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的土豪面對高級知識分子真的會自卑嗎?


恰恰相反,自己和身邊的朋友經歷太多了。

年輕時見大我20歲的小土豪,對方用早就熟悉的混社會策略三句話就將我引入到了他的既定策略中,從容不迫的問了我月收入之後,說:「哎呀,像你這麼有才華的人才掙這麼點兒錢,想辦法讓你掙點兒錢才是。」彼時我年幼無知,後來才反應過來什麼事兒,噁心的一塌糊塗。

後來,朋友作為一個某經濟+研發中心的總負責人和總設計師去跟資方談,開著30萬的座駕,停在了幾輛300萬的座駕旁邊,然後就是全場被壓制的經歷。

就像有答友說的,知識分子讀了那麼多書,怎麼會沒有風骨?這個可以有,可有些情景是別人設計好的但你又不得不去的場,進了那個場,考驗風骨的時刻就到了。

土豪會像知識分子一樣有顆敏感的心?他還做什麼土豪?

「xxxx金腰帶,xxxx無屍骸」(套用《無間道2》黃秋生語)。對不起,我偏見了,也仇富了。


希臘文和拉丁語的世襲家族根本無法和暴發戶交流的

621 年丟番圖《算術》古希臘語與拉丁語雙語對照版。

第 85 頁第 II.VIII 題希臘文右邊是費爾馬做筆記的地方。

拉丁原文是:

Cubum autem in duos cubos, aut quadratoquadratum in duos quadratoquadratos, et generaliter nullam in infinitum ultra quadratum potestatem in duos eiusdem nominis fas est dividere cuius rei demonstrationem mirabilem sane detexi. Hanc marginis exiguitas non caperet.(加粗部分對應題目中的譯文)

Fermat"s Last Theorem

不會說下層世界的語言,根本聽不到

歐洲貴族不會法語以外的語言,特別是被統治地區的語言禁止會說

1066年,法國的諾曼底公爵入侵不列顛島,最終成功得控制了英國全國,成為威廉一世。他清洗了英國的朝廷和教會,所有重要的職位都由法國人擔任,上層所有的交流都用法語。威廉一世本人就不會說英語。用一個學者的話說,法國人入侵這件事「對英語的影響比英語史上任何其他事件都更大」。從此,法語對英語產生了極其巨大的影響,這就是英語受到的第三次文化入侵。

此後的200多年中,英國社會的語言狀況是這樣的:政府和貴族說法語,宗教和文化事業用拉丁語,底層的老百姓繼續用英語。直到今天,英國人說一點法語,都是時髦的表現。

有一個例子反映了上層社會和底層社會的脫節。

1191年,有一個大法官因為政治事件逃亡,他化裝成老百姓,想跟其他人做買賣,但是他只會說法語,不會說英語,而老百姓是不可能會說法語的。所以,他就被識破抓住了。

作者:zhen-liang

鏈接:學拉丁語有什麼具體用處? - zhen-liang 的回答

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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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語崇拜

  以現在的標準來看,蒙田的父親算得上一位「鷹爸」。蒙田祖上靠在波爾多開魚行和向英國出口葡萄酒致富,時至蒙田的曾祖父一代,已經成功置辦下自家的田地和城堡。常言說「三代造就一個貴族」,只可惜儘管已經有了貴族封號,而且還曾經被選為波爾多市長,蒙田的父親仍舊一度被同時代的義大利史學家認為不過是個「賣魚的」,整個家族脫胎換骨成真正貴族的重任落在了蒙田肩上,而當時貴族的身份標誌之一就是能講拉丁語。蒙田後來在隨筆中記述:他的父親1528年自義大利戰場歸來後成為地中海古文明的狂熱追隨者,他「曾盡最大努力做過各種探索,從聰明和博學的人中尋求一種優秀的教育形式」。結果,「有人告訴他:我們花費很多時間來學習古羅馬和古希臘人不費吹灰之力就學會的拉丁語和希臘語,是我們不能達到他們那樣高尚心靈和淵博知識的唯一原因」。蒙田父親由此想到的辦法是:在蒙田還在吃奶、尚未開口說話前就把他交給鄰村一個完全不懂法語但精通拉丁語的德國醫生撫養,同時規定家中所有成員與蒙田交談時都必須使用現學的拉丁語。

