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秋蓮女士和徐靜波先生把日本的酒吧蔑稱為不良場所,並以此來攻擊剛剛出庭作證的劉鑫?
據旅居日本友人透露,說酒吧是不良場所就跟在中國說髮廊是不良場所差不多。
那麼日本的酒吧到底是不是不良場所?與居酒屋到底有多大的區別?
是否居酒屋也存在不良現象?
江女士與徐先生在這個方面挑毛病的動機究竟是啥?對他們又有什麼好處?
特別調查員的水軍開始攻陷知乎了看到標準的調查員水軍話術「小仙女」知乎沒這個詞,微博也只有調查員的蛆之家用這個詞調查員及粉絲在微博有大概600個水軍號,知乎估計十分之一還是有的如此顛倒黑白的提問和誘導性回答真是喪失了做人的底線
是劉鑫在說江歌在酒吧陪酒
-----這句話我寫有問題,是暗示,不是「說」,
我下文里也明確寫的是江母指出了暗示某些水軍盯著這個筆誤吃香太難看了------而且庭審時反覆強調不是居酒屋(暗示什麼大家心裡清楚)江母指出了劉鑫的暗示而已
並沒反覆強調目前整個微博只有調查員水軍每天不斷複製粘貼這塊說江母不停拿酒吧問題在侮辱江歌......當初信誓旦旦說劉鑫沒鎖門,
現在臉腫成胖子也要把戲演完不容易,另,調查員水軍別來我的答案下找抽------------說了特調的水軍別來,這位@張艾迪 還是奮不顧身的來了,作為一個公開聲稱劉鑫庭審撒謊的人說我筆誤是吃人血饅頭,是白紙黑字,罪不容誅……雖然我大概知道特別調查員的粉絲是什麼水準
呵呵,還是驚呆了,實錘這位劉鑫支持者的原話「劉鑫證言中說她開過門又關上了,我覺得大概率是說了謊,她確實沒有勇氣打開門,因為恐懼和怯懦,但不開門的劉鑫錯了么?」
洗地的水軍真是不遺餘力啊,抓住一個漏洞就什麼髒水都往江媽媽身上潑了。
有些人心的噁心真是讓人大開眼界,是不是江媽媽要做到完美無缺才能讓你們滿意?
哦,就算完美無缺你們也有話說,畢竟你們是收了錢辦事的 。
繼續期待你們表演
怒懟 @house 怒懟往江歌身上潑髒水的一干水軍和營銷號。
為了五毛錢就蘸著人血吃饅頭,吃相這麼難看,你爸你媽知道嗎?
日本居酒屋 = 中國足浴店? Are you fxxking kidding me ?! 正常餐廳的服務員偶爾遇到個奇葩顧客性騷擾,這種事不能說沒有,但你藉此將居酒屋跟夜總會相提並論,安的什麼心?
公然篡改居酒屋跟酒吧的概念和性質,欺負群眾沒去過日本還是怎麼著?欺負大家不會搜索還是怎麼著?欺負死人不會說話還是怎麼著?
你們污衊的,是一個沒有傷害到任何人的同胞!一個已經被殺害,沉冤未雪的受害者!真是丟人丟到國際上了!寒心啊。
2015年的知乎提問,在日本居酒屋打工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大家看看下面的高票回答,居酒屋就是再正常不過的吃飯喝酒的飲食店。
搜了一圈,只有「在日本居酒屋打工是一種怎樣的體驗」,而斷然沒有「在日本酒吧打工是一種怎樣的體驗」這種問題。凡是涉及日本酒吧回答,千篇一律消費者視角。這難道不能說明問題?
再看這篇提問,2016年7月, 特幺幺:在日本打工補貼留學開銷的同學們一般都做的是什麼工作?
居酒屋是跟快餐店、餐廳、便利店並列提出的。絲毫沒有任何尷尬的意味。在日留學生選擇在居酒屋打工是再正常不過的事。絕大多數回答者都沒有提到「酒吧」,至少說明「酒吧」不是常見選項吧,或者說不是能光明正大拿出來說的經歷吧。
翻了很多回答,終於找到一個關於酒吧的。作者知道不光彩,所以「必須要匿名」,大家擦亮眼睛看一看,酒吧跟居酒屋是一樣性質的嗎?!
