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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人們很難向具有「權力感」的人發出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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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的本質,就是消滅自由意志。任何想要反抗的個體,都會被無情的碾壓。

我們在回答和探討一個問題的時候,很容易過多的帶入自己的想法和觀念,如果看到我的回答存在問題和誤導,也歡迎討論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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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回應一下 @米修趙 提到的幾個問題。歡迎針對這一問題進行不斷的討論,尤其歡迎從政治學角度的批評與反饋。因為我的學術背景是心理學,所以思考的邏輯是自下而上的,從微觀到宏觀,從個體推導到社會。而政治學的研究角度是自上而下的,從社會到個體,看待問題的角度有很大的區別。

1--竇文:權力本質是消滅自由意志。

開篇第一句就是錯的。權力本質是一種排斥他人意志後的影響力。威逼使之順從,利誘使之跟隨,這是兩種最常見的權力展示形式,並非消滅自由意志。

2--竇文:權力有親社會屬性,利於社會秩序。

或許是本人學藝不精,沒有聽過 親社會 這個詞。舉個例子:當公交站到站時,我強行推開其他人插隊上車。這裡有兩點,其一,這是一種權力施加,它並不利於秩序。其二,這本身就發生在公共領域(社會),又何來親社會。

3--竇文:關於盧梭社會契約論一節

盧梭社會契約論是一種理念和假設,甚至可以說是一種想像和情懷,而不是歷史和事實。法國雅各賓派已經證明過,我們可以參照它來思維,而絕不可以當真。更何況,關於社會契約論,有著多重不同的言說。

1、「本質」這個詞理解的角度有很多,米修這裡說權力的「本質」是影響力,針對的是「權力是什麼的問題,或者權力是通過什麼起作用的」,而我說的權力的本質是消滅自由意志,針對的是「權力的目的,權力為什麼要這樣做」。權力具體表現出來的是對他人的影響,但是這種影響它的目的是什麼,我認為還是減少個體的意志,使個體服從於施加權力者或者施加權力者所代表的集體的意志。

2、「親社會」是心理學常用的一種對行為屬性的描述。幫助群體中的他人,或者服務於群體的利益,犧牲小我成全大我,都是個體親社會行為的表現。米修舉的這個例子,我覺得不是很好,這裡面只有「我」和「其他人」,這種關係只能算作一種簡單的社會互動。權力一定是依附一個更高層級的群體才能得以實現。

如果你強行推開其他人上車,其他人同樣擁擠、插隊、推開你,這個時候是混亂而沒有秩序的。如果這個時候公交司機或者售票員站出來維持秩序,那麼權力就產生了,因為他們代表的是「所有乘客」這一群體的利益,在這種權力的影響下,大家放棄了自己的意志,秩序得以產生。

3、把《社會契約論》拿出來,只是舉一個大家都熟悉的例子,後人對於這種經典的解讀當然是很多的,歡迎從不同角度提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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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通過控制有價值資源和執行獎懲來影響他人的行為。【1】

權力在社會中是現實存在的。經理和員工、導師和學生,由於扮演的社會角色,掌握的社會資源不同,人們在權力結構中處在不同的位置。處在權力結構上層的人,有更多的手段去支配和影響下層的人,消滅他們的自由意志。

很多人會把權力當成邪惡的,反社會的東西。事實恰恰相反,權力有親社會的屬性,權力對於社會有秩序的組織和運轉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權力的形成與權力的內化

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就明確的提到,每個人都會出讓天然自由,委託給自己所在的集體,並由受委託的執政者來行使這種自由,以保證個體的契約自由。

當然這種權力結構也有可能是通過非正式途徑讓渡的。維托柯里昂控制著龐大的地下帝國,遇到問題大家都覺得他比政府更能解決問題,所以也甘心受他驅使。

在所有社會性的物種群體中,都存在一定的權力結構。猴群、狼群、獅群都需要有發號施令的頭領。這種權力結構甚至可以存在於跨物種的社會交流中,寵物狗之所以在你面前搖尾乞憐,是因為你掌握著它的吃喝拉撒所有的資源,你是它的老大,它必須聽你的。孩子中也存在這種權力結構,一群孩子一起玩,裡面總會有一個出頭管事的「孩子王」。

權力會激活人的動機系統,提高解釋水平,從而使擁有權力的人將他人工具化,更徹底的追求目標的實現。【2】如果這個目標和群體的利益相一致,那麼將為群體的成員帶來巨大的收益。

伴隨著一個人的成長,在不斷地學習和強化中,他會將權力不斷內化為自己的價值觀,形成面對權力結構時一套穩定的行為傾向,這種行為傾向被稱為威權主義人格(Right-Wing Authoritarian Personality,RWA)或者社會支配傾向(Social Dominance Orientation,SDO)或者馬基雅維利主義(Machiavellianism)。

這三個概念側重不同的方面,但實際上反映的都是一個人在面對權力秩序時的行為模式。可以用這些指標衡量權力在一個人內心中的重要程度。權威主義人格更傾向於描述個體對於群體中既有權威的認同,社會支配傾向描述的是個體是否願意使用權力對他人進行支配和控制,而馬氏人格更傾向於描述將他人工具化,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程度。在一些研究中,這三個變數之間基本上能達到0.5-0.6較高水平的相關。

