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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寫作手法,真心好美。?

去歲一別,久疏問候,也不知你胖了瘦了,頭髮長了短了。

前些日子參加同學婚禮,新郎新娘是你我舊相識,而今男婚女嫁,功德圓滿,我感慨之餘,也心生嚮往。

我曾許你一場婚禮,遺憾這個許諾永不能兌現。只能請你把它當作我年少時的狂妄話,八十歲的時候回頭想想,笑我痴傻。

這些日子,上海天氣不錯,不知巴黎是否仍舊多雨?我們在一起時買的傘,如今我還在用,下雨的時候撐起來,就覺得心內飽滿。(標題是:致前女友)

這是微博全文里摘錄的一段,說實話特別喜歡他的寫作手法,頗有古風範。

但是這種寫作手法越來越少見了,不知道是自己看的書太少的緣故,還是這樣的寫作手法已經成了小眾冷門。

但是對於自身來講,這樣的手法是相當喜歡的,可想而知作者年齡不大,卻能寫出這般美句,文學功底也是較為深厚的,實有飽讀詩書的感覺啊。(大家給推薦幾本提高寫作談吐的美書,在此謝過啦)

不知道自己看法是否正確,希望大家給予意見


不美。句式和詞法壓根沒雕琢過,卻刻意作成這種風格,就失了許多味道。嘗在你嘴裡的,怕只是個新鮮味道,而非真正的美味。


僅是一種風格。

但我個人不是很喜歡。

現代不現代,古風又不古風,略有些不倫不類。

要麼就仿古到底,要麼就好好說話。


姑娘:

我本以為,愛情無非是金玉良緣、木石前盟,是吟詩作對,月下花前。看幾遍良辰美景奈何天,唱一段賞心樂事誰家院。或修鍊千年,於西子湖畔,為他撐一把油紙傘;或離家出走,在街角路邊,開一間兩個人的酒館;或烽火盡燃,三戲諸侯,換她笑顏一展;又或金戈鐵馬,八方血戰,乾脆為她打下一個江山。愛情是紅豆硃砂,胭脂長劍,是前世今生共赴的一次豪賭,這般浪漫。

後來,我以為愛情是一種連佛都參不透的禪。這禪是那天陽光正好,她一襲長裙從橋上走過。從此我再掃不盡菩提落葉,參不了大乘佛法。她像一顆石子投入我的湖心,那漣漪一盪,便是千年。自此金身舍利,修佛成仙,統統丟去一邊,這般決然。

再後來,我以為愛情是溫暖的相伴。是雨中撐著的傘,是夜晚亮著的燈,是一杯溫熱的水,是渡你一世的船。我不必是天上神仙、人間帝王,什麼長生不老、萬臣朝拜,都不如靜靜地給你削個蘋果,這般溫暖。

直到我遇到了你。我才知道,什麼情定三生,什麼忘川河畔,都抵不上你一個笑容。才知道,愛情這東西,哪有什麼道理可言。

我只感覺,這世界風月琳琅、碧海潮生,每一束光都充滿了善意,每一滴水都閃爍著七彩光芒,只因為這世界有個你。

只因為這世界有個你,便覺得它就算再差也差不到哪裡去。不必輾轉輪迴、衝鋒陷陣,不必纖雲弄巧、飛星傳恨,不必像我之前想的那般浪漫、那般決然、那般溫暖。

這些都不必了。

我原以為經了滄海便渡的過三千弱水,赴了巫山便尋的到萬里祥雲。其實哪有那般簡單。

我才知道什麼紅樓白蛇、桃花牡丹,什麼梁祝化蝶、鵲橋相會,都比不過你悄然躍上我的背,而後俏皮地問一句,喂,你覺得我重不重呀?

我想起《劍雨》中佛祖問阿難,你有多愛那女子?阿難答曰:我願化身石橋,忍受五百年風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打,但求此女子從橋上走過。

姑娘,佛說世間萬物皆禪,於是我也想借《雪中》小和尚的口,對你說一句:你就是我的禪,秀色可參。

我想和你一起看遍每一個季節,春花秋月,夏雨冬雪。我想和你一起走遍這世界的每一個角落,從西到東,從北到南。你若累了,我便背著你,幫你提著高跟鞋,帶你吃遍每條街。你若乏了,便靠著我的肩膀,我們就依偎著一起看長河落日,天邊雲霞。我一定會忍不住湊到你耳邊,說些古時的情話,比如青絲白髮,比如海角天涯。

姑娘,現在窗外夜色微涼。那昏黃路燈,斑駁樹影,不曾表達我三分情思。這三寸狼毫,一尺宣紙,不曾承載我一顆真心。

都不曾。

我想起以前,覺得只要在橋下慢慢地等,總有一天能等到你的蓮步款款,姍姍來遲。然後我便彈去發間的清露,拭去臉上的風塵,裝作意外的樣子,說一句,哎,原來你也在這裡啊。

未曾想到這一等,就是滄海桑田,物是人非。

我也曾心灰意冷,知曉情之一字,凄神寒骨,誤盡蒼生。

許是天可憐見,還是讓我遇到了你。

你就這樣出現,於是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風十里,不如你。

姑娘,我本是個勇敢的人。但是遇到你之後才發現自己也有很多害怕的事。我怕風起時沒能握住你的手,怕雨落時沒能擁住你的肩。怕與你轉身相錯,擦肩而過。像小樓里的閨中人錯過打馬而歸的少年;像戴上金箍的大聖,錯過紫霞仙子;像《匆匆那年》里的陳尋,錯過方茴......