2017年8月的知乎提問, 日本酒吧俱樂部里的小姐和牛郎和客人聊些什麼?
具體內容大家自行點進去看,或者看標題也能知道一二。考慮到知乎未成年用戶,我就不截圖引用了。
某些人把酒吧說得那麼清新脫俗高尚純潔是什麼動機?日本有很多單純喝酒的酒吧,當然也有很多提供其他服務的酒吧。就像中國很多髮廊就是單純理髮的,很多會所就是單純休閑的。但有意無意說誰誰誰是髮廊里做的,會所里做的,暗示著什麼,某些人心裡就沒點逼數?
還有人拿蒼井空的回答說事。首先蒼井空的從業經歷,雖然在日本是合法的,但蒼井空絕對沒有資質去在庭審中向各方解釋兩個名詞的異同,也就是說,她沒有這個專業水平和資格,其解釋自然不具有權威性。只能把蒼井空的意見當作普通日本民眾的意見參考。(同樣,我找到的這些信息也只是拿來供網友參考,具體還是大家自行判斷)
另外,網友問蒼井空的時候,完全沒有給出具體的事由和語境,只是單純地提問。這種情況下,蒼井空不作深思,直接簡單回答是非常合情合理的。她也沒有必要去詳細介紹兩者更深層次的異同。就好比有外國友人問我:「理髮店跟髮廊有什麼區別?」,我可能只會說,「理髮店一般是單純洗剪吹頭髮的,髮廊可能還會有燙染等服務。」也很合理對吧。
如果提問者明確地說,「在法庭這種很嚴謹的場合,說一個人在居酒屋工作還是酒吧工作是否有區別?」我想蒼井空在回復的時候會更嚴謹一些。
從知乎網友對日本酒吧的描述來看,日本酒吧基本上分兩種。一種是單純喝酒的地方,酒吧員工基本上就是吧台裡面的調酒師。另一種是會有各種男女公關和顧客陪聊的,有的沒有身體接觸,有的不會,但在酒吧以外的地方不排斥有進一步接觸的可能。
而在日留學生打工是有每周28小時時長限制的,無法做調酒師這樣的全職工作。那麼一些人污衊江歌在酒吧打工,言下之意打工的酒吧是不是單純喝酒的地方?兼職的工作是調酒師還是公關?可想而知。
引用的基本是知乎的提問,我想這樣的話,知乎網友接受起來親和度會好一些。另外還刻意查看並列出了提問日期,都是在這次江歌被害案庭審之前發表的,也就是說與庭審無關,可以作為比較客觀的信息參考。請網友擦亮雙眼,多一些自己的思考,不懂的可以多搜索多諮詢,勿被居心叵測之徒蒙蔽了。
我信蒼老師→_→
紅衛兵那個年代的人,最喜歡從人格和生活作風問題上攻擊別人,你看江秋蓮導演的劉鑫果照問題就知道了,真的開始討厭她了,太能作了。。。
有人說,江秋蓮賣掉了最後一套房子,還買了墓穴,看起來好像要隨江歌而去似的,但是大家等著看吧,江秋蓮這種女人根本不會死,之後她會被團隊包裝成一個失去愛女的可憐媽媽的人設,然後成為小「網紅」,然後活躍於各大網路媒體,當然,主要是微博,然後隔一段時間就出來賣慘,以一種過來人的姿態給各種「不幸的人」「做主」。。。
真可憐了江歌,而劉鑫非得死了才能被她放過。。。
我沒說劉鑫無辜,她是有錯,但是不至於被這樣攻擊,貼大字報,紅衛兵們真是多大年紀都忘不了本行,真特么呵呵了,話說如果劉鑫被她逼死了,她會償命嗎??
