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生活中遇見過那些不負責的警察?如今的警民關係為什麼大多不和?

並沒有黑的意思啊~什麼都有好有壞,我只是想看看到底有多少害群之馬。警察不容易眾所周知,但只要當上了就要擔負責任 。如今的警民關係為什麼如此不和?


警察是個很大的群體,這個群體的成分也很複雜,一般來說以警校生,考公務員進來的,軍轉干這幾種類型為主,四十以上的還有當年調動進來的,複員回來的。我二十多年前剛從警的時候,還有半文盲存在。

這麼大的群體各種各樣的人都有,裡面有害群之馬一點也不奇怪。和所有單位一樣,混日子的有不少,特別是一些人到中年又沒什麼希望提拔的,因為體制問題,公安屬於人多帽子少的情況,一個副科職位對其他公務員來說很容易拿到,但是對警察來說,那是分局的副局長,差不多是基本民警一輩子都達不到的位置,絕大多數民警到退休還是個民警,連個副所長都輪不到。而且警察隊伍接觸社會陰暗面多,負面的東西看多了,總有人會受影響。

可能很多年輕人從警時是帶著滿腔熱血來的,但是時間長了,在歲月的打磨下會有種自己控制不了的漠視。就好像一個醫生不可能對每個病人都投入感情一樣,好些警察在接待群眾時有種祥林嫂鄰居式的冷漠。對群眾來說你怎麼可以這樣,我家可是被偷了,你怎麼可以這麼冷淡。可對這個警察來說,這可能是他今天出的第十個被盜現場。

現在的警察隊伍和以前比,各方面素質都是幾何式的飛躍,當年的一些壞毛病也逐步消失,現在五年警齡內的民警可能連刑訊逼供都沒見過。文化程度提高的更快,三十年前一個警校中專生都是個寶,現在都是大學文化起步。

但是現在的警察群體和以前比,最大的差距就是榮譽感。我剛從警的時候,社區民警自己的轄區被連續盜竊是那種被小偷羞辱的感覺,自己帶著聯防能連續通宵蹲守幾天。前些年連續的負面報道真的是很打擊榮譽感自豪感,以前穿著警服上街是很驕傲的感覺,現在不上班時間誰還穿警服那是有病。

前幾年警察動輒得咎,基層民警都是有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內部經常說的就是我們是弱勢群體。警察這種隊伍和部隊一樣,如果那種對自己職業的認同感沒了,那就沒有了發自內心的動力,只是當成了一份謀生的工具,缺乏了主觀能動性。


110接警中心是個很神奇的地方,魚龍混雜。

諮詢的時候呢,態度還不錯。比不上真正的服務台(比如12345),但有問必答。

報案的時候就十分隨機了。有一回我報警稱公交車上有精神病宣揚反動言論,言語激烈,情緒很不穩定,建議派民警前往查看。我把公交車名,車牌和剛剛經過的車站都告訴了對方,接警員表示只要車子還在動,他們就處理不了。

好棒棒。

與此同時,報警讓警察高速送廁紙的、報警要警察解救被拴在路邊的狗的,還有報警讓警察解救被困在樹上的貓的,統統都有出警的記錄。

解救被困在樹上的貓。那隻貓估計感覺自己日了狗了。

更棒的是,接警中心隨便浪,根本不用負責任。什麼都敢接,什麼也都敢推,沒責任。

警民關係吧,接警中心還是有一定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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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原因,是因為普法力度不夠。大多數群眾的法律意識還停留在約法三章的程度,想法十分樸素,根本不知道司法解釋和實踐中的各種《有關意見》能有那麼多花樣。

最簡單的,立案金額,很多人就不了解。於是群眾就只看到警察不抓人,或者抓了又放掉。親手抓到偷車賊,然後看著警察因為案值不夠把他放了,你讓群眾怎麼想呢?

比較複雜的,比如案件性質的認定。我也是昨天才知道,原來拿走無人看管的包(比如籃球場上),騎走忘記上鎖的車,法律上不算偷,只要歸還就行了,除非案值超過2萬元。

群眾管你這個?你就是包庇小偷了!

警察也煩啊,他們也想抓人啊,但檢察院都是青天啊。

這就引出第三大原因,其他有關部門不配合。

檢察院各種往回打案子倒也罷了,畢竟前些年冤假錯案那麼多,這幾年多放過幾個壞人就當是還債吧。而且說起來,打回重審都有法律依據,這個就不批評了。不過群眾理不理解嘛,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但其他部門拖後腿,這就不能忍了。剛才提到了案值問題。比如你被偷了手機,那麼手機值多少錢呢?物價局說了算。物價局可不管你發票上寫了多少,他們自己核算成本、折舊、還有雜七雜八。最後得出一個結果,作為認定標準。

我也只是聽說,聽說經常鑒定出來1980元這種結果。

你們怎麼不去當老師呢?

群眾不管啊,群眾只知道自己快3000的手機被偷了,好不容易抓到人,警察拘留幾天就給放啦!

於是江湖中盛傳「報警一點用都沒有」的傳言。警民關係怎麼好得了?