對權力內化水平高的人,會將權力的不平等合理化,他們對於已經存在的權力秩序更加維護,贊同優勢群體對於劣勢群體的支配地位。他們在上更容易為獨裁者,在下更容易為順民。也就是魯迅說的:「奴才做了主人,是決不肯廢去「老爺」的稱呼的,他的擺架子,恐怕比他的主人還十足,還可笑。」

將權力內化為自己行為處事標準的人,對於權力也有著更高的渴求,會更加執著於獲得更高的權力等級。

二、有權力的人——權威

權威是代表群體行使權力的人,對於權威的反抗,實際上就是個體意志對集體意志的反抗。大多數安於現狀或者既得利益的人都不會主張反抗權威,他們會極力的為權威做掩護,充當權威的打手。

因為冒犯權威的代價是巨大的,所以對於權力的認知,植根於每一個人的內心深處:無論一個人是不是真實的擁有權力,他都必須知道誰說了算。

人類作為群居動物,能夠快速感知到其他人的權力等級。大多數成年人都能夠通過聲音、外貌、姿勢等第一印象的線索大致判斷出別人的權力等級。事實上,只需要34毫秒的時間,一個人就可以對另一個人是否在社會中處於優勢的地位做出初步的判斷。【3】

權威服從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社會心理現象,在不同的時代,在各種文化情境中都普遍的存在【4】。Milgram通過巧妙的實驗設計,讓人們意識到,任何一個人,只要披上一層白大褂,就有可能為所欲為的對他人發號施令。

馬克思韋伯將權威的來源分為魅力型權威、傳統型權威和法理型權威三種。

魅力型權威的代表諸如宗教領袖,民族英雄,偉人。

被統治者之所以服從是因為他們確信他們的統治者有著超凡的能力,從而成為其追隨者和信徒。而統治者也必須通過不斷地證明其超凡能力的存在而維持其合法統治。

傳統型權威的代表諸如封建君主,家長。

被統治者之所以服從統治是因為這種關係已經存在於神聖的傳統之中,統治者憑藉傳統的力量實施合法統治,同時也受到傳統的約束。

事實上,在大多數現代組織中,權威的來源都是法理的。但是很多人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被統治者不再是服從於統治者個人,而是服從於法規,他之所以服從,是因為他相信法律和規章制度是正當的和合理的。

研究認為,法理型的權威會有一種如履薄冰的感覺,他們會更重視組織賦予自己的職責,更多的考慮他人的意見,更多的服務於他人的利益【5】。因為,一個看起來有「權力感」的人,他的權威來自於他所在群體的認可。這種認可的前提一定是他遵從群體的道德規範和法律法規,一旦違反,他會被群體毫不猶豫的拋棄,脫離了群體,他什麼都不是。

如果一個人可以幾次三番的做違反法律的事情,為人所知,但仍然沒有被他所在的群體剝奪權威。這隻能說明,這種行為在群體內部是被允許的。這個時候,如果有人想要和他對抗,會被整個群體視為威脅。這個群體,往小了說,可能是一個組織、行業,往大了說,也可以是所有某一性別的人,整個社會。

所以,這個實習生對抗的不僅僅是一個「有權力感」的人,她對抗的是一個龐大的群體,她可能已經被屬於這個群體的每一個人在心裡暗暗詛咒了一遍。一個人的意志終究是微小的,只有不滿於現狀的所有人團結起來,才能向一個群體的意志發起挑戰。

參考資料:

【1】
Keltner, D., Gruenfeld, D. H.,
Anderson, C. (2003). Power, approach, and inhibition. Psychological
review
, 110(2), 265.

【2】
王雪,
蔡頠, 孫嘉卿, 吳嵩, 封子奇, 金盛華. (2014).
社會心理學視角下權力理論的發展與比較.
心理科學進展,
1, 016.

【3】
Todorov, A., Olivola, C. Y.,
Dotsch, R., Mende-Siedlecki, P. (2015). Social attributions from faces:
Determinants, consequences, accuracy, and functional significance. 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 66(1), 519.

【4】
Burger, J. M. (2009). Replicating
Milgram: Would people still obey today?. American Psychologist, 64(1),
1.

【5】
De Cremer, D., Van Dijk, E.
(2008). Leader—Follower Effects in Resource Dilemmas: The Roles of Leadership
Selection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Group Processes Intergroup
Relations
, 11(3), 355-369.


服從權威是社會心理學最熱門的話題之一了。如今,因為南方記者事件再一次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關注。

1. 人們似乎有天然的服從情結,但是我們卻不知道可以服從到什麼程度……

米爾格拉姆的電擊實驗似乎告訴了我們答案——65%的被試選擇了服從權威的命令,一路加到了450V的電壓。

這是研究的最初版本,後來他陸陸續續進行了不少研究,改變了各種各樣的變數以考察究竟是怎樣的情況會讓個體更容易服從權威——

· 發布命令的人近在咫尺且被認為是權威人物;

· 權威人物所在的背景

· 受害者與服從者的距離

· 有沒有別人違抗命令

米爾格拉姆在實驗中還發現了登門檻效應——如果從實驗一開始就讓被試施加電壓到最高,大多數人是拒絕的。而如果從起始的15V開始,一步步加壓,很多人就淪陷了。

大惡都是點滴積累的,從你第一次向魔鬼低頭,就逐步淪為他的爪牙了

2. 最初的服從不過是服從一個標籤而已

我們喜歡給自己、給他人貼標籤,並且把這種標籤內化成為一種身份的象徵。殊不知,服從有時候不過是向標籤低了頭。

津巴多的斯坦福監獄實驗舉世聞名,原本性格正常的被試一夜之間喪心病狂,好人變成了惡魔(路西法效應)。然而我們不能忽視的是那些囚犯——那些被貼上了服從者標籤的人。彷彿這些人天生就應該選擇服從甚至是屈從。

3. 羞於拒絕

當別人提出一件事情讓你去做,你會很直接地拒絕嗎?