而陳世峰,在日本坐幾年牢,回來又是一條好漢,改名換姓繼續娶個年輕的白富美幸福生活,呵呵呵,江秋蓮到時候就該滿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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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會貼圖,以下的基本上是主要的圖了,各位小仙女們看完再逼逼。。我是看完完全反轉了,你們愛看不看,繼續給你乾媽捐錢去吧,你自己親媽都沒這個待遇吧,真孝順。。。
這是微博的鏈接:江歌母親與劉鑫的恩怨
再之後有沒有聊天,聊了什麼,暫時不知道。
11月3日
事發當天下午19點08分
江母:怎麼回事
劉鑫:對不起阿姨,我不知道該怎麼回復你,我現在能做的就是盡一切力量協助警察破案!我不忍心告訴你,我能想像到你會有多麼傷心,只要不抓住犯人我不會罷休的。
(案發後兩小時陳世峰家就被警方包圍了,但沒有被逮捕。但三號白天警方就找陳世峰去警察局做了筆錄當日或者第二日被放回。事發後警方趕到現場就把劉鑫帶到警車裡做了筆錄,重點詢問當日和什麼人聯繫,劉鑫就指出了陳世峰。)
11月4日
劉鑫:阿姨,我知道你現在傷心難過,也很恨我,我也又恨又害怕,你恨我可以之後再算賬,我們要團結一心找到兇手,我一直都在盡全力協助警察,之後也會把我在調查過程中做的事情都如實告訴你,但是我現在什麼也不能說請您諒解。
11月5日
11月5號,江秋蓮微博
此時,兇手陳世峰還未被抓獲,可以上網。
更詳細:江歌母親與劉鑫的恩怨 (只陳述事實)
psssssssssss:
在沒有目證和確定證據的情況下,警察是沒有任何資格隨便將人逮捕拘留的!!!一旦拘捕不當,很可能引來更多麻煩!!可能給證人帶來人身危險!!可能傷害受害者身邊人家屬朋友等!!!抓錯了人還要賠償!!!!日本這方面可能更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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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母和廣大正義網民是否一定要對著劉鑫煽巴掌扯頭髮拳打腳踢扒光衣服浸豬籠?還是用別的方式弄死劉鑫?看到陳世峰死刑?才能罷休還是依然不罷休?再弄死劉陳祖宗八代?就能泄恨還是依然無法排解心中痛楚?再去破壞掉所有人、所有家庭的幸福快樂?把全世界都幹掉剩你一個人或者你的組織再一起抱團才能溫暖和解?這種報仇泄恨能有盡頭嗎?
江母的死忠粉們,你們跟江母同悲痛,共仇恨的同時,那些傷害侵犯陳劉家屬鄰居朋友同事無辜者的人們,有違法的人們,你們能保證你們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弟弟妹妹姐姐哥哥鄰居朋友同事不犯錯,不違法嗎?你們想過無辜者的無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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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對此答(匿名用戶:如何看待江秋蓮女士和徐靜波先生把日本的酒吧蔑稱為不良場所,並以此來攻擊剛剛出庭作證的劉鑫?)補充一點:
江母2017年12月18日中午12:27@日本國駐華大使館@中國政府網@中國日報這條微博,以她一百多萬的粉絲居然這樣挑起國恨來,江母的仇恨不知道怎麼才能緩解。
本來一個中國人跑去日本殺中國人,拿中國的百萬求死刑簽名去要求日本法庭給中國人死刑,日本不判中國殺人犯死刑,就要鼓勵全世界跑去日本殺人,想必日本人會覺得不可思議吧。
這個社會發生很多慘案,很多人的委屈痛苦得不到表達和理解,安慰和金錢資助。江歌案因江母的努力帶來幾億的關注,很多人送錢送安慰甚至出手幫忙有很多孩子喊她媽媽也有單親孩子評論說可以給江母作女兒,如果這也溫暖不了她。不知道她想怎麼樣。
她的女兒可能最希望她過得開心,而不是要她去處死陳世峰吧。她不滿日本法律,也許可以拿錢請日本黑社會幹掉陳世峰。可是這樣她就能緩解她的仇恨嗎?劉鑫不死江母會放過她嗎?