一小部分黑警依然在人民群眾面前作威作福;一小部分刁民學會在警察面前作威作福。群眾看自己的事,都是群眾利益無小事,警察看群眾的事,只是很多事中的一件事。人民群眾希望得到幫助的時候,希望警察權力無限大,人民群眾面臨處罰的時候,希望警察權力無限小,但其實警察正常執法的時候,權力是一定的。每一方都只強調自己的不容易,並沒有真正的普法行動來構建雙方的和解平台。

幾個具體例子吧。

2001年,人生第一台手機在某經濟發達城市步行街被盜。立即往派出所報警。那時候還年輕,還問警察,我手機還沒關機,你們三角定位找啊!警察回答:先填表吧。當然案件至今未破。那時候一台手機抵我兩個月生活費。警察可算不負責了。但後來我知道了,三角定位不是小小派出所可以隨便玩的。我竟然感覺很好!

去年,坐標特區。信用卡被境外盜刷。第一時間報發卡行凍結,報警。警車接到派出所立案。民警態度很好,清楚要求第二天自帶一些銀行出具的文件補充材料。銀行要求報警回執複印件後正式受理異議,幾個月後通知我交易撤銷。案件至今未破。在我這個事情之前,一個北京的朋友差不多同樣的事情。半夜第一時間報警,警方要求銀行對賬單,朋友要求警察凍結交易,警察說做不到。朋友電話銀行,銀行要求報警回執。朋友電話境外某購物平台,成功暫凍交易。於是抱怨警察不作為。個人認為,警察不能隨便凍結交易,讓我很安心。這確實是銀行該做的事情,而不是警察。

說得白一點,出來兩部分裡面的害群之馬,大部分的衝突的根源是,我們的社會文化基因里沒有法治的因子,因此雙方對警察權力邊界的認知基本不一致,更別提屁股決定腦袋時的雙標多標了。解決的希望是話語平台的共同努力。


這次正經答題。

法律對於普通人而言,叫法無禁止皆可為。只要你的行為,沒有觸犯法律,法律就不能制裁你!

但法律對於警察和公安機關而言,叫法無授權皆不可為!警察執法,需要法律授權,沒授權的,警察真管不了!

比如,警察抓賭博,賭博的大媽罵街:就知道欺負老百姓,有本事你去抓貪官啊!

貪官歸紀委和檢察院管,公安局管不了。

比如老婆和姦夫偷情,被丈夫抓姦在床,丈夫痛打姦夫,構成輕傷甲級。警察抓了丈夫,丈夫說:他搞我老婆你不抓,還抓我!難道婚姻法是保護姦夫淫婦的嗎!

婚姻法是民法,您打傷人是刑事犯罪。

當前最大的矛盾,是我國現行法律體系的認知(法學精英等法律制定和解釋者)與廣大人民群眾(包括廣大一線沒文化的民警)的認知,存在不小的分歧。

比如說,他先動手打我,我還手,為什麼是打架鬥毆,而不是正當防衛。為什麼精神病人殺人不犯法。為什麼他砍死人,是故意傷害而不是故意殺人。為什麼……

當然,我不否認,有些警察真的很不負責任,敷衍搪塞,我也遇到過。但是,往往引發投訴上訪的,還真不是敷衍搪塞的,往往是那些有爭議的!就像上面所說的。


其實根源很簡單啊!相同的話在知乎上在線下都聽人說過。

有人說:你看警民矛盾都集中在治安管理層面,也就是派出所啊,交警啊之類的整天被罵,你看刑警禁毒什麼的有幾個人罵?

根源在哪?有的輕微違反違法的你們就不該管,不管不就沒矛盾了嗎?

我問:你說哪些輕微違違法行為的不該管呢?

有人答:什麼闖紅燈啊,超速啊,違停啊,嫖娼啊之類的你們警察就不該管。

我:噢………… 666666


原答案中,我認為不存在警民關係緊張這種說法,但是通過近年混跡知乎的經驗,也是確實感受到群眾對警察群體的質疑。

警察自身違法犯罪的情況除外,確實有這種情況,我工作後幾乎每年單位都有處理幾個同事。

但是大部分質疑都無外乎以下兩種情況:

1、出警和稀泥;

2、報案不作為;

我兩種情況都給說一下。

一、出警和稀泥。

其實我在從警之前也感覺警察就是在和稀泥。從警之後,本以為自己能當個包青天,事事斷的清楚明白,而後來才發現,很多警情確實就是需要和稀泥。

所有的報警,只要沒有一方夠得上違法犯罪的,警察確實是沒法處罰誰,但凡糾紛都是雙方認為自己有理,都希望警察幫自己講個理落個心裡舒坦。

但是你想想,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當事的成年人自己都搞不清,你讓警察怎麼去幫你講理?到最後還是安撫一下這個,在稍稍批評一下那個,最後了事就行了。

調解么,本來就是大事說小,小事說了,本身就是個和稀泥的工作啊,解決矛盾的秘訣不在於分出對錯而是各讓一步,這可不就是和稀泥么。

剛工作時,很多糾紛吵架應付不過來,總想自己插兩句說說公道話,結果越插越亂。後來師父教我:你就看他們吵,吵累了,自己就想走了。

不過有些糾紛,確實有一方是存在明顯過錯的,但是行為很輕微,警察也最多批評教育一下,不過現在這個執法環境,你告訴我警察敢批評誰?

