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圖片的譜子中,紅色、綠色框內的音符,是否應當分別彈成三連音、四分音符?
01-12
我在教堂詩班擔任伴奏,這是本月要練習的曲子。下圖是譜子中的第1、2頁。
首先明確一個前提:這兩頁的速度都相同,如譜上開頭標記,四分音符每分鐘120下(換句話說就是八分音符每分鐘240下)。我認為所有四分音符都是120的速度,因此理所當然,所有八分音符都是240的速度,也就是說紅色的地方還都按照八分音符處理,綠色的地方都按照四分附點。指揮認為八六拍應當看做複雜化的四二拍,所以3個八分音符加起來等於前面一個四分音符所佔的時值,因此紅色框和綠色框要分別處理為三連音、四分音符。
非常感謝大家能夠看完這麼吐血的問題!我的表達能力實在有限……再次感謝幫忙解答的各位知友!抱歉佔用您寶貴的時間……
卸腰。
不是三連音,速度和前面是一樣的。只是前面你是用四分音符為一拍在打拍子,這些地方被迫變成以八分音符為一拍打拍子了。你試著在變節奏的前一小節變成用八分音符為一拍來打拍子,這樣,那個44拍,就變成了每小節有八拍的88拍。然後到後面變成58,78,68拍的時候,就是每小節有5拍, 7拍或6拍的小節而已。八分音符打拍子的速度是不變的。
再不理解,那我再換個方式跟你舉例子。68拍那裡,整個小節有6個八分音符吧?34拍整個小節也是6個八分音符吧?所以,你試著把68拍當34拍來打,體會一下那個八分音符速度不變的感覺。
八分音符速度永遠是不變的,68拍和34拍每小節時值也一樣,不同的只是節拍的組合模式不一樣。68拍是三個八分音符為一個單元來組合,每小節有兩個單元。34拍是以一個四分音符(即兩個八分音符)為一個單元來組合,每小節有三個單元。
你的理解是對的
不是三連音,是正常的八分音符的速度。八六拍的話,前面三個八分音符是三拍,後面一個附點四分音符剛好是三拍,加起來一小節六拍。樂理上這樣沒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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