當然我也認為劉鑫有錯,錯不小,她自私愚蠢之極無藥可救。
陳世峰應該受到當地社會最重的懲罰。
可是江母呢?鼓勵全世界組團去日本殺人?就因為日本不判中國殺人犯死刑?那日本會怎麼看中國人?日本還有千千萬萬的中國留學生?中國還有千千萬萬正打算留學日本追求美好未來的學生?他們在日本的安全呢?日本也有像江歌一樣願意收留幫助困難困境朋友的日本人和中國留學生,也有像江母一樣疼愛獨女獨子的中國和日本母親父親!還有千千萬萬我這種膽小怕戰爭不想生活突然停滯生命受威脅的人!
這個事件我一直關注到現在,庭審的幾天直播每天拚命刷著看,緊張不安擔心難過焦慮理解傷痛,可是後來只有無盡的仇恨,我無法再關注下去,受不了無盡的仇恨。希望江母能慢慢好起來,好好過下去吧。我心理脆弱,不想被仇恨影響。
我理解悲痛難過難受也曾恐懼不安壓抑,也曾被江母感動得屏幕前落淚。可我不支持無止盡的悲痛難過和仇恨!!不支持以違法的方式制裁違法!!!
我剛好看到課本有句話,原文摘抄:To err is human; to forgive, divine.
這個句子的基本意思是說:人人都會犯錯誤,但是如果能夠有肚量去寬容別人的錯誤則實在難能可貴。其實,我們不僅要能夠寬恕別人,有時候也要能夠寬恕自己(It is not enough that we forgive one another, but we must also forgive ourselves. )
那個殺人魔陳世峰不放過劉鑫,傷及無辜的江歌,社會應該懲罰他的行為,恨意讓我認為他應該得到最重的懲罰。
也有人旗幟鮮明永不寬容,與寬容的人勢不兩立,那麼,當受傷的人無止盡仇恨和發泄,若很多人都支持無止盡的仇恨和發泄,再去實施時候,我請求別傷及無辜的人!!!不要傷及類似江歌般無辜的人們!!!
這次真別罵特別調查員等微博那些臭大街的人
該罵的還是劉鑫
劉鑫在事後公關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真誠認錯,哪怕是裝,也給裝到底。還有一種是哪怕把自己出賣給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也要傲慢地表示自己沒錯。
顯然,劉鑫選擇了後者。表明了她死不悔改,死不認錯。老子沒錯,罵我的都是網路暴民,來找老子「麻煩」。對於江歌媽媽,老子是證人不是犯罪分子,你憑什麼來打攪我的正常生活,害我被人肉,該死!該死!該死!
選擇前者,完全可以在王志安的節目里好好表現。王志安在陳述事實的時候甚至都還有一點偏向劉鑫,但大體上還算在客觀陳述事情經過。儘管如此劉鑫都還不滿意。當然,這都不滿意,劉鑫投靠那幫臭大街的公關和人也很正常了。這幫人就是以挑戰道德底線博取關注為生的。
可以說,劉鑫選擇了挑戰社會道德的底線,與整個社會輿論為敵,與整個社會的良知為敵,與整個社會的是非觀為敵。現在可能她會自我感覺良好,過個上幾年,等她被這個社會好好教育教育了。她才會意識到自己當初有多蠢。會去投靠這些臭大街的公關。你們是來給劉鑫洗白的嗎?噴江媽的都去好好看看新聞吧,是劉鑫一而再強調、摸黑江歌,說江歌在酒吧工作,然後江歌只是在普通的居酒屋工作,居酒屋放到中國就是普通的餐館。別說江媽揪著劉鑫不放,分明是題主和劉鑫揪著江媽不放吧?如果你去世的女兒,一個正正經經的女兒,被污衊,你會怎麼想?別說什麼帶不帶偏,這口氣你忍得下? 何況劉鑫不是一個簡單的人,她這樣說沒目的?