二、報案不作為

這些案件,全部都是小額侵財案件,什麼錢包、手機、電動車。

大家為什麼說警察不作為呢,

1、警察沒有立刻做出實質反應。

明明都報警了,就做個筆錄啊,監控也不看!也不去現場追!不是該立刻衝出去抓小偷么!這是在幹啥!不作為!

這就是工作流程的問題了,接待你的民警,就是當天值班的接處警民警,除非突發應急事件,他的工作就是把當天所有的警情都處理一遍做個記錄,記下了轉給刑事民警立案,然後他們按照筆錄上的時間去調監控,分析線索進行串併案,因此除非你的案情十分緊急,不用指望那個給你記筆錄的民警會立刻給你調監控去,即使調了,除非現場抓住,不然絕對不會馬上進行下一步工作。

2、報案後沒有下文。

沒有下文的原因,並不一定是因為沒破案,而是因為你的被盜物品沒有被追回,所以只要是沒有追回,根本不會有民警通知你。

其實不難理解,比如錢包被盜了,裡面的錢肯定被花了,你還指望小偷給你留一點?還指望偷錢包的小偷會賠償你損失?

至於手機之類的,基本就是走一條線路快速銷贓,即使民警最後查到了,追回的贓物也只是小部分沒有銷出去,大部分都已經處理了,不要指望能追回原物,也別指望犯人能賠償損失啦。

解釋完畢,我能做的只有這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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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同意題主的問題的,警民關係根本沒有想像的那麼緊張。

我做警察至今,雖然被一些披著「人民群眾」外衣的刁民罵過,但是幾乎所有需要和群眾接觸的工作都是正常開展的,大家嘴上罵著,身體還是很誠實的嘛~

真的沒有啊,不論到哪裡開展工作,聽到的都是「辛苦了」,「沒想到你們還這麼辛苦啊」之類的話~遇到很多陌生人,只要表明身份,都是表示歡迎的,沒見過哪個群眾平白無故出來懟我,如果有,那肯定是他兒子要被我抓走了。

告訴我,在網上,哪個和群眾打交道的職業是好的?

醫生、警察、老師三頭狼對吧?

可事實是,三甲醫院天天爆滿,警察出警忙不過來,也沒聽說有大波群眾不願意把孩子送去上學啊。

我想問一下,在咱們日常生活當中,一個人,得要做到多好,才會讓你真心的說他好?

以醫生這個職業為例,從小到大,總有給你把病治好的醫生吧?給你打針吊水的護士,有的吧?

這些認真工作,正常履行職責的人,你記得他們的名字么?沒有吧,恐怕連自己何時去看過病都忘了吧。

但是你會記得什麼?你只會記得哪個護士打針時比較凶,哪個醫生給你多開了一些葯。簡直坑人,是吧!

人么,只要是人,感恩都是掛在嘴上的,哪怕是再造之恩,而仇恨都是記在心裡的,哪怕是睚眥之怨。

家裡曾有一個親人,在我小時候,被一幫黑車司機拖到野外差點打死了,被巡邏至此的警察救了性命。時隔多年,救他的警察他不記得,只記得當年醫藥費賠得太慢,一直念叨對方是找人了。

就是這樣,一個派出所一個戶籍警,幾乎要管幾萬甚至十萬的戶籍,你不管,只你的那次慢了,那肯定是要破口大罵的~

當年我巡邏的時候,一條長路,從東到西,來來回回走了半年,終於有個群眾來和我搭話了,告訴我休息時不要在他家門口站著,影響生意~

每天上下班,那個交警不管春秋冬夏,風吹日晒的站著,你知道他名字么,恐怕警號都不想去看一眼的吧,你只會記得某次違章了,那個交警看上去好凶,簡直該殺!

其實說實話,真正見證警察工作的,只有壞人啊~你們這些好人怎麼能看的到。

凌晨兩點,城市街道遊盪的破普桑和破麵包知道是誰在開么?哈哈,你們不知道。只有那些大晚上不睡覺,趁著夜幕幹壞事的才知道。

三年前的夏天,我們鑽進一片小樹林摸了一個重傷害嫌疑人一宿,他被逮到是第一句話就是:警察原來真的會抓人啊~

醒來十點多,我去單位門口買雞蛋餅,被一個老爺爺罵不按時上班~

你看,警民關係多緊張,又被群眾罵了~

可是,那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有一回在lolvsdota吧與人爭論

結果遭到人肉搜索,而且是直接從公安系統查詢的人肉搜索。

報警之後好像也沒有後續了。

該人人肉還挺頻繁的,對公安系統所謂的人人都能查詢,卻沒有監管不由得深深的感覺到無力。

聯想起某位明星戶籍系統被人查到,警察馬上被停止,又有一種非社會公眾人物的弱勢感。


評論區已關,真是什麼玩意都有。

以下為原答案:

說白了就是沒碰見好警察,

然後看新聞或者聽說壞警察的事多了,

就覺得警察這個群體都不是啥好人,

反也是,有幾個報道好警察的,報道完事你說有幾個關注的?