  蒙田在隨筆中形容自己直至6歲時「……沒有方法、沒有書本、沒有語法或規則,無需教鞭、無需落淚,我就學會了拉丁語。」6歲後,父親將蒙田送入波爾多的「正規學校」。以蒙田的拉丁語水平,他「一上來就跟讀高級班」。

  500多年後的今天,當教皇面對上百人用拉丁語抱怨「自己累了、不想再幹了」時,現場已經只有一個女記者能夠聽懂。如今的人們很難真正親身設想當年拉丁語作為學者和文人通用語言的尊貴地位,那種與拉丁語相聯繫的身份象徵意味是英語甚至在其最輝煌時期都不曾達到的。16世紀英國學者阿斯卡姆在後世以「人文主義思想教育家」留名,他著有《教師手冊》,曾任瑪麗一世女王的拉丁文秘書,後又任愛德華六世和伊麗莎白一世的拉丁語與希臘語教師。在蒙田的時代,大洋彼岸的英國學校中的狀況恰如阿斯卡姆所言:「所有人都千方百計教會孩子拉丁語。女王身邊的外交官、顧問、神學家、牧師、醫生和律師全都會說拉丁語,但泥瓦匠、羊毛商、手套商、鄉下農夫連英語都既不能讀也不能寫,卻希望自己的兒孫掌握深奧的拉丁語法。因為拉丁語代表文化、教養和往上爬的敲門磚。這是實現父母期望的語言,是在社會上吃得開的最通用的本錢。」

  距離蒙田坐在波爾多課堂中閱讀奧維德《變形記》拉丁語原著差不多30年後,英國斯特拉福鎮的文法學校課堂中又多了一個被拉丁語折磨的男孩——莎士比亞,他後來在《愛的徒勞》中以「太虛者,天空、蒼穹、昊天之謂也」等誇張措辭影射了當時拉丁語的主要課本之一:伊拉斯謨的《論豐富多彩》。該教材的內容包括教導學生用150種不同的拉丁語措辭表達「大函收悉,謹謝」。伊拉斯謨曾寄希望於讓拉丁語成為歐洲的統一語言,他由此賦予這種語言的「人文主義治世理想」自然不是單純的「大函收悉」所能囊括的。不過,正如美國學者格林布拉特在《俗世威爾》一書中所說:「如果說莎士比亞巧妙地嘲諷了這種病態的文字遊戲的話,他自己也幹勁十足地用他自己的聲音、自己的語言玩過這種遊戲。比如他在《十四行詩集》第129首中寫到『人慾』時說人慾是『陰謀,好殺,賭假咒,壞事做到頭;心毒手狠,野蠻粗暴,背信棄義不知羞』。這種激情的發泄背後掩蓋的不過是他少年時亦曾在學校中消磨過許多時日、謄抄彙集過一頁又一頁的拉丁語同義詞。」「這個時期學習拉丁語,是一種男性青春期儀式。即便是對於一個特別聰敏的學生,這種青春期儀式也不可能是好玩的事情。」

與今日因為複雜而近乎成為「絕學」不同,文藝復興時期的學者認為:拉丁語正是因為複雜才能夠準確地表達人類的思想。與莎士比亞同時代的培根同時用英語與拉丁語創作。當他撰寫《隨筆集》這樣的「休閑」作品時使用的是英語,編纂《新工具論》這樣雄心勃勃的大部頭著作時則當仁不讓地選擇了拉丁語。牛頓的《數學原理》1687年問世,是英格蘭最後一部用拉丁語出版的重要著作。牛頓與蘋果之間擺脫不掉的那段韻事倘若以拉丁文寫就,恐怕會讓人想起《愛的徒勞》中私塾教師霍羅福尼斯談到蘋果時的絮叨:懸在枝頭時「宛若明珠懸於太虛耳畔,太虛者,天空、蒼穹、昊天之謂也」,此時卻是掉在「八荒之面部,八荒者,土壤、土地、大地之謂也」。事實上莎士比亞的創作幾乎完全用英語,他經常運用的辭彙有2萬至2.5萬個,其中90%為英語本族辭彙,屬於早期現代英語階段數一數二的「造詞大戶」。莎士比亞畢生的損友瓊生在「第一對開本」的獻詞中說莎士比亞「懂得拉丁文不多,希臘文更少」,這很難確認他究竟是在貶損莎士比亞學識有限,還是在真心誠意地誇獎莎士比亞以英語超越了所有「驕希臘和傲羅馬的先輩」。