我想,不少人會這樣講: 我不好意思拒絕他(她)……

津巴多在《害羞心理學》一書中深入地探討了這個問題。他指出,東亞文化中,害羞常常被看做是一種積極品質而受到鼓勵。這種倡導害羞的文化讓我們羞於拒絕。

4. 我選擇迴避

一項跨文化研究發現,東亞文化的個體更容易產生迴避動機,避免衝突。面對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我們是不是通常選擇了忍氣吞聲。我們甚至時常能見到這樣的新聞,有些女性遭受了猥褻甚至是強姦後,選擇息事寧人。

南方日報記者被曝誘姦女實習生 受害人口述事發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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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簡單的聊一聊——開始了登門檻

一開始沒有言辭拒絕變成了吃飯,然後變成了7天。

記者、印象正派——標籤;害怕得罪——害羞與迴避

看完這個報道,簡直就是幾個研究的現實翻版——然而卻是我們每個人都不願意見到的翻版。

前一段時間回答了一個問題,大致內容是為什麼津巴多的研究沒有被重複。

其實,他的,或者說他們的研究經常被重複——甚至用了一種更加卑劣的方式。


因為『權力』的可怕,就在於會讓人失去自我。

換言之,你現在覺得不可思議的事情,在權力的壓迫下,很可能會做;

現在覺得輕而易舉的行為,在權力的威脅下,很可能不做。

社會心理學領域,著名的米爾格拉姆實驗(又稱權力服從研究)就證明了這一點(來自維基百科)

參與者被告知這是一項關於「體罰對於學習行為的效用」的實驗,並被告知自身將扮演「老師」的角色,以教導隔壁房間的另一位參與者——「學生」,然而學生事實上是由實驗人員所假冒的。

參與者將被告知,他被隨機挑選為擔任「老師」,並獲得了一張「答案卷」。「老師」和「學生」分處不同房間,他們不能看到對方,但能隔著牆壁以聲音互相溝通。有一位參與者甚至被事先告知隔壁參與者患有心臟疾病。

「老師」被給予一具據稱從45伏特起跳的電擊控制器,控制器連結至一具發電機,並被告知這具控制器能使隔壁的「學生」受到電擊。如果學生答錯了,老師會對學生施以電擊,每逢作答錯誤,電擊的瓦特數也會隨之提升。

參與者將相信,學生每次作答錯誤會真的遭到電擊,但事實上並沒有電擊產生。在隔壁房間里,由實驗人員所假冒的學生打開錄音機,錄音機會搭配著發電機的動作而播放預先錄製的尖叫聲,隨著電擊伏特數提升也會有更為驚人的尖叫聲。當伏特數提升到一定程度後,假冒的學生會開始敲打牆壁,而在敲打牆壁數次後則會開始抱怨他患有心臟疾病。接下來當瓦特數繼續提升一定程度後,學生將會突然保持沉默,停止作答、並停止尖叫和其他反應。

你認為,一個普通人,是不忍心給一個萍水相逢的人以持續的強力電擊的嗎?

米爾格拉姆原本也這麼認為,但結果讓所有人都嚇了一跳。

每次實驗都有一定比率的參與者願意施加致命的伏特數,約在61%至66%之間。

米爾格拉姆在他的文章「服從的危險」 (1974年)里寫道:

在法律和哲學上有關服從的觀點是意義非常重大的,但他們很少談及人們在遇到實際情況時會採取怎樣的行動。我在耶魯大學設計了這個實驗,便是為了測試一個普通的市民,只因一位輔助實驗的科學家所下達的命令,而會願意在另一個人身上加諸多少的痛苦。當主導實驗的權威者命令參與者傷害另一個人,更加上參與者所聽到的痛苦尖叫聲,即使參與者受到如此強烈的道德不安,多數情況下權威者仍然得以繼續命令他。實驗顯示了成年人對於權力者有多麼大的服從意願,去做出幾乎任何尺度的行為,而我們必須儘快對這種現象進行研究和解釋。

影響因素,目前在社會心理學中有三點:

  1. 命令發出者。他的權威性,他對執行命令者是否關心、愛護,他是否監督命令執行的全過程等,都會影響到服從。

  2. 命令的執行者。他的道德水平、人格特徵以及文化背景等也都會影響到他對命令的服從。

  3. 情境因素。例如是否有人支持自己的拒絕行為,周圍人的榜樣行為怎樣,獎勵結構的設置情況,自己拒絕或執行命令的行為反饋情況怎樣等,也會影響到個體的服從行為。

最近的實習生強姦案,也完全切合這三點:

1. 命令發出者。

成某是受害者的老師,在受害者心中,他被認定有更大的權力,而她則有服從的義務。雖然這樣的上下級關係只存在於工作,但很多人是無法自如切換的(比如你在餐廳見到領導,依然覺得他是領導,而不能輕鬆自在的行動或言語)

另外,如受害者所說,『他很有背景』,『會影響我以後的工作』,也是權力感的體現。這種猶豫和害怕,都可能滋生犯罪。

在事件全過程中,成某一直緊跟著受害者,她被認為『一直處於命令發出者的監視下』,反抗的意願也會急劇下降。

2. 命令執行者

受害者自己也表示,『我就是個膽小怕事的人』。作為一個剛出校門的女大學生,面對一個有社會經驗和社會地位的中年男子,從體格到心理,弱勢地位不言而喻。

另外,服從行為還有一點,就是『責任轉移』。當人們認為造成某種行為的責任不在自己,就會潛意識發生責任轉移,使得不考慮行為後果。

在事件中,當受害者覺得自己是『沒辦法』,『也不能做什麼』,『他強迫我的』,也會潛意識讓自己放棄抵抗,只能承受。

3. 情境因素

當受害人被搶走身份證,進入酒店房間的那一刻起,當她手機被按掉,無法和朋友保持聯繫的那一刻起,她就出於一種完全孤立無援的狀態。要受害者反抗,她可能會覺得『反抗又能怎麼辦呢,也沒有人能救我』。

也許有人覺得小姑娘太慫,那是因為在他們眼中,那個記者只是一個記者,是一個職業,是一個陌生男子而已;但在那個實習生眼裡,那是一個『領導』,一個『老師』,一個『在社會上有很大力量的人』,也是一個比她身強力壯太多的男人。

這麼多鍵盤俠隨口就質問『為什麼不抵抗』,『為什麼沒有自我保護意識』,卻似乎忘了多少年來,中國對孩子『聽話』的最高要求,以及『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這樣的文化。


因為習慣使然。

小時候你的父母控制你,因為它們控制著你的衣食住行。

上學時你的老師控制你,如果考的很差就會被全班,年級,甚至全校點名批評,讓你羞恥。

上班時你的上司控制你,只要覺得你不夠優秀,他們就可以辭退你。

因為在生活中,顯眼的,在你生活中擁有權力的人,大部分都具有同樣特徵比如像你比年長的,能控制你錢財的。

人們習慣性省略那些比較少能力的人。

一個有正職的記者,在開會上隨口兩句都能讓影響別人對那位實習生的印象。

而對一位實習生來說,重要的也不過是在實習期結束後是否能拿到職位,而之後的一切,也就不難想像了。

權力給予了別人一個靶,屈服讓別人射中紅心。


「權力感」的背後是「人的物化」。

如何看待「南方日報記者強姦暨大女實習生」一事? - 自由謬誤等級備忘的回答

自由謬誤等級備忘(作者)

@Ryan Cha ,人是自身觀念的俘虜,為什麼男記者攻,女記者受?我認為無論是男方的有恃無恐膽大包天,還是女方的柔順軟弱不敢拒絕,都體現了雙方自身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式人格不平等的心理狀態,而政治正確則是遏制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最後一堵牆。

自由謬誤等級備忘(作者)

或者可以說,男記者運用了自身的身份權威,女記者畏服了男方的身份權威,這個過程中雙方基於「身份」標籤而物化了彼此,兩人以平等人格為前提的自由、自主和自願是看不到的。你可以說是男方在惡意主動剝奪,但也有女方在無意被動放棄。這種「惡意主動」和「無意被動」的心理特徵,源自於社會達爾文主義思想深入兩人精神世界,造成了男方霸凌女方人格並侵犯女方的自由、自主和自主,以及女方面對被男方霸凌侵犯之時選擇了服從而非敢於抗爭。

自由謬誤等級備忘(作者)

@Ryan Cha ,你問我應該怎麼看,我的看法是:成希作為南日的資深記者會不知法嗎?知法而犯法!女實習生為什麼不知以法拒絕、以自衛?這件事中除了舉報者有出於道德的部分因素,本質來看身為記者作為所謂的思想精英,兩人對待公民意識、人權概念、法律思維的態度,呈現的是成希的霸凌與女實習生的無知,這說明什麼?說明了社會達爾文主義式的意識形態依舊佔據了相當一部分主流人群的大腦。2、政治正確是什麼?它現在因為女權、民族和宗教問題而和公知、情懷一樣爛了大街被人人喊打,你可以想像,如果平等的意識更深入一點,成希這種精英主義者被社會環境約束的程度是不是更深入一點?什麼是社會達爾文主義?核心思維就是本位體意識下理所應當式的「我優先於你」。

綜上,社會達爾文主義的病毒深入了涉事雙方的思想骨髓。


你以為你是誰?還要不要吃飯?元寶蠟燭吃不吃?