還不如說幾個警察怎麼欺負老百姓,官官相護來的流量大,

一個壞警察,能抹黑一個警察群體,

碰見一個壞警察做的事,也就能嫁接到所有警察身上,

就像你看到 一笑風雲過 收錢為百度點贊,你還會覺得知乎的警察是個好群體嗎?

在知乎或者微博上常罵警察那群人,有幾個是真被壞警察禍禍了?

非黑即白,哪有那麼簡單?

不是愛聽故事嘛,我給你講,

我家小時候住的地方地痞流氓多,那都是群混不吝,動輒就打架鬥毆,自己人打,還跟外頭人打,

就兩人算是挺好的,都考上大學了,但是一個沒錢念就去學開車了,那群從小光屁股玩大的,親兄弟似的,

上大學的當了警察,沒上大學的當了司機,後來那司機在外地跟人搶生意,下黑手把人打傷了,跑了,警察親自把他抓進去的,因為警察知道他犯得這事,包不住,當他兒子面抓走的,

說得好聽叫大義滅親,那司機兒子恨死警察了,天天沖警察和警察家的兒子吐口水

後來司機出來了,

這兩從小玩到大的哥兩,崩了,

司機乾脆不搭理警察,見面就走,

鄰里撮合幾回,警察也說好話,司機撅,不幹,那幫從小跟著玩大的也說警察不仗義,但也不給警察惹麻煩,

警察這十幾年在社區兢兢業業,鄰里和他管那片都念他好,司機嘴上不說,但是也都知道這老夥計幹得好,

兩人關係也緩和了,但是終究警察沒等到司機跟警察和好那天,留下還在上初中的孤兒寡母,

警察走那天我們都去送了,

老人跟我們說,看著沒,你周叔是好警察,誰也沒對不起過,百姓念著好呢,

司機在他靈堂前哭成傻逼,我真沒見過哪個漢子哭成那樣,

就那幫地痞流氓老混子訛人的傢伙們,逢年過節去看這對孤兒寡母,

還接濟他們,

後來警察他兒子也當上警察,下到基層兩年,就回到我們這,

那幫小偷小摸,喝多鬧事,訛人罵天罵地罵警察的賴子、痞子、混子,

就那群小周得管叫叔叔大爺的那幫老爺們,

兩年沒給他惹過一回事,

後來小周要調走了,請了這群老爺們吃飯,

最後司機說那句話我到現在都記著,一句不差,「當年你爸對咱們不薄,咱不能沒良心,沒你爸抓抻我們,我們現在說不定都得進監獄,做人再渾也得講良心,叔別的不多說,跟你爸一樣,當個好警察,注意身體。」

當天晚上,小周和一幫多少有點前科在當地派出所掛得上號的老炮們喝多了,

你覺得我怎麼看警察這個行業?怎麼看如今的警民關係不和?就你們所有人跟我說警察都是壞人,我也不信,

這個群體是有害群之馬,但我依然相信在中國絕大部分警察都是周叔那樣的,

哦,對了,那司機是我爸。


既然你也說了什麼都有好有壞,那要不你也談談生活中遇見的那些不負責任的公民吧,我也僅僅就想看看有多少害群之馬,大概也就能解釋警民關係為什麼不和諧了。


昨天處理了一起交通事故。

中午,天氣晴朗,一名青年女子A駕駛一輛二輪電動車(無號牌)沿機動車道直行(踏板處放著一張小椅子,上面坐著一名幼兒,該車還加裝了類似橄欖型的遮陽傘),行至事發路段時,與從其行向右側路口駛出一輛由一名老年男子B駕駛的二輪電動車(有號牌)發生碰撞,造成A膝蓋擦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傷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B駕車逃逸。

A隨即報了警,我到現場後查到B的信息,並打電話讓他回來處理,A也打電話叫了家屬過來。

A家屬和B一碰面,哎呀,雙方都是認識的,表親關係。

A、B揮揮手讓我走,說他們自己處理就好。

我長了個心眼,讓A先打電話給110撤案,再登記AB信息讓AB給我簽了自行協商處理的聲明書後就離開了。(離開之前我看到A家屬從B手上接了一百元給A,A也收了)

沒過一小時,A打110報警(打了三次之多),說B不配合她,沒協商好就走了,現在B又不接她電話,希望我再次出警並打電話叫B回去跟她協商。110讓我跟A解釋清楚我為什麼不再出警。我跟A說這是非常小的事故,他們已經共同寫了聲明書不希望交警部門插手,所有後果都是自負的,我無權插手,也無權強制對方來跟她協商,她處理不了只能去法院起訴。A投訴我不作為。

人民警察為人民服務是對的。但不是「揮之則來,呼之則去」的這種服務方式吧?