最怕好不容易等來的你,一轉眼便坐上了別人的轎子,那該多遺憾。所以我要把這些原本只敢說給風說給雨的情話,都說與你聽。被人說輕浮也好,被人罵浪蕩也罷,有些話該說就一定要說。

馮唐在書中寫到,「願有歲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頭。」

我想,這便是我想對你說的話了。

注,此文是仿效李少俠@李昭鴻和叔公子@叔離所寫。

若文風有幸為你所喜,大可去翻一翻這兩位大神的答案。


謝邀。

我個人不是很偏愛這種風格。

即使是古詩詞,我也喜歡那種文字看似淺近直白,意境卻更勝一籌的。

題主喜歡這種風格,就多看看這種風格的就好。

如果讓我推書的話,可以從《唐詩三百首》《宋詞三百首》《元曲三百首》《古文觀止》開始。


呵呵

樓主請看

去歲一別,久疏問候,也不知你胖了瘦了,頭髮長了短了。

改成

去年分手後再沒聯繫過,不知你胖了瘦了頭髮長了短了。

就這一句,你要是說上一句美,也就罷了

你要說上一句比下一句還好,我抽死你!

繼續。

去年分手後再沒聯繫過,不知你胖了瘦了頭髮長了短了。前幾天參加一場婚禮,新郎新娘我們都認識,從朋友都夫妻,看得我好嚮往。我曾說要娶你,然而沒做到。你就當這是我吹過的其中一個牛吧,當笑話吧。最近上海天氣不錯,巴黎呢?我還在用我們一起買的那把傘呢,每次用都覺得好暖。

樓主,你要是覺得你距離的例子比後面的大白話美,我只能說你已不是個庸俗、沒有品位的人,但也不是個不庸俗、有品味的人,你是個半吊子 ,然後只能在庸俗的、沒品位的人眼裡當怪胎,在不庸俗、有品位的人眼裡當小丑。

話說的重,但就這個意思。


少年不知愁滋味,為賦新詞強說愁。


雕花衣櫃里掛著的長袖 美在有些老舊

而那斜襟上數第三顆 立領上的盤扣

連精緻做工也沒能掩蓋住的 缺漏

卻意外把衣服顯出十分的 雅緻和俊秀

我滿意地點了點頭 撫平它左腰側一絲褶皺

再然後 習慣性糾結要怎樣的長裙 才足夠

完美搭配它 從右肩蔓延到胸前的 刺繡

是選十八歲生日你送的 亞麻長裙下樓

還是選你告白時送的 復古長裙顯瘦

或者 穿那條你親手繪下荷花的長裙 搶鏡頭

不過它似乎有些厚 比不上婚紗那麼透

畢竟這是我們分手 八百六十三天之久

第一次 也是最後 一次不需要巧合的聚首

所以果然還要挑一雙鞋上有 並蒂花下的藕

我這麼用心裝扮自己的理由 真的不是不舍的借口

可是反覆斟量的時候 突然就 想起還沒有立秋

而你也沒有 說要在七月份的天氣 牽新娘的手。


最近幾年這種文體莫名其妙的就流行起來

類似古文的文字和白話文摻雜在一起,看的人只尷尬

除了用來裝X外,沒有其他用途


1、

這種玩意兒,既沒有古文的精緻簡練,又沒有白話文的通俗易懂,不三不四,叫人看了直泛噁心。

照這種風格寫,最後能成個啥?9流的公司文案?18流的手游介紹?

古風真不是如此。偏偏有些人,自以為是,讀些古詩文,知道怎麼押韻,就開始執著又頻繁地發春,取其糟粕,去其精華,好好的故事(也沒有多好),寫成這個鳥樣。

冷門?就該讓它冷門,最好別給開門,省的誤人子弟。(好壞絕不能以是否冷門為標準)

飽讀詩書?扯,14、5歲的懵懂少年,一晚上能寫八段。

2、推薦:

推薦卡爾維諾先生的《新千年文學備忘錄》,我輩福音。其中提到的「輕、快、精確、形象、繁複」,是我創作時的目標,該銘記於心。

知乎上,推薦 @yolfilm,詞句精確,文筆簡練。

推薦 @敬山遙的這篇」怎樣精簡句子? - 文學」。

ps:「提高文學談吐」?不懂。就當「提高文學水平」吧。


「也不知你胖了瘦了,頭髮長了短了」

唯有這一句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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