其實並不能說我們對具有「權力感」的人難以發出對抗。

確切的說我們是難以對「有能力掌控自己前途」的人難以發出對抗。

很多人都具備權力感,比如隔壁辦公室的領導,但是他要想使喚我,我是可以發出對抗的。

而自己的直接上司,和頂頭上司叫你辦事,你是不會拒絕的,哪怕明知道是錯的,也很難拒絕。

一是因為大家從小就被教育要聽話,沒有人教過怎麼去合理的反抗。甚至很多時候帶頭反抗的人都沒有好下場,於是大家只好忍讓。心裡想著「都是這麼過來的」「就這一次,下次就好了」,每個人都被霸凌過,而每個人也都直接或間接霸凌過別人。

二是不敢反抗,不知道這個手握自己命門的人會不會對自己的前途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我家附近一個叔叔,就因為得罪了上司,在檔案里被寫上「此人不可重用」,至今已沉淪了三十年。誰敢去得罪自己的導師、上司呢?尤其是體制內的。

三是基本的信任,或者說必須的信任。女生性格一般較溫柔,多數時候也更軟弱,當你的領導叫你去幹嘛的時候,哪怕知道有危險,但還是會抱著「他這樣的人,應該不會做這種事吧?」的態度。真的是不對的,一定要拒絕!況且像文中這位女校友,那個記者簡直就差把「我要跟你睏覺」寫在臉上了,何必還要去相信他呢?

利益相關:在暨大讀了五年書的人。


在authority figure(權力人物?)的影響下,很多人都會做出平時不會做的匪夷所思的事情。答主們已經把Milgram的電擊實驗解釋的很好。我剛剛看到這條實習生被性侵的報道,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美國肯塔基州麥當勞的脫衣搜查事件,不再這種極端狀態下常人根本無法理解。我在課堂上看到討論這個事件的視頻時,也是和很多網友對待實習生的態度一樣,根本沒法表示同情,而是覺得在場的所有人都是腦殘。但事情也沒那麼簡單吧,現在想來實習生無法說不對強姦犯來說也是意料之中。

這件事發生在2004年,受害的女孩子當時只有18歲,是一名麥當勞的員工。她家裡情況不好,媽媽剛剛失業,又有健康問題,所以妹子一直很努力多上班補貼家用。四月份的一個晚上,妹子又主動提出在晚上工作,多賺些錢。沒過一會兒,她被叫到女經理的辦公室,說女經理在和警察通電話。經理看她進了房間,對電話里的人說「這就是你要找的人」,還叫妹子把門關上。關上門後,經理告訴妹子,電話那邊的警察描述了她的長相,說這名妹子偷了一名顧客的錢包。妹子大驚失色矢口否認,可是沒有人聽,馬上,經理辦公室變成了搜查房。這可是一名十八歲妹子跟警察辯解啊,她現在只有兩個選擇:被搜查,或者去警察局。

在電話里,警察命令經理清空妹子的口袋,交出車鑰匙和電話。她交了。然後,警察要經理脫掉妹子的衣服,內衣內褲也脫,只讓穿一個小圍裙。回想起來,經理表示絲毫沒有懷疑電話里的人對自己的命令,因為她很確信就是警察在和她通話。

一個小時之後,因為周五晚上麥當勞業務繁忙,經理不能在辦公室里看著妹子,電話里的人命令經理指派另一個人看著妹子,直到警察親自歸來。經理指派了一名員工,那名員工被命令摘掉妹子的圍裙,描述她。員工是個比較有原則的人,直接走了,但是沒有報警。妹子在這期間一直在哭。

十五分鐘之後,經理43歲的未婚夫來到現場,這時妹子的圍裙都要被扯掉了,前胸幾乎蓋不住,腿也是屁股底下全部暴露在外。妹子想要逃跑,又覺得赤裸著跑在麥當勞里太丟人。經理並沒有懷疑電話里的人對她多指令,把未婚夫和妹子單獨留在辦公室里,招呼客人去了。

未婚夫聽從了電話里的指示,叫妹子脫下圍裙,赤裸著彎腰站在椅子上。他還叫她做jumping jacks,「把藏著的東西抖出來」。這只是折磨的開始。未婚夫還讓妹子把手伸進引導里「搜查」,還讓妹子做到自己膝蓋上親他。

妹子不想叫經理未婚夫「sir」,電話裡面的人說好她不叫,打她屁股!電話里的人叫未婚夫無視妹子的求饒,妹子被暴力地打屁股整整十分鐘,屁股上全是紅印。經理自己回到了辦公室幾次,每次一回來,未婚夫急忙把圍裙丟給妹子,叫她別出聲。妹子見到經理,求她報警,經理拒絕了說我們就在等警察來呢。

接下來,兩個半小時後,電話里的人又命令未婚夫逼妹子給自己口交。口交完,這下未婚夫受不了了,要走,電話說行,不過得找個人代替你。一走出麥當勞,未婚夫後悔了,給朋友打電話說自己做了非常非常壞的事。未婚夫走後,經理指派麥當勞的一名維修工人看妹子。維修工人拒絕服從電話里的指示。這回,經理終於有點懷疑,給自己的高層打了電話(電話里的「警察」再給經理打電話時,說自己和高層正在另一條線上通話)。打完才恍然大悟,自己的老闆根本沒有跟什麼的所謂的「警察」通過話,一直都在睡覺呢!了解真相後經理嚇壞了,電話那邊的「警察」匆忙掛掉了電話。經歷了三個半小時的折磨之後,妹子終於被放了出來。真警察來了之後,未婚夫因性侵而被逮捕。這一晚上的種種都被監控拍了下來,看完錄像,經理取消了和未婚夫的婚約。

可怕的事,麥當勞事件的authority figure從頭到尾臉都沒露,也沒有向任何人證明他是警察。就像Milgram實驗中的teacher,穿上白大褂,參加試驗的人馬上就被唬住了,說什麼是什麼。