看到這個回答你在生活中遇見過那些不負責的警察?如今的警民關係為什麼大多不和? - 知乎,深有同感。

不過我覺得這是普法工作的失敗。

時至21世紀第二個十年,竟然還有那麼多人以為,警察的職責里包括幫你找東西。

竟然還有那麼多人不知道,警察能幫你的個人私事越少,他的權力對公民權利的侵犯就越少。


我啊,在某些當事人看來,我挺不負責的,真人真事啊——

上周,剛出了十幾天差回來,一個信訪案件轉下來,說是合同詐騙,然後詢問了當事人雙方,詢問了旁證等等,最後查下來就是個普通的商事違約。信訪人要求警方責令對方清償,賠償多少多少。最後好半天跟他講,說這不是刑事案件,請到法院起訴,信訪人說自己問過法院,按照他的訴訟標的需要繳納三、四萬元的訴訟費。我說這個我管不了,他說我不負責任,我把警號亮給他,請投訴。

年初,一老頭在馬路邊的綠地里私自種樹,被人拔了丟在一邊,以損毀公私財物案報警。我出警,分析可能是城管做的,然後聯繫所里,讓值班室聯繫城管隊,核實是否是城管執法。期間,現場跟老頭講清楚管轄分工,講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等救濟途徑。最後,值班室沒回復(當時城管已下班),我看老頭也急,直接拉他到城管隊,輾轉半天找到個人,又聯繫他們隊長,最終查明是城管執法行為,而且通告自行剷除的公告牌再半個月前已經插在相關地塊,但被人故意拔走丟棄。最後我說這事城管也有行政執法權,我管不了,救濟途徑已經告訴你了。老頭說,那我打區里110沒用,我打市裡110可以吧。我說你打部里110都沒用啊。老頭說我不負責任,我亮了警號,請投訴,然後出下一個警。否則下一個警的受害人真的要說我出警慢,不負責了。

本周三,一老頭老太,自己推個三輪車到所里,到了大廳門口就開始自說自話的卸貨,什麼被褥啊,碗啊,鞋子啊,鍋啊的。問其所謂何事,答曰房子租給一個租客,這個租客因為犯罪被抓了。現在不想租給他了,要租給別人了,他的東西送到派出所,派出所留下來給他。

問,確定我們所抓的人嗎?答,不確定。

問,租客是誰?答,我沒記他的名字和電話,反正他按月交租給我就行了,別的我要知道幹什麼。

問,租房合同到期了嗎?答,到不到期有區別嗎,反正他也出不來。

問,你覺得派出所以什麼理由,有什麼權力和義務要收下他的東西?答,你們能不能講點道理。

問,合你的意就是講道理,不合你的意就是不講道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事情,讓法律來裁決,你有什麼準據要派出所做你所要求的事?答,別跟我講法律,我不懂法律,你不負責任。

警號給你,請投訴。但我要告訴你,請你聽勸,針對你的無理要求再胡攪蠻纏下去,你很可能會涉嫌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

我這麼不負責任的人,動不動就主動亮警號,你覺得我被投訴了嗎?你覺得我把管轄分工講清楚,把救濟途徑講清楚了,你去投訴,我會怕嗎?就因為你你要我做我無權去做的事,拒絕你,你為此去投訴,我會怕嗎?

有時候亮的當事人一愣——你不是應該把警號藏藏好嗎,怎麼還主動亮出來了,你還能不能按照劇本走了?


去年夏天的某一天,我在列車上值乘的時候,有列車員傳乘警,說硬座車廂某旅客突發疾病,需要執法記錄儀記錄情況。我和師傅趕到事發車廂,發現一女性旅客突發疾病,什麼疾病我不知道,只記得她當時在哭,是抽搐的哭,上氣不接下氣的哭。通過與周圍旅客溝通,大致了解她在登車前曾與她丈夫吵過架,自己在車上也說過丈夫要跟她辦離婚。我們猜測大概是因為這件事導致她哭,因為哭導致現在這個狀態,具體什麼情況,我們也不能斷言。這期間對她的安撫不表,可惜的是當次列車並沒有旅客從事醫務工作。按照規定,列車長、我師傅乘警長決定移交前方站,並請求前方站聯繫當地120。列車到站後,一個問題擺在眼前,她已經哭到脫力了,怎麼下車?列車運行時間不能耽誤,她的情況也很著急,怎麼辦?在請示師傅以後(乘警長為乘務班組指揮長),我在周圍旅客的幫助下把她背下列車,交給車站站務員(小站,120大概還沒來得及進來,只能由車站的人先送出車站)。此時,周圍的旅客口中說的是:「這個小警察真好,二話沒說就把人背下去了。」「乘警處理的真好,這要是報警不及時,都有可能出危險。」

同樣去年夏天的某一天,在我值乘的列車上,北京站始發時,車長過來跟我說,老弟,這趟有個麻煩事。我的內心是沒有一絲波瀾的,淡淡的問,咋的了?「昨天回家的車長(昨天的這次列車的車長)告訴我,北京站有個老頭子,專門買幾站地的硬座票,上車訛人。」????

