職責所在。這在公安部下發的意見中,有過明確規定: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參與征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
聽說身邊人說過太多傳說了。
典型的有制服佬綁架逛街的同事,砸毀BB機讓同事交贖金的(也有找廠長叫贖金的),冀中星案的背景(摩托仔被制服佬打殘),就像發生在身邊一樣。雖然,冀中星是摩托仔,而我認為摩托仔也很大機會不是好人。但是太多無辜的同事,包括工廠的人也遭受類似的遭遇。本人也經歷過,只是因為在自己門口,並且證照齊全,制服佬不能把我們怎麼樣。後來還有在外地被敲詐,打電話找110報警,110不管,讓我自己找派出所,而派出所不出警,還讓我把錢給敲詐的人的事。
關於贖金的事情,傳說太多,分不清楚,我也不能拖同事下水,只說自己證實的。
廠方通知,管理層傳達廠方,非工作時間,員工無特殊事情不得外出,以前由中方廠長贖回所繳納的贖金,由工資工扣除;以後擅自出廠被抓,廠方不負責贖回。
(其實廠區面各生活設置,一應俱全,從郵局到超市,從儲蓄所到髮廊,啥都有,咱確實從未外出,所以唯一一次被抓也是在廠門口附近,出示證件之後,對方也僅僅是吼了幾句就放了,對方要敢動粗,門口工友人山人海,雖然小女孩居多,但如果我大喊肯定會有男性工友上來)
中方廠長批量贖回民工的事情,我碰到過兩次,第一次是厚街那家公司;第二次是石碣那家公司。
被敲詐的那次是在長安,當時我準備回深圳,我坐公交車在長安涌頭立交下車(還沒上立交橋,在立交橋口),等去深圳的大巴,這時候,來了一個騎摩托的,問了我想去哪裡,我說深圳,說這裡沒去深圳的大巴了,要去松崗坐。我說那我等去松崗的車就是了,他說,我帶你去,我說不用,他說只要10塊錢。我想想,當時時間不早了,路過涌頭去深圳的班車可能沒有了。從涌頭到松崗(松崗肯定有到深圳的車)的公交也要3塊,並且班次稀少。我也不想等,有順風車就搭吧。
結果上了摩托,到了涌頭立交橋下面就不走了,說到了,你到這裡等去松崗的車吧。
然後我們就吵起來,我說對方是騙子,對方說,說的就是等去松崗的汽車。然後我要往回走去公交車站走,對方抓住我不放。
然後我報警,打110,110不管,讓我自己找派出所,我打114查詢到某個派出所(我不記得是哪個了,也許是涌頭派出所,也許是烏沙派出所,涌頭是村,未必有派出所)但派出所不出警,說哪有坐車不給錢的道理,你把錢給了不就得了?
我只得給錢走人,然後走回公交站。
這裡有兩個要點,僵持期間,對方沒有動粗,而我就是不給。對方拉住我不鬆手,跟我耗時間,最後我不淡定了(怕天色晚了),而我報警期間,對方很淡定,說你到哪裡報警都一樣,天下沒有坐車不給錢的道理。
令人憤怒的是,我走回後公交車站(班車過了公交車站就直接上立交橋,橋下是等不到車的),沒太久就等到了去深圳的班車,我問售票員班次情況,對方說,春節期間,通宵都有車發。
等於我交了這10元錢,浪費半天時間,還走一段回頭路。
後面那個事件,我問過做派出所所長的同學(不在同一個省份),他回答說,應該是值班的警力不夠導致。
類似的事情很多(有親身經歷的,有同事說的,比如把攝像頭承包給私人受罰款拉,等等),數不勝數,不匿。愛封號封號,愛請喝茶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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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某好警察拿亮警號不怕投訴來說事,我說的那個客觀庇護敲詐者的事情,我威脅過投訴,對方也是一副隨我便的態度。我問過我做所長的同學,問投訴有用么?
他回答說,有屁用,誰願意過年值班啊?領導對安排年節值班的總是有內疚的,這事不會管的。
後來,我就算了,我投訴,怕他樂得以後年節不用值班了。
一天到晚不著家,回家也不管孩子學習,輪到休息的時候多數是在病床上窩著,平時也不照顧家庭,老是以加班、辦案、出差、值班、臨時勤務等等為由拒絕履行家庭義務,一部分甚至在人到中年就忙不迭失到另一個世界去了,這樣的警察真是不負責任。
另外,200萬警察200萬頭驢,200萬頭驢跪舔完洋人少民和權貴後沒事就上路懟大巴,這個就是你們咬定的警察形象?