  大約在13世紀早期,英國的官方文件中開始出現英語單詞,那是在亨利二世針對他的幾個公民發起的一場官司中。法院文書受的是拉丁語訓練,卻找不到合適的拉丁辭彙來描述國王的訴訟,結果他用英語寫道:此案「nameless」(無可名狀)。1337至1454年的英法百年戰爭使得「說英語」益發成為某種愛國心的檢驗。讓英語成為一種更實際選擇的則是大約在14世紀40年代散布到整個歐洲的「黑死病」。瘟疫在英國各地修道院和教堂造成了眾多死亡,以致只能任用不會說法語和拉丁語的、當時被認為屬於「半文盲」的神職人員。由於類似的人手不足原因,黑死病過後,學校里開始用英語而非法語來授課。1362年,英國國會第一次正式用英語開會,同年頒布了「法庭辯護法令」,規定一切法庭訴訟必須用英語進行。至此,英語終於恢復了它在英國應有的地位。


哈哈哈 你對知識分子的定義是什麼?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多年深知人性,左右逢源,看你一眼就知道你心裡怎麼想,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土豪算不算社會大學的高級知識分子?這樣的人會在很多不懂人情世故,自視清高一根筋的剛畢業的所謂知識分子面前自卑嗎?

再說了,現在有多少老總自己就是高級知識分子,自己掙得就是高精尖技術錢。


我有我的錢,你有你的知識,為對方辦事,等價交換,自卑個啥?

推廣:

能成為土豪的人有很大概率也是有知識有才幹的人。有大量錢撐腰,自卑個啥?

高級知識分子讀那麼多書皆有風骨,咋會為幾個錢就搖尾乞憐,自卑個啥?


提問題的人應該年紀不大吧 懷揣著讀上985博士然後傲視土豪?

很不忍心告訴你,這世道農民工也好博士也罷都是給有權有錢的人打工的


注意,是高級知識分子,區別於普通的知識分子,高學歷並不一定是高級知識分子。應該指的是那些受過比較好的教育,有相當社會地位和學術成就,並且在自己的行業里有一定發言權的知識分子。那些有點眼界有點學識的土豪一般都很願意和這些人交流以及玩耍(自卑說不上),甚至尋求諮詢與合作(高級知識分子掌握著某些土豪所不一定能掌握的資源)。至於其他的土豪,肯定是不自卑的。


的確,恰恰相反,普通知識分子見高級知識分子會很尊敬,至於土豪,多半是瞧不起的高知的。


高級知識分子在如何讓自己成為土豪這個領域是很無知的。


自卑個屁,還看不上那副窮酸相呢。伯格曼的電影魔術師,裡面的江湖藝人化了妝連貴婦人都投懷送抱,卸了妝找她要幾個錢就翻臉不認人了。就像我在這裡和人瞎扯文學藝術,一旦我賣幾本舊書,就沒人接茬了。裝模作樣,故作高深,窮算計,斤斤計較,疑神疑鬼,沽名釣譽,口是心非,還不如土豪痛快講義氣呢!能參加科舉還能保持赤子之心的真是稀有。大多數都給閹了。


土包子暴發戶老闆,孩子生病了也不知道怎麼護理,也不懂得教育,連壽命都比不上北上高級知識分子,何來優越感?人是為利益而生,為生存質量而生,如果生活利益不能實現,那貨幣再多有什麼用。

蝸居的大學生也不算高級知識分子,那些有地位的教授才算,怎麼會比戴金項鏈的土老闆差?社會地位差?生活質量差?還是人脈差?還是後代基因差?除了毫無用處的貨幣(土老闆根本不會用錢),土老闆厲害在哪?一無是處。

人是追求利益的,不是追求金錢的,土老闆連金錢都不會用,他的利益實現就是一團糟,利益都達不到,請問這人牛在哪?


有不同水平的土豪,不同水平的知識分子。互取所需,合作共贏。不在一個層次上,很難說。


土豪粗野,還會當街小便,這種怎麼可能尊重知識分子。


見到有錢的知識分子會自卑


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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