過了一會,車長過來找我,老弟,來了。隨著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一個老人。在他上車以後就表現了強勢的一面,強烈要求周圍旅客全都走開,茶桌周圍的四個座位(小面坐席)都是我的,不給我就犯病(原話)。列車長在得到其他車長「任務提醒」後,果斷與周圍旅客說明情況,周圍吃瓜旅客也紛紛表示理解。

一夜平安無事。

第二天一大早,車長傳乘警,「那老頭犯病了!」我趕到以後,看見老人躺在地上,一動不動。周圍兩個醫學院的學生妹子圍在老人旁邊進行簡單的急救措施。在與老人簡單的溝通之後,列車長下令,所有人,散開!前方站移交!我偷偷問車長,啥意思?車長告訴我:「老頭說了,必須給500塊錢,不給錢就躺著不起來。」

在列車到達前方站之後,那兩個醫學院的姑娘哭著跟我說,為什麼車長不讓她們急救了?我不能告訴她們真實情況,只能說,「你倆別在意,車長狗屁不懂,剛才多虧你倆了。以後再出門,也別著急幫忙,先把情況搞清楚再說。」說完以後,成功收穫白眼×2,不解×2。

第一個事,過後跟哥們喝酒的時候,他問,萬一那個女的在你身上……咋整啊?

說實話,真的沒想過,當時只覺得,不趕快把她背下車,她更容易出危險。

第二個事,過後跟哥們喝酒的時候,他問,你那麼說,那倆姑娘不得恨你一輩子啊?

恨我總比對這個社會失望了好啊……

這兩個事,我沒看出警民關係有多麼差,我也沒看出故事中的警察(也就是我)是多麼的差勁,那是不是可以說警察都是好人呢?我不否認哪個群體都有害群之馬,這是實情。畢竟人有七情六慾,哪個情、欲佔了上風都會造就一個不一樣的人。但是,請別用有色眼鏡看待警察,別用一個個例代表警察。總會有想著吃拿卡要的人,也總會有記得我是警察的人。我今天不說氣話,我就想說,穿了這身衣服,我連隨地吐痰都沒有過


是吼,我在離家兩小時車程的地方工作,挺近的吧。兩個月才回一次家,平時都在加班出警辦案。確實感覺對不起家庭誒( ?Д?)ノ,老爸老媽年齡都挺大的了。

然而事實是報警的人比你想像的多,但大部分是本不屬於警察管的糾紛。

什麼?你說不去?萬一「歪,警察嗎?我在xx和誰誰鬧土地糾紛,你必須來一下。神馬,土地糾紛不歸警察管。哦,那我一會兒打人了,先給你報個案。你愛來不來。」


我啊,剛發生的事,還熱和。

今天接到指揮中心報警,說一輛計程車上顯示「我被打劫,請報警」讓我們迅速出警,作為一名小焦警,我趕忙設好我的卡點,手裡緊攥著我的防身武器伸縮警棍。

遠遠的看到該車,擋停,大聲讓其熄火,車上人員下車,出示證件。駕駛員一句「你吼啥」「啥態度」,我直接蒙逼,wc,你被打劫,我救你,駕駛員小年輕問我啥態度???啊???

據他說他誤碰了報警系統,沒有被劫持,說著還和車上人員靠近我,我趕忙大聲一吼,跟我保持距離,車上兩人頓時開啟了大招,指著我說「你這個警察什麼態度」「有這麼對納稅人」「怎麼服務群眾的」「警號多少」「我要投訴你」,我說給我們報的是涉刑案件,只能這樣,「那你們也不能對我們這麼大聲」

我虛了,群眾無小事,何況「自己做錯了」?給指揮中心報告了下說明了初查情況,沒敢繼續詢問或帶到大隊,趕緊給手續放行,看著兩人喊著我要投訴你,駕車飛馳,我覺得我的警徽更加閃亮了!

以上,我覺得我挺不負責任的,就算是嫌疑人,也得輕聲細語,吃了經驗的虧,三嚴三實未學好,群眾路線也未學好,政治教育沒有入腦入心,我一定加強學習,請群眾看我的表現吧!(? ̄▽ ̄)?


師傅曾經和我說過:

當你選擇要做一個好警察的時候,就做不了一個好兒子,一個好丈夫,一個好父親。

甚至都做不了一個好人!

這麼多年警察做下來,一身戾氣滿滿。在這與世間極惡打交道的環境中,難免身上會沾染一些痞氣,脾氣暴躁和一不小心滿口髒話連篇。

我也受過高等教育,甚至不才也讀過研。我也嚮往一切美好事物,只是人間百態事與願違。

見過太多爾虞我詐,見過無數血腥淋淋,直面人性醜陋和陰暗。早已練就一副鐵石心腸,刀槍不入百毒不侵。

在罪惡的邊緣遊走,用盡一切手段碾壓犯罪。

生活所教會了我的,遠遠不止是正義和善良。

一腔熱血是我在邪毒中最後的護身鎧甲!

至於所謂的警民關係,說實話。

我是真的不怎麼在乎的!