重新貼一個08年左右在深圳遇到的警察不作為的奇葩事。
當時的一女性朋友,約見遊戲上認識的男網友,兩人中午吃完飯去唱歌,那男的借口手機沒電拿女生的手機說打個電話,然後裝作信號不好拿著出門就跑了,女生手機是諾基亞的,好像是n78還是n82,86吧,不是諾粉不記得了,買的話好像三千多。
女生告訴我後,我知道他們是玩遊戲認識的網友,然後就想看下那人渣還會不會登錄遊戲,於是在遊戲里一直守著他的號,果不其然,晚上十點左右的時候,看到那人上線了,查到他登錄ip後發現是布吉一家網吧的固定ip。
查到他在網吧後就馬上報警,打布吉網吧附近的派出所電話,說明情況以後,接線警察說犯案地點在東門,叫找東門那邊的派出所。打東門派出所電話,又推說不屬於他們管拒絕出勤。
反覆打幾個電話派出所都不願出警後,又不知道那男的什麼時候下線,還會不會上線,所以我就決定自己去抓那男的,當時人比較自信也年輕所以考慮不周,要放到現在肯定約幾個朋友一起去了。
到了網吧後,我先讓女生偷偷從前台旁邊的過道看他坐在哪,確認了具體的座位號後,然後回到前台查了下那人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然後就去抓他了。
那人見估計打不過我所以沒怎麼反抗,本來我也想先打他一頓的,一是看他也不怎麼反抗,而且周圍電腦太多了,打壞了尼瑪讓我賠就虧了,女生反而比較激動打了他幾下。
再電話布吉派出所,接電話的人民警察叔叔已經不耐煩了,直到我說我把人都抓到了,你們是不是還不來,後面會不會出事我可保證不了,而且我保證投訴你,他們這才派了個警察過來帶我們三個去派出所詢問。
那男的也真是個極品,湖南人,27,8歲吧好像,已經結婚而且也有小孩了,抓到他的時候手機已經賣給一個修手機,800塊錢,但身上只剩兩百了,拿四百網吧充值,覺得賺了一筆,所以開開心心的一個人吃晚飯花了一百多。
但沒想到的是極品的事後面還有呢,因為我不是當事人,詢問筆錄就不讓我進去,讓我在一直坐在派出所大廳等。
等到大概一兩點女生出來讓我先回去,她說可能要還有一會才結束,明天一早就去拿被賣的手機,所以她今晚就在那了,你明天還上班你先回去吧。
那時候我也單純不靠譜,傻呼呼的想在派出所不會有什麼事了明天還上班就先回去了。
誰知第二天她電話我的時候我真是氣死了,首先,詢問做完筆錄後,警察就把女生跟那渣男關在一間房裡面,女生抗議也沒用,後來女生越想越不對勁,這TM讓我一女受害人跟一男犯人關一起是什麼意思??
然後一直在房間里大喊說要上廁所,喊了好多次後才放出來,出來後她立馬就跑去大廳坐著等到天亮。第二天一早去那收手機臟物的店,店主說手機可以退,錢一分不能少,那騙手機的男的身上只剩兩百,女生沒帶錢,警察就在旁邊看著一句話也不說,讓她們自己協商,就這麼鬧了一個小時,女生還居然去求那個店主,說是自己的手機是那男的騙來賣給他的,店主理都不理。
媽的要是我在肯定質問那警察這個手機是不是贓物,收贓物不抓去關幾天還特么這麼理直氣壯的。
最後好像是那男的拿兩百塊和自己的破手機什麼的抵押在那,這才拿回了手機,手機拿回來後那基本沒怎麼說話的警察就敷衍幾句後走了,男的也就這麼原地釋放了。。
特么的騙手機價值三千塊也不處理不留個案底就這麼走了。真是想呵呵這些警察老爺們一臉。
整件事讓我太覺得奇葩了,所以現在都記憶猶新,所以也讓我對警察失去了信心。 在深圳呆了五六年唯一一次跟警察打過交道的奇葩經歷。
順道提一句,我當時為什麼去深圳,就是因為考公務員,報的公安局,筆試前六,體測一千多人排前幾名,結果面試倒數第二,其他都是人均70,75,還有85的,我好像是62,63,結果全部算下來,招六個人,我排第七,所以一氣之下就去了深圳。後來聽說那時候公務員監考都是本單位的中層領導,面試不知道會抽到誰去,所以都是先帶考生去各個縣局露露臉,混個臉熟,最後考上了再去感謝面試的考官。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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