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次天津塘沽事件後的捐款問題你怎麼看。?

捐款說明你有愛心,但是捐款不等於解決問題,本次事件所造成的經濟後果和善後事宜,有人會承擔,如果你真有那麼多閑錢,為什麼不捐助給一些沒有人去照顧,沒有人去承擔責任的人和事上,天災面前,人人獻愛心,那是大愛無疆,人禍之後,人人獻愛心,也算是愛,但是意義是不一樣的。


如果此事是因為天災導致的,那麼我一定會去捐款,畢竟天災不可避免。

如果此事是因為企業失誤導致的,那麼我會考慮捐款,畢竟是人就會犯錯,可以理解。

如果此事是因為政府失職,官商勾結導致的,那麼我不僅不會捐,而且還會號召我的朋友不會捐。

雖說如果是失職,受害的都是普通民眾,但是我依然覺得沒有捐款的必要:

首先,政府失職,責任政府承擔,理所當然。

其次,政府不缺錢,只要政府願意,完全不需要你捐錢。

最後,就算政府出錢解決了此事,那也拿的是納稅人的錢,你也捐了。

所以,還是那句話,如果是政府失職,我不會主動捐一毛錢,還會號召我的朋友不要捐。


每年財政預算不是有一部分嗎,《預演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各級政府預算應當按照本級政府預算支出額的1%-3%設置預備費,用於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救災開支及其他難以預見的特殊開支。」

在中央,這筆為「應急」所準備的特殊經費,俗稱「總理預備費」或「總理基金」。

另外,福利彩票盈利那麼多,各級紅十字會,每年還有不少捐款,這些加起來每年收支公開了嗎,用完了嗎,預算沒用完的情況下宣揚捐款,該怎麼評價?你每年提前捐過了自己都不知道,呵呵


首先聲明我不是反對這種情況,我只是闡述一下我的觀點!我覺得這種時候捐款是很不理智的,保險公司,國家自然會有足夠資金賠償(畢竟死了這麼多人,想不管都不行),還不如用這筆錢去為邊遠山區留守兒童,留守老人,教育出一份力!那些地方相對的更需要這筆錢(畢竟很多基金都是在發國難財,災難面前,他們圈錢只會更明目張胆)


我認為在此事上捐款已經成為某些公眾人物洗白自己,拉攏粉絲的一個渠道。


想不想捐錢,捐給誰,捐多少,怎麼捐,好像都是個人行為,我拿著自己的錢愛干怎麼分配怎麼分配,為什麼要管別人捐錢的行為?人家捐錢有人說錢沒有用到刀刃上,不捐錢又有人說沒愛心,冷血~其實吧,你管好自己,不給社會增加負擔就好啦~~其餘的,愛咋咋地~~


1. 給附近居民安玻璃.

2. 給車主賠償甲殼蟲 寶馬

3. 給領導發精神撫恤金.

這些都是要花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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