我所做的工作,甚至是我的家人都無法理解。

我要是在乎這點警民關係早就熱血盡涼。

我在乎的和想做的很簡單

找到罪惡,然後碾碎它!

去他媽的友善和和諧

我沒時間去關注

因為我每天睜開眼看見的都是無處不在的罪惡

我還是覺得一個好人

是沒辦法做一個好警察的!

所謂歲月靜好

就留給你們吧!

以上

去他娘個腿的警民關係

知我者,謂我心憂!

不知我,謂我何求!


任何職業都有害群之馬。由於過去的工作原因和公安民警多打交道,也知其不易。

至於題主所說的警民關係多有不和,很多人對警察也有偏見,我想與公安民警以往多參與非警務工作關係較大。

比如:我們經常聽到公安民警截訪攔訪,也時常看到公安民警出現在征地拆遷等現場……而人民警察的職責是依據國家法律,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只要上訪群眾合法表達訴求(申訴上訪是權利),不滿被拆被征戶正當維護財產權益,就不存在影響社會秩序,即非警察職責所在。

這在公安部下發的意見中,有過明確規定: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參與征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


聽說身邊人說過太多傳說了。

典型的有制服佬綁架逛街的同事,砸毀BB機讓同事交贖金的(也有找廠長叫贖金的),冀中星案的背景(摩托仔被制服佬打殘),就像發生在身邊一樣。雖然,冀中星是摩托仔,而我認為摩托仔也很大機會不是好人。但是太多無辜的同事,包括工廠的人也遭受類似的遭遇。本人也經歷過,只是因為在自己門口,並且證照齊全,制服佬不能把我們怎麼樣。後來還有在外地被敲詐,打電話找110報警,110不管,讓我自己找派出所,而派出所不出警,還讓我把錢給敲詐的人的事。

關於贖金的事情,傳說太多,分不清楚,我也不能拖同事下水,只說自己證實的。

廠方通知,管理層傳達廠方,非工作時間,員工無特殊事情不得外出,以前由中方廠長贖回所繳納的贖金,由工資工扣除;以後擅自出廠被抓,廠方不負責贖回。

(其實廠區面各生活設置,一應俱全,從郵局到超市,從儲蓄所到髮廊,啥都有,咱確實從未外出,所以唯一一次被抓也是在廠門口附近,出示證件之後,對方也僅僅是吼了幾句就放了,對方要敢動粗,門口工友人山人海,雖然小女孩居多,但如果我大喊肯定會有男性工友上來)

中方廠長批量贖回民工的事情,我碰到過兩次,第一次是厚街那家公司;第二次是石碣那家公司。

被敲詐的那次是在長安,當時我準備回深圳,我坐公交車在長安涌頭立交下車(還沒上立交橋,在立交橋口),等去深圳的大巴,這時候,來了一個騎摩托的,問了我想去哪裡,我說深圳,說這裡沒去深圳的大巴了,要去松崗坐。我說那我等去松崗的車就是了,他說,我帶你去,我說不用,他說只要10塊錢。我想想,當時時間不早了,路過涌頭去深圳的班車可能沒有了。從涌頭到松崗(松崗肯定有到深圳的車)的公交也要3塊,並且班次稀少。我也不想等,有順風車就搭吧。

結果上了摩托,到了涌頭立交橋下面就不走了,說到了,你到這裡等去松崗的車吧。

然後我們就吵起來,我說對方是騙子,對方說,說的就是等去松崗的汽車。然後我要往回走去公交車站走,對方抓住我不放。

然後我報警,打110,110不管,讓我自己找派出所,我打114查詢到某個派出所(我不記得是哪個了,也許是涌頭派出所,也許是烏沙派出所,涌頭是村,未必有派出所)但派出所不出警,說哪有坐車不給錢的道理,你把錢給了不就得了?

我只得給錢走人,然後走回公交站。

這裡有兩個要點,僵持期間,對方沒有動粗,而我就是不給。對方拉住我不鬆手,跟我耗時間,最後我不淡定了(怕天色晚了),而我報警期間,對方很淡定,說你到哪裡報警都一樣,天下沒有坐車不給錢的道理。

令人憤怒的是,我走回後公交車站(班車過了公交車站就直接上立交橋,橋下是等不到車的),沒太久就等到了去深圳的班車,我問售票員班次情況,對方說,春節期間,通宵都有車發。

等於我交了這10元錢,浪費半天時間,還走一段回頭路。

後面那個事件,我問過做派出所所長的同學(不在同一個省份),他回答說,應該是值班的警力不夠導致。

類似的事情很多(有親身經歷的,有同事說的,比如把攝像頭承包給私人受罰款拉,等等),數不勝數,不匿。愛封號封號,愛請喝茶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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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某好警察拿亮警號不怕投訴來說事,我說的那個客觀庇護敲詐者的事情,我威脅過投訴,對方也是一副隨我便的態度。我問過我做所長的同學,問投訴有用么?