建議看一下徐辦的日本新聞網,如果能看出名堂的人自然也就懂這個問題的答案,看不出名堂的這個問題也不必搞懂了。注意徐辦的是 http://ribenxinwen.com,不是nippon news network哦。
徐么。。就是不折不扣的媒體人。
江母么,很迷。
我還是更願意去相信她只是因為痛失女兒才偏執過了頭。
她和劉之間的互相憎恨是不可能停止的了。
不過我還是覺得 : 劉這人也就這德性了,她表現出來的無責任感,一味逃避,害怕受牽連的樣子網友都差不多有數,多說一句酒吧又能怎麼樣呢?
相比劉,陳才是真正的罪無可恕。我只想說事情轉變的太快,一開始自詡正義的人如今又是謊言又是私下交易又是人身攻擊,而一開始被指責的人卻發現根本不像一開始說的如此不堪,最後兇手再苟一會保證吃雞。
江母不說陳那麼罪大惡極的罪行和沒有邊際的胡說辯解,反而去挑劉鑫作為一個證人話里的刺。反正在我看來可以說是相當魔幻了。證明劉鑫說謊對她有什麼好處呢?
居酒屋其實就是大眾食堂,類似於我國的路邊小店或者大排檔。
酒吧就是喝酒聊天的地方,比居酒屋高級。
至於陪酒的地方,應該叫俱樂部,在日本和酒吧的叫法是不同的。
但陪酒並不是色情服務,也就是女孩子賠客人聊天而已,客人是不能碰女孩子的。
當然如果兩人聊得開心了,到了店外繼續聊到床上去,也是有的,但那屬於私人問題了。
因為對日語名詞的不了解,而將這兩種地方都叫成酒吧,是非常不妥當的。
如果是對日本不了解或者剛到日本的人來說,搞不懂這兩個的區別還情有可原。
但徐靜波不是旅日華人嗎?他在日本時間應該不短了吧,怎麼還要將酒吧說成色情場所?
我不知道江歌是在那打工,但無論是居酒屋還是酒吧,都是正經地方。
除非有證據證明江歌打工的地方是打著居酒屋或者酒吧幌子的色情場所。
所以我個人認為江母的反應過於激烈和奇怪,犯了常識性的錯誤。
為劉鑫洗地的公關公司你們可以通過攻擊江母及支持者在整個漫長過程中一兩個錯誤 或者存疑的細節去大做文章通過自唱自答的方式來營造江母不佔理的假象這是你們的工作 我表示理解 畢竟是通過自己辛苦勞動來賺錢但是 不管在幾個局部問題上 你們能營造出怎樣的假象 在一些細節上 你們用什麼手段去胡攪蠻纏 整個社會的主流聲音對這件事已經有公論了也就是劉鑫這種智商不太夠用的人 會相信這些惡意問題 和問題一出來後的集體洗地真的說明輿論有了逆轉 還願意把靈魂繼續交給惡魔摸摸你們自己的心,問問自己,你們真的相信這樣的做法 能幫她逆轉人生嗎?
個人不贊同那些說為了錢的,也許江母內心滿是仇恨,然而主要嫌犯不能受到重刑,她便將目光移到了導致女兒逝去的主因徐某,如果你是個剛剛失去摯愛之人的苦心人,也許你能理解她。另外居酒屋是很正常的聚餐暢談之地,國內酒吧也有不良場所。
我也信蒼老師
居酒屋 相當於古代中國的酒鋪。起先於30年前,原身是「大眾酒場」————現在一般稱小型簡略緊湊的「大眾酒場」為居酒屋,「大眾食堂」是別物。居酒屋裡客人的活動目的主要是團體聚會,一邊吃著下酒菜一邊喝酒一邊聊天做鬼臉,形象什麼的完全不需要。居酒屋裡服務員主要是穿著特色的服裝(女性多為下身短褲上身簡易浴衣的服飾)提供一般餐館類似的服務,偶爾回答客人的問話。居酒屋的客人因為極端放鬆及喝了酒,有時候會有輕微的性騷擾存在,部分服務員利用這些小的性騷擾賺取外快(非常少的一部分服務員)。總體來講日本女性選擇去居酒屋工作的要麼是心大要麼是生活所迫,類似國內對於足浴工作的女性的印象。