這場荒誕變態罪惡的遊戲的後果也十分嚴重。妹子患上PTSD,放棄了上大學的計劃,她本來想去讀醫學預科呢。經理被炒魷魚,因為麥當勞總部禁止脫衣搜查以及讓非員工進入辦公室。未婚夫被判五年。

警察抓住了一名男子,被懷疑是很多起類似案件的慣犯。他是五個孩子的父親。各種證據都指明他就是假裝警察的人,他被逮捕期間,這類奇怪電話也消失了。可是最後上庭卻因為缺少直接證據會影響陪審團判斷而被判無罪。


所有的問題都可以用經濟學的思維追本溯源。

答這個問題之前,應該問一個問題:人們為什麼要向具有【權力感】的人發出對抗?

需要發出對抗,說明雙方有衝突,更說明雙方產生了利益關係。

權力感不會無緣無故從一個人身上傳遞到一個人身上的。正因為一方有所求,另一方才會釋放這種權力感,以此換取某種利益。

以題主鏈接的這個新聞來分析。受害人如果和施害方沒有利益關係,她會去鳥他?會意識不到跟一個陌生男人進7天是一個很危險的行為?即使她可以通過正當途徑取得實習證明,從雙方所處的關係來看,其實她害怕的不是取不到實習證明,而是害怕施害方的社會關係網對她未來工作甚至職業的影響。甚至在對方花言巧語的表白下她會認為對方除了實習證明,還會給予她其他的好處。(原諒我惡意的揣測)受害人肯定不只是為了一張蓋章證明跨進七天的大門。當然,她可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但有時候人的本能會比大腦更誠實地反應這一點。

這麼說肯定會被噴得很慘。各位換個角度,假如蓋章的人不是她的前輩,不是看起來很專業很牛逼的行內前輩,而只是一個專職行政工作的人,她還會傻白甜沒有防備么?騙子慣用的技巧不就是把自己包裝成一個看起來有利可圖的人么?

受害人可能沒有意識到她自己的賭博心理。沒有理性分析投資回報比。

所以她賭輸了。

從法律角度我同情她,

從人性角度我漠視類似的事。

因為世界上同樣類型的事情一直都在發生,從古至今,時時刻刻從未斷絕。


論工會的重要性。

我說的當然是另外一種。


人是群居動物,不光是人,就是動物也這樣。優勝劣汰,弱肉強食。在動物世界,有權利的動物都是靠實力獲得,權利=實力。

人向權利屈服,本質上是向實力屈服。

潛意識自知實力不如對方,本能會有盲從。

為什麼人們更加相信權威?專家?

為什麼人們敬佩欣賞第一名?

為什麼大多數人不敢反抗老闆?

本質上是對實力的敬畏。

而反抗者,都多半是對自己有自信的人。這種自信其實就是源自對自己實力的自信,如對自己的智慧,知識,信仰,背景,肢體力量,財富,對自己自保求生能力的自信,以及能夠藉助的力量的自信,如法律,媒體,團隊等潛在實力的自信。

題主所提到這個事件中女孩初出茅廬不經世事,膽小,不敢得罪人,就業能力差,實力太弱,被男方潛在的人脈背景唬住了。而女孩個人的家庭教育,她成長環境及個人認知,導致直對自己能力的不自信,從而導致的無主見,柔弱的性格,也增加了男方對自己實力的自信,覺得這個女孩好欺負。如果女孩性格強勢一點,這事其實就很難成,我認為記者不是讀書少的地痞,遇見真正強硬,態度堅決的女性通常不會傻到用強,萬一把自己搭進去得不償失。

我過去培訓過很多缺少自信的學生,很多人說我改變了他們,其實我只是讓他們從新認識下自己和現狀,給予肯定和鼓勵,他沒那麼差,社會也沒那麼糟,凡事都有解決方案。讓他們更加具有自信和勇氣。不少人自信不足是確實條件能力普通,但我發現大多數人是對自己本身實力的低估。有的人多半是被嚇的,被父母,被老師,被電視,被媒體,被過往的挫折嚇大的,什麼人心險惡啊,什麼就業困難啊,什麼你這不行那不行啊,要聽話不然會怎樣啊,曾經嘗試卻失敗丟臉過啊~從小就太乖,沒有培養起來解決問題,獨立思考的能力,缺少對自身的肯定。害怕失敗,容易盲從,容易被洗腦或是柴米不進,固步自封。

so,提升實力,提升自信很重要。


因為他們有槍


沒有突破心理的防線時,會覺得自己如果反抗一定會損失大於收穫,然後不敢。但是如果被某些事情觸發或者反抗的人比較多有了勇氣就可能了。所以把反抗的最激烈的人孤立起來是必要的,讓他永遠無法突破自己的心理防線。順便給他一點利益,讓他沒有勇氣繼續抗爭。


羅伯特·西奧迪尼 《影響力》第6章-權威


新聞中的事件真實性現在無法確認,所以回答是在假定事件確鑿的情況下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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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看費孝通先生的《鄉土中國》,書中關於中國社會的權力結構有幾篇論述,藉此題目結合自己看後的感受回答一下:

權力主要分為四種:

橫暴權力——發生於激烈的社會衝突中,統治者剝削被統治者的權力,無從反抗。比如zf組織等。

時勢權力——社會變遷時,新舊社會交替之際,某個英雄提出一套新的解決方案應對當前舊方案無法解決的問題,獲得了別人的信任,他就可以支配跟從他的人。所謂時勢造英雄,就是如此。

同意權利——從社會合作角度來講,由於社會分工的原因,每個人不可能「不求人」而生活,分工是有利的,因為這樣可以花費較少的勞力得到較多的收穫。如果你不願意接收這種權力的限制,只有回到魯濱遜或泰山的「不求人」境界,那時才是頂天立地。所以,只要你是一個社會人,理論上講不可能脫離這種權力的限制,它的基礎是社會契約。比如上司等。

長老權力——也叫教化權力,在親子之間非常明顯,但不限於此。教化權力你無從逃避,出生起你就被動接收,接受你所在環境的文化熏陶,所以凡是文化性非政治性的強制都包含這種權力。中國的文化講究「出則悌」,對年長的長輩上級都得恭敬,順從這種權力,即「無違」。

所以,可以看出,後面兩種權力是跟這種「潛規則」事件相關的。同意權利來講,你要進入這個職位,必須得到上司同意,也就是「求人」,這樣可以更少的勞動獲得更大的收穫。但是這種規則是扭曲的社會契約,背後沒有法律的支持,所以稱之為「潛規則」;另一方面,受教化權力的影響,面對年長的上司,有些人內心還是不易抗拒這種上司的行為。凡是被社會不成問題地接收的規則都是文化性的,這點上講,這種潛規則權力也是一種教化權力。

事情就很明白了,面對這種權力,有些人是無法抗拒的,在社會這盤大棋前面,面對規則(明的暗的),很多人不過是安於這種規則按照既定的路線走下去。


謝邀。

因為個體的信息攝入與處理能力並不足以維繫他在當下社會文化下生存,我們必須藉助權威的經驗來保證安全。

對權威服從的本質是對權威的依賴。(目前該觀點還在爭論之中)

「米爾格拉姆實驗」「路易斯安那州監獄負責死刑小組研究」都通過數據證明了人們對權威的服從。

時隔40年,當再次進行「米爾格拉姆實驗」,數據幾乎沒有變化。

http://www.stanleymilgram.com這個鏈接是布拉斯對米爾格拉姆實驗的歷史影響的總結。

在對於「米爾格拉姆實驗」的質疑中,一個觀點非常值得思考:被試在實驗室環境中對測試者的依賴。

實驗室相對被試而言,是一個陌生環境,在陌生環境之中,人的生存能力降低,所以會本能依賴可在當下環境生存下來的人,本實驗研究的是「服從」,卻沒有排除「依賴」的影響,所以效度需要考量。

在東北老林子裡面有山神的傳說,如果夜間露宿打獵,需要把獵物的「下水」留著,用來孝敬山神保平安,這個習慣延續了百年,口口相傳。

這些進林子的人幾乎都遵守著這一習慣,雖然他們當中的絕大多數都不相信山神的存在。

不相信卻服從,這使得他們安全,現有的科學能力支持了這種行為的正確性:

1.野生動物的肝臟作為消化器官,可能會攝入人類無法適應的物質。

2.留下下水可以餵飽夜間活動的大型生物,以此避免營地被襲。

在人們無法認知以上兩條的年代,我們選擇相信,保證了安全。

「南方日報記者涉嫌強姦女實習生事件」,其中南方日報記者扮演權威角色,他懂得更多報社規則,他是環境中的適應者。女實習生新來到一個陌生環境,會有陌生帶來的焦慮與恐慌,加上我國很多企業「潛規則」嚴重,這位姑娘的信息攝入能力完全不足以了解她所在環境,這時候她就必須依賴權威,依賴信息掌握者。

堵塞信息渠道,歷來是統治階級設置權威的手段,信息較少者依賴信息充足者,這是整個人類得以延續的關鍵。


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寵為下,得之若驚,失之若驚


這個問題可以用Geert Hofstede的 Dimensions of Cultural Diversity中的一個方面Power Distance來解釋。

以下源自維基:

Power distance is the extent to which the lower ranking individuals of a society "accept and expect that power is distributed unequally".It is primarily used in psychological and sociological studies on societal management of inequalities between individuals, and individual"s perceptions of that management. People in societies with a high power distance are more likely to conform to a hierarchy where "everybody has a place and which needs no further justification".In societies with a low power distance, individuals tend to try to distribute power equally. In such societies, inequalities of power among people would require additional justification.