他回答說,有屁用,誰願意過年值班啊?領導對安排年節值班的總是有內疚的,這事不會管的。

後來,我就算了,我投訴,怕他樂得以後年節不用值班了。


一天到晚不著家,回家也不管孩子學習,輪到休息的時候多數是在病床上窩著,平時也不照顧家庭,老是以加班、辦案、出差、值班、臨時勤務等等為由拒絕履行家庭義務,一部分甚至在人到中年就忙不迭失到另一個世界去了,這樣的警察真是不負責任。

另外,200萬警察200萬頭驢,200萬頭驢跪舔完洋人少民和權貴後沒事就上路懟大巴,這個就是你們咬定的警察形象?


重新貼一個08年左右在深圳遇到的警察不作為的奇葩事。

當時的一女性朋友,約見遊戲上認識的男網友,兩人中午吃完飯去唱歌,那男的借口手機沒電拿女生的手機說打個電話,然後裝作信號不好拿著出門就跑了,女生手機是諾基亞的,好像是n78還是n82,86吧,不是諾粉不記得了,買的話好像三千多。

女生告訴我後,我知道他們是玩遊戲認識的網友,然後就想看下那人渣還會不會登錄遊戲,於是在遊戲里一直守著他的號,果不其然,晚上十點左右的時候,看到那人上線了,查到他登錄ip後發現是布吉一家網吧的固定ip。

查到他在網吧後就馬上報警,打布吉網吧附近的派出所電話,說明情況以後,接線警察說犯案地點在東門,叫找東門那邊的派出所。打東門派出所電話,又推說不屬於他們管拒絕出勤。

反覆打幾個電話派出所都不願出警後,又不知道那男的什麼時候下線,還會不會上線,所以我就決定自己去抓那男的,當時人比較自信也年輕所以考慮不周,要放到現在肯定約幾個朋友一起去了。

到了網吧後,我先讓女生偷偷從前台旁邊的過道看他坐在哪,確認了具體的座位號後,然後回到前台查了下那人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然後就去抓他了。

那人見估計打不過我所以沒怎麼反抗,本來我也想先打他一頓的,一是看他也不怎麼反抗,而且周圍電腦太多了,打壞了尼瑪讓我賠就虧了,女生反而比較激動打了他幾下。

再電話布吉派出所,接電話的人民警察叔叔已經不耐煩了,直到我說我把人都抓到了,你們是不是還不來,後面會不會出事我可保證不了,而且我保證投訴你,他們這才派了個警察過來帶我們三個去派出所詢問。

那男的也真是個極品,湖南人,27,8歲吧好像,已經結婚而且也有小孩了,抓到他的時候手機已經賣給一個修手機,800塊錢,但身上只剩兩百了,拿四百網吧充值,覺得賺了一筆,所以開開心心的一個人吃晚飯花了一百多。

但沒想到的是極品的事後面還有呢,因為我不是當事人,詢問筆錄就不讓我進去,讓我在一直坐在派出所大廳等。

等到大概一兩點女生出來讓我先回去,她說可能要還有一會才結束,明天一早就去拿被賣的手機,所以她今晚就在那了,你明天還上班你先回去吧。

那時候我也單純不靠譜,傻呼呼的想在派出所不會有什麼事了明天還上班就先回去了。

誰知第二天她電話我的時候我真是氣死了,首先,詢問做完筆錄後,警察就把女生跟那渣男關在一間房裡面,女生抗議也沒用,後來女生越想越不對勁,這TM讓我一女受害人跟一男犯人關一起是什麼意思??

然後一直在房間里大喊說要上廁所,喊了好多次後才放出來,出來後她立馬就跑去大廳坐著等到天亮。

第二天一早去那收手機臟物的店,店主說手機可以退,錢一分不能少,那騙手機的男的身上只剩兩百,女生沒帶錢,警察就在旁邊看著一句話也不說,讓她們自己協商,就這麼鬧了一個小時,女生還居然去求那個店主,說是自己的手機是那男的騙來賣給他的,店主理都不理。

媽的要是我在肯定質問那警察這個手機是不是贓物,收贓物不抓去關幾天還特么這麼理直氣壯的。

最後好像是那男的拿兩百塊和自己的破手機什麼的抵押在那,這才拿回了手機,手機拿回來後那基本沒怎麼說話的警察就敷衍幾句後走了,男的也就這麼原地釋放了。。

特么的騙手機價值三千塊也不處理不留個案底就這麼走了。真是想呵呵這些警察老爺們一臉。

整件事讓我太覺得奇葩了,所以現在都記憶猶新,所以也讓我對警察失去了信心。 在深圳呆了五六年唯一一次跟警察打過交道的奇葩經歷。

順道提一句,我當時為什麼去深圳,就是因為考公務員,報的公安局,筆試前六,體測一千多人排前幾名,結果面試倒數第二,其他都是人均70,75,還有85的,我好像是62,63,結果全部算下來,招六個人,我排第七,所以一氣之下就去了深圳。

後來聽說那時候公務員監考都是本單位的中層領導,面試不知道會抽到誰去,所以都是先帶考生去各個縣局露露臉,混個臉熟,最後考上了再去感謝面試的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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