上面部分看起來被誤會了,只是說印象上是類似不等於居酒屋女是足浴女。
(上圖為常見的居酒屋女性店員服裝)
酒吧 與國內的酒吧意思類似。客人各種層次都有,主要以喝酒聊天解悶為主,最新一部分酒吧漸漸的開始提供簡單的西餐輕飲食,比如麵包蛋糕香腸火腿之類。酒吧里店員穿著統一正式或輕鬆日常,店員除了櫃檯內的調酒員外一般不與客人對話。
江歌是想開的是酒吧而不是居酒屋。
(上圖為常見的酒吧女性店員服裝)
迷你俱樂部 江的母親可能將酒吧理解成了這個東西。迷你俱樂部是有多個沙發,女孩穿著美麗的禮服與客人面對面邊喝酒邊聊天,爭取客人追加飲料來增加收入,一般每幾分鐘換一個女孩聊天,如果想一直跟一位心儀的女孩聊天需要增加費用。一般這種場所有黑社會分家鎮場,店家規定可以與女孩簡單接觸就可以稍微上上手,店家規定禁止接觸就絕對不能手賤。
(上圖為常見的迷你俱樂部女性店員服裝)
夜總會 早期日本泡沫經濟時期從美國舶來的產物。隨著泡沫經濟爆破已經大量減少。夜總會往往裝潢豪華,聽音樂聊天看演出為主,也提供類似迷你俱樂部的服務(迷你俱樂部就是泡沫經濟爆炸後很多俱樂部里分出來的,客人太窮了去不起夜總會),後台往往是黑社會本家,夜總會內消費極大,即使是泡沫經濟爆炸後一晚上開銷掉數百萬日元也是客人的基本消費額度。夜總會因為是灰色地帶管理,所以身體接觸更為平凡,在管理者的允許下摸胸是可以的,女孩們一般穿著華麗的禮服。
(上圖為部分兔女郎夜總會女性店員服裝,夜總會服裝多變比較難整理)
綜上,上述女孩打工場所按風評以普通的便利店為基準從壞向好排是
迷你俱樂部&<夜總會&<居酒屋&<酒吧&<便利店
對這個我也無語。
曾經聽了劉鑫父母罵江母的話,我還罵過劉一家。可現在,無論劉鑫是否僅僅為了開脫自己罪責才出庭,但我相信起碼她作證的目的絕不是為了減輕陳的處罰,也不會是為了抹黑江歌,因為這樣做對她自己沒有半點好處。即便劉鑫可能恨極了江母,但她不會恨江歌,所以說我想不出她拿酒吧來抹黑江歌的意義。現在陳說了刀是劉給的,江歌是劉推出來的,門是劉鎖的。江母說了,劉鑫是個撒謊的人,是個抹黑江歌的惡人。
現在江母還揪著劉鑫不放,在這點上跟甩鍋給劉鑫的陳世峰甚至達成了某種一致。對重判陳是不利的吧。
還是願法庭能給出一個公道的判決,嚴懲兇手!實名反對高贊回答,對,就是那個 @婁老師 的答案。婁老師原話:「是劉鑫在說江歌在酒吧陪酒(注意字眼),而且庭審時反覆強調不是居酒屋」。呵呵,我找遍庭審記錄也沒看到答主所謂的「陪酒」,「反覆強調」出現在哪裡……我說老師您是做夢夢見劉鑫說的么?我就不懂,你們這些人為什麼張嘴就能編,給劉鑫造謠是不是能讓你高潮?我們沒有人苛求江母變成完美受害人,江母喪女得到社會關注和同情是應該的,但是在江母造謠劉鑫「裸照」「400天不聯繫自己」,以及你們這些人無腦構陷劉鑫的人的拙劣表演後,被噁心到的我們自然而然的想為真相發個聲。罵我們支持劉鑫的人是水軍?呵呵,為什麼支持劉鑫?還不是因為你們?
如何看待這些一天吃飽了沒事問的弱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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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宣判後,劉鑫將怎麼度過人生?
※江歌案已破,如何評價其收留的舍友(劉鑫)?