權利距離,簡言之就是在不同的社會中的人們看待接受權力不平等的方式及方法,這也形成了中西方價值觀上很大的差異。

儒家文化對中國乃至亞洲的影響都很大。數千年來,中國一直都是等級森嚴的封建制度國家,人們從小接受的文化就來自上層社會的灌輸,崇尚權威,服從權威。這很典型地表現在父母、老師對孩子的教育方式,工作中與等級比你高的人的相處之中。

當我們還是孩子,自我意識尚未覺醒,我們所能接受到世界的信息源自於我們的父母和老師。而我們的安全感,也來自於和我們接觸比較多的親密關係中的成人。我們傾向於無條件地相信他們,順從他們,這樣,我們(孩子)的世界看起來就會很安全。

我們生活的社會,一般人更傾向於「跟著人流走」,而人流跟隨權威走,因為權威在某種程度上意味著安全。雖然經過這麼多年的教育,但我相信,很少會有老師會教你如何解放思想,怎樣去鍛煉自己,擁有獨立人格。我們的思想習慣被圈養,所以當別人告訴你或當你意識到你面對的是某某行業某某領域的權威時,我們的潛意識很難超越思想上那層桎梏,去質疑ta,挑戰ta。

在此次事件中,涉世未深的女實習生遇到大灰狼時,對大灰狼盲目的信任,一次次妥協,終釀成悲劇。

相反,在西方,Power Distance指數相對來說比較低。當面臨權威時,人們更加敢於質疑,這與從小家庭學校對我們的教育有關。不得不承認,在對孩子思想教育的某些方面,西方資本主義做得比我們好。

以上。


我覺得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在某些複雜的、規則混亂的環境里,我們對他人「隱藏」的權力沒有明確的認識,於是可能把反抗的後果無限放大,導致不敢反抗。

比如在這個事件里,女生曾經說他「在廣州市有廣泛的人脈關係」,她害怕「報復」。這種她所害怕的他的「背景」,已經超出了他這個人表面上的職業和他是她前上司的這個事實,而是一種更深的隱藏在他背後的東西。這種更深的背景,可能是他跟某某人有親友關係,而這個人有更大的權力,可能是他有很多很多錢,於是可以買到更能威脅她的東西。

現在能我們從其他受害者的經歷知道,他或者根本沒有這個女生所害怕的「背景」,或者並不願意在這些事上動用自己的「背景」。而從這件事被爆出來,他被警察抓走看來,顯然前者可能性更大。想來姑娘如果拒絕,也最多就會少一份實習證明(甚至這實習證明也有可能能讓別人開),而且像其他被性騷擾但拒絕和他發生性關係的女生一樣,不會受到任何報復。

如果這個女生當初就知道這一點,她的決定會不會有改變?


服從傾向是強烈的而且根深蒂固的,它抵消了個人的道德、倫理甚至同情。

——米爾格拉姆

我們為什麼會無條件的服從具有權力感的人?又是什麼驅使德國士兵參與大屠殺?在日常生活中禮貌、舉止得體的普通人為什麼在戰爭中會這麼無情,沒有人道,失去良知,沒有了道德的底線?

問題中說的具有「權力感」的人,就是生活中所謂的具有權威性的人。

而以上這些問題都是在表達一個困惑,那就是為什麼我們會無條件的服從權威,就像著名社會心理學家Milgram設計權威服從實驗的目的一樣,我們並不是去反對權威,而是想清楚地明白為何權威會控制我們。

那什麼是權威?所謂權威就是指人類社會中某種不容置疑的,強制性的力量,要求人們無條件的遵從。那我們對權威無條件的的遵從也就是一種服從心理。

這種服從心理一旦出現,遵從於權威的意願會塑造和控制人們的行為,認為人類的行為完全源於自身個性或性格的說法已經不再成立。

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會導致權威的服從?

1. 極度的壓迫感

生活中的棘手和尷尬是對我們行為的重要規範,說的通俗一點就是人都是習慣性懶惰的,不喜歡太繁雜的事物,所以為了避免難以處理的棘手問題和尷尬處境,有很多事情我們會盡量的順從,避免衝突的發生,就好像有些時候我們會聽從老闆的無理要求,因為他是老闆,我們很難拒絕,與上司的這段關係我們不能弄得太尷尬,為了日後能夠很好地相處,為了老闆喜歡我們,所以我們服從了老闆的無理要求。

有一個社會學實驗,一名心理學家走上街頭,對坐在廣場長椅上的年輕人說:「你好,我能坐在你這裡么?」絕大多數的人會不問緣由的讓開,這就是一種無條件的服從。

2. 我們陷入了我們被要求的社會角色中

這不是我們願不願意的問題,處在這個位置上我們就會接受場合要求我們扮演的角色,並且越陷越深。就好像Milgram實驗中的教師與學生的角色,作為教師的角色最後都無條件的把電壓升高,就是因為作為這個角色,他認為他應該這樣做,並且應該履行懲罰學生的職責。

好比一個電影《斯坦福監獄實驗》中就講述過這樣的情況,片中實驗者召集了一群大學生進行了一場關於人類行為的研究試驗。他們被分成兩伙人,一伙人扮演監獄獄警,另外一些人則扮演囚犯,在24小時內開始模擬監獄裡的日常生活。開始的一段時間,一切都在實驗者的安排中有序的進行,但是隨著人們對自己的角色越陷越深,扮演獄警的被試開始越來越野蠻,越來越暴力,並且為了捍衛自己的權威,對而扮演囚犯的這部分人開始無條件的懲罰,最終後果慘重不堪。

3. 不喜歡打破社會規則的行為

我們所處的社會是存在社會規範的,我們遵守著屬於這個社會的規則,維持著眼前的和諧景象。我們不會輕易地作出打破規則的行為,因為那樣所造成的後果是我們所不想承擔的。法律的權威作用也是如此,大多數的人是不會對其作出反抗的,所以法律才會起到它應有的作用。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很難向具有『權力感』的人發出對抗的原因,權威的服從就像一把雙刃劍有利也有弊,理性的面